囊中锦绣 第23节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但旁人都告诉她,刘修斯出了名的心冷、脸冷,不能指望他像她素来的裙下之臣那样围着她转。
  但这样也太叫人挫败了。
  薛彩楹从池子里出来,披上了大围巾,又问:“说起来,你喜欢怎样的女孩子呢?”
  第27章
  修斯笑笑,说:“你泡湿了身体,赶紧回去换衣服,免得着凉才是。”
  这样的回答啊,真让人哭笑不得。
  就像女孩子跟心仪的男生说:“我着凉了。”
  男孩子说:“多喝热水。”
  这样的情况,真让心思细腻的女孩不知该说什么好。
  这听起来并不是一个“错误”的答案,也并不失礼,却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如果说这个话的是一个没有经验的男孩子也就算了,还能谈得上“可爱”或者“烂漫”。
  要是说这话的是一个成熟的男人,却是一个推拒的信号了。
  看起来像是关心,但实质上是推远。
  薛彩楹知道自己也该退一退,否则一来丢脸、二来烦人。她便围起大披肩,说:“那我先走了。”
  修斯答:“要我帮你把篮子收一收吗?”
  “不用了,送给你了吧。”薛彩楹笑答,“你要是不喜欢,就扔了呗。”
  说着,薛彩楹踩着细碎的步子慢悠悠地离开了庭院。
  当她走出了修斯的屋子时,却迎面遇上了从对面过来的刘易斯。
  二人打了个照面,一时竟有些尴尬。
  尴尬的点在于他们从未真正见过面。
  另外,薛彩楹还湿漉漉地穿着比基尼,身上围着一条大披肩,看起来也不太体统。
  刘易斯朝她微笑点头:“女士,早上好……”
  薛彩楹看着刘易斯这和修斯酷似的容貌,便说:“早上好啊,您就是刘家二公子是吧?”
  刘易斯淡淡一笑,说:“是的,您是……?”
  “我叫薛彩楹。”薛彩楹大方地朝刘易斯伸手。
  刘易斯便也与薛彩楹握手了。他能感觉到薛彩楹手上温热的湿气,像是刚刚泡过热水一般。
  “薛小姐是刚刚泡过温泉吗?”刘易斯试探地问道。
  薛彩楹抹了一把濡湿了的发尾,笑着回答:“是的,刚刚在lucius那儿泡了一会儿。”
  刘易斯看着薛彩楹玲珑有致的身材,便能想象那个场面的香艳。
  他仍笑笑:“那很好,清晨泡温泉也是对身体好的。”
  薛彩楹与刘易斯寒暄两句,便各自走开了。
  中午,他们刘家一行人便在一个开阔的亭榭上一起吃午饭。七叔正式带着薛彩楹面见了几位世伯,只说:“这个薛家的闺女也很会打高尔夫、骑马、射箭,所以我也约了她一起来。”
  众人都明白,便笑道:“这是好事情啊!大家一起玩玩吧!”
  “其实,白家的闺女也很会骑马啊。”三叔忽然说,“她好像也在隔壁院子呢!叫上来一起玩啊!”
  众人便也说:“好啊,一起啊,热闹啊!”
  于是,三叔便让人去隔壁院子喊人了。白家的闺女便带着三五个闺蜜笑语嫣然地来了。
  薛彩楹心里非常不痛快。
  这明明应该是她的主场,原本就“首战不利”了,还来一堆抢食的,委实可厌!
  女孩子们走进了轩榭内时,刘易斯一眼便看到最出挑的那个女孩子——白纨绮。
  白纨绮看见了二人,也笑着说:“两位刘哥哥,好久没见面了!”
  “好久、好久,”刘易斯笑答,“白妹妹长那么大了。”
  修斯并没看向这一群美女,只瞧着刘易斯,笑道:“小易不也长那么大了。”
  白纨绮低头一笑,又介绍起来:“我也恰好和朋友们来这边度假。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几位……”
  白纨绮一边介绍着,说到站在边上的一位女孩子时,便一笑,说:“这个lewis是认识的,杜香璇小姐。”
  刘易斯点头,笑答:“认识、认识。”
  这些都是白纨绮的朋友。
  白纨绮朋友很多,她的性格讨人喜欢。
  可是刘易斯总是对她“怀恨在心”,无法公正地看待她。
  说起来,如果被人知道他一个大男人因为女孩子拿了他的玩具熊而耿耿于怀……一定会觉得他心胸狭隘、不可理喻吧。
  刘易斯也为自己的气量而羞愧。
  而更让他羞愧的是,他居然不喜欢薛彩楹坐在了兄长的身边。
  七叔朝刘易斯招手:“lewis啊,你过来一下,我有个关于时尚的问题想跟你讨教一下啊。”
  刘易斯走到七叔身边时,就看到薛彩楹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去了。
  简而言之,就是薛彩楹靠着刘修斯坐,而刘易斯被“调离”。
  这确实是很常见的社交操作了。
  可是刘易斯竟然感到不快。
  然而,刘易斯作为孩子就知道要将熊娃娃拱手相让,那就更明白作为成年人应该对此视而不见。他便坐到了七叔旁边,没有再回去自己的位置上了。
  七叔笑道:“哎呀,我也知道和长辈一起坐很烦闷的。”说着,七叔就把杜香璇招呼了过来。
  杜香璇坐到了刘易斯身边,二人都不尴不尬的。
  杜香璇仿佛有些局促,又解释说:“我真不知道你们在这儿……”
  “哦,没关系的。”刘易斯轻松地笑笑,“不用在意这种小事。”
  杜香璇眼角瞅见了薛彩楹,便说:“看来她和你哥哥交往得挺顺利的?”
  刘易斯笑笑:“可能是吧!我哥的事情从来不会跟我多说的。”
  席间,刘易斯感到有些烦闷,便跟七叔借口自己要抽烟,离开了亭榭。
  亭外有一处碧绿色的流水,他便在汩汩流过的溪水边找一个石凳子坐下。
  他面前是映照着日光的碧水,而背后则是掩映的竹林,这原是一个很写意的地方,刘易斯却只感烦躁。
  春风拂过秋水,岸边的苍翠也微微摇动。丛林里走出一个人来。
  “这些公共地方的石凳脏,当心弄脏你的白裤子。”修斯从背后走来说道。
  听到了兄长的声音,刘易斯便忙站起来:“你怎么在……?”
  修斯解开了脖子间那条靛蓝的织带丝巾,铺在了石凳上:“坐吧,弟弟。”
  刘易斯有些难为情,仍缓缓坐在了刚刚系过修斯颈脖的那条丝巾上,又问:“你怎么出来了?”
  修斯便说:“我倒想问你怎么出来了?”
  “啊?”刘易斯一怔。
  他想起自己出来的借口是“去抽烟”。
  但那儿只有修斯知道,刘易斯从不抽烟。
  第28章
  抽烟,对于男人而言总是个不错的借口。
  “我出去抽一根烟。”
  这样就能从烦闷的社交场合里偷走独属于燃烧一根烟的时间。
  刘易斯为此曾悔自己居然不抽烟。
  然而,他很快发现,用这样的借口根本不需要你会抽烟。
  通常,他说“我出去抽一根烟”,大家就不会再问了。
  当然,也有时候对方会说“我烟瘾也犯了,一起吧”。
  这样当然也会有些尴尬。
  但是,刘易斯也可以说:“我还打算顺道上一个洗手间。”
  对方便会明白了:“那我自己去吧。”
  尽管为数不少的人会说“我烟瘾也犯了,一起吧”,但很少人会提出“我尿意也犯了,一起吧”。
  这时候,不免有人会说,那为什么不索性一开始就说想去洗手间?
  当然是因为……不够优雅。
  就跟名媛们不会说“我去上洗手间”,而会说“我去补个妆”一样。
  这是一种维持格调的说辞。
  很多人私底下吐槽说刘易斯是个“爱装比”的人。事实上,刘易斯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是挺爱装的。
  格调很重要!
  就像优雅的绅士,不能露出恼怒或者不耐烦的神色。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