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四章 赵龙
然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秦风还在端着一杯热茶,游荡在江边。
而这时,一个女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摘下了墨镜,露出了一张秀色可餐的小脸,然后在路上看着秦风,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我找你好久了。”
说着,就想要扑过来。
这个女人,正是范茜茜。
不过,秦风一个眼神,有些冷冽,让她不自觉的,硬生生的停住了脚步。
“找我何事?”
秦风见她停下之后,眼神恢复正常,然后问道。
手上的茶杯,还在闹着热气。
“我喜欢你,我第一见面,我就喜欢上了你,可以给我一个机会么?”
范茜茜抚了抚自己的发丝。
现在是秋冬季,范茜茜的腿上,已经裹上了一双丝-袜,这次是黑色的,而且,还是带了字母的,让一双笔直的大长腿的衬托之下,显的圆润丰腴。
让人不禁想要摸一把。
试试手感。
她是一个明星,同样也是一个女人,了解过许多的男人。
什么男人的性子,她都知道过。
所以,方奉本让她勾引这个秦天,简直不是太简单。
所以,她用了自己的第一招,直面表白。
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她就用这个最简单的一招,直接表白,看这个秦天接不接受,不接受,她还有其他办法。
“是么?”
秦风喝了一口热茶,然后道:“可我并不喜欢你,范茜茜,我并不讨厌你,凭借一个贫弱女子,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并不容易,无论是用了什么手段,也都是你的本事。但是,别再来找我了,你的一切,我都知道,你惹不起我。”
秦风说着,一个目光,投在了范茜茜身上。
让范茜茜浑身一震,仿佛自己没有穿衣服,全身包括隐秘部位,都让眼前这个男人看光了一般,这种感觉很不好受,他试图遮掩。
可是根本遮掩不了!
展露无疑。
而庆幸的是,秦风只看了两下,就收回了目光,只说了一句:“本钱还不小。”
说完便捧着热茶离开了。
而范茜茜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有一种被一个男人看光了的羞涩,主导权,一点都不在她的手中,顿时他打出去了一个电话,苦笑道:“方少,我不是那个秦天的对手,差的太多了……”
差的太多了。
她剩下的一系列手段,也差不多都没用了。
根本不是一个段位的。
而秦风端着这杯热茶,离开这儿之后,齐云出现了,摸了摸自己的大脑袋:“老大,那个小妞,是不是有什么问题?要不要我们?”
他询问,要不要干掉什么。
“不用,她只是一个小虾米罢了。”
秦风摇了摇头。
这种小人物,不值得干些什么。
“我今天走了这玉山省的各处,都没有查看到,什么特殊的气,看来是有什么器物,把他们的气给遮掩了,甚至连我也发现不了。”
秦风喝着热茶道。
今天他,就是出来走走的,顺便感受一下这玉山省的各处。
要知道,他可是大宗师实力,对于气的感觉,不是一般人能比的,每一个人都有气,也许两个人长的差不多,但是气却并不一样。
当初,圣殿的那些人,在南州,便是秦风通过气发现的。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的器物可以抵挡。
那种多是古代便传承下来的。
就比如现在,这玉山省,若是有强大的白人存在,秦风是肯定能发现的,但是他并没有发现,要么他们不在,要么他们有器物遮掩。
“对了,老大,今日,郑家私下去找了王胖子,说想要把这一批玉石吞下来,由他们郑家来售卖。”
齐云突然道。
“那王胖子拒绝了?”
秦风道。
“咦,老大,你怎么知道的。”
齐云一愣,他还没说呢,老大怎么知道的。
“他的性子,其实很胆小,郑家在这玉山省的名声并不是很好,尤其是这一届的家主郑玉,就算是郑玉说的天花乱坠,这王胖子也不会同意的。他会走最可靠的路线。”
秦风道。
暴发户,也有暴发户的特性。
就是,不会冒大风险。
走最稳妥的路线。
与郑家合作,也许,以郑家的秉性,能赚的更多,但是王胖子可没那个胆子,他生怕这郑家一口把他的玉石吞了,吞了的话,他都没办法去哭去。
“但是,这个态度,倒是值得琢磨。”
秦风想了想道。
“等会儿,咱们去郑家问问,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秦风语气轻松。
去郑家,像是出入游乐园一样。
“是。”
齐云点头。
而这时,秦风与齐云边走边说的,而刚好走到了一个小巷口,在里面传出了一声声棍棒相接的声音,还有一个小男孩的哀嚎。
“嗯?”
秦风顺着声音看了过去。
只见在那一条杂乱的巷子中,有一个小男孩正在护在一条瘸狗的面前,身上全是淤青和红肿,在他对面,还有三五个成年男子,不过都穿的不怎么样,手上都拿着棍子,钢筋,面色凶厉。
“小子,赶紧给我滚开,这条狗咬了一口,老子今天一定要拿他牙祭,滚开!”
其中一个成年男子道。
手上的棍子,挥的舞舞生风。
“明明就是你先踢阿黄的,而且,你已经打断了他的腿,就这样,还不放过他么?”
小男孩没有求饶。
而是倔强的护在了那一条大黄狗的面前,张着稚嫩的小手,一双稚嫩的小脸,并不像是一般家庭的小孩一样,那么干净,反而是泥土遍布,上面有血痕,伤疤。
但是那一双眼睛,却是极为的纯粹。
“小子,这就是一头畜生,你何必呢?”
有人看不下去了。
拳打脚踢,棍棒相加好几次了,可这个小孩都不让开。
“他是我朋友,他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
小男孩坚定的说道。
他上次差点饿死了,是这条大黄狗给他带回来了一个馒头,让他活下来了,所以小男孩面色有些涨红,对着这巷子里面的人说道:“想让大黄死,那么就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
“小屁孩,也不知道从哪部电视剧上学来的台词,乱用。不过,你还真的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当真以为,我们不敢下重手么?”
而这时,一个女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摘下了墨镜,露出了一张秀色可餐的小脸,然后在路上看着秦风,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我找你好久了。”
说着,就想要扑过来。
这个女人,正是范茜茜。
不过,秦风一个眼神,有些冷冽,让她不自觉的,硬生生的停住了脚步。
“找我何事?”
秦风见她停下之后,眼神恢复正常,然后问道。
手上的茶杯,还在闹着热气。
“我喜欢你,我第一见面,我就喜欢上了你,可以给我一个机会么?”
范茜茜抚了抚自己的发丝。
现在是秋冬季,范茜茜的腿上,已经裹上了一双丝-袜,这次是黑色的,而且,还是带了字母的,让一双笔直的大长腿的衬托之下,显的圆润丰腴。
让人不禁想要摸一把。
试试手感。
她是一个明星,同样也是一个女人,了解过许多的男人。
什么男人的性子,她都知道过。
所以,方奉本让她勾引这个秦天,简直不是太简单。
所以,她用了自己的第一招,直面表白。
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她就用这个最简单的一招,直接表白,看这个秦天接不接受,不接受,她还有其他办法。
“是么?”
秦风喝了一口热茶,然后道:“可我并不喜欢你,范茜茜,我并不讨厌你,凭借一个贫弱女子,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并不容易,无论是用了什么手段,也都是你的本事。但是,别再来找我了,你的一切,我都知道,你惹不起我。”
秦风说着,一个目光,投在了范茜茜身上。
让范茜茜浑身一震,仿佛自己没有穿衣服,全身包括隐秘部位,都让眼前这个男人看光了一般,这种感觉很不好受,他试图遮掩。
可是根本遮掩不了!
展露无疑。
而庆幸的是,秦风只看了两下,就收回了目光,只说了一句:“本钱还不小。”
说完便捧着热茶离开了。
而范茜茜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有一种被一个男人看光了的羞涩,主导权,一点都不在她的手中,顿时他打出去了一个电话,苦笑道:“方少,我不是那个秦天的对手,差的太多了……”
差的太多了。
她剩下的一系列手段,也差不多都没用了。
根本不是一个段位的。
而秦风端着这杯热茶,离开这儿之后,齐云出现了,摸了摸自己的大脑袋:“老大,那个小妞,是不是有什么问题?要不要我们?”
他询问,要不要干掉什么。
“不用,她只是一个小虾米罢了。”
秦风摇了摇头。
这种小人物,不值得干些什么。
“我今天走了这玉山省的各处,都没有查看到,什么特殊的气,看来是有什么器物,把他们的气给遮掩了,甚至连我也发现不了。”
秦风喝着热茶道。
今天他,就是出来走走的,顺便感受一下这玉山省的各处。
要知道,他可是大宗师实力,对于气的感觉,不是一般人能比的,每一个人都有气,也许两个人长的差不多,但是气却并不一样。
当初,圣殿的那些人,在南州,便是秦风通过气发现的。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的器物可以抵挡。
那种多是古代便传承下来的。
就比如现在,这玉山省,若是有强大的白人存在,秦风是肯定能发现的,但是他并没有发现,要么他们不在,要么他们有器物遮掩。
“对了,老大,今日,郑家私下去找了王胖子,说想要把这一批玉石吞下来,由他们郑家来售卖。”
齐云突然道。
“那王胖子拒绝了?”
秦风道。
“咦,老大,你怎么知道的。”
齐云一愣,他还没说呢,老大怎么知道的。
“他的性子,其实很胆小,郑家在这玉山省的名声并不是很好,尤其是这一届的家主郑玉,就算是郑玉说的天花乱坠,这王胖子也不会同意的。他会走最可靠的路线。”
秦风道。
暴发户,也有暴发户的特性。
就是,不会冒大风险。
走最稳妥的路线。
与郑家合作,也许,以郑家的秉性,能赚的更多,但是王胖子可没那个胆子,他生怕这郑家一口把他的玉石吞了,吞了的话,他都没办法去哭去。
“但是,这个态度,倒是值得琢磨。”
秦风想了想道。
“等会儿,咱们去郑家问问,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秦风语气轻松。
去郑家,像是出入游乐园一样。
“是。”
齐云点头。
而这时,秦风与齐云边走边说的,而刚好走到了一个小巷口,在里面传出了一声声棍棒相接的声音,还有一个小男孩的哀嚎。
“嗯?”
秦风顺着声音看了过去。
只见在那一条杂乱的巷子中,有一个小男孩正在护在一条瘸狗的面前,身上全是淤青和红肿,在他对面,还有三五个成年男子,不过都穿的不怎么样,手上都拿着棍子,钢筋,面色凶厉。
“小子,赶紧给我滚开,这条狗咬了一口,老子今天一定要拿他牙祭,滚开!”
其中一个成年男子道。
手上的棍子,挥的舞舞生风。
“明明就是你先踢阿黄的,而且,你已经打断了他的腿,就这样,还不放过他么?”
小男孩没有求饶。
而是倔强的护在了那一条大黄狗的面前,张着稚嫩的小手,一双稚嫩的小脸,并不像是一般家庭的小孩一样,那么干净,反而是泥土遍布,上面有血痕,伤疤。
但是那一双眼睛,却是极为的纯粹。
“小子,这就是一头畜生,你何必呢?”
有人看不下去了。
拳打脚踢,棍棒相加好几次了,可这个小孩都不让开。
“他是我朋友,他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
小男孩坚定的说道。
他上次差点饿死了,是这条大黄狗给他带回来了一个馒头,让他活下来了,所以小男孩面色有些涨红,对着这巷子里面的人说道:“想让大黄死,那么就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
“小屁孩,也不知道从哪部电视剧上学来的台词,乱用。不过,你还真的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当真以为,我们不敢下重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