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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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长赶忙追上去道歉,留下我们半桌人哭笑不得。
  “有人不吃猪肉是因为宗教信仰,有人不吃狗肉是因为把狗当成家庭的一分子,宫彩彩不吃兔肉算什么啊!”
  熊瑶月吐槽道。
  “也不能那么说,”大喇叭发表意见,“兔子也能当宠物,既然狗是宠物不能吃,那么有人不吃兔子也情有可原。”
  小芹想了想之后说:“宫彩彩是不是退出科学幸福教以后,又加入了‘拜兔教’之类的邪教?”
  “那种邪教有什么存在意义啊!天天给兔子上贡胡萝卜吗!”
  “兔子其实不爱吃胡萝卜,”知识面一向很偏的熊瑶月说道,“兔子更爱吃富含水分的菜,比如白菜之类的。”
  “别跑题,”我严肃道,“咱们在讨论什么动物该吃,什么动物不该吃呢!”
  大喇叭沉吟了一下,“那个……好吃的动物该吃,不好吃的动物不该吃?”
  其他三人一起看向大喇叭,为她说出了如此惊世骇俗、言简意赅的真理而表示叹服。
  “可是很多时候肉菜好不好吃,只跟厨师有关吧?”熊瑶月找到了大喇叭论点中的破绽,“如果是英国厨师负责的话,不光是所有的动物都不该吃,估计所有的植物都不该吃了!”
  我突然想到,曾经在《魔鼎传奇》中跟艾米搭戏的凯尔,他就非常二逼的找了一个英国厨师负责自己的饮食,也不知道现在吃死了没有。
  我们讨论来讨论去,也没有得出合适的结论,证明哪种动物应该献身来满足人类的口腹之欲,哪种动物可以幸免。
  半个小时之后班长才回来,她疲倦地告诉我们,宫彩彩说今天受到的打击太多,要自己在寝室里静一静,刚才班长是送她回去花的时间。
  听到我们正好在讨论哪种动物该上饭桌,班长想了想之后说道:“我们家祖上很多辈都是猎户,猎户经常是跟狗一起行动的,狗是我们的助手,所以我们从来不吃狗。传言满族人不但不吃狗肉,甚至也不戴狗皮帽子,不铺狗皮褥子,不用任何狗皮制品,不过那似乎有一个‘黑狗救主’的故事,貌似努尔哈赤被自己的黑狗救过一命,才命令族人那么做的。”
  “猫也不能吃!”小芹坚决地表示说,“我看到在印尼,连猫那么可爱的生物都要下锅,实在是灭绝人性的表现!”
  其实吃猫肉的也不止印尼一家,不过印尼这个国家居然能剃光了红毛母猩猩的毛,让它卖淫来收取嫖资,实在是口味太重,既然连猩猩都能嫖,那么吃猫也不算什么了。
  “切,你们这是猫粉和狗粉的言论!”大喇叭用一根牙签剔着牙说道,“如果到了大饥荒,我可不管那个!只要不是人肉我都吃!”
  “我知道我们偏爱某种动物的想法很狭隘,”班长检讨自己道,“我觉得兔肉可以吃,结果不小心伤害到了彩彩,估计我在不知情下吃进去狗肉,大概也会和她一样的表现吧?”
  正在这时,我们发现奥巴马的狗头从门缝里伸了进来,它很警惕地看着我们,不知是不是听见了关于狗肉可不可以吃的话题。
  “汪汪汪汪汪汪!!!”毫无征兆地,奥巴马看了一眼我们的饭桌,然后就发狂地吠叫起来,而且面朝屋外,好像外面发生了什么紧急状况。
  第1017章 爆炸性消息
  奥巴马冲着屋外拼命地叫,我们都感到很奇怪,于是就全体从饭桌后面站起来,走到屋子外面想看个究竟。
  正当晌午,外面烈日当空,晒得我头皮都疼,院子里风平浪静,不管是晾衣竿还是班长的自行车,都保持在原来的位置。
  “到底怎么回事?”我怀疑道,“外面什么都没有啊!为什么奥巴马叫个不停?”
  “难道是有坏人摸进来,然后藏在咱们看不见的地方?”大喇叭直皱眉,“现在这年月,无法无天的人太多了!”
  “不用怕!不管是哪里来的妖魔鬼怪,我负责收拾他!”熊瑶月大力拍着自己的胸脯,“除了我以外,这里还有小芹和叶麟两个武术高手,难道还能让他跑了吗!”
  “人家是女孩子,不擅长打打杀杀啦 ^_^#”小芹推辞道,“不过叶麟同学会负责保护好我的!”
  我聚拢精神,双拳紧握,以防有宵小之辈突然从墙后面跳出来偷袭,作为在场的唯一一名男性,我是有责任做大家的护花使者的。
  然而我们紧张兮兮地排成纵队,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却丝毫也没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这时小芹才猛然提醒大家道:“不好!你们没发现奥巴马只是叫了几声,头朝外看,然后就一直躲在屋子里不出来了吗?”
  “这不奇怪吧?”我说,“奥巴马一向胆小如鼠,它是害怕外面的危险,才躲起来让咱们给它当肉盾吧?”
  “它不是想让咱们当肉盾,是要抢咱们的肉吃!”小芹急道,“不信的话,跟我回到屋子里去!那里肯定已经一团糟了!”
  大家半信半疑地跟着小芹回到了屋内,然后就看见了奥巴马已经跳到了饭桌上,我们还没吃完的干煸兔肉和炖野鸡,已经被它打扫得干干净净了。
  泥马啊!奥巴马你成精了啊!居然会声东击西!我们一屋子的人,包括班长在内,居然被一只狗给骗了!
  “啊!还我的饭来!”熊瑶月抄起一根汤勺,就去追酒足饭饱的奥巴马,一人一狗在屋子里跑个不停,让场面更加狼藉。
  这次享用野味的聚餐,就这样混乱地降下了帷幕,我们四个人讨论鸡肉、兔肉、狗肉哪个能吃哪个不能吃的时候,一条狗骗了一屋子的人,跳上桌吃了盘子里的鸡肉和兔肉,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
  ……
  酷热的天气让人不愿意动,不管是在寝室里还是在家,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吹空调。
  转眼间进入了八月中旬,开学一天比一天临近,班长在电话里告诉我,在开学之前打算到我家里来,给我和小芹集中补一下课,虽然时间紧不可能取得什么突破性进展,总比没有强。
  说的也是,我在床上躺了18个月,小芹也照顾了我18个月,落下了这么多高中课程,我们开学以后绝对要吊车尾了。
  这一天外面下起了瓢泼大雨,气温十分凉爽,甚至有些寒冷,小芹被任阿姨带着去串亲戚了,老爸跟曹导演有约,好像是趁着任阿姨不在,去参加hhh同好会的线下活动。
  于是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我看着窗外突然下起来的瓢泼大雨,感到十分惬意的同时又有点寂寞,过往的回忆如同这场雨,渐渐流入了我的脑海。
  记得初中的时候,班长发现小芹理科差,而我文科差,所以建议让我们一块温习功课,互相提高,在一次摸底考试以前,还要亲自来辅导我们,而地点又定在了小芹的家里。
  当时我还在试图执行花心大萝卜计划,任阿姨和我老爸还没结婚,所以我自然也不会跟小芹住在一个屋檐下。
  对于把补习地点设在小芹家,班长的理由是:“如果温习到太晚,女孩子一个人回家会不安全。”
  班长似乎自动忽略了自己也是女孩子,她距离小芹家并不太近,到时候自己回家也得走很长时间的夜路。
  我对此吐槽道:“现在变态太多,男孩子走夜路也不安全。”
  可能是没想到我会这么说,当时班长愣了一下,然后眉毛高高挑起,带着巨量的鄙视和讽刺说道:“你要是被人强奸的话我娶你。”
  后来这次补习因为一些原因没能成行,但是每次想到班长对我说的那句话,我都有一种很古怪的感觉。
  “咔啦啦——”
  闪电如白色的龙纹,气势恢宏地浮现在云端之上,我惊叹于自然伟力的同时,突然意识到:我今天自己在家,屋子里除了我以外谁都没有,正好可以搜查一遍,找到被小芹藏起来的擎天柱大哥啊!
  虽然答应过小芹,不会强制她把擎天柱大哥还给我,但是我看一看擎天柱大哥总可以吧?就算是犯人也有探视权的!
  说干就干,我撸起袖子打算翻箱倒柜,可是还没决定要从哪个屋子开始,就听见了咚咚咚的敲门声。
  “是谁?”我凑近猫眼去看,却黑咕隆咚的什么也看不清,隔着门只传出一个沙哑的男声,貌似在自我介绍,但是由于外面的巨大雷声,我没听清。
  我艺高人胆大,觉得八成是送快递查水表之类的人,就没问清楚就打开了门,没想到门刚一开,外面那人就失去了倚靠,浑身无力地向我倒了过来。
  “诶?什么情况?”
  我下意识地接住了倒向我的黑衣人,然后就看到了他用衣领蒙住一半的,已经被毁容的脸。
  是镰仓!?自从帝王大厦事件以后,他被艾淑乔调回美国,接近两年没有消息,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鲜血顺着镰仓的衣袖流淌下来,他的上半身可能受了伤,不但浑身瘫软,而且体温越来越凉。
  尽管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我也不能眼看着镰仓死掉,我赶紧把他拖到我的卧室里,让他仰面躺在我的床上,然后研究着他那类似特工的一身劲装,不知道该怎么解开,以及解开后我要怎么处理伤口。
  “不行,还得叫专业的人来!”
  我打算用智能电话呼叫郁博士,但是镰仓那双散发着杀手气息的危险双瞳,竟然在这个时候猛地睁开了。
  “别让其他人知道我在这,”镰仓抑制着身体的疼痛,猛力吸了一口气之后说道,“我在过来的路上把血迹都擦干了,就是为了保密……你听好!艾淑乔正在做危险的研究,必须有人阻止她!”
  “诶?你到底是什么立场?”我诧异道,“你当年被艾淑乔派给我当保镖的时候,保护我很不尽责,现在又跑过来做二五仔,说艾淑乔必须得到阻止……你是伤重导致出现死前幻觉了吧?”
  “臭小子,你给我好好听着!”镰仓重伤之下居然还有力量拉住我的衣领,让我不得已弯下了腰,和他面对面挨得很近。
  “艾淑乔抽取你的血液去研究的不仅仅是超级毒品……她的真正目的,是研究出来能对人进行精神控制的药!现在已经有气雾型的半成品了!那东西可以让受害者变成听从命令的傀儡!我从实验室中偷出了一小瓶,结果就被自动防御系统打中了好几枪……”
  “我靠!你都中了枪还这么能瞎扯啊!”我仍然不肯相信,“精神控制不是《红色警戒》里面的尤里才会的技能吗!我的血液虽然成分特殊,但是也只限于能让人产生快乐或者痛苦,跟精神控制距离十万八千里啊!”
  “蠢货!”镰仓对我吼道,“精神控制的本质,就是通过脑内的‘奖励—惩罚’机制,让人不得不服从命令!控制了人脑里面的快乐与痛苦,就相当于控制了人类!你已经给艾淑乔提供了所有素材,甚至还有那个精通于催眠术的王修武!”
  我一愣,镰仓说得头头是道,而当年郑唯尊的保镖老王同志,的确在事后被艾淑乔收为了手下,这事从头到尾都挺诡异的。
  “艾淑乔破例让冒犯她的郑唯尊活下来,就是要换取王修武的合作,有了他在催眠方面的经验,精神控制药物已经进入临床实验阶段了!”
  “啥?郑唯尊那家伙居然还没死!?”我不知道自己的感情是愤怒还是惊诧,“艾淑乔不是让潜逃到加拿大的郑家全部人间蒸发了吗!”
  “半死不死吧,”镰仓哼了一声,“王修武跟艾淑乔合作以保证郑家小少爷留着那口气,别管他们了,重要的是关于精神控制药物的情报!我在艾淑乔身边潜伏了几年,发现她是不折不扣的野心家!她的胃口可不是一点财富和权势那么简单!她要通过精神控制药物夺取世界的至高权力!”
  “你慢着点说,给我时间我消化一下。”我皱眉道,“你刚才完全是奄奄一息的样子,现在说话又这么快,我会当成你在回光返照啊!”
  “你才是回光返照!我虽然中了枪,但是穿着防弹衣!我是被碎裂刀片刺出血来的!我刚才晕倒是长时间在雨中奔跑,身体失温所致!”
  我仍然半信半疑,“谁能保证你不是艾淑乔派来试探我的?”
  镰仓半眯起眼睛,然后突然拉下了自己用来蒙住下半张脸的黑色衣领,将他被强酸毁容的原本俊朗的面庞全部显露了出来。
  我不由得眨了下眼睛,震惊于那些斑驳伤疤的同时,又惊奇地发现我似乎在哪里见过这张脸。
  “叶麟,你给我听好!我曾经是洛杉矶三合会的中层干部,因为发生了一些难以置信的事,才会潜伏在艾淑乔的手下……另外,你应该已经猜到了,我就是那个风流成性的霍振邦的儿子。”
  我擦!你就是霍振邦和舞女生的霍家大少爷?因为你的存在所以龙叔他们管小芹叫“二小姐”?你是小芹同父异母的哥哥啊!可是你特么不是死了吗!
  第1018章 霍家的长子
  现在我才再一次深刻地意识到,我小时候被小芹欺负得满地找牙不是没有理由的,无论是任家还是霍家,都有一些逆天的人物存在,小芹继承了双方的血统,想不牛逼都不行。
  镰仓在我的床上(这么说感觉有点怪)恢复到正常体温以后,几乎从半死状态满血满蓝原地复活,他解开了自己的防弹衣,用战术腰带里面的简易工具摘除了刺入自己胸口的碎刀片,又用绷带将自己缠好,然后就可以坐着跟我说话了。
  你妹的!(他妹就是小芹,所以这个感叹句我也可以改成“小芹的”!或“小霸王的”!)本来我见到花花公子霍振邦的时候,觉得他身染艾滋病,每天要吃大量的阻断类药物,而且并不是很能打的样子,还以为霍家的血统比较安全呢!哪想到根本不是那一回事啊!眼前的霍振邦长子镰仓,就是实打实的怪物啊!
  “给我杯水。”镰仓阴沉着脸吩咐我道,看得出他是以小芹哥哥的身份在跟我说话。
  我惹不起这个拼命三郎,再加上他是伤员,无论是出于何种理由我都应该满足他的要求。
  喝了一杯水之后,镰仓让我关紧门窗,用不带感情起伏的语调向我讲述了,他是如何从洛杉矶三合会的干部变成艾淑乔的手下的。
  整个过程惊心动魄,我觉得不输给某些谍战小说,偏偏镰仓却用那种平淡而事不关己的语调来叙说,一看就知道他没本事成为合格的花边新闻小报记者。
  如果我把镰仓的话直接复述给大家听,大家听了以后绝对会很不满意,觉得干巴巴,食之无肉弃之可惜,所以我干脆就用因果计算程序最擅长的全知视角,以她著作等身(五百多万字小黄文)的磅礴笔力,为大家讲述这一发生在异国他乡的离奇故事。
  特别说明:小茵自从用文字记录了我在轮回梦境中的《强推女孩子编年史》之后,渐渐养成了一项用闲置机能写小说的爱好,再加上她通过我胳膊上的智能手表,永远和我同时出现在事件现场,所以她可以写下巨细靡遗的《叶麟观察日记》,简直都要把我的日常生活写成小说了。
  这当中,为了保留证据等原因,我还主动拿智能手表当录音笔使,也为小茵写我的观察日记提供了巨量素材。
  于是乎,从今以后,由于我语文水平太差,以及喜欢复制粘贴等原因,我在讲述我的故事的时候,会时不时地引用《叶麟观察日记》当中的内容,这样多快好省,可以让我节省大量时间出来锻炼身体。
  当然了,《叶麟观察日记》是用第三人称写成的,很多时候也包括其他人的心理活动(比如班长和宫彩彩),这是小茵用她的心理模拟拟系统(类似于早前的“心跳问答”程序)作出的猜测,不见得跟本人想的完全一样,但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所以从镰仓的这个故事开始,第三人称的叙述可能会渐渐变多,甚至会出现“叶麟在熟睡中翻了个身”这样的叙述,请切记这是以小茵视角观察出来的,并不是我睡着了以后还能知道自己在翻身,并且喜欢用第三人称来称呼自己来卖萌。
  跟萌萌哒软妹子不一样,如果我这个筋肉斯巴达动不动就开口说:“叶麟看着眼前的纸杯蛋糕,心想要是能给我吃好了……”那么绝对会让大家鸡皮疙瘩掉一地。
  不过咧,就算是以小茵视角,以第三人称来叙述,我还是会尽职尽责地进行吐槽,争取专职吐槽以后丧心病狂一点,连小茵在描写当中出现的槽点也不会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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