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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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迁遇难,是因为李陵。李陵是李广的长孙。李广自杀十九年后,李陵随贰师将军李广利出征祁连山,奉命率步兵五千人吸引匈奴兵力,结果被八万人团团围住。李陵血战八天而救兵不到,弹尽粮绝,被迫投降。
  显然,李陵之败,是因为李广利指挥失当,救援不力。
  但李广利是汉武帝的大舅子,当然不会被追究责任。相反,司马迁为李陵说公道话,却被视为别有用心。
  于是,汉武帝将司马迁下狱法办。
  司马迁被判处的是死刑。依照当时的律条,死刑可以用钱赎买,也可以用腐刑顶替。但是他没有那么多钱,周围的人也不肯伸出援手。如果像李广那样去死,则《史记》无法完成。司马迁别无选择,只能接受腐刑。
  腐刑又叫宫刑。受此刑者,男的割掉阴茎,女的破坏阴道。这当然极其残忍,也为任何男人和女人所无法忍受,因此在汉文帝时一度被废。不过,此刑很快又被帝国恢复,直到隋文帝开皇初年才被彻底废除。
  可惜,司马迁遇到的不是隋文帝,而是汉武帝。他只能去承受肉体的痛苦和精神的屈辱。受刑之后,司马迁“肠一日而九回”,坐立不安,汗流浃背,神情恍惚,一度仿佛变成
  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这种痛苦,汉武帝知道吗?
  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但重要的是,他不需要知道,因为他的立法精神就是要让你痛苦。更险恶的是,他的制度居然这样设计:要么去死,要么受辱。尊严和性命,只能二选一,除非你有足够多的钱。
  请问,这是什么狗屁法制?
  有此酷刑,实在是一个民族的奇耻大辱。看来,法治也未必靠得住。如果那法是王法,治国的是帝王,法治也可能是专制,只不过“依法专制”而已。任何人权都不会有保障,所有的人都不会有尊严。
  德治和儒术,就更靠不住。
  的确,司马迁是景仰孔子的。他称孔子为至圣,由衷地赞美说: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19可惜,这位伟大的圣人即便再世,恐怕也奈何不了帝国的统治者,哪怕是在独尊儒术的时代。
  更何况,汉武帝又何尝当真尊儒?在他那里真正吃得开的,甚至不是新儒生,而是刀笔吏。
  又见秦政
  刀笔吏的代表人物是张汤。
  张汤似乎天生就是法官。小时候,老鼠偷了他们家的肉。被父亲责打的张汤,挖地三尺将老鼠捉拿归案,而且鼠赃俱获。于是,小张汤升堂问案,读诉状,出证据,录口供,最后将老鼠验明正身就地正法。
  这事让张汤的父亲对他刮目相看。担任长安县丞(副县长)的张汤之父,便把儿子送去学习法律。学成之后,张汤成为专业法官,从基层法院的办事员做起,一直做到帝国的最高监察官员御史大夫。
  与此同时,他也成为西汉着名的酷吏。
  酷吏就是执法苛严的官吏,作风相反的则叫循吏。酷吏是老早就有的。吕后时有侯封,文景时有郅都,武帝时更可
  以开出长长的名单:宁成、周阳由、赵禹、张汤、义纵、王温舒、尹齐、杨仆、减宣、杜周,可谓于斯为盛。
  这当然自有原因。
  原因是复杂的,酷吏与酷吏也各不相同。比如王温舒死后家财万贯,尹齐的家产却不满五十金,张汤的则只够买五匹马。可见张汤和尹齐,虽然枉法,却不贪赃。他们是酷吏,同时也是清官。
  事实上也有两个张汤:好官张汤和酷吏张汤(尽管两个张汤是同一个人)。好官张汤的故事和意义,我们到第四章再讲,这里只说酷吏张汤。
  酷吏张汤的代表作,是颜异案。
  颜异被害时的官职是大司农。大司农是九卿之一,即汉帝国中央政府的部长,主管国家的财政经济,物价、国库、土地、交通运输和盐铁专卖也都归他管。颜异得罪汉武帝,便是因为金融货币问题。
  元狩六年,汉武帝和张汤发明了一种新货币,叫白鹿皮币。具体地说,就是用一尺见方的白鹿皮,四边绣上水草,价值四十万。同时规定,王侯宗室朝见皇帝,必须用白鹿皮币垫着玉璧,才能行礼。
  大司农颜异表示反对。因为一块苍玉才几千块钱,垫子倒要四十万,岂非本末倒置?
  汉武帝很不高兴。
  于是张汤将颜异下狱,判处死刑,罪名是腹诽。腹诽就是嘴上不说,心里诽谤。这种罪名,本身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何况就连这也不能成立。因为颜异不赞成白鹿皮币是公开的,并没有欺上瞒下,又何尝腹诽?
  但,君臣意见不一原本正常。颜异作为财政大臣,对经济政策发表看法,不但合法,而且合情合理。要治他死罪,只能节外生枝,故意找茬。
  然而证据居然被张汤找到。有一次,某人在颜异那里做客,谈话时对朝廷政策表示了不满。颜异当时什么都没说,只微微动了一下嘴唇。于是张汤起诉说:这就是腹诽。欺君罔上,心怀不轨,大逆不道,罪该万死。
  汉武帝很满意。
  显然,这不是法治,而是专制。或者说,以法制行专制。在这里,法制跟儒术一样,不过是装饰品。但,装饰既然是必需的,那就得有懂法律的人来做帮凶。
  所谓“刀笔吏”便应运而生。
  刀笔吏,就是帝国的司法官员。纸张发明前,法官和书吏录口供,做判决,都用笔写在竹简上。写错了或者要修改,就用刀削去重写。这些人掌握了刀和笔,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削就怎么削,所以叫刀笔吏。
  那么,刀笔吏有可能舞文弄法吗?
  有。汉的律令,在刘邦时代不过约法三章,但到武帝时代却增至359章。其中,死罪律409条,1882款,案例13472个。这样繁多的法令,专业人员也看不完,更不用说不懂法律的其他官员和普通民众了。
  结果是什么呢?是帝国的司法被玩弄于刀笔小吏的股掌之间。他们想让你活,可以有一千条理由来开脱;想让你死,也有一万个案例可参照。
  刀笔吏成了阎王爷,法治也就变成了人治。
  这时,执法官员的道德品质和价值取向,就变得十分关键。比如董仲舒,恐怕是真有恻隐之心的。他曾经按照“亲亲相隐”等儒家伦理,挽救了许多人的性命。直到东晋时期,还有人援引董仲舒的判例为自己申冤。
  23但更重要的,还是最高统治者的倾向。
  主张司法公正的,是汉武帝的曾孙汉宣帝。宣帝曾下诏说,过去书吏执法,挖空心思给人妄加罪名,这是朕的不德。判决不公的结果,势必是恶人心存侥幸,好人无辜被戮,这绝不是朕愿意看到的。
  汉宣帝这么说,当然事出有因。事实上汉武帝跟秦始皇一样,喜欢严刑峻法。他要实行的,则是铁血政策。于是在汉武帝的治下,又见秦政和秦吏。
  比如杜周。
  杜周比张汤还要恐怖。他担任帝国最高司法行政长官(廷尉)时,一年受理案件一千多件,每件大的牵涉到几百人,小的也有数十人,涉案总人数十六七万,下狱的二千石(省部级)官员不少于一百人。
  这么多的案子,怎么办理呢?
  很简单,汉武帝想打击排挤的,就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汉武帝打算放一马的,就慢慢帮他开脱。
  胡亥和赵高,也不过如此吧?
  这种作风,就连杜周的门客也看不下去。当时,帝国的法律都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叫三尺之法。因此门客说:大人的职责在主持正义,却不以三尺为准绳,专以上意为取舍,法官难道是这样做的吗?
  杜周却嗤之以鼻。杜周说:什么法不法的!请问三尺之法从哪里来?告诉你,先帝肯定的就叫做律,今上认可的就叫做令。依法?你说说什么是法?
  皇帝就是法。
  那么,世上还有公道吗?
  非儒非法非主流
  主张天下要有公道的,是汲黯。
  汲黯在武帝朝担任的最高职务,是主爵都尉。主爵都尉是负责列侯封爵事宜的中央政府官员,位列九卿,相当于国务会议列席成员,享受正部级待遇。
  这就比公孙弘和张汤差得远。公孙弘和张汤在汲黯位列九卿时,都不过蕞尔小吏。但是后来,公孙弘担任了丞相(国务总理),张汤任御史大夫(副总理级)。一个拜相封侯,一个位在三公,只有汲黯原地踏步。
  对此,汲黯很不以为然。他对汉武帝说:陛下用人怎么就像堆柴火,越是后来的就越是放在上面(成语“后来居上”的来历就在这里)!
  汉武帝默然。
  其实这两人后来居上,并不因为武帝要堆柴火,只因为他们摸准了皇上的心思。武帝要用儒术装点门面,公孙弘就子曰诗云;武帝要用刑法杀一儆百,张汤就深文周纳。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当然好戏连台。
  实际上汉武帝也不得不如此。秦政苛,结果是天下溃而叛之。这就要独尊儒术,标榜仁政。汉政宽,结果是网漏吞舟之鱼。这就要重用酷吏,建立权威。
  这在汉武帝,就叫齐头并进,两手都硬。
  汲黯却左右开弓,反儒也反法。
  在汲黯看来,儒法两家都不可取。新儒生大多口是心非,阿谀奉承,巧言令色,耍小聪明,公孙弘是代表。刀笔吏则舞文弄法,争强好胜,滥杀无辜,陷害忠良,张汤是代表。所以他既反对公孙弘,也反对张汤。
  汲黯揭发公孙弘,前面已经说过。他对张汤,同样毫不留情。有一次,汲黯甚至当着武帝的面,痛骂职务还是廷尉的张汤:身为正卿,上不能富国,下不能安民,却擅改高皇帝约法,就不怕断子绝孙吗?
  张汤的对策,是跟汲黯咬文嚼字,找茬。
  结果汲黯忍无可忍。他说:难怪大家都讲不能让刀笔吏做高官。果然!果然!如果按张汤那一套办,只怕普天之下都不敢抬腿走路、正眼看人了!
  公道什么的,当然也不会有。因为“智足以拒谏,诈足以饰非”的张汤,名为整顿吏治,实为固宠弄权。
  汲黯哪里知道,汉武帝并不怕这个。他要的也不是公道,而是霸道,只不过得装扮成王道。因此,他的用人观念跟汲黯不同,阶级观念也不同。
  的确,汲黯的出身是很高贵的。他原本是卫国人,祖上世代都是卿大夫。这样的贵族,哪里看得起放猪出身的公孙弘、小吏出身的张汤?在他眼里,这都是小人。
  然而汲黯没有想到,汉武帝必须用小人,因为帝国不是邦国。邦国是贵族的时代,也是君子的时代。帝国则是平民的时代,也是小人的时代。这个历史进程,是不可逆转的。
  刘邦不就是小人吗?韩信和陈平不也是吗?
  何况汉武帝还有一个打算,那就是从功臣勋贵们的手中夺权。这就不能靠贵族,得靠平民;不能靠君子,得靠小人。公孙弘和张汤确实出身卑贱,不讲原则,一味媚上,十足的小人。但,帝国要的就是这个。
  保留贵族精神和君子之风的,便只有汲黯。
  汲黯是表里如一的。他那句“内多欲而外施仁义”的名言,就是当着汉武帝的面在朝堂所说。尽管当时满朝失色,汲黯却无怨无悔。他说,天子设立百官,难道是用来拍马屁的吗?就算有危险,又岂能让朝廷蒙辱?
  难得的是,汉武帝对汲黯一让再让,礼遇有加。大将军卫青来,他坐在马桶上就见了。丞相公孙弘来,他帽子不戴就见了。汲黯进宫,汉武帝却一定正襟危坐。如果匆忙之间来不及整理衣冠,则会躲进帐中,以免不恭。
  这是对汲黯人格的敬重。
  为着这份敬重,我们也要对汉武帝表示敬意。
  汲黯也值得敬重。元狩二年,为了接待前来投降的匈奴浑邪王,朝廷向民间借马,结果没凑够数。汉武帝认为长安县令办事不力,要开刀问斩。汲黯却挺身而出:长安令无罪!只要杀黯一人,就有马了。
  汉武帝又默然。
  汲黯说这话,是因为他当时担任右内史,是长安县令的长官。下属被问责,长官当然要承担领导责任。这在汲黯,就是一个高贵者应有的担当。
  贵族精神,是要用生命来支持的。
  其实汲黯担任右内史,是丞相公孙弘的阴谋诡计。因为右内史相当于首都市长,辖区内尽是高官权贵,很难治理。
  以汲黯之耿直,岂有不得罪人出点事的?
  然而公孙弘的说法却冠冕堂皇:如此重任,非指派老成谋国、声望极高的大臣不可。
  谁是君子,谁是小人,岂非一目了然?
  汉武帝当然也清楚。因此,尽管公孙弘和张汤恨死了汲黯,他自己也咬牙切齿,却终究没有对汲黯下毒手。看来,武帝起用小人,也是迫不得已,或者权宜之计。内心深处,恐怕还是敬重君子的。
  有一次,中大夫庄助替汲黯请病假。
  汉武帝问:你看汲黯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庄助说:谁都不能动摇。
  汉武帝说:是。他差不多可以算社稷之臣了。
  社稷之臣,就是跟国家休戚与共的大臣。这可是连平定了所谓“诸吕之乱”的周勃也未曾得到的评价,却被汉武帝给了汲黯,而且是在汲黯当面顶撞了他之后。
  汉武帝不愧为雄主。
  汲黯的存在,也许是一个异数,更非主流。但汉武的政治,却可以肯定是混合型的。在他那里,有儒家主张的德治,法家主张的刑治,也有墨家主张的人治。尽管汲黯不被承认是墨家,又尽管他被认为是道家。
  是的,大汉王朝并没有唯儒术而独尊。当时没有,以后也不会有。武帝他们真正想要的,是中央集权。
  第三章 高度集权
  桑弘羊也理直气壮,因为他并没有以权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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