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节
殿内,貌似事情并未就此完结。
莲生走到了净远等高僧面前,道:“贫僧可能要随隶王妃回高卑国一趟。”
“这?”净远等人惊讶。
“希望师叔,在贫僧离开时,可以暂时替代贫僧的住持之位,管理寺内事务。贫僧知道这样做,或许是对不起师父的嘱托,可是,贫僧有些俗事如果没有办法理清的话,只怕今后,会继续影响到太白寺,这是贫僧最不愿意见到的结果。”
听到他这样掏心掏肺的一说,净远只能表示理解:“这个住持之位,不是说,给谁就给谁的。你既然身为慧光方丈指定的继承人,没有任何充足的理由的话,是不可以丢弃这个住持之位的,这是一个佛门弟子理应负起的责任。至于方丈是不是高卑人,我想,如今大殿内留下的众僧都已经明白了,高卑人,并不能作为不能担任方丈的借口。”
“师叔的话,师侄一定牢记在心里。”莲生向净远等高僧深深地鞠了个躬。
李敏在此之前,已经离开大殿了。走到那院子里,见到了上回和丈夫一块在寺庙里见到的那株千年梅树,据说,与护国公府里那几株是同一年种下的。
这些千年梅树也怪,天气越冷,开的越好。
在交叉成影的树桠之中,梅花瓣儿迎着冷风开展,美景衬着两张突显其中的男子面孔。只见那两名男子的五官,清冷英俊,与梅花的清骨,是浑然一体,十分相配。
兰燕把手安放在匕首上,拳心里全是汗,满身都是汗如潮水,是上次从她手里劫持李敏的那两个黑衣人。
没有走,又回来了。他们究竟想干嘛。李敏走到哪,他们跟到哪?
突然间,李敏的嘴角微勾了下。与此同时,一阵比较大的风刮过梅树的瞬间,几朵花瓣随之凋零,两名男子在飘扬的梅花中,像是妖精一样随风消逝了。
兰燕骤然软腿的感觉,只知道这两人的武功是那样的高深莫测。
“很吓人吗?”李敏问。
兰燕苦笑:“主子,奴婢怎么能和主子相比?奴婢一看主子都得软腿。”
李敏不由一笑:“得了,别学紫叶那丫头拍本妃的马屁。本妃意思是问,他们两个,你看着就害怕,害怕什么?害怕他们杀你吗?本妃不信你看不出来,他们压根没有杀你的意思。”
“奴婢知道,奴婢根本不够格进他们的眼。他们觉得杀奴婢都是浪费劲儿。奴婢不是怕他们,是畏惧他们想把奴婢的主子怎样了,到时奴婢或许会像上次那样无能为力——”
“那你不用怕。上回他们都放弃杀本妃了,不见得他们会很快改变这个主意。”
兰燕想说,那个屠二爷为一回事,可是,那个屠少,可不见得真放弃了杀她的念头。
事儿办完了,要下山了。
李敏坐上轿子的时候,见怀让急匆匆走上来,把一样东西塞到了兰燕手里。
兰燕接过那用僧人使用的素净帕子包裹的东西,转交给了坐在轿子里的李敏。
接过东西时,放在掌心里,李敏只觉得沉甸甸的,摸起来,像是一串佛珠。闻着帕子上沾着的味儿,像是梅花香。再小心打开来看,帕子里,包裹的是一串珍珠。
这是她毕生见过的,最美的一串珍珠了,一共十六颗,每一颗,都是十分饱满圆润,放在现代,那就是价值连城的东西。因为是黑珍珠,不是普通可见的白珍珠。李敏很记得,在古代,没有现代的养殖技术,黑珍珠不仅稀少,而且产地单一,是比黄金更贵重的东西。
黑珍珠,不是戴在手上的,因为太大了,是戴在脖子上的。
太显眼了,太金贵的东西,比老公送她的帝王绿,更难以藏掖。
李敏真想当场退了。
可怀让站在距离轿子一定距离的地方,对她摆了摆手。
李敏再展开包裹珍珠的帕子,上面有一行小字,是绣的,用的红线,看起来像是泣血绣出来的东西。
晴空瞭望深似海,徐不见佳人唯云中。
是她娘的东西?
这样一个念头闪过心里后,李敏顿悟,那晚上,某个人离开太白寺,恐怕会正中东胡人的圈套,正因为,那个人,真的是要去护国公府找她的。
因为些什么事的缘故。
轿子出了寺门,沿着那扫雪的阶梯一步步而下,越走,逐渐消失在漫漫的雪海里。
明德在屋子里徘徊了几步之后,走到了盘坐的莲生面前,道:“虽然,我师傅答应你了,但是,你真的觉得这个时候离开太白寺是对的吗?这样的话,在民众未消化所有的传闻谣言之前,你这样轻易离开太白寺,是人都会误会你对太白寺的忠心。”
“对不起,师父。”莲生低下头,垂下的阴影像是完全盖住一张脸。
“你既然叫了我一声师父,可以对我说实话吧?”
“其实,师父,在我当时离开太白寺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打算真的离开太白寺,只是想把东西送过去。主要是我家里人,都认为那是我未完成的俗事,我自己内心里,却认为早已断的干净了的俗事,本是不会想再插手的,可是,由于她的出现——”
“你说的是隶王妃吧?她和你究竟是?”
“她是徒儿在俗界里的妹妹。”
“什么?”明德脸上浮现诧异。其实这个诧异本不该有,因为,外界传的沸沸扬扬,那么多,该早就联想到这层关系的。
“这个妹妹认不认,其实徒儿心里原先不以为是回事儿。毕竟,徒儿都是出家人了,本就不该与俗界的事儿再有牵扯。但是,眼看,她一次又一次搭救于我。”
明德看着他那张好像茫然的脸,忽然间,嘴角露出了一抹微笑,说:“你知不知道,怀让最喜欢说你什么?”
“怀让说我?徒儿知道自己有很多缺点。”
“不。怀让是说你,有时候像是一棵树一样,孤独的,即便是长在丛林中,却那么孤独,没人能触摸到你的心。在为师看来,你的脸,从来都没有喜怒哀乐一样。或许方丈欣赏的是你这点。可说真的,出家人是说不能有七情六欲,但可不是说没有了感情。现状,为师看着你说起隶王妃,脸上终于有了种叫做感情的存在。为师不知道你出家之前,在家中经历了和中经历,导致你情愿认定自己是个孤儿,一个不受人爱过的孤儿,如今却不言而喻,你觉得自己有了家人的感觉了,是不是?这才是你对隶王妃耿耿于怀的原因。”
“是吗?”莲生把脸一扭,朝窗户望过去,刚好能望见院子里那株千年梅树。
她或许不知道,在他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在他的眼里,她宛如千年梅树化成的妖精那样清冷而高贵。因此几乎不假思索,他知道她是谁的孩子了,因为她和那个男子,几乎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对于那个男子的话,可以说,他和其他人一样,都是又爱又恨。
“回去解决了俗事也好。”明德转了语气说,“既然你都有了这方面的烦恼,把该理清的都整理清楚了。但是,希望你不要忘记,你是身为太白寺的住持这一身份。”
“徒儿明白的。徒儿早就不是什么大明人高卑人了,只是,一个佛门的弟子。”
窗户外,那在北风中招展的梅花,像是向着更北的方向招手。
李敏在没有回到王府之前,在路上,听说被押到军部的两个犯人,意图把大皇子和都督府一块拖下水。想着这个大皇子尽干缺德的事儿,把他们这群同伙先出卖了,你不仁我不义,为何不一块儿拖下水。
可是,事情哪有这么容易,她既然带得了大皇子的人在太白寺出面,肯定是护国公和大皇子之间暂时达成了什么协议了。
简单来说,她老公和她想的一样,先留着大皇子这条狗命是有用的。其二,把吕博瑞弄倒了的话,皇上会再派人来生事,不如把吕博瑞这头蠢猪留下来。至于非得把太白寺里这两个祸害给端了,这都是出于想把太白寺整个先掌控在护国公府手里的想法。
回到王府时,天色到了傍晚了。
知道老公没有回来,李敏在府里自己一个人吃着晚饭。只听场戏的声音,从不远的地方传来,应该是婆婆的院子里。
这几日,尤氏天天在自己院子里请人过来唱戏。搭的戏台,接连几日都没有见拆过的。
可能她老公都想着,尤氏听戏好过闹事儿,所以对此睁只眼闭只眼。
方嬷嬷却觉得,这个尤氏太不会当奶奶了,请人来唱戏不是不可以,问题是,唱戏归唱戏,为什么挑的曲目全是悲悲戚戚的,好像受了多大的苦似的,不知道家里有孕妇和孩子吗?
李敏不是听不出来,她婆婆这是借着戏剧,向她这个儿媳妇挑衅。
尤氏心里的苦闷可想而知,抓不住儿媳妇是贱奴的身份,结果,抓出来的是,儿媳妇很可能是高贵的公主郡主之类,尤氏想弄走这个儿媳妇等于是难度再加了一层。
喜鹊蹲在院子里给尤氏用小红泥炉煲药。尤氏闻着苦涩的药味儿都想吐。
现在北燕医药届,因为李敏来了以后打击了风水大师酿造的歪风邪气,大夫逐渐都回来了。甚至,现在燕都里医学界的气氛,比起京师更好。在于,许多名医,慕名李敏的名气,都冲燕都来了。李敏趁机给自己招兵买马,还组织了一个类似医师协会的帮派,取名仁医帮。意思是,做大夫的,心肠首先要仁慈,不要尽想着升官发财的事。
仁医帮如今的名气,已经在民间超过京师里的太医院了。因为,谁不知道太医院里的太医,都是当官的。
尤氏每想到自己这个儿媳妇,不像她,不像其他人家的儿媳妇,不用挖苦心思让人来帮衬自己店铺的生意,照样赚的名利双收。
她斗不下去了!
喜鹊从大皇子那里给她传来的话,却记在她心里了。原来皇帝并没有真砍了她妹妹的脑袋。容妃活着,活的好好的,等着她回去。
“只可惜了理儿——”
孙婆子站在尤氏身边,突然听到尤氏嘴里吐出这一句时,身体一个激灵。
怎么可惜了二少爷了?
尤氏淡然垂眉,揭开茶盅的盖子,像是陷入其中。
在她看来,这个二儿子,才是真正不争气的。她话都说的那么明白了。话说哪家兄弟不争的。她这个二儿子的脑袋是进水了。整天想着自己大哥大嫂,给自己大哥大嫂做牛做马就那么的心甘情愿。
“京师里来的人,说是后天到。”孙婆子算是顺着尤氏的口气说,“二少爷奉大少爷的指令,先提前骑着马到路上迎接了。”
可见,她这个大儿子想快点达成她儿媳妇麻雀变凤凰的节奏。
尤氏把茶盅往桌子上重重地一放,道:“帮本妃传个话给王爷,今晚回来以后,本妃有事儿,想和全家人说。”
接到婆婆的口信,李敏知道老公势必是要从忙碌的军部跑回来了。婆婆想对他们夫妇俩说什么。李敏只知道,上次,因为魏香香,老公和婆婆再次吵架了,吃了上次的教训,想必婆婆这次不敢马上旧话重提,可总得拿点什么事来说。
心里有了底。李敏走去婆婆院子的时候,让人先去把春梅叫来。
到了婆婆房里的花厅,见老公坐在那儿吃着茶,神情是很淡然,好像之前和自己母亲没有闹过任何的不愉快。大户人家,这点装模作样的面子工程,都是会的。这点也是她很佩服这个男人的地方,别看男人是个老粗样,其实心很细。
“儿媳妇见过母亲。”李敏照旧礼节,向尤氏行过礼以后,坐到了老公身边的椅子里。
“其实,让你们两个过来,是因为,那位住在我们府里养伤的孟旗主,听说是该成家立业的年纪了。本妃这就自作主张了,为王爷的臣子费了点心思做个媒。”尤氏开门见山,一点都不含糊。
喜鹊在听见尤氏开口这话时,已经站了出来,今晚上,当然是更做了一番细致的打扮。
朱隶抬眼,扫了下喜鹊脸上的浓妆。喜鹊猛打了个激灵。
“母亲说的做媒,是想给孟旗主指了母亲房里的丫头?”
“怎么,不合适吗?我房里的丫头,一个个可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不止只有样貌而已。”
☆、【214】使臣来见
“孩儿觉得不妥。”
“不妥?何来不妥?喜鹊的样貌,在我们府里头未出嫁的丫鬟里,算数一数二的了。喜鹊的娘家,可不是什么贱籍,是良民。孟旗主的家世,听说家里人远在江淮,而且,家境一般,平常还需靠孟旗主寄几个小钱回去救济。孟旗主的父母听说已经双亡,喜鹊家里的祖奶奶活着呢,是高寿。喜鹊身子好,好生养,多少人在我这里求着喜鹊。你说不妥,是真的为孟旗主着想吗?”
“再好,也得看他们自己中意不中意,喜欢不喜欢。”
“喜鹊。”尤氏转头问喜鹊,“你自己觉得呢?”
“夫人和王爷安排的,奴婢都喜欢。因为奴婢知道夫人是为奴婢着想的主子。”喜鹊微低脑袋,像是含羞地说。
李敏可以听见身边老公发出一声叹气,貌似在说,早知道尤氏找他们是为这事儿,不来了。
尤氏这哪里是想为喜鹊做媒,分明是想找茬儿,想发泄,不发泄的话,尤氏这个面子在这个王府里怎么撑得下去,毕竟那从京师里来的使臣快到燕都了。尤氏如果不在这个节骨眼上证明下自己,可能尤氏会感觉自己在王府里一无是处了。
如果是其它事儿的话,做儿女的,可能就此让一让了。可是,尤氏她不,偏偏拿他们两个一心一意筹谋的事儿来添堵,意思很显然,想重新树立起自己才是这个王府里最高主子的威信,并且做给自己下人看。
朱隶的指头敲了敲扶手:“这事儿,等孟旗主回来再说吧。反正,哪怕定了婚事,他一时也娶不了媳妇。”
“什么?孟旗主不是住在我们王府里养伤吗?孟旗主去哪里?”
尤氏问的时候,喜鹊一样是焦急地咬嘴唇,所谓夜长梦多,一拖再拖的事儿,到时候难说了。
“孟旗主要随王妃,去一趟高卑。这事儿是本王和公孙先生等人商量之后决定的。”朱隶说。
莲生走到了净远等高僧面前,道:“贫僧可能要随隶王妃回高卑国一趟。”
“这?”净远等人惊讶。
“希望师叔,在贫僧离开时,可以暂时替代贫僧的住持之位,管理寺内事务。贫僧知道这样做,或许是对不起师父的嘱托,可是,贫僧有些俗事如果没有办法理清的话,只怕今后,会继续影响到太白寺,这是贫僧最不愿意见到的结果。”
听到他这样掏心掏肺的一说,净远只能表示理解:“这个住持之位,不是说,给谁就给谁的。你既然身为慧光方丈指定的继承人,没有任何充足的理由的话,是不可以丢弃这个住持之位的,这是一个佛门弟子理应负起的责任。至于方丈是不是高卑人,我想,如今大殿内留下的众僧都已经明白了,高卑人,并不能作为不能担任方丈的借口。”
“师叔的话,师侄一定牢记在心里。”莲生向净远等高僧深深地鞠了个躬。
李敏在此之前,已经离开大殿了。走到那院子里,见到了上回和丈夫一块在寺庙里见到的那株千年梅树,据说,与护国公府里那几株是同一年种下的。
这些千年梅树也怪,天气越冷,开的越好。
在交叉成影的树桠之中,梅花瓣儿迎着冷风开展,美景衬着两张突显其中的男子面孔。只见那两名男子的五官,清冷英俊,与梅花的清骨,是浑然一体,十分相配。
兰燕把手安放在匕首上,拳心里全是汗,满身都是汗如潮水,是上次从她手里劫持李敏的那两个黑衣人。
没有走,又回来了。他们究竟想干嘛。李敏走到哪,他们跟到哪?
突然间,李敏的嘴角微勾了下。与此同时,一阵比较大的风刮过梅树的瞬间,几朵花瓣随之凋零,两名男子在飘扬的梅花中,像是妖精一样随风消逝了。
兰燕骤然软腿的感觉,只知道这两人的武功是那样的高深莫测。
“很吓人吗?”李敏问。
兰燕苦笑:“主子,奴婢怎么能和主子相比?奴婢一看主子都得软腿。”
李敏不由一笑:“得了,别学紫叶那丫头拍本妃的马屁。本妃意思是问,他们两个,你看着就害怕,害怕什么?害怕他们杀你吗?本妃不信你看不出来,他们压根没有杀你的意思。”
“奴婢知道,奴婢根本不够格进他们的眼。他们觉得杀奴婢都是浪费劲儿。奴婢不是怕他们,是畏惧他们想把奴婢的主子怎样了,到时奴婢或许会像上次那样无能为力——”
“那你不用怕。上回他们都放弃杀本妃了,不见得他们会很快改变这个主意。”
兰燕想说,那个屠二爷为一回事,可是,那个屠少,可不见得真放弃了杀她的念头。
事儿办完了,要下山了。
李敏坐上轿子的时候,见怀让急匆匆走上来,把一样东西塞到了兰燕手里。
兰燕接过那用僧人使用的素净帕子包裹的东西,转交给了坐在轿子里的李敏。
接过东西时,放在掌心里,李敏只觉得沉甸甸的,摸起来,像是一串佛珠。闻着帕子上沾着的味儿,像是梅花香。再小心打开来看,帕子里,包裹的是一串珍珠。
这是她毕生见过的,最美的一串珍珠了,一共十六颗,每一颗,都是十分饱满圆润,放在现代,那就是价值连城的东西。因为是黑珍珠,不是普通可见的白珍珠。李敏很记得,在古代,没有现代的养殖技术,黑珍珠不仅稀少,而且产地单一,是比黄金更贵重的东西。
黑珍珠,不是戴在手上的,因为太大了,是戴在脖子上的。
太显眼了,太金贵的东西,比老公送她的帝王绿,更难以藏掖。
李敏真想当场退了。
可怀让站在距离轿子一定距离的地方,对她摆了摆手。
李敏再展开包裹珍珠的帕子,上面有一行小字,是绣的,用的红线,看起来像是泣血绣出来的东西。
晴空瞭望深似海,徐不见佳人唯云中。
是她娘的东西?
这样一个念头闪过心里后,李敏顿悟,那晚上,某个人离开太白寺,恐怕会正中东胡人的圈套,正因为,那个人,真的是要去护国公府找她的。
因为些什么事的缘故。
轿子出了寺门,沿着那扫雪的阶梯一步步而下,越走,逐渐消失在漫漫的雪海里。
明德在屋子里徘徊了几步之后,走到了盘坐的莲生面前,道:“虽然,我师傅答应你了,但是,你真的觉得这个时候离开太白寺是对的吗?这样的话,在民众未消化所有的传闻谣言之前,你这样轻易离开太白寺,是人都会误会你对太白寺的忠心。”
“对不起,师父。”莲生低下头,垂下的阴影像是完全盖住一张脸。
“你既然叫了我一声师父,可以对我说实话吧?”
“其实,师父,在我当时离开太白寺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打算真的离开太白寺,只是想把东西送过去。主要是我家里人,都认为那是我未完成的俗事,我自己内心里,却认为早已断的干净了的俗事,本是不会想再插手的,可是,由于她的出现——”
“你说的是隶王妃吧?她和你究竟是?”
“她是徒儿在俗界里的妹妹。”
“什么?”明德脸上浮现诧异。其实这个诧异本不该有,因为,外界传的沸沸扬扬,那么多,该早就联想到这层关系的。
“这个妹妹认不认,其实徒儿心里原先不以为是回事儿。毕竟,徒儿都是出家人了,本就不该与俗界的事儿再有牵扯。但是,眼看,她一次又一次搭救于我。”
明德看着他那张好像茫然的脸,忽然间,嘴角露出了一抹微笑,说:“你知不知道,怀让最喜欢说你什么?”
“怀让说我?徒儿知道自己有很多缺点。”
“不。怀让是说你,有时候像是一棵树一样,孤独的,即便是长在丛林中,却那么孤独,没人能触摸到你的心。在为师看来,你的脸,从来都没有喜怒哀乐一样。或许方丈欣赏的是你这点。可说真的,出家人是说不能有七情六欲,但可不是说没有了感情。现状,为师看着你说起隶王妃,脸上终于有了种叫做感情的存在。为师不知道你出家之前,在家中经历了和中经历,导致你情愿认定自己是个孤儿,一个不受人爱过的孤儿,如今却不言而喻,你觉得自己有了家人的感觉了,是不是?这才是你对隶王妃耿耿于怀的原因。”
“是吗?”莲生把脸一扭,朝窗户望过去,刚好能望见院子里那株千年梅树。
她或许不知道,在他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在他的眼里,她宛如千年梅树化成的妖精那样清冷而高贵。因此几乎不假思索,他知道她是谁的孩子了,因为她和那个男子,几乎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对于那个男子的话,可以说,他和其他人一样,都是又爱又恨。
“回去解决了俗事也好。”明德转了语气说,“既然你都有了这方面的烦恼,把该理清的都整理清楚了。但是,希望你不要忘记,你是身为太白寺的住持这一身份。”
“徒儿明白的。徒儿早就不是什么大明人高卑人了,只是,一个佛门的弟子。”
窗户外,那在北风中招展的梅花,像是向着更北的方向招手。
李敏在没有回到王府之前,在路上,听说被押到军部的两个犯人,意图把大皇子和都督府一块拖下水。想着这个大皇子尽干缺德的事儿,把他们这群同伙先出卖了,你不仁我不义,为何不一块儿拖下水。
可是,事情哪有这么容易,她既然带得了大皇子的人在太白寺出面,肯定是护国公和大皇子之间暂时达成了什么协议了。
简单来说,她老公和她想的一样,先留着大皇子这条狗命是有用的。其二,把吕博瑞弄倒了的话,皇上会再派人来生事,不如把吕博瑞这头蠢猪留下来。至于非得把太白寺里这两个祸害给端了,这都是出于想把太白寺整个先掌控在护国公府手里的想法。
回到王府时,天色到了傍晚了。
知道老公没有回来,李敏在府里自己一个人吃着晚饭。只听场戏的声音,从不远的地方传来,应该是婆婆的院子里。
这几日,尤氏天天在自己院子里请人过来唱戏。搭的戏台,接连几日都没有见拆过的。
可能她老公都想着,尤氏听戏好过闹事儿,所以对此睁只眼闭只眼。
方嬷嬷却觉得,这个尤氏太不会当奶奶了,请人来唱戏不是不可以,问题是,唱戏归唱戏,为什么挑的曲目全是悲悲戚戚的,好像受了多大的苦似的,不知道家里有孕妇和孩子吗?
李敏不是听不出来,她婆婆这是借着戏剧,向她这个儿媳妇挑衅。
尤氏心里的苦闷可想而知,抓不住儿媳妇是贱奴的身份,结果,抓出来的是,儿媳妇很可能是高贵的公主郡主之类,尤氏想弄走这个儿媳妇等于是难度再加了一层。
喜鹊蹲在院子里给尤氏用小红泥炉煲药。尤氏闻着苦涩的药味儿都想吐。
现在北燕医药届,因为李敏来了以后打击了风水大师酿造的歪风邪气,大夫逐渐都回来了。甚至,现在燕都里医学界的气氛,比起京师更好。在于,许多名医,慕名李敏的名气,都冲燕都来了。李敏趁机给自己招兵买马,还组织了一个类似医师协会的帮派,取名仁医帮。意思是,做大夫的,心肠首先要仁慈,不要尽想着升官发财的事。
仁医帮如今的名气,已经在民间超过京师里的太医院了。因为,谁不知道太医院里的太医,都是当官的。
尤氏每想到自己这个儿媳妇,不像她,不像其他人家的儿媳妇,不用挖苦心思让人来帮衬自己店铺的生意,照样赚的名利双收。
她斗不下去了!
喜鹊从大皇子那里给她传来的话,却记在她心里了。原来皇帝并没有真砍了她妹妹的脑袋。容妃活着,活的好好的,等着她回去。
“只可惜了理儿——”
孙婆子站在尤氏身边,突然听到尤氏嘴里吐出这一句时,身体一个激灵。
怎么可惜了二少爷了?
尤氏淡然垂眉,揭开茶盅的盖子,像是陷入其中。
在她看来,这个二儿子,才是真正不争气的。她话都说的那么明白了。话说哪家兄弟不争的。她这个二儿子的脑袋是进水了。整天想着自己大哥大嫂,给自己大哥大嫂做牛做马就那么的心甘情愿。
“京师里来的人,说是后天到。”孙婆子算是顺着尤氏的口气说,“二少爷奉大少爷的指令,先提前骑着马到路上迎接了。”
可见,她这个大儿子想快点达成她儿媳妇麻雀变凤凰的节奏。
尤氏把茶盅往桌子上重重地一放,道:“帮本妃传个话给王爷,今晚回来以后,本妃有事儿,想和全家人说。”
接到婆婆的口信,李敏知道老公势必是要从忙碌的军部跑回来了。婆婆想对他们夫妇俩说什么。李敏只知道,上次,因为魏香香,老公和婆婆再次吵架了,吃了上次的教训,想必婆婆这次不敢马上旧话重提,可总得拿点什么事来说。
心里有了底。李敏走去婆婆院子的时候,让人先去把春梅叫来。
到了婆婆房里的花厅,见老公坐在那儿吃着茶,神情是很淡然,好像之前和自己母亲没有闹过任何的不愉快。大户人家,这点装模作样的面子工程,都是会的。这点也是她很佩服这个男人的地方,别看男人是个老粗样,其实心很细。
“儿媳妇见过母亲。”李敏照旧礼节,向尤氏行过礼以后,坐到了老公身边的椅子里。
“其实,让你们两个过来,是因为,那位住在我们府里养伤的孟旗主,听说是该成家立业的年纪了。本妃这就自作主张了,为王爷的臣子费了点心思做个媒。”尤氏开门见山,一点都不含糊。
喜鹊在听见尤氏开口这话时,已经站了出来,今晚上,当然是更做了一番细致的打扮。
朱隶抬眼,扫了下喜鹊脸上的浓妆。喜鹊猛打了个激灵。
“母亲说的做媒,是想给孟旗主指了母亲房里的丫头?”
“怎么,不合适吗?我房里的丫头,一个个可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不止只有样貌而已。”
☆、【214】使臣来见
“孩儿觉得不妥。”
“不妥?何来不妥?喜鹊的样貌,在我们府里头未出嫁的丫鬟里,算数一数二的了。喜鹊的娘家,可不是什么贱籍,是良民。孟旗主的家世,听说家里人远在江淮,而且,家境一般,平常还需靠孟旗主寄几个小钱回去救济。孟旗主的父母听说已经双亡,喜鹊家里的祖奶奶活着呢,是高寿。喜鹊身子好,好生养,多少人在我这里求着喜鹊。你说不妥,是真的为孟旗主着想吗?”
“再好,也得看他们自己中意不中意,喜欢不喜欢。”
“喜鹊。”尤氏转头问喜鹊,“你自己觉得呢?”
“夫人和王爷安排的,奴婢都喜欢。因为奴婢知道夫人是为奴婢着想的主子。”喜鹊微低脑袋,像是含羞地说。
李敏可以听见身边老公发出一声叹气,貌似在说,早知道尤氏找他们是为这事儿,不来了。
尤氏这哪里是想为喜鹊做媒,分明是想找茬儿,想发泄,不发泄的话,尤氏这个面子在这个王府里怎么撑得下去,毕竟那从京师里来的使臣快到燕都了。尤氏如果不在这个节骨眼上证明下自己,可能尤氏会感觉自己在王府里一无是处了。
如果是其它事儿的话,做儿女的,可能就此让一让了。可是,尤氏她不,偏偏拿他们两个一心一意筹谋的事儿来添堵,意思很显然,想重新树立起自己才是这个王府里最高主子的威信,并且做给自己下人看。
朱隶的指头敲了敲扶手:“这事儿,等孟旗主回来再说吧。反正,哪怕定了婚事,他一时也娶不了媳妇。”
“什么?孟旗主不是住在我们王府里养伤吗?孟旗主去哪里?”
尤氏问的时候,喜鹊一样是焦急地咬嘴唇,所谓夜长梦多,一拖再拖的事儿,到时候难说了。
“孟旗主要随王妃,去一趟高卑。这事儿是本王和公孙先生等人商量之后决定的。”朱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