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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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婴回应似地无知觉的微弱的呀了一声。才十五岁的英子快乐地像大孩子那样笑起来,脸颊更红了,惊奇地说:“她听得懂我说她?”
  张若华捧起红枣,一时凝视着英子,她笑了,刚想说什么,然后就听见钱孙氏说:“啊呀,我儿怎么哭起来了。”
  她检查了所有,没有找到理由,看了一眼张若华这边,就很不高兴地喊说:“哦,原来还有一个赔钱货。女婴最招阴物,容易惊吓阳气,损害我儿,英子,你快把这赔钱货抱出去。”
  但是今天见了这些新奇的新生命的英子,似乎被这孩子们的生命力,冲得胆子大了一些,竟然怯怯而又勇不可当的说:“太太,这不好,都是老爷的孩子。”
  钱老爷听了,也有点犹疑:“夫人,这……”
  钱孙氏被激怒了,她盯着英子,先是重重地,示威性地又带柔情的叫了一声:“英子!”
  英子这个名字还是钱孙氏给年幼的英子取的。小时候每次钱孙氏这么喊,英子都会像被母亲喊一样顺从。
  一向最怕钱孙氏这么喊她的英子,这次竟然不动作:她不能把这个小小的女婴抱到外面,外面有风呼呼的吹,而这个小孩子太柔弱了。
  钱孙氏就看向钱老爷,重复了一遍:“老爷,女婴阴气重,冲撞阳气。”她示意似地举了举手里的男孩。
  钱老爷这回反应过来了,那一丝的犹豫立刻抛到了脑后,为了儿子,连声地喊:“英子,快把这个女婴抱出去,抱出去!”
  英子呆呆地重复一遍:“可是,老爷,这也是……”
  看英子不肯实施,钱老爷就喊:“稳婆,稳婆,你来——”
  张若华虚弱至极地躺在床上,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儿子一出生,不自知就被拿来当了对付自己姊妹的最好的武器。她觉得满嘴的黄莲味:不知道是被什么苦的。
  但也许——是因为这个世道本身就是苦味的。
  就在生完孩子后的第二个月,张若华身体养好一些,钱家决定要提前决定结束典妻,遣返张若华回夫家去。
  钱老童生呢,一为心肝儿子的缘故,二为爱清奇眉眼的缘故,竟向钱孙氏提出来:他愿意再拿出一些钱,将张若华永远买下来。可是钱孙氏的回答是:
  “你老糊涂了,人家会留恋你这一个青春入土的老东西?”
  钱老爷听到这句冷笑似的话,气了又气,还是忍着,笑说:
  “你想想心肝儿没有姆妈……”
  钱孙氏看他一眼:“我不是他的姆妈么?”
  钱老爷一时无话可说,只好转身了。
  张若华倒是想多留几个月。不是她脸皮厚,爱什么钱老爷的一把肥肚子。而是她实在舍不得她的孩子。
  只是钱孙氏这么说:“你已经让英子向着你了,你还想让谁投着你呢?老爷吗?你要脸,要么,多拿些钱走;要么,你就一分不要拿。你需知,这可真是令人气愤:当初,我们说好的,要生儿子。可你居然多生了个晦气的女儿。原本凭这个,我家大可一文不给的。所幸看在我心肝儿的份上,面子情得给你。”
  张若华最后只得选择拿了多一点的钱,然后母女俩都立刻被赶回岑家村去。
  对,母女。钱家不要那个女婴。他们认为这是多生的。这是个连地主家都不会留多余的女婴活着的时代。钱家自认已经足够仁慈,为了那女婴好歹留着钱家的一点血,还多给了张若华一些钱。
  “叫一顶轿子送她去么?”
  钱孙氏抱着男孩,说:“走罢。需知轿子如果是抬到那边,那轿钱就是那边付的,岑家又那里有钱呢?听说她的亲夫连饭也没得吃,她在我家吃得发白发胖,还是让她走回去,一路好瘦一瘦,免得她亲夫怀疑她在我家过得太好,而怀疑她留恋我家。何况路也不算远,坐轿子要一个下午,那行路约摸一天就够了——让她早点出发就是。”
  钱老爷有子万事足,也觉得夫人说的很有道理,便一切赞同钱孙氏。
  钱孙氏也很满意,觉得这是夫妻和睦的契机。
  只有英子偷偷跑去送她,塞了自己积攒下的一搭链东西。
  张若华背着女儿,握着英子的手,平静而坚定的说:“英子,我不要。”
  但是东西不要,傻英子却还是痴痴地送出去老远。因为尴尬的身份,她很少有同龄的朋友。她舍不得。
  这次送别,是张若华最后一次在钱家见到英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不是塑造极品。极品是指种田文等各种文里极端的那种恶人塑造,而我文里的这些人,在那个时代,是相当普遍的,所以也就不算极品了。
  里面有一些是有历史原型的真事,被我改编了一下。
  ☆、第47章 人间路(六)
  张若华抱着女婴,精疲力尽走到了岑家村。
  岑三狗已经彻底沦落为了赌鬼,家里没有了一寸田地。做佃户呢,人家又怕他把佃田都拿去卖了,因此不肯用他。
  为了谋生,他只好去给大户当长工。只是因为这烂赌,干活极其不上心,久而久之,长工也没人给他做了。只有偶尔的一些如抬东西一类的短工,才肯喊他。
  而典妻得来的那点钱,早就喝酒赌钱,花得干干净净。
  看到她是抱着一个女婴回来,岑三狗刚想发作,张若华拿出钱来,他立刻堆做笑脸,哄骗她把钱给他。
  张若华逼视着他:“这是薄棺钱,你连棺材钱都不肯放过?你说,我儿埋在哪。”
  岑三狗因为长年败坏身体,一点精气都不见了,黄而瘦弱,走路简直像是一张人皮在飘。对比在钱家养得壮实了许多的张若华,强弱已经对置。
  岑三狗眼看打不过,也不敢动手了,眼光在钱上打转,没精打采地说:“那个小动西,埋在西边的田埂下面……埋的地方有一棵树……”
  张若华抱着女婴,匆匆就出门了。
  那是片很荒僻的地界。张若华按照岑三狗说的,找到了形态怪异的那棵树。
  她刚想做好挖土的准备,就浑身凝固在了原地,一声也喊不出来:不用她挖了……那树下恶臭的,一具小小的、苍蝇飞绕的骸骨,可不正是她拿苦命的孩儿吗?
  那骸骨上只剩了一点依附着的干涸血丝,还留着狼与鬣狗的齿痕呢!
  这年头的山村乡下周边,可是晃荡着狼与鬣狗呢!有些精乖的畜牲,就专门拖出那些没有棺材护身的尸首去啃啮。
  连狼狗欺穷困。
  张若华忍不住蹲在地上哭起来。背上的女婴因为母亲的哭声,也嚎淘起来。
  张若华抹了抹眼泪,抖开包袱,里面有她在钱家穿过的几件好衣服。钱孙氏特意发仁慈,允许她把这几件衣服带出来。
  她拿了一件宽大的,走上去,小心翼翼地把那小小的骸骨包了起来。
  她知道这附近一定还有狼或者鬣狗在徘徊,她把这一小包抱在怀里,背着逐渐安静下来的女婴,匆匆地,往岑家村的方向走去。
  她使钱买了一个小小的薄棺材,把那小小的、被啃啮干净了的骸骨,擦得干干净净,装在了里面。埋在了一个只有她知道的地方。
  乡里人越发对她议论纷纷,戳脊梁骨。
  第一,她这么一个被典过的女人,本来就失贞了,还竟然带着典夫家别的男人的孩子回来,还是个女婴!
  不同与以往的偷偷打量,现在哪怕是村里最底层的小媳妇,也可以抬头挺胸往她身边啐一口,撮着烂牙,大声地阴阳怪气地说:“破鞋!”
  自然,人们是不会去管她是被岑三狗典出去这一件事的。
  时人眼里,男人典女人,是天经地义。但是女人被典后回来,就转眼成了破鞋和荡/妇了。
  第二,她自从钱家回来,整个人好像就强硬了几层。
  岑三狗如果向她要剩下的钱,她是一概不给,反而赶他出去,绝不让他接近自己的小女儿。
  她把剩下的一点从钱家带出来的东西和好衣服,都一股脑卖了。然后买了一架织布的家伙。
  但岑三狗这个被迷了心眼的人,因为孱弱的身体,既然打不过媳妇,竟然就寻了一些无赖子,合谋要去找张若华要钱。
  幸而张若华机警,几次都背着小女儿,躲过去了。
  一次回家,却发现连织布机都被合伙劫了去。
  就在小女儿满一岁这一年,大旱。
  大旱之后,自然是闹荒。闹荒通常不会只闹一年。
  说来,张若华命好。她虽然出生困苦,但是活到十七八岁,都是风调雨顺,这竟然是第一次碰上大荒。
  岑三狗在这一年,终于因为酒、赌、穷,终于把自己祸害死了。
  而此时闹荒,大家都吃树叶和醋槽。因为饥饿,树叶都被摘了个干净。到处是光秃秃,被扒光树叶、被剥光树皮的秃树。
  尽管张若华用尽气力,靠给人做各种针线活和浆洗衣服,积攒下半升小米。每顿只抓一小捧跟野菜搅和在一起吃,但是她的小女儿,还是挺成了一个大肚子,瘦得皮包骨头。没过多久,她就起不来了。
  她害了红痢,睡在甘草铺上,从屁/眼里爬出了许多许多虫子,足足有一盆。在小女儿死后,还一个劲往外拱。
  死前,一声声地喊:“姆妈,姆妈。”
  张若华的眼泪已经干了。她麻木地、温柔地,把她和她的姊姊卖在了一起,同棺而眠。
  闹荒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官府和权贵、地主,每逢灾年,是绝不可能放弃苛捐杂税与增收地租的。
  尤其是拥有广大佃户的后者,如果遭遇灾年就减免地租,那他们怎么让富贵生活不受损害?
  但是这种欺压……是有代价的。
  饿殍遍地。这都是说的轻了。
  农民的最后一点口粮被抢走,路边的皮包骨头的死人,是层层堆着的。
  易子而食的惨状终于慢慢开始了。
  而死到临头,不如一搏。
  这种时候,贫苦百姓的血性,就全都激发了了出来。
  中国的百姓,为了活下来,素来有“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大慷慨。
  各地的流民,开始纷纷地聚集,冲击豪强权贵,抗租斗争,杀欺压他们的大户。
  这时候,这些过去的贵族和老爷,高高在上,家里女眷穿金戴银。
  他们把老百姓逼到了这种程度,然后等老百姓拿起破铜烂铁,草戈树棍,开始为活命和报复,冲击他们府邸的时候,开始恳求与痛斥百姓是暴民。
  那些闺中后院,享尽民脂民膏带来的精秀富丽生活的闺秀夫人,吓得花容失色,一个劲诅咒这些“暴民”。
  听说其中有一家公府,听取了自家一觉醒来后,写出“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小女儿的建议,早早地准备了许多家丁护卫,打死了众多拿着木棍树枝,皮包骨头的“暴民”,保全了自家的田庄与财产。
  因此这家的小女儿就此得了祖母宠爱,将来当有好前途好嫁妆。
  受这家的启发,这些人家,小地主投奔大地主,调请人员,修建堡垒高墙。
  大地主沟通权贵,调动官府力量,开始逼退流民,打死一切在他们府邸周围衣衫褴褛的老百姓,以防万一。
  张若华在女儿死后,原本心就冷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命贱脸皮厚?
  她没有选择寻死,生活太苦,她就反而在心底激起了一种无由的激愤与倔强:天耶,我偏不死!
  一向静柔的张若华,好像也长出了凶悍骨头,她抹黑自己,穿着破衣烂衫,混入流民大军。
  因为黑瘦得不成人样,都是蓬头垢面,烂牙破衣,这些流民已经失去了男女的区别。
  他们只有一个念头:去!往有粮食的地方去!管你什么王孙府邸,清贵宅门,都一律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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