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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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今天去做了孕检,沈清雅想着路过,就把从国外带回来的一些保健品给带来。
  沈淮书出生的时候是个冬天,母亲身体没养好,家里又不大安定,一来二去就给了他个不怎么健康的体质,感冒什么的是日常。
  沈清雅见他身上似乎又起了点病气,赶紧给他买了包板蓝根当做预防。姐弟两有段时间没见面,于是在附近找了家环境还不错的西餐厅小聚。
  贝贝的事我替他给你道歉。沈清雅愁容满面。
  沈淮书给自己点了杯咖啡,大晚上地,又抱了咖啡来喝,对于沈清雅的道歉,他并没有接受,权当没听到。不过心里还是会因为这句道歉而感到不开心,毕竟做错事的并不是姐姐,何况朱向三十好几的男人,怎么沦道要老婆来替他道歉?
  那个男人从里到外都是黑的,他恨不得姐姐马上离婚,可惜这个女人对于感情这一方面的追求实在是太过固执,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东西,她却视若无睹。
  不过,他很快又苦笑一声。
  沈家瞎了眼的不少,自家父亲和伯伯都把朱向当做香饽饽,指望着这个女婿能在商界替沈家撑起一片天。
  原本这个期待是放在沈淮书身上的。
  沈家在学界有极大的话语权,大哥如今又是从政,前程似锦,若是沈淮书去从了商,那就是三界齐全了,沈家的家业谁也撼动不了。
  在所有人眼里,沈家与叛逆这两个字绝不挂钩,可惜,沈淮书绝对是沈家最不懂事,最叛逆,最偏执的那个。
  他切下一块牛排,钢刀在餐盘上不小心划拉出刺耳的响声。
  这几天爸爸老是和我闹矛盾,我想家里也只有你能帮我说句话。淮书,都是自家人,你别倔了,回去和伯伯道个歉,回家住吧?
  手一顿,血迹从**中流出来,不知怎的,他今天胃口不佳。
  放下刀叉,他十指交握说道:怎么道歉?答应他和唐家的女儿联姻?姐姐,我喜欢的是男人,刻在基因里的,不是说喜欢女人就喜欢的。
  提到唐家,他突然想到之前和他相亲的那位是宋易晟的小姨。那个女人比他大三岁,俗说女大三抱金砖,这门亲当年两家都很满意,也是和宋家攀个姻亲的最佳方式了。若是当年被迫同意,今天他也就不会和宋易晟发生这些故事。
  姐姐若是来劝我的,还是早点放弃得好。今天这顿饭,孰我心情不好,可能没办法和姐姐真心实意地叙姐弟情了。
  沈清雅无奈,当然也不愿就这么扫了兴,当即转移了话题,说起了两人小时候的事,这才让沈淮书露出点笑容。
  场面逐渐热络起来,沈清雅将无名指上的戒指在他手指间比划了一下,打趣说不找女朋友也行,若是有了喜欢的男人,也要介绍给她认识一下。
  手机屏幕亮起,那位叫做咕呱的网友给他发了一张照片。
  照片里居然是宋易晟在山道上疾驰的身影,光是看照片,他就想到了在山间奔驰的野狼,浑身上下全是野性的气息,他的身形几乎完美,身高腿长,俯身骑车的姿势充斥这少年的魅力,虽说是隔着头盔,但他能想想头盔下认真而凌厉的目光。
  突然间心跳加速了。
  咕呱:抱歉,是发给其他客人的,已经没办法撤回了。
  驯服花艺工作室:有人买他的照片?
  咕呱:很多,你也想买吗?
  沈淮书咬了下指甲,将照片放大又缩小,来来回回好几次。
  咕呱:一块钱一张。
  沈淮书心里惊了一下。
  驯服花艺工作室:他这么便宜?
  对面一直处于正在输入当中,等到这顿饭都快吃完了,那头才回复。
  咕呱:三块一张,买吗?
  临走的时候,沈清雅找他讨了一幅字,说是最近有个水墨展的活动,活动策划和她是好朋友,托她来要这幅字。
  沈淮书没多想,很快就答应了。
  天色不早,他把姐姐送上车,因为担心贝贝的情况,这就匆匆忙忙往花店赶。小柒去检查过后说是贝贝受了点惊吓,伤倒是没有,这令他放心不少,不过脚步并没有因此变慢。
  小柒晚上还有事,从医院回来就把贝贝放在花店了,这时候距离她离开并没有过太久。沈淮书心里感到愧疚,路上去买了贝贝最喜欢的零食,提了一大口袋。
  作者有话要说:  小宋:廉价攻出售,甩卖了啊,老婆你看一看叭(哭
  第11章
  不知怎的,先前还一片晴朗的夜色突然就阴霾密布,天气预报又一次出了错,原本的大晴天突然下起了雨。
  这雨来地猛烈,砸地一群年轻人慌不择路地就从露天逃进了店里,幸而这家山顶农家乐的内部空间很大,一群年轻人坐在大棚底下一边烧烤一边喝酒,闹得不可开交。
  宋易晟坐在廊下听雨,隔着雨帘看向对面那对接吻的小情侣,一时觉得胸腔里闷得慌。俱乐部里的成员大多都谈恋爱了,就连一直陪他单身的好兄弟最近也有了不错的追求对象,他莫名觉得沮丧,一种奇怪的心情在雨声中发酵。
  阴雨天潮湿粘稠,就像那晚呼吸交缠时一样粘稠,空气中弥漫着令人心跳加速的暧昧气息。他能够察觉到沈淮书是觉得痛的,只是沈淮书没有说出来,有时候眉头一皱,却只是温柔地低声说道:
  继续。
  宋易晟晃晃脑袋,在心里暗骂一声。
  不该想的,明明没有结果,想了也只会觉得难过而已。白天的沈淮书太干净了,让人舍不得去玷污,店里的白玫瑰和他好像,金贵骄矜,无时无刻不散发出一股疏离的气息,一旦靠近,表露了心意,花枝上的刺就生出来了,将人给刺痛。
  如今住了几天,没少挨打,左不过是因为自己嘴贱,总喜欢说些有的没的。
  你叫我一声小叔叔。
  我不说多了,你明白就好。
  其实无论他们身份究竟如何,就算是没有这些关系的牵扯,他们那晚终究只是一场一夜情而已,重点是一夜,没有以后。
  手机屏幕上,最后一条信息是二十分钟前,那个名叫驯服花艺工作室的人回了他一句:不用,谢谢。
  之后再发,就没有回音了。
  宋哥,有个妹子要加你微信,说是想参加俱乐部的体验活动,我推给她咯?源子走过来撞了下他的肩。
  俱乐部要运营就要钱,有新成员加入自然是欢迎的,宋易晟以前对这样的请求从来没拒绝过,微信里几百个好友,一大半都是聊了几句俱乐部的事,之后就没有下文了。
  他刚想答应,突然想起沈淮书说起过朱向那个小情人,心情突然就不沉闷了,忍不住笑道:以后让她们加你。
  源子翻了个白眼,加我?那可能一个都不会交入会费。
  源子坐到他旁边,拿了罐啤酒递过去,宋易晟没接。
  你那个一夜情对象,怎么突然又不找了?
  宋易晟摸摸脖子上那枚姻缘珠,嘴边是压抑不住的笑意,略过源子的问题,他问道:你说,有人抱怨你加了别的女人的微信,是不是因为喜欢你?
  源子想了想,愣愣点头。这段日子宋易晟都基本都待在花店,他实在想不出谁能让不近女色的宋少有这样的烦恼,难不成是那个叫小柒的店员?
  可那个小柒好像是有男朋友的啊。
  源子脑补出一套狗血大戏,看着自家好兄弟兴奋的神情,他忍不住问道:你准备追她吗?
  想是想,但是我真的追他的话,他会生气。宋易晟叹气。
  要知道他们这圈子的人从来是追逐本心,欲望至上,反正年轻,什么情啊爱啊,他们有大把的精力可以去消耗。
  源子眉毛一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扭捏了?喜欢就追啊,管她是有男朋友还是什么,晓不晓得什么叫女怕磨男怕缠,就你这条件,害怕搞不定?
  这话倒是把他点醒了,就像是突然开了窍,心跳得飞快,恨不得立马冲下山。望着越下越大的雨,他啧了一声,想来想去,只好先给沈淮书打个电话。
  打开通讯录才发现,这些天日日都在一起,居然忘了要联系方式,连个微信都没加。
  想来想去,他试着往店里拨了个电话。
  嘟嘟
  就在他想挂的时候,电话突然接起来了。
  喂。嗓音有些沙哑。
  宋易晟惊讶道:你怎么还在店里?知不知道几点了?外面这么大雨,淋了雨感冒了怎么办?!
  小晟?
  电话里传来丝丝的电流声,除此之外,他还听到一点点不对劲的声音,沈淮书的呼吸有些急促,声音没来由地颤。
  一股不安的预感在心中升起,他下意识站起来,看向车棚里那辆漆黑的车。
  出什么事了?
  雨天路面湿滑,夜晚视线不好,山道崎岖,危险重重。
  贝贝不见了。沈淮书哽咽说,他拿着那枚被扔掉的铭牌,多年来又一次产生了极端无助的情绪,这与十八岁高考前夕亲眼目睹母亲去世时一样,那天他一个人,没有人陪着他,没有人告诉他应该怎么办。
  但与那次不同的是,这次有人告诉他。
  有点远,一个小时。
  第12章
  监控里,一个男人撬开锁带走了贝贝,随后上了一辆车,而那辆车正是之前接朱向的那一辆。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朱向把他拉黑是早几年的事了,他们俩从小不和,在朱向和姐姐结婚后就更是极端。如今从沈家搬出来,开了家花店,于沈家而言,就是宣告分家了。如今唐突前往,铁定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沈淮书坐在出租车上,雨天拥堵,车辆行驶缓慢。望着窗外密集的雨点,他浑身止不住地发抖,贝贝还小,这么大的雨,它孤零零在外面,要是连个躲雨的都没有,要是遇到有小孩打它,要是
  他想不下去了,眼睛湿了一圈。
  贝贝是他捡的,两个月前在小区楼下的草坪里见到它,还没断奶,可怜巴巴。
  看着它,沈淮书就觉得看到了自己,沈家给他的风光不过都是假的,真正的他母亲早逝,看似活在一个大家族里,其实没人是他真正的家人。
  就连姐姐那也不过是血液的羁绊而已。
  他和沈清雅一母同胞,该是最亲近的人,可惜,那个女人似乎并不这样觉得。与其护着一个在外面沾花惹草的丈夫,也不愿意站在弟弟这一边。
  沈家的别墅位于郊区,和宋家的宅邸相差三个路口,一栋清雅的别墅,依山傍水,风水极佳。这房子沈家住了几十年了,保养得当,从外面看完全看不出是套老房子。
  出租车停在路口,进不去,沈淮书开了车门就往下冲。
  喂!你要不要拿把伞啊!出租车司机喊道。
  不过沈淮书已经跑出去很远了。
  沈家的人哦,麻烦。他小声嘀咕了一句,调转车头离开路口。
  沈家别墅
  这个时间点,老太爷已经睡下了,他今年六十出头,身兼好几个学校的名誉教授职位,早年轮番在几个高级学府当过校长,如今退休下来,虽说实权少了不少,可是话语权还在。
  在如今的时局中,沈家其实已经在走下坡路了,沈老太爷急着要维持家业,可惜思维比较保守,不希望沈家脱了腐书网的皮,这就大大局限了沈家的发展。
  这件事可不能让老爷子知道,他要是知道,得气死。朱向翘着二郎腿,将一张银行卡扔在桌上。
  这里是一百万,到时候你就把会所的位置定好,多找几个女人。对了,刘总是个男女通吃的,你在学校挑个年轻乖巧的小男孩来。
  朱向想了想,突然补充道:可别找你儿子那样的,冷心冷肺,多半在床上也是个死鱼模样。小晟现在也只是觉得他好看,图个新鲜,等真的睡了,哪里还肯和那种死鱼在一起?
  沈老二蹙眉,他的事,宋家是不知道的吧?
  朱向哂笑,哪里能让他们知道,宋易晟不找女朋友已经很让他们烦了,要是知道我们真正的目的,不得断交?
  原本沈淮书还是家里最受宠的那个后辈,只可惜出柜和分家这两件事,让他在家中的地位直线下降。沈家人嘴上说着他恶心,可私底下却盼望着他能把宋家的太子爷给睡服帖了,这样一来,他们和商业联姻也没有两样,不过是少了张结婚证而已。
  那就好,咱们影视公司这边,还得要宋家出力。沈老二欣慰道,收下了那笔钱。
  文学院的男孩女孩一个赛一个的好看,就算是国内最高学府,为了钱,也是有人愿意出卖灵魂和**的。毕竟对于有些小年轻来说,学历再高,那也比不上认识那么一两个老板,社会关系若是疏通了,找个工作又有什么难。
  沈老二做父亲不行,做教授也不行,搞点歪门邪道倒还是有一手。这次女婿要投资影视公司,前景颇好,甚至愿意分他点红利,沈老二说什么都要跟着干。
  上次你给我介绍那个女学生,我给她花了不少钱,居然去舔宋易晟,妈的。朱向愤愤道。
  他抽着烟,后靠在沙发上,吊儿郎当,压根没把面前的人当做长辈。
  沈淮书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还以为我不知道那天是他挑拨小晟来找我麻烦的?哼,没用的东西,连抓自己姐夫出轨都不敢亲自出面。二爷,你这儿子,恐怕除了嘴硬,哪都是软的吧?
  沈老二有点不耐烦,别提他,提他我就来气,要不是现在还有点用,我哪里还认他?
  沈淮书五指放在门上,雨水顺着身子往下滴,脸上也有温温热热的液体往下滑,他冷着脸擦了擦。这地方他住了二十几年,熟悉感是属于身体的,他熟悉这家里的每一个细节,他记得母亲会带着他和姐姐在院子里种花,父亲只会站在一旁对比嗤之以鼻。
  种花是女人做的事,父亲常这样说,不过他小时候很是乐在其中,经常会半夜偷偷跑去看他种的花发芽了没有。
  如今,他种的花早就被家里的花匠给挖了。
  他明明记得这栋建筑的一切,可如今有一种极为陌生的感觉向他冲击而来,他的灵魂对这地方感到很陌生。他不明白,作为一个父亲,怎么会给女婿介绍情人,怎么会把儿子当做构建豪门关系的工具?
  他想不明白。
  索性不想了。
  推开门,在两人惊愕的注视下,他径直走到茶几前,操起桌上的红酒杯,朝着朱向脸上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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