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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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怜花的速度与于凛凛不可同日而语,不到一炷香的时辰,王怜花就已经找到了开关并关了起来。他在这旁门左道上的功夫当真是常人所不及,真不愧是机关暗器无一不通的王怜花。
  于凛凛心中感慨,与王怜花共乘一骑,总算是逃离了这幽灵宫。
  用上“逃离”这个词,实乃白飞飞之看守已到了幽禁的地步。
  “你要带我去哪里?”坐在王怜花前面,逃离了幽灵宫的势力范围后,于凛凛总算问起了这个问题。
  王怜花轻轻一笑:“死之前,好歹送你去安全之地。”
  马飞驰的速度很快,王怜花的声音刚出来就消散在了空气里。于凛凛没听清,不由加大声音问道:“你——说——什——么?”
  王怜花唇角淡笑消失,他挑眉轻佻一笑:“我说,到我的*窟去玩玩如何?”
  闻言,于凛凛一笑置之。她是肯定王怜花不会送她去什么*窟的。
  最后到的竟然是金无望的小屋。之前于凛凛被送来过一次,如今一见,自然心中了然。
  “白飞飞找不到这里,而你又能够寻到出去的路,甚好。”王怜花道。
  “为什么找不到?”于凛凛反问。
  “你应当发现了,这里出去容易,想再进来却难。”王怜花浅笑道。于凛凛是有猜测过这一重。她从此地离开倒是轻松,但是想再找到这里却是一点头绪也没有。有如中学课文里学到的“桃花源记”一般,一次误入桃花源,离去再来,却仿佛如在梦中,再也寻不到入口。这处也极为类似这桃花源,是这般构造。
  “那你怎么……”于凛凛想问“你怎么知道的”,但王怜花却打断了她的问题,朝马上跨了下来,朝前方道:“金兄。”
  于凛凛吃了一惊,顺着王怜花的视线往前,只见不远处一人正用轻功疾驰而来。
  “这次计划,亏得金兄相助,不然也是无法成功将你救出的。”王怜花道。
  于凛凛的目光移向已停下轻功的那人身上,他站在王怜花身畔,脸上依旧是如常的面无表情,冷峻的眉眼,毁了一半的脸颊,像是成了具雕塑似的,一动不动,也一言不发。
  王怜花接着道:“锁魂之术的消息是我派人放的,不过与白飞飞纠缠之人是金兄。”于凛凛恍然,以白飞飞的性格,若是这锁魂之术的消息太远,她是一定会带上于凛凛的,不然也不会放心。既然距离近的话,白飞飞又怎么可能赶不在王怜花解毒之前离开,那就是有金无望前去纠缠,让她无法脱身。
  于凛凛一想明白之后,下马便下意识地走向金无望,细细查看他全身来。以白飞飞的武功,金无望要毫发无伤地脱困实在太难。两人武功不相伯仲,但金无望要拦下想离开的白飞飞,那就实在是有些难了。
  “没事。”金无望自然发现了于凛凛的意图,硬邦邦地丢下两个字之后,想了想又补充道:“她也是。”
  这个“她”自然指的就是白飞飞了。
  于凛凛不由想道,金无望看着一点想法都没有,但是看人实在是准,这洞察力实在是惊人的准确,只一眼就看出于凛凛想问了。
  “金兄,接下来就交给你了。”就在两人对视时,王怜花忽然出声,于凛凛回过神来,他已经有如风般刮过了两人身边,拉过了那匹马,一步跨了上去。这般急切实在令人不解,联想到平日他的作风,于凛凛一时有些出神。
  却见马上的王怜花冲她一笑,这笑容与以往他轻佻、满不在乎的笑容实在不同,还没等于凛凛回过味来,却见王怜花忽的一拱手。
  “后会有期。”丢下这句话后,王怜花一拉缰绳,便调转了马头,飞驰而去。
  一时之间,心中犹如落下了一块大石,零星思绪闪过,于凛凛忽然勃然色变,一声“糟糕”脱口而出。
  她下意识地转向金无望,金无望仍然是面无表情,于凛凛却是攥紧了手心:“他的毒并未解!他所服丹药极有可能只是暂时压制毒素,所以才能将我送出来。但是,恐怕如今毒素将汹涌得更厉害!”
  所以那句“后会有期”其实是“后会无期”。于凛凛的脸色顿时变得极其难看。
  “追。”金无望丢下这句话,便首先用轻功跑在前面。
  两人没追多远,就见王怜花已经摔下了马,那掌心的青色已经蔓延到了脖颈的位置。于凛凛一慌,脑袋登时“嗡”地一声变得一片空白。
  “怎么办……”她满脸茫然地望着王怜花昏迷的身体,第一次从容不了,慌张地看向身畔的金无望。金无望已经将王怜花扶了起来。于凛凛下意识地帮忙搭了把手。
  金无望深深地望了于凛凛一眼,道:“找沈浪。”
  于凛凛瞪大了眼睛,没犹豫地点了头。
  沈浪并不好找,但若是知道沈浪是与熊猫儿在一起的,那就好找多了。
  “朱姑娘!”找到沈浪时,熊猫儿一见于凛凛就眼睛一亮,他急切地三步并作两步赶了过来,口中还在询问“朱姑娘你还好吧?最近如……”他话还没说完,就看见了被于凛凛与金无望扶着的王怜花,此时王怜花的毒素已经蔓延到了脸上,熊猫儿脸色登时一变,震惊道:“王兄?!这泼皮是怎么了!”
  “……”于凛凛闭了闭眼,颇有些难受道:“是为了救我……吸入了太多幽灵宫的毒雾,现下毒素蔓延,沈……浪,还敢请问,你是否有法子救他?”于凛凛将视线移到沈浪身上,眸子里带着哀求。
  沈浪浑身一震。他何尝不知眼前的姑娘已不是朱七七,但是,看着这张脸,他又怎么能不下意识地将她当成朱七七,如今见她哀求的目光望过来,一时间竟觉得浑身一震。大约是,他一时间竟有些恍惚地将她和朱七七的身影重合,仿佛……仿佛是真的朱七七在求他似的。
  这一刻,沈浪才发现,朱七七对他意味着什么。
  一直以来只是当成跟屁虫和麻烦精的小姑娘,其实已对他如此重要。他心中只想着道义,只想着沈家仇恨,背负着责任,下意识地压抑了自己的想法。但失去了的这一刻,他才发现,有些东西,不是压抑了就不存在了的。
  “我来看看。”沈浪走了过来。
  诊脉之后,沈浪摇了摇头:“这毒是独门毒药,恐怕……只有下毒之人才能解。”
  于凛凛恍然。
  她终于明白,其实白飞飞放心地离开,甚至让金无望纠缠,只因她知道,这毒药只有她一人所解,所以她压根不担心于凛凛会被救走。反而是现在,她必须因为王怜花去找白飞飞不可。
  而那时,恐怕她依旧会被白飞飞关起来吧。
  “不要去。”正在于凛凛走神想着的时候,一只手忽然抓住了她。于凛凛回过神来,见躺在床上的王怜花忽然睁开了眼睛,他脸已变成了浅青色,看着十分可怖,于凛凛却只觉得难过。他这样好看的人,竟因为她变成这样。这等惊才绝艳的人物,难不成要断送在这里?
  “我更……希望,你自由。”王怜花此时说话已变得极其自然,但即便说的缓慢,他也绝不容忍自己咬字不清。于凛凛听见“自由”两字的时候,眼泪已控制不住地滑了下来。
  王怜花拼尽全力说完这话,紧紧地捏了捏于凛凛的手,于凛凛回握了他一下。
  “我也说过,不会让你死的。”于凛凛松开了王怜花的手,看到他凛然望过来的目光,竟还微笑了起来:“如果不想我去,就坚持到我回来。”
  白飞飞很好找,有金无望带领,于凛凛很快就寻到了白飞飞。
  几句简单的交谈之后,白飞飞同意了给与解药,要求自然是要于凛凛。于凛凛坚持亲眼看到白飞飞给王怜花解药。
  被白飞飞喂下了真正的解药之后,王怜花身上的青色终于逐渐褪去,白飞飞目光沉静地朝于凛凛伸出了手,目光温柔:“我们回家吧。”
  望着王怜花逐渐恢复生机,于凛凛松了口气。听见白飞飞的声音,她温和地回望着这囚禁了她好几月的少女。
  “飞飞,对不起。”说完这句话,趁白飞飞不备,于凛凛倾身而上,给与了白飞飞一个拥抱。不多久,于凛凛闭上了眼睛,仰面倒了下去。
  “!!!”白飞飞涣散的视线好不容易聚焦,她下意识地想拉住于凛凛的指尖,却是错开。
  是离开的时候了,第一次,为了能够主动离开这里,于凛凛选择了服下毒药。等解毒之日,便是朱七七回来之时吧。
  这么想着,于凛凛闭着眼睛,微笑着仰面倒在了地上。
  ☆、第122章 番外玖王怜花
  王怜花这一生中有过无数红颜知己。他天生就喜欢好看的女孩子,欣赏美又有什么不对呢。所以,在初次遇到朱七七的时候,他只是怀着猎艳的心态去的。
  朱七七毫无疑问是美人不错,在初次见面他就对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孩子生出了兴趣,虽然更多是对她的脸的兴趣。而之后,朱七七被移魂了。他一开始只是觉得朱七七有些异样,等她伸出两根手指夹住他的手时,他就确信她不是朱七七了。
  王怜花向来对旁门左道特别感兴趣,也许他并不是武功最厉害的,但他确信自己绝对是懂得最多的。这自负的心态在看见沈浪时有过受挫,却并不有多深。大约是,他所有的受挫都在于凛凛这里领略过了。
  移魂过后的朱七七与之前截然不同。他之所以放她,自然是知道她无处可去,终究还是会乖乖回到他手里,还不用被母亲发现。这么一举两得的事情,王怜花怎么可能会放过。暂时的放过,只是为了之后的拥有罢了。
  事实也正如王怜花所想,他假意说要雇佣她,又带着她去往欧阳喜的拍卖会,带她到用来当面子活的王府住。就连王怜花自己都弄不懂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因为他向来是与兴趣同行的。
  大约,只是觉得有趣,就这样做了。
  一开始暧昧以对,似真似假,他向来游戏人生,猎艳高手,想着忽远忽近地吊着人。但是,对方压根不受侵扰。因为她真的从未当真过。
  第一次觉得受挫,但越受挫就越不甘心,越想得到。但不知怎么的,他却从未对她下手过。大概是知道她本就不是朱七七,就算占了她的身子,也什么都代表不了。更何况,他王怜花岂是会强迫人的那种人。向来都是攻身为下,攻心为上。
  王怜花从未想过,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自己竟会有栽了的一天。
  是的,栽了。
  他的若即若离压根没对于凛凛产生影响,反而是于凛凛漫不经心的笑容,随心而发的靠近和疏远,让他成了栽进去的那个。
  是个高手。向来游戏花丛的王怜花对于凛凛下的判定便是如此,身边的桃花只多不少,连女子都逃不过,怎么不是高手?就算是王怜花,也绝不敢断定自己能得男人的喜欢。但于凛凛做到了,无论女子还是男子,似乎都未能逃过。
  王怜花那时还以为自己已及时抽身,所以可以远远地看着那些局中的男男女女陷下与痛苦,而他清醒地站在一边,一壶浊酒饮着,远远地看着这一幕。
  但是,事实却截然相反,在他犹不自知之时,心却已陷落。
  这确实不科学。在发现对方也是个高手时,王怜花反而被挑起了兴趣,做得更为隐晦,他以为十拿九稳,没想到,掉坑的却是自己。他以为自己游离在局外,看着她挑起别人的兴趣,却走得那么坚定疏离,心中窃喜她好像谁也不喜欢,好像谁也无法引起她的兴趣。这样的女人,更让王怜花有了征服的心思。大约是,谁都喜欢却得不到的东西,总是会觉得特别好,若是能拿在手里,该是多大的成就感。
  他使出了浑身解数,她却压根一点儿都没受勾引,心智之坚定乃他平生仅见。而他却愈发被激起了挑战欲,甚至对其他女人都失去了兴趣,心心念念只有与于凛凛的较劲。同是个中高手,到底是她先被迷惑,还是他先失败呢?
  没想到,结局终究是他的失败,不止如此,连心都丢出去了。
  王怜花怎会心平?他在不忿的同时,又忍不住想,难道我王怜花的魅力就只有这么点吗?大约是将于凛凛当成了最难攻略的对象,所以用上了真心。因为她太难到手,所以用真心以待,终有一日,就会得到。
  但王怜花却没想到,即便捧出了真心,受伤的也只是他自己。她容易亲近不假,但即便时日再长,她也永远站在那固定的距离,再不会向前迈出一步。而等他下定决心朝她奔去,她却已经开始后退了。他们之间永远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像横亘的沟壑,再无法跨越。而这一切,都是她有意为之。
  只不过是不喜欢。王怜花想。
  在救下白飞飞之时,王怜花也很诧异,为何于凛凛知道了她身怀内力,压根不可能是会沦落到被贩卖这一步的女子,却还是义无反顾地救下了她。一开始,王怜花也知道她是个美人,极有可能是冲着自己来的。但是却没将这话告诉于凛凛,冷眼看着她真的买下了白飞飞。
  那一刻,其实王怜花是想她吃个教训的,如此,她便会相信他才是真正对她好的那个,不会背叛,从未离开。
  但是,没想到的是,即便真的被白飞飞背叛,她的笑容似乎也从未改变过。
  为什么你对别人都能和颜悦色,单单是我,始终不再靠近,不会信任?
  王怜花觉得不忿,饶是他如此惊才绝艳,这世上就没有他做不到的事,就没有他得不到的,却始终得不到她。
  是得不到的执念,还是得到别人得不到的东西将产生的巨大成就感作祟,王怜花已不明白,他只是喜欢将这水搅得更浑。我得不到没关系,反正你们也都得不到啊。这想法实在是幼稚,大概她也是看出来了,所以才自始至终都与他保持着距离吧。
  她离得愈是远,他就愈不甘心,所以一路追逐。直至与她比武之时,吻上她的嘴唇,一股有如野火般熊熊燃烧的势头席卷了身体,一直以来玩弄她人,自负于自己从没有得不到的女人的王怜花,第一次感觉到恋心这种东西。那种灼热的,仿佛连自己都要焚烧起来的热烈情感席卷了他,自此把持不住,自此丢失了心。
  原来如此。
  那一刻,他才明了,原来早已不是猎艳角逐,也绝不是什么幼稚地想得到,这一切只是源于他喜欢上了她。因为是初恋,因为是第一次,所以他以为和以前的每一次猎艳其实没什么不同,只是这次对象比较棘手,所以……是他亲手将她推远的,是他亲手划开了距离,自此不能靠近。
  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对其他女人都没了兴趣,只有想让你成为唯一。
  王怜花身边来来去去这么多女人,王怜花只用一双手就能让女人销魂难耐,王怜花已认为*大于情感,控制了*就是控制了女人。直到他遇见了于凛凛。
  他鲜衣怒马打她生命里路过,以为她是他沿途的风景,因着这风景的美丽而流连,殊不知,他才是她路过的风景。她目不斜视,就要离开,却是他留恋不舍,非要抓着她不放。是他迷恋了景色舍不得走,而这景色却是已经要走出他的视野,再不与他交集。
  原来该默契地放手的,至少这样还能留下点面子与自尊。即便不被爱,起码也能装作自己从未爱过不是吗?
  王怜花一直都冷眼看着白飞飞的感情。在他看来,白飞飞那压根也不是爱,她只是长期处于太冷的黑暗里,所以一遇到这么点温暖,就有如找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抱住不放。她所考虑的只有自己,只想着要将于凛凛留在身边,却毫不考虑于凛凛自己的想法。
  在看见白飞飞绑架走了于凛凛时,王怜花就猜到了她的目的。因为她与之前的他其实是一类人,这难道也是柴玉关的血在作祟吗?他们都是柴玉关的孩子,所以是天生的自私鬼。白飞飞只是为了自己而留下于凛凛,就像以前的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兴趣才与她暧昧,想引得她上钩。
  但是,终究是他先一步学会爱情,学会付出。
  这也不过是比武时的那个吻而让他学到了这些。他在不知不觉的时候爱上她,与她较劲,想要得到,这些情绪不是因为猎艳不到的不甘,只是因为他才遇到初恋,明白得太晚,让她远去。
  所以,耗去了好几个月的时间跟踪白飞飞,又散布假消息,只身闯入机关毒雾遍布的幽灵谷,做出这么疯狂的事情,奄奄一息地倒在幽灵宫里。
  就连他自己都不相信,他做这一切,大约只是想在死前见她一眼。一向游戏人生的他,这一次真是玩脱了,连命都要赔上了啊。王怜花倒在地上的时候还忍不住想,但在看见她担忧的目光,温柔扶着他的手时,王怜花又不免悲哀地想道。
  最糟糕的是,他竟然一点都不觉得后悔。
  都要为她而死了,却还是一点懊悔都没有,反而觉得庆幸。还好他没死在路上,还好还见到了她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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