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
知道了又怎么样,没有证据,难道他还能亲手来杀了他?
果不其然,就在一天后,贺鸿云在别墅里迎来了带着警队的宋离原。然后,这队人什么都没能在别墅里面找到,在贺鸿云的微笑下灰溜溜的离开了。
等宋离原带着人脸色不好的离开,贺鸿云嗤笑一声,他还以为屈衍仲能做什么呢,但是结果就是他什么都不能做,谁叫他是个好人,身后还有宋家这么一个“正义”的家庭。
和他们相比,显然宋笙更加的可爱,一个会为了好朋友惨死变成杀人凶手的“好人”,比这些明知道某些事却碍于正义什么都不能做的家伙,好多了,所以他才会费尽心机把她变成自己钟爱的艺术品。
也许是因为这件事唤起了他的记忆,贺鸿云忽然想要重温一下自己最优秀的艺术品制作过程。每一件艺术品的制作,他都记录了过程,以供自己心血来潮重温欣赏,当然宋笙这一个他看的最多,每回去看都还能感觉到那时的激动。
也许是因为宋笙这个人,太矛盾太复杂了。一个心怀善意温柔的杀人凶手,一个无私又自私,聪明却又蠢笨的救世主。她能为了想救的人伤害自己,也能为了自己爱的人伤害其他人,又坚韧,又脆弱……制作这样一个艺术品的感觉,太美好了,只可惜她之后他再也没能找到能和她媲美的素材。
当贺鸿云以为自己掩盖了一切罪恶信息,沾沾自喜的时候,宋离原带着的那一队人有四个离开了队伍,去到了屈衍仲的家。宋离原不知道屈衍仲究竟想做什么,他也不相信宋笙的死真的有什么□□,之所以答应他帮忙,也不过是因为他是自己妹妹的爱人,也是他们的家人而已。
而那做了伪装混进贺鸿云别墅里的四个人,是bishop找来的人,屈衍仲之所以让宋离原来这么一出,只是为了这四个人能去贺鸿云的别墅里逛一圈,做到他要求的事——在别墅里的某些位置安装微型监控器。
这四位都是专业人才,贺鸿云根本没看出什么来,为了表现自己的无辜,他甚至让他们查了整座别墅,这大大的方便了屈衍仲。四个人在屈衍仲的电脑上鼓捣一阵,贺鸿云别墅中的情况就出现在了电脑屏幕上。
这四人离开后,屈衍仲就坐在电脑屏幕前面看着里面那个男人,看着他带着轻松的笑容,给自己泡了茶,坐在那舒适的,像是看一部精彩电影般的看起了一段录像。
录像里,一道纤细的身影跌跌撞撞的跑在幽暗的山林里,画面一直不远不近的缀着,拍摄的主人兴高采烈的追逐他的猎物。画面越来越近,那道身影也越来越清晰。她穿着沾满了尘土和鲜血的衬衫,手臂,脚腕都有被刀子划开的痕迹,她走过的山路上撒着无数斑驳的鲜血。
画面中的人突然一转脸,那双熟悉的眼睛好像一瞬间透过屏幕,投过了这漫长的时间,看向了屈衍仲。她满身的伤,被追赶着,猫戏老鼠般的,在山林里奔逃。
她的眼睛曾受过伤,尽管休养了一段时间好了不少,可夜里仍然看不清东西,比起普通人就像个瞎子。她在家的时候,每个晚上家里的灯都是明亮的,熄灯后,她最爱瞪大眼睛摸索他的脸。
还有她的腿,那次受伤后,就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了,她不能急促的运动,不能快跑。他在的时候,甚至每一次散步,他都不会让她走太远的路,宁愿把她背回家。
可是他放在心里珍藏呵护,怜惜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爱人,在这段录像里,被人划开无数伤口,像只动物一样被人猎杀。她每一步带血的脚印,都踩在他心上,痛得他理智全无。
被人抓住,被人杀死,锯成两半。屈衍仲看着屏幕,眼神黑沉,一言不发。
……
山间的空气总是无比清新,贺鸿云从朋友家中回到自己的别墅,呼出一口气,神情惬意不少。停下车,他进了卧室洗澡,一阵风扬起卧室阳台上的窗帘,露出后面一道隐约的人影。
贺鸿云洗了澡,感觉今天玩得有些累了,在酒柜里倒了杯红酒,准备今晚早点休息。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杯酒下肚,神情就有些不太清明。这酒度数有那么高?贺鸿云觉得有些不对劲,还没走到床边,就有些支持不住的跌坐在了地上。摇了摇晕乎乎的脑袋,他刚想站起来,就发现面前不远处无声无息的站着一个男人。
“是你?”贺鸿云表情一变,他看到了男人手上拿着的手术刀,立刻手脚并用的往外跑。他一定知道了!贺鸿云心里低咒,跌跌撞撞的跑出卧室下楼梯。只是那酒有古怪,他没什么力气,腿软的走了几个台阶就不小心滚了下去,一直滚到了一楼。
眼睁睁的看着男人从楼梯上走下来,一步一步,贺鸿云咬咬牙就想爬起来接着跑,只是背后风声一响,他刚起身就被人从背后踩着趴在地上。随即他的脑袋被人抓着头发拉了起来,雪亮的刀尖离他的左眼越来越近。
一声惨叫,贺鸿云捂着血流不止的左眼倒在地上。可是拿着手术刀的男人牢牢抓着他,下手很稳,接二连三的在贺鸿云手上和脚上划下了好几道口子。然后他将不停在地上翻滚的贺鸿云拖着走过大厅,打开门把他扔了出去。
“跑吧,说不定跑出这里,你就能获救了。”
贺鸿云在剧痛中挣扎的看了一眼站在门口面无表情的男人,又看了看别墅周围被夜色沉浸的山林,突然间爬起来跌撞的冲进了树林里。
站在门口的男人提步跟在他身后,悄无声息,冷静的踩着前面留下的血迹。
贺鸿云一边跑,一边用右眼去看后面,那个男人并没有追来。这片山林也是属于他的,这里没有其他人,当初是方便他在这里玩猎杀游戏,可现在角色反转,也让他根本没人可以求助。不过,他熟知这里的地形,只要他在这里躲一晚,只要那男人找不到他,一定能找到机会跑出去。
这样想着就好像生的机会就在眼前,贺鸿云突然觉得自己有了几分力气,跑的更快了。突然间,他脚下被看不见的绳索绊了一下,整个人扑倒在地。
“第一次逃跑失败了。”冰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贺鸿云汗毛一竖,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感觉左耳一凉,刺痛感传来,一只血淋淋的耳朵被扔在他眼前。
“好了,继续逃吧。”
第二次被追上后,贺鸿云失去了他左手的五根手指,然后他又被放跑了。他听着那声音,头一次体会到了自己那些猎物的恐惧,他浑身都是伤,身体上的痛楚和心理上的恐惧让他无法再迈开一步。
“不逃吗?她那么痛都还要继续逃,你怎么能不逃呢。”手上沾满了血的男人拿着刀在他脸上一划,轻易就划下来一块薄薄的肉,“从现在开始,每十秒我会在你身上削下一块肉,如果你不逃,我就一直削下去,保证你天亮前还能活着看到自己的肉和骨架分离。”
贺鸿云看着屈衍仲的表情,惶恐的发现他没有一丝玩笑的意思,他是真的准备这么做,一下子求生意志爆发,仓皇的推开他就开始再次逃亡。
被推开的男人拿着刀,看着几乎变成一个血人的贺鸿云,眼睛都没眨,再次跟上去。
贺鸿云已经不知道自己被抓住多少次了,每次被抓住,他身上都会少一些东西,那种看着自己身上的肉被一块块的剥离的感觉几乎将他逼疯。这是他跑的最远的一次,几乎已经到了大路边。贺鸿云甚至看到了路上呼啸而过的车,顿时眼睛亮起来,只要到了路边,马上就会有人发现他的,到时候他就得救了!快要逃出生天的喜悦充斥着他的脑袋,让他忍不住露出了一个笑。
下一秒,贺鸿云脸上的笑扭曲的僵在那。就在三步之外,那个黑影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挡在他的求生之路上,和之前的好几次一样。贺鸿云开始下意识的颤抖,男人走上前,可他连后退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捂着嘴,被拖离这里,离生的机会越来越远。
屈衍仲将手里软成一滩的人扔在别墅门口,“逃吧。”
贺鸿云再次听到这话,终于忍不住了,嘴里胡乱的喊道:“我知道错了,求你,求你饶了我吧,不要杀我,放了我!”
“宋笙呢?”屈衍仲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忽然问道。
贺鸿云已经顾不得其他,连忙说:“我带你去,我带你去,只要你放过我,我不想死!”
一股寒气扑面而来,屈衍仲走到地下室最里面那个玻璃箱面前,伸出手按在透明的玻璃上,留下一块血渍。看着玻璃箱里面那半张脸,他的眼神柔和下来。
“宋笙,我找到你了。”
贺鸿云倒在墙角,嘴里不停喃喃:“放过我,放过我……”
山林之中的清晨来的很早,各色鸟儿的鸣叫唤醒了新的一天,然而这一天,注定不是个平静的日子。接到消息的宋离原带着人,从那条血迹斑驳的山间道路来到贺鸿云的别墅。别墅门大敞着,显眼的血迹一直蔓延到里面。
一进门,就看见大厅里放着一具尸体,那是别墅的主人贺鸿云,他被人切成了两半,扔在了大厅里。宋离原在这栋别墅里搜出了无数贺鸿云的罪证,他虐杀十几位女子的视频照片以及被害人残缺的尸体。
贺鸿云和人勾结,利用阳光孤儿院里的一个孩子安安,将宋笙引到一个地方,迷晕后带来这里玩猎杀游戏,最后杀了她,将她一半的尸体和那个拐来的晕掉了的孩子一起送到了一群人贩子手里,在合作者的遮掩下,远离了法律的制裁,让那伙人贩子顶替了罪名。
可是,他仍旧没能逃过,死的和他的受害人一般无二。
而做下这一切的人,宋离原在屈衍仲和宋笙的家里找到了他。屈衍仲抱着宋笙的一半尸体,安详的睡在床上,心口上插着一把手术刀,已经死去许久。
窗户大开,明媚的阳光将浑身鲜血的尸体包裹,一切都显得安详平静。
“如果有一天我先你一步死了,如果你一个人无法承受,我允许你自私一点,来找我。”那一年,坐在病床上刚脱离危险不久的宋笙这么笑着说。
————正文还没完————
二十五年后
b市,宋家
方静在女儿房间没找到人,在阳台上往下一看,这妮子还穿着睡衣在花园里和他爸练习格斗,弄得浑身脏兮兮的,顿时火了,虎着脸就喊,“宋潇,你东西收拾好了吗?这都快到时间了,你别到时候赶不上车!还不快上来洗澡换衣服!”
喊完又去瞪孩子他爸宋离原,“还有你,还有没有点时间观念啊,练格斗什么时候不能练,没瞧见孩子要赶车吗!赶紧收拾来吃早饭,把车开出来待会儿送孩子去车站!”
二楼阳台门啪的被关上,底下花园里被训了的父女两面面相觑,同时停了手。被叫做宋潇的女孩子十八岁左右,笑起来脸颊上两个酒窝,她戳戳自家老爸的胳膊问:“爸,你不是说妈是你们警局里的冷艳美人吗?怎么这脾气越来越火爆了?”
宋离原摸摸鼻子,看上去还是很威严,压低声音说:“年轻时候,你还没生下来的时候的确是个冷美人,可是……”
二楼窗户又啪的被打开,露出方静似笑非笑的脸,“我可听见了。”
底下父女两同时咳嗽了一声装作左右张望的样子,然后对视一眼果断瞬间进行了战略撤离。
鸡飞狗跳的吃过早饭,在一家之主方静女士的眼刀之下火速收拾了行李,宋潇和老爸宋离原圆润的滚出了家门。
去车站的路上,宋潇问她爸,“我妈真的那么不想我去s市上大学啊,这几天都没给我个笑脸。”
宋离原握着方向盘看路,一脸严肃威严,“你妈就是太担心你了。”
宋潇挥挥手,笑嘻嘻的说,“担心什么呀,我都这么大人啦,还能把自己弄丢,再说了,那个每年给我寄礼物的南楼阿姨不是全家从m国回国来住了吗,开学前我都住那,有人照顾老妈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宋离原趁着红灯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女儿,然后叹了口气,“主要是因为你姑姑,你妈她太在意这事了。”
其实不止方静担心,宋离原他自己也老担心。他的女儿,越长大就和妹妹宋笙越像,长得像,性格也像,有时候他看着,恍个神都有些分不出来这是自己的女儿,还是自己的那个久别了的妹妹。
s市对宋家人来说是个伤心地,他们捧在心里疼爱的孩子死在了那里。当年宋笙的案子彻底完结,将屈衍仲和宋笙合葬后,他就调回了b市,后来再也没有回去。这一转眼二十多年过去,连他们的女儿都已经这么大了。
宋潇说起她考了s市的大学时,一向不怎么要求女儿的宋离原夫妻两都好几夜没睡着。连退休后安心在老宅养老的父母都打了电话来问。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了宋笙,主要还是因为宋潇和宋笙长得太像,又是要去s市那个敏感的地方。
这些长辈们有意无意避开的事,宋潇自己倒是不在意,“爷爷奶奶和妈他们就是瞎操心,这又不一样,我保证我会好好的。也不看看我这身手,一对五都不在话下,自保完全够了。”宋潇做了个搞怪的健美先生动作。
宋离原好笑的白她一眼,眼里有些怀念之色,好像看到了另一个同样让人不省心的小东西。
“你给我安分点,这几天住你南楼阿姨家,别给人添麻烦。你南楼阿姨是你姑姑的好朋友,游叔叔是你姑父的表弟,但他们之前都在国外,我们两家这些年来往也不多,主要是你姑姑……你南楼阿姨喜欢你,邀你过去住,你可别蹬鼻子上脸,乖一点。还有你南楼阿姨有个比你大五岁的儿子,好像是心脏不好,你去了可别和人打架!”宋离原对自家这个尤其热爱和人打架,比妹妹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女儿感到十分不放心。
“是,长官!”宋潇不知道听了爸妈唠叨多少遍了,耳朵都快长茧子,笑嘻嘻的插科打诨混过了这个话题。
宋潇是被宠着长大的,可以说她身上有着双份的宠爱,一份属于她本身,还有一份是她早年遭遇意外身亡的姑姑。因为她长得和姑姑很像,不管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是一些认识姑姑的朋友长辈们,都对她很好。这位邀请她去住的南楼阿姨,就是其中一个。
事实上宋潇会选择s市上大学,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这个姑姑,当然这一点她没和任何人说。她家里有姑姑的照片,还有不少她的东西,都好好的放在一个房间里,她小时候就经常偷偷跑过去翻看那些东西,有些时候她看着那些东西,都好像隔着时光亲眼看到了那个他们口中和她很像的姑姑。
她喜欢这个姑姑,对她有种相识许久的熟悉感,也莫名的喜欢那个姑姑曾经生活过的s市。她的心底一直有什么在催促着她,催着她去s市看看,所以她来了。
而此刻s市,刚刚全家迁回国没几天的游家,变成了个贵妇人的南楼,正在指挥着保姆清扫客厅,时不时看看客厅里滴答滴答的钟。游聚臣坐在一边,见她这个模样,忍不住开口安慰:“还没到呢,箐泽下午的飞机。”
南楼白他一眼,“谁管那臭小子,硬是说那边还有事没做完不肯跟我们一起回来,晚上这么几天,一个人回来就好啦!我是在看时间去接我外甥女!你是不是把这事给忘了?”
“绝对没有!”游聚臣赶紧回答,“你好朋友的外甥女,就是咱亲外甥女,绝对要好好的招待人家小姑娘,让人家小姑娘跟到了自家一样!”
“这还差不多。”南楼放松脸色,又有些紧张,问游聚臣,“唉,你说小潇会不会喜欢我啊,毕竟咱们也没见过,只每年送点礼物,这突然要她过来住,她要是不高兴怎么办?”
“想多了,你这么好看,谁敢不喜欢你啊!”游聚臣小心的哄着自家夫人,南楼拍开他扶过来的手,又看了一次钟,踩着高跟鞋风风火火的往外走,“差不多了,咱们一起去接她。”
“唉!”游聚臣跟在她身后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那小姑娘的车也还要两个小时呢。
南楼在车站一见到提着行李的宋潇眼圈就红了,一路上拉着她嘘寒问暖说个不停,盯着她的脸看着看着就背过去擦眼泪。宋潇抱着纸巾,时不时给她递一张,总觉得有种特别奇怪的感觉。
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了午饭时间,眼看自己还没开始吃,面前的碗和盘都堆成了山,宋潇不得不开口谢绝热情过头的南楼阿姨手上又一筷子虾。为了自己的胃着想,宋潇找了个话题,“还有一个哥哥不一起来吃午饭吗?”
南楼笑吟吟的回答:“他还没回来呢,我们夫妻两先回国,他还有点事今天才能回来,下午的飞机,估计傍晚才到。”说到这她突然想到什么,又说:“我儿子叫游箐泽,今年二十三岁,已经是个医学博士,很厉害哦~而且长得也很帅,小潇有没有兴趣给阿姨当儿媳啊~”
宋潇傻笑,埋头吃饭。南楼越想越觉得自家儿子和宋潇绝配,努力想撮合他们,“当年我们箐泽生下来心脏就有点缺陷,为了给他治病干脆全家搬到了m国,前两年终于完全治好了,他也争气,那么多年身体不好也没放下过学习,在校成绩一直很好,那边的导师都说他是个天才呢。”
“箐泽在学校可多人追了,但是一直没找女朋友,连个朋友都没有,唉,怎么说都不听,从小就是一张面瘫脸,你见过哪家孩子嫌弃父母的,那臭小子从小就不爱和我们亲近,长大了更过分,他的东西也不让人碰,那糟心的性格也不知道像谁…”南楼说着说着就忍不住抱怨起了自己的儿子。
游聚臣听到这里突然插嘴说了句:“我觉得咱儿子这性格,倒是和我那个表哥挺像的。”
南楼一下子就不说话了,倒是宋潇想了一下有些感兴趣的问:“像我姑父吗?”
“对啊,都是喜欢一个人待着,也不爱理人。”游聚臣还想说什么,被南楼一个眼神制止,只能把话吞回去,转而微笑的劝宋潇吃菜。
宋潇也不在意,看这位南楼阿姨不想提,便也没有追问,吃了个十分饱的午餐,就和两位长辈打了招呼去附近转转顺便消食了。
转着转着,宋潇就走远了,在街心广场和一群小孩子一起玩了一阵球,把人家十几个小孩子逗得哇哇叫,才心满意足的离开。见人家门口的狗长得威武雄壮,手贱逗了几下,被追了十几条街后,彻底迷路了。
迷了路宋潇也不在意,干脆慢悠悠的一边走一边看。就这么一直逛了三四个小时,走的腿有些酸了,宋潇才坐在了路边一个长阶梯上面休息。
“把它赶到这边来!看我用石头打它!”
“汪汪汪!”
“啊过来了过来啦它要咬我!”
“快打它打它!”
宋潇循声看过去,就见三个小孩子围着一只脏兮兮的小狗,在用小石子砸它。宋潇站起来,虎着脸把三个熊孩子吓跑了,又一把捞起小狗崽坐回阶梯上。
小狗崽不停挣扎,宋潇左右看看,果断去旁边的小吃摊上买了点小吃,开始逗狗。“想不想吃~想吃就汪一声~”
“来呀来呀这边~”
等小狗崽把东西吃完,它不走了,就乖乖蹲在宋潇脚边。宋潇用手指点着小狗崽湿润润的鼻子,和它那双湿漉漉的小眼神对视了一会儿,苦恼的说:“你要跟着我啊?可是我马上要住校,不能养你啊。”
“额,别这样可怜兮兮的看我,不然,不然我给你找个能喂你的主人?”
果不其然,就在一天后,贺鸿云在别墅里迎来了带着警队的宋离原。然后,这队人什么都没能在别墅里面找到,在贺鸿云的微笑下灰溜溜的离开了。
等宋离原带着人脸色不好的离开,贺鸿云嗤笑一声,他还以为屈衍仲能做什么呢,但是结果就是他什么都不能做,谁叫他是个好人,身后还有宋家这么一个“正义”的家庭。
和他们相比,显然宋笙更加的可爱,一个会为了好朋友惨死变成杀人凶手的“好人”,比这些明知道某些事却碍于正义什么都不能做的家伙,好多了,所以他才会费尽心机把她变成自己钟爱的艺术品。
也许是因为这件事唤起了他的记忆,贺鸿云忽然想要重温一下自己最优秀的艺术品制作过程。每一件艺术品的制作,他都记录了过程,以供自己心血来潮重温欣赏,当然宋笙这一个他看的最多,每回去看都还能感觉到那时的激动。
也许是因为宋笙这个人,太矛盾太复杂了。一个心怀善意温柔的杀人凶手,一个无私又自私,聪明却又蠢笨的救世主。她能为了想救的人伤害自己,也能为了自己爱的人伤害其他人,又坚韧,又脆弱……制作这样一个艺术品的感觉,太美好了,只可惜她之后他再也没能找到能和她媲美的素材。
当贺鸿云以为自己掩盖了一切罪恶信息,沾沾自喜的时候,宋离原带着的那一队人有四个离开了队伍,去到了屈衍仲的家。宋离原不知道屈衍仲究竟想做什么,他也不相信宋笙的死真的有什么□□,之所以答应他帮忙,也不过是因为他是自己妹妹的爱人,也是他们的家人而已。
而那做了伪装混进贺鸿云别墅里的四个人,是bishop找来的人,屈衍仲之所以让宋离原来这么一出,只是为了这四个人能去贺鸿云的别墅里逛一圈,做到他要求的事——在别墅里的某些位置安装微型监控器。
这四位都是专业人才,贺鸿云根本没看出什么来,为了表现自己的无辜,他甚至让他们查了整座别墅,这大大的方便了屈衍仲。四个人在屈衍仲的电脑上鼓捣一阵,贺鸿云别墅中的情况就出现在了电脑屏幕上。
这四人离开后,屈衍仲就坐在电脑屏幕前面看着里面那个男人,看着他带着轻松的笑容,给自己泡了茶,坐在那舒适的,像是看一部精彩电影般的看起了一段录像。
录像里,一道纤细的身影跌跌撞撞的跑在幽暗的山林里,画面一直不远不近的缀着,拍摄的主人兴高采烈的追逐他的猎物。画面越来越近,那道身影也越来越清晰。她穿着沾满了尘土和鲜血的衬衫,手臂,脚腕都有被刀子划开的痕迹,她走过的山路上撒着无数斑驳的鲜血。
画面中的人突然一转脸,那双熟悉的眼睛好像一瞬间透过屏幕,投过了这漫长的时间,看向了屈衍仲。她满身的伤,被追赶着,猫戏老鼠般的,在山林里奔逃。
她的眼睛曾受过伤,尽管休养了一段时间好了不少,可夜里仍然看不清东西,比起普通人就像个瞎子。她在家的时候,每个晚上家里的灯都是明亮的,熄灯后,她最爱瞪大眼睛摸索他的脸。
还有她的腿,那次受伤后,就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了,她不能急促的运动,不能快跑。他在的时候,甚至每一次散步,他都不会让她走太远的路,宁愿把她背回家。
可是他放在心里珍藏呵护,怜惜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爱人,在这段录像里,被人划开无数伤口,像只动物一样被人猎杀。她每一步带血的脚印,都踩在他心上,痛得他理智全无。
被人抓住,被人杀死,锯成两半。屈衍仲看着屏幕,眼神黑沉,一言不发。
……
山间的空气总是无比清新,贺鸿云从朋友家中回到自己的别墅,呼出一口气,神情惬意不少。停下车,他进了卧室洗澡,一阵风扬起卧室阳台上的窗帘,露出后面一道隐约的人影。
贺鸿云洗了澡,感觉今天玩得有些累了,在酒柜里倒了杯红酒,准备今晚早点休息。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杯酒下肚,神情就有些不太清明。这酒度数有那么高?贺鸿云觉得有些不对劲,还没走到床边,就有些支持不住的跌坐在了地上。摇了摇晕乎乎的脑袋,他刚想站起来,就发现面前不远处无声无息的站着一个男人。
“是你?”贺鸿云表情一变,他看到了男人手上拿着的手术刀,立刻手脚并用的往外跑。他一定知道了!贺鸿云心里低咒,跌跌撞撞的跑出卧室下楼梯。只是那酒有古怪,他没什么力气,腿软的走了几个台阶就不小心滚了下去,一直滚到了一楼。
眼睁睁的看着男人从楼梯上走下来,一步一步,贺鸿云咬咬牙就想爬起来接着跑,只是背后风声一响,他刚起身就被人从背后踩着趴在地上。随即他的脑袋被人抓着头发拉了起来,雪亮的刀尖离他的左眼越来越近。
一声惨叫,贺鸿云捂着血流不止的左眼倒在地上。可是拿着手术刀的男人牢牢抓着他,下手很稳,接二连三的在贺鸿云手上和脚上划下了好几道口子。然后他将不停在地上翻滚的贺鸿云拖着走过大厅,打开门把他扔了出去。
“跑吧,说不定跑出这里,你就能获救了。”
贺鸿云在剧痛中挣扎的看了一眼站在门口面无表情的男人,又看了看别墅周围被夜色沉浸的山林,突然间爬起来跌撞的冲进了树林里。
站在门口的男人提步跟在他身后,悄无声息,冷静的踩着前面留下的血迹。
贺鸿云一边跑,一边用右眼去看后面,那个男人并没有追来。这片山林也是属于他的,这里没有其他人,当初是方便他在这里玩猎杀游戏,可现在角色反转,也让他根本没人可以求助。不过,他熟知这里的地形,只要他在这里躲一晚,只要那男人找不到他,一定能找到机会跑出去。
这样想着就好像生的机会就在眼前,贺鸿云突然觉得自己有了几分力气,跑的更快了。突然间,他脚下被看不见的绳索绊了一下,整个人扑倒在地。
“第一次逃跑失败了。”冰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贺鸿云汗毛一竖,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感觉左耳一凉,刺痛感传来,一只血淋淋的耳朵被扔在他眼前。
“好了,继续逃吧。”
第二次被追上后,贺鸿云失去了他左手的五根手指,然后他又被放跑了。他听着那声音,头一次体会到了自己那些猎物的恐惧,他浑身都是伤,身体上的痛楚和心理上的恐惧让他无法再迈开一步。
“不逃吗?她那么痛都还要继续逃,你怎么能不逃呢。”手上沾满了血的男人拿着刀在他脸上一划,轻易就划下来一块薄薄的肉,“从现在开始,每十秒我会在你身上削下一块肉,如果你不逃,我就一直削下去,保证你天亮前还能活着看到自己的肉和骨架分离。”
贺鸿云看着屈衍仲的表情,惶恐的发现他没有一丝玩笑的意思,他是真的准备这么做,一下子求生意志爆发,仓皇的推开他就开始再次逃亡。
被推开的男人拿着刀,看着几乎变成一个血人的贺鸿云,眼睛都没眨,再次跟上去。
贺鸿云已经不知道自己被抓住多少次了,每次被抓住,他身上都会少一些东西,那种看着自己身上的肉被一块块的剥离的感觉几乎将他逼疯。这是他跑的最远的一次,几乎已经到了大路边。贺鸿云甚至看到了路上呼啸而过的车,顿时眼睛亮起来,只要到了路边,马上就会有人发现他的,到时候他就得救了!快要逃出生天的喜悦充斥着他的脑袋,让他忍不住露出了一个笑。
下一秒,贺鸿云脸上的笑扭曲的僵在那。就在三步之外,那个黑影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挡在他的求生之路上,和之前的好几次一样。贺鸿云开始下意识的颤抖,男人走上前,可他连后退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捂着嘴,被拖离这里,离生的机会越来越远。
屈衍仲将手里软成一滩的人扔在别墅门口,“逃吧。”
贺鸿云再次听到这话,终于忍不住了,嘴里胡乱的喊道:“我知道错了,求你,求你饶了我吧,不要杀我,放了我!”
“宋笙呢?”屈衍仲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忽然问道。
贺鸿云已经顾不得其他,连忙说:“我带你去,我带你去,只要你放过我,我不想死!”
一股寒气扑面而来,屈衍仲走到地下室最里面那个玻璃箱面前,伸出手按在透明的玻璃上,留下一块血渍。看着玻璃箱里面那半张脸,他的眼神柔和下来。
“宋笙,我找到你了。”
贺鸿云倒在墙角,嘴里不停喃喃:“放过我,放过我……”
山林之中的清晨来的很早,各色鸟儿的鸣叫唤醒了新的一天,然而这一天,注定不是个平静的日子。接到消息的宋离原带着人,从那条血迹斑驳的山间道路来到贺鸿云的别墅。别墅门大敞着,显眼的血迹一直蔓延到里面。
一进门,就看见大厅里放着一具尸体,那是别墅的主人贺鸿云,他被人切成了两半,扔在了大厅里。宋离原在这栋别墅里搜出了无数贺鸿云的罪证,他虐杀十几位女子的视频照片以及被害人残缺的尸体。
贺鸿云和人勾结,利用阳光孤儿院里的一个孩子安安,将宋笙引到一个地方,迷晕后带来这里玩猎杀游戏,最后杀了她,将她一半的尸体和那个拐来的晕掉了的孩子一起送到了一群人贩子手里,在合作者的遮掩下,远离了法律的制裁,让那伙人贩子顶替了罪名。
可是,他仍旧没能逃过,死的和他的受害人一般无二。
而做下这一切的人,宋离原在屈衍仲和宋笙的家里找到了他。屈衍仲抱着宋笙的一半尸体,安详的睡在床上,心口上插着一把手术刀,已经死去许久。
窗户大开,明媚的阳光将浑身鲜血的尸体包裹,一切都显得安详平静。
“如果有一天我先你一步死了,如果你一个人无法承受,我允许你自私一点,来找我。”那一年,坐在病床上刚脱离危险不久的宋笙这么笑着说。
————正文还没完————
二十五年后
b市,宋家
方静在女儿房间没找到人,在阳台上往下一看,这妮子还穿着睡衣在花园里和他爸练习格斗,弄得浑身脏兮兮的,顿时火了,虎着脸就喊,“宋潇,你东西收拾好了吗?这都快到时间了,你别到时候赶不上车!还不快上来洗澡换衣服!”
喊完又去瞪孩子他爸宋离原,“还有你,还有没有点时间观念啊,练格斗什么时候不能练,没瞧见孩子要赶车吗!赶紧收拾来吃早饭,把车开出来待会儿送孩子去车站!”
二楼阳台门啪的被关上,底下花园里被训了的父女两面面相觑,同时停了手。被叫做宋潇的女孩子十八岁左右,笑起来脸颊上两个酒窝,她戳戳自家老爸的胳膊问:“爸,你不是说妈是你们警局里的冷艳美人吗?怎么这脾气越来越火爆了?”
宋离原摸摸鼻子,看上去还是很威严,压低声音说:“年轻时候,你还没生下来的时候的确是个冷美人,可是……”
二楼窗户又啪的被打开,露出方静似笑非笑的脸,“我可听见了。”
底下父女两同时咳嗽了一声装作左右张望的样子,然后对视一眼果断瞬间进行了战略撤离。
鸡飞狗跳的吃过早饭,在一家之主方静女士的眼刀之下火速收拾了行李,宋潇和老爸宋离原圆润的滚出了家门。
去车站的路上,宋潇问她爸,“我妈真的那么不想我去s市上大学啊,这几天都没给我个笑脸。”
宋离原握着方向盘看路,一脸严肃威严,“你妈就是太担心你了。”
宋潇挥挥手,笑嘻嘻的说,“担心什么呀,我都这么大人啦,还能把自己弄丢,再说了,那个每年给我寄礼物的南楼阿姨不是全家从m国回国来住了吗,开学前我都住那,有人照顾老妈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宋离原趁着红灯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女儿,然后叹了口气,“主要是因为你姑姑,你妈她太在意这事了。”
其实不止方静担心,宋离原他自己也老担心。他的女儿,越长大就和妹妹宋笙越像,长得像,性格也像,有时候他看着,恍个神都有些分不出来这是自己的女儿,还是自己的那个久别了的妹妹。
s市对宋家人来说是个伤心地,他们捧在心里疼爱的孩子死在了那里。当年宋笙的案子彻底完结,将屈衍仲和宋笙合葬后,他就调回了b市,后来再也没有回去。这一转眼二十多年过去,连他们的女儿都已经这么大了。
宋潇说起她考了s市的大学时,一向不怎么要求女儿的宋离原夫妻两都好几夜没睡着。连退休后安心在老宅养老的父母都打了电话来问。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了宋笙,主要还是因为宋潇和宋笙长得太像,又是要去s市那个敏感的地方。
这些长辈们有意无意避开的事,宋潇自己倒是不在意,“爷爷奶奶和妈他们就是瞎操心,这又不一样,我保证我会好好的。也不看看我这身手,一对五都不在话下,自保完全够了。”宋潇做了个搞怪的健美先生动作。
宋离原好笑的白她一眼,眼里有些怀念之色,好像看到了另一个同样让人不省心的小东西。
“你给我安分点,这几天住你南楼阿姨家,别给人添麻烦。你南楼阿姨是你姑姑的好朋友,游叔叔是你姑父的表弟,但他们之前都在国外,我们两家这些年来往也不多,主要是你姑姑……你南楼阿姨喜欢你,邀你过去住,你可别蹬鼻子上脸,乖一点。还有你南楼阿姨有个比你大五岁的儿子,好像是心脏不好,你去了可别和人打架!”宋离原对自家这个尤其热爱和人打架,比妹妹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女儿感到十分不放心。
“是,长官!”宋潇不知道听了爸妈唠叨多少遍了,耳朵都快长茧子,笑嘻嘻的插科打诨混过了这个话题。
宋潇是被宠着长大的,可以说她身上有着双份的宠爱,一份属于她本身,还有一份是她早年遭遇意外身亡的姑姑。因为她长得和姑姑很像,不管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是一些认识姑姑的朋友长辈们,都对她很好。这位邀请她去住的南楼阿姨,就是其中一个。
事实上宋潇会选择s市上大学,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这个姑姑,当然这一点她没和任何人说。她家里有姑姑的照片,还有不少她的东西,都好好的放在一个房间里,她小时候就经常偷偷跑过去翻看那些东西,有些时候她看着那些东西,都好像隔着时光亲眼看到了那个他们口中和她很像的姑姑。
她喜欢这个姑姑,对她有种相识许久的熟悉感,也莫名的喜欢那个姑姑曾经生活过的s市。她的心底一直有什么在催促着她,催着她去s市看看,所以她来了。
而此刻s市,刚刚全家迁回国没几天的游家,变成了个贵妇人的南楼,正在指挥着保姆清扫客厅,时不时看看客厅里滴答滴答的钟。游聚臣坐在一边,见她这个模样,忍不住开口安慰:“还没到呢,箐泽下午的飞机。”
南楼白他一眼,“谁管那臭小子,硬是说那边还有事没做完不肯跟我们一起回来,晚上这么几天,一个人回来就好啦!我是在看时间去接我外甥女!你是不是把这事给忘了?”
“绝对没有!”游聚臣赶紧回答,“你好朋友的外甥女,就是咱亲外甥女,绝对要好好的招待人家小姑娘,让人家小姑娘跟到了自家一样!”
“这还差不多。”南楼放松脸色,又有些紧张,问游聚臣,“唉,你说小潇会不会喜欢我啊,毕竟咱们也没见过,只每年送点礼物,这突然要她过来住,她要是不高兴怎么办?”
“想多了,你这么好看,谁敢不喜欢你啊!”游聚臣小心的哄着自家夫人,南楼拍开他扶过来的手,又看了一次钟,踩着高跟鞋风风火火的往外走,“差不多了,咱们一起去接她。”
“唉!”游聚臣跟在她身后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那小姑娘的车也还要两个小时呢。
南楼在车站一见到提着行李的宋潇眼圈就红了,一路上拉着她嘘寒问暖说个不停,盯着她的脸看着看着就背过去擦眼泪。宋潇抱着纸巾,时不时给她递一张,总觉得有种特别奇怪的感觉。
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了午饭时间,眼看自己还没开始吃,面前的碗和盘都堆成了山,宋潇不得不开口谢绝热情过头的南楼阿姨手上又一筷子虾。为了自己的胃着想,宋潇找了个话题,“还有一个哥哥不一起来吃午饭吗?”
南楼笑吟吟的回答:“他还没回来呢,我们夫妻两先回国,他还有点事今天才能回来,下午的飞机,估计傍晚才到。”说到这她突然想到什么,又说:“我儿子叫游箐泽,今年二十三岁,已经是个医学博士,很厉害哦~而且长得也很帅,小潇有没有兴趣给阿姨当儿媳啊~”
宋潇傻笑,埋头吃饭。南楼越想越觉得自家儿子和宋潇绝配,努力想撮合他们,“当年我们箐泽生下来心脏就有点缺陷,为了给他治病干脆全家搬到了m国,前两年终于完全治好了,他也争气,那么多年身体不好也没放下过学习,在校成绩一直很好,那边的导师都说他是个天才呢。”
“箐泽在学校可多人追了,但是一直没找女朋友,连个朋友都没有,唉,怎么说都不听,从小就是一张面瘫脸,你见过哪家孩子嫌弃父母的,那臭小子从小就不爱和我们亲近,长大了更过分,他的东西也不让人碰,那糟心的性格也不知道像谁…”南楼说着说着就忍不住抱怨起了自己的儿子。
游聚臣听到这里突然插嘴说了句:“我觉得咱儿子这性格,倒是和我那个表哥挺像的。”
南楼一下子就不说话了,倒是宋潇想了一下有些感兴趣的问:“像我姑父吗?”
“对啊,都是喜欢一个人待着,也不爱理人。”游聚臣还想说什么,被南楼一个眼神制止,只能把话吞回去,转而微笑的劝宋潇吃菜。
宋潇也不在意,看这位南楼阿姨不想提,便也没有追问,吃了个十分饱的午餐,就和两位长辈打了招呼去附近转转顺便消食了。
转着转着,宋潇就走远了,在街心广场和一群小孩子一起玩了一阵球,把人家十几个小孩子逗得哇哇叫,才心满意足的离开。见人家门口的狗长得威武雄壮,手贱逗了几下,被追了十几条街后,彻底迷路了。
迷了路宋潇也不在意,干脆慢悠悠的一边走一边看。就这么一直逛了三四个小时,走的腿有些酸了,宋潇才坐在了路边一个长阶梯上面休息。
“把它赶到这边来!看我用石头打它!”
“汪汪汪!”
“啊过来了过来啦它要咬我!”
“快打它打它!”
宋潇循声看过去,就见三个小孩子围着一只脏兮兮的小狗,在用小石子砸它。宋潇站起来,虎着脸把三个熊孩子吓跑了,又一把捞起小狗崽坐回阶梯上。
小狗崽不停挣扎,宋潇左右看看,果断去旁边的小吃摊上买了点小吃,开始逗狗。“想不想吃~想吃就汪一声~”
“来呀来呀这边~”
等小狗崽把东西吃完,它不走了,就乖乖蹲在宋潇脚边。宋潇用手指点着小狗崽湿润润的鼻子,和它那双湿漉漉的小眼神对视了一会儿,苦恼的说:“你要跟着我啊?可是我马上要住校,不能养你啊。”
“额,别这样可怜兮兮的看我,不然,不然我给你找个能喂你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