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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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是有进食障碍的患者,要么厌食,要么暴饮暴食,所以才会有护士盯着,按照医生和营养师制定的量严格控制。”旁边一个人忽然说。
  冯斯一回头,看见一个胖乎乎的年轻人,看上去和自己年龄相仿。这个年轻人虽然体型微胖,但身上收拾得干净整洁,脸上挂着和善的笑容,让人一看就有些好感。
  “我叫黄力。”对方向冯斯伸出了手。
  “我叫冯斯。”冯斯也伸手和对方相握。不管怎么说,这是我在疯人院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他有些无奈地想。
  之后的两天里,他和黄力很快混熟了。他当然不能告诉对方自己入院的真相,只是说自己容易出现幻视幻听,这是一个最难让人找到破绽的借口。而黄力的病则有些奇特。
  “依赖型人格障碍的变体,也可以算作妄想症的一种。”黄力告诉冯斯。
  “这个……是什么意思呢?”冯斯不太明白。
  “指的是自主精神比较弱,独立意识比较缺少的人格。这种人通常无法做出自己的决策,格外依恋他人,尤其是父母,也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
  “但是你看起来很冷静,不像是控制不住情绪的人,也不像是无法做出决策的人。”冯斯说。
  “所以说是变体嘛,”黄力说,“我把我的心理寄托,都放在了一支nba球队身上。这支球队战绩好,我的心情就一切正常,但一旦它的战绩下滑,我就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甚至有自杀倾向。”
  “你这可算得上是球迷的终极进化体了……”冯斯感到不可思议,“你到底喜欢的是哪支球队?”
  “洛杉矶湖人。”黄力说。
  “难怪不得你要住到这里来……”冯斯回想着最近几年湖人的战绩,无限同情地叹息一声。
  好在有药物控制,尽管时时为了湖人的战绩而郁闷,黄力总体上还表现得像个正常人。在黄力的帮助下,他很快对这间精神病院有了了解。
  这间病院分了若干区域,只有平房里的重病区,才有可能出现人们日常印象里那种大喊大叫歇斯底里没有拘束衣和强壮的保安就压制不住的人。在冯斯他们所在的楼房区,总体而言秩序井然,人们大多表现得基本正常,甚至让冯斯偶尔会产生“这里其实就是个普通疗养院”的错觉。比如说,在每天下午例行的公共活动时间,人们在宽敞整洁的活动室里或坐或站,有人聊天,有人下棋,有人读书,甚至还可以看电视,如果不是里面人们的年龄参差不齐,还真像个养老院。
  “精神疾病其实是被大部分人误解了的病,”黄力说,“并不是所有精神病人都是又哭又笑满地打滚张口咬人的。而且,精神病是公平的,任何身份任何职业的人都有可能患病,比如那个人……”
  他伸手指向活动厅西侧的一个角落,那里有一个瘦削的中年男人,正在用扑克牌给自己算命。黄力说:“那个人,是某一位知名歌手的老公,得的是躁狂症。”
  他信手指点,点出了好几个身份比较有趣的人,其实也无非就是有钱人、官员或者名人的家属,属于冯斯这样脑后生反骨的货色最没有兴趣去了解的。冯斯耐着性子听着,直到黄力指向一个正在低头看杂志的长发女性。虽然她的脸被长发遮住了大半,看不清容貌,但从下巴的柔和线条和白皙的脖颈,可以判断出她长相不恶。
  “那个女孩子,是我们这儿最漂亮的病友,身材也一流,”黄力说起她的时候两眼放光,“我入院之前,在那些美女写真网站看到过她的性感照片,绝对让人流鼻血。”
  “稳着点儿稳着点儿,哥们!”冯斯连忙拍拍他的手臂,“你可千万别激动,一会儿发起病来就不好了。”
  “不会的,美是让人愉悦的,不会让我心情变得糟糕。”黄力有些猥琐地笑了笑,“快看!她翻到最后一页了,应该要抬头了。”
  冯斯倒并不避忌看美女,只是最近一段时间脑子里除了姜米想不到别人,实在是提不起这个兴致来。但看黄力那么高涨的情绪,他也不忍心让对方失望,于是扭头看了一眼。正巧,那个传说中的美女模特合上了杂志,顺手拢了拢瀑布一般的长发,冯斯看清楚了她的脸。
  然后他的身体就像中了哈利波特的石化咒一样,一下子就不动了。黄力吃惊地看着他:“你怎么啦?又出现幻视或者幻听了么?”
  “我倒真希望我现在是在幻视。”冯斯苦笑一声。
  “怎么了,那个美女……你认识吗?”黄力更加惊诧。
  “岂止是认识。”冯斯低低地叹了一口气,“她是我……高中时候的女朋友。”
  三、
  另一座城市。
  另外一间精神病院。
  重病患者区。
  病房分布在长长的走廊两侧,每一个病房都是单间,铁门、铁锁。此时已经是深夜时分,重病区的灯光大多已经关闭,只有走廊上还剩几盏昏暗的指示灯,那惨白的光芒更加渲染出一种令人压抑不安的氛围。
  所有的病房门都已经被锁住,除了一扇。在这样夜深的时刻,一名医生依然在工作,跟在他身边的除了一名护士,还有两个手持警棍的强壮保安。更加特别的是,门口还站着一名穿着警服的警察。
  而他们所面对的病人,只是一个看起来身材偏瘦的男青年。他一头乱发,面色苍白,眼窝深陷,正被束缚带固定在特制病床上。
  “叶明强,今天感觉好些了吗?”医生问。
  “还是那样,头晕,晕的厉害,心悸,多汗……”名叫叶明强的病人喃喃地说,“我早说过了,别逼我吃那些药,副作用太大了。”
  “但是你是病人,你必须吃药,吃了药病才能好。”医生说。
  “我说过很多次了,我没病,我说的都是真的,”叶明强说着,忽然提高了声调,“钱警官,这些话你应该耳朵都听出老茧来了吧?”
  守在门口的警察哼了一声,并没有回应。叶明强转动着全身为数不多还可以活动的部位——脖子——又望向医生:“吉大夫,我被转到这家精神病院之后,你已经给我做过无数次测试了,你觉得我像疯子吗?我的精神不正常、判断力有问题吗?”
  吉大夫踌躇了一下:“实话实说吧,就算是在正常人当中,也很难找到几个人能得到像你那样的高分,单单从测试分数来说,你的确不像一个精神病人。但是你所陈述的事实实在是太荒谬、太不合常理,如果你坚持你的看法,我们对你的精神评估就不太可能合格。其实,你……”
  他看了一眼门口的警察,欲言又止,叶明强笑了起来:“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如果我始终坚持自己头脑清醒没有精神类疾病,我就会被最终定罪,那么残忍的虐杀情节,那么恶劣的社会影响,绝对会被判死刑。但如果我认了自己有精神病并且通过司法鉴定,就有可能从轻处罚。”
  他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说:“但是我没有杀他,我真的没有杀他,他是自杀的,就在我面前自杀的。我已经说过上万次了,他是自杀的!”
  叶明强的情绪有些激动起来,吉大夫摆了摆手:“好了,先别说了。我给你注射一针镇定剂,你先睡觉,明天我们慢慢谈。”
  “我不需要什么慢慢谈!”叶明强咆哮起来,“为什么还要我不断地重复再重复!我说过了,他是自杀的,我没有碰他!”
  他开始不安分地挣扎起来,两名保安连忙上前按住他,但叶明强却越动越厉害,声调也越来越高。吉大夫叹息着说:“叶明强,我理解你试图证明自己无罪的心情,但是那种事情,在生理学上是不可能发生的。单说失血量,健康人的总血量在四千到五千毫升,一个人一般失血达到一千五百毫升就已经很难坚持住、基本都会昏迷过去,那大概是三分之一的血量。可是死在你面前的那个人呢?他的血几乎流干了!更不用不提那些被掏出来的脏器,维系人体正常运转的内脏都被你掏出来割成了碎片,你能想象一个没有心脏的人……”
  “我说过了,那!不!是!我!干!的!”叶明强的整个身体开始剧烈地颤抖,用一种和他纤弱的体型完全不相称的惊人力量拼命挣扎,就像是一头不甘心被网住的野兽。病床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声,束缚带仿佛随时可能会被挣断。警察警惕地走进房门,伸手指向叶明强:“叶明强!不许闹!”
  “都是你们这些警察草菅人命!”叶明强似乎要把嗓子喊出血了。“我没有撒谎,他是自杀的!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我亲眼看着他拿起刀把自己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下来!我亲眼看见他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把自己的心肝挖出来!我亲眼看见他的血流了一地……都是我亲眼看见的!”
  吉大夫又叹了口气,打了个手势,两名保安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死命压住了叶明强,护士迅速给他注射了一阵镇定剂。叶明强的挣扎开始变得虚弱,几十秒钟之后,他不再动弹,嘴里最后嘟哝了两句“我亲眼看见的……”,头一歪,陷入了昏睡中。
  吉大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转头看着警察:“钱警官,他转移到我们医院,已经快两个月时间了,几乎天天都这样,我也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了。”
  钱警官拍拍他的肩膀:“法律程序,必须走完,没办法的。不过说真的,我还真觉得他病得非同寻常,一般的杀人嫌犯,能捞到精神鉴定的机会,那简直是求之不得,他居然坚决自称自己没病。”
  “越是声称自己没病,可能病得越厉害!”护士在一旁小声嘟哝着,“我看过他杀人的报道,太可怕了!把人凌迟碎割,那不是古时候才有的酷刑嘛!他也真敢下手,最可笑的是杀完人非说别人是自杀,这不是把法院当成傻子么……”
  吉大夫没有回答,两条眉毛绞到了一起。
  一个小时之后。
  重病患区已经完全安静下来了。病人们要么自己睡着了,要么被迫睡着了。就在这时候,一个黑影悄然出现,他用钥匙打开了叶明强病房的门,走了进去,然后把门反锁上。从走廊里的微光,可以勉强辨认出他的面容和体型。
  这是先前协助制服叶明强的两名保安之一。
  他站在昏睡中的叶明强面前,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伸手打了个响指。随着这一声清脆的响指,他的身前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影,既没有通过病房门,也没有通过装了铁栅栏的窗户,而是就这样突兀地瞬间现身。
  那是守卫人四大高手中唯一的女性,脸蛋胖乎乎、总是挂着人畜无害的纯真微笑的王璐。
  “怎么样,你觉得他说的是实话么?”王璐问。
  保安沉吟了片刻:“我觉得……是实话的可能性相当高。这个人无疑被凶案现场刺激得很深,一提到这个话题就会失控,但除此之外,他对其他任何事物的反馈都十分正常,比正常人还正常。我还专门偷看过他的测试报告,思维清晰,逻辑缜密,怎么也不像是精神存在障碍的人。”
  “也就是说……那是真的了?”王璐的神色非常罕见地有些凝重,“那种恐怖的仪式又回来了。这也就意味着,西藏的那一支黑暗家族,终于复苏了。”
  “现在只能做出这样的推断了。”保安的声调有些微微发颤,“小姐,我不是太了解那一段历史,他们难道比……比川东那消失的一支还厉害?”
  “不,双方各擅胜场,并不能说他们更厉害。”王璐揪着自己圆乎乎的下巴,就好像上面长了胡须,“但是,川东的那些道士,虽然蠹痕很强大,行事也霸道无礼,总算还在‘人’的范畴内。他们所追求的,无非还是提升自己的力量,击败所有的敌人,可西藏那一支完全不同——没有人知道他们想要干什么。他们残杀其他家族的人,却也用这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凌迟方式来残杀自己;千百年来固守着雪域,无情地铲除入侵者,却也从来不向外扩张,实在让人捉摸不透。”
  “固守着雪域……也就是说,可能在西藏藏着一些他们必须坚守的秘密?”保安猜测着。
  “谁也不清楚,毕竟谁也没有真正接近他们的秘密,那样需要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各大家族都承受不起。”王璐说,“不过这一次,事情可能会出现转机。”
  “您这么看重他们,是因为他们也有可能帮助我们提升能力吗?”保安有些好奇地问。
  王璐嘟起了嘴:“反正在你们心目中,我就是贪得无厌只知道追求力量的货色……力量当然是一方面啦,可是还有一些更加重要的东西。”
  “是什么呢?”
  “这可能又是一条线索,来帮助我们寻找魔王的本源。我就是不甘心这样稀里糊涂活一辈子,却连自己到底是什么都不知道。我想,梁野、路晗衣、范量宇他们,和我的想法都是一致的。这是一个冒险,却也是一个好机会。”
  “其实,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也可以马马虎虎活着的……”保安轻叹一声,“所以我注定是个小角色,而你们是大人物。”
  王璐自嘲地笑了笑:“大人物?其实我们都不能算做人的。把这个家伙弄醒吧,让我问问他。注意控制着他的情绪。”
  保安点点头,伸手在叶明强的额头轻轻触碰了一下。几秒钟之后,叶明强睁开了眼睛,当视力渐渐习惯黑暗之后,他看清了眼前站着的两个人,有些诧异。
  “长话短说吧。叶明强,我可能是这个世界上仅有的愿意相信你的人。”王璐说,“我要你再把当时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我,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你……真的愿意相信我?”叶明强的眼神里闪动着希望的火花。
  “不愿意相信你,我为什么要到这鬼地方来浪费时间?”王璐说,“如果你讲出一切,而我又认为你并没有骗我的话,或许我还会想办法把你弄出去。”
  叶明强浑身一震:“把我弄出去?你没有骗我吧?”
  “即便我想骗你,这也是你唯一的机会了,”王璐耸耸肩,“信不信我,由你。”
  叶明强踌躇了一小会儿,咬咬牙:“好吧,我说。”
  二十分钟后,叶明强结束了他的讲述。在此过程中,他有好几次都陷入了无法控制的癫狂状态,但站在一旁的保安每次都迅速把手放在他的额头上,蠹痕的力量抚慰了叶明强的神经,令他重新镇定下来。对于这位伪装成保安的守卫人而言,尽管这个怪诞而充斥着血腥味儿的故事他已经听过好几遍了,但每多听一遍,仍然难免觉得一股寒意从心底涌起。
  这太可怕了,他想,如果这一切真的和那个神秘的西藏教派相关,那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群怪物啊?
  王璐则闭着眼睛,似乎是努力在自己的大脑里形成这个故事的图像。过了好久,她才睁开眼睛:“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当那个人对自己实施凌迟的时候,你看清楚了他的表情吗?”
  叶明强瞪大了眼睛,眼看情绪又要失控,保安眼疾手快,再度利用蠹痕压制住对方。叶明强重重喘了几口气,身体不再挣扎,声音却依然发颤:“他看起来……极度幸福,极度快乐。”
  “是不是有那么一种……天国的大门就在眼前的感觉?”王璐斟酌着词句。
  叶明强失魂落魄,重重地点了点头。
  王璐不再多问,摆了摆手,保安会意,很快让叶明强重新陷入昏睡。紧跟着,一块形状不规则的破碎瓷片突然出现在叶明强垂在床边的腕部,割开了他的动脉,那是王璐利用自己空间转换的蠹痕,将这块瓷片瞬移到了叶明强的手腕上。沉睡中的叶明强没有丝毫知觉,鲜血顺着伤口汩汩地流出,慢慢在地上。
  “到明天早上,他们发现你自杀身亡了,自然会把你弄出去的。”王璐的嘴角浮现出一丝纯洁的微笑,“我没有骗你哦。”
  四、
  “你高中时候的女朋友?”黄力的嘴张得能塞下去一个椰子,“你没有骗我吧?你还真是艳福不……”
  冯斯摆摆手:“你先坐着。我失陪一会儿。”
  他站起身来,犹豫了一下,走到那个女孩身前。距离较近后,他更能看清楚对方的五官。不会错的,就是她,虽然五官算不上特别精致,却带着一种独特的野性和冷艳,这样的面孔,如黄力所言,的确很受写真摄影师们的欢迎——配合上性感的内衣或者泳装什么的,这种受欢迎还会翻倍。
  女孩注意到有人靠近,转过头来,当看清冯斯的脸后,先是微微怔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落花时节又逢君啊,冯君。”
  冯斯苦笑起来:“这样的偶遇,放在三年之前,你我大概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吧,黎微。”
  黎微是冯斯高中时代风流史中的一部分,当时两人都在高二。两个人的家庭都不大如意,冯斯失去了母亲,和父亲关系冷淡;黎微虽然父母健在,却和双亲势如水火。大概是出于这种同病相怜的心态,两个人发展出了一段恋情。
  但时间长了,冯斯发现自己和黎微并不是太合拍。黎微这个姑娘性情太独立,和一般的同龄女孩子相比,少了一些温柔如水,却多了一些霸气。冯斯自己逃课打架、不和父亲一起住,已经显得颇有些叛逆了,黎微却比他走得还远——高二下学期,她自己选择了退学。
  冯斯的父母文化程度都不高——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的——黎微却大不一样,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若不是当初为了支援地方建设随单位迁到这座小城,如今说不定也都是北大教授的级别了。但说来奇怪,书香门第熏陶出来的女儿却偏偏对念书学习毫无兴趣,而且从小到大都喜欢和父母拧着干。
  她差点连高中都没有读,想要直接去考艺校,后来母亲以死相逼,没有办法,还是勉勉强强进入了冯斯所在的普高,两人同年级不同班。认识之后,冯斯曾经蛮好奇地问她:“你那么想考艺校,是想当明星么?”
  黎微从鼻子里嗤了一声:“明星有什么好稀罕的?我就是想自由自在地活着,想工作的时候工作,想玩的时候玩,谁的脸色都不看,谁规划的路都不走。”
  “谁规划的路都不走……你是说你爹娘吗?”冯斯说。
  “还能是谁?”黎微撇撇嘴,“我才不要像他们那样无聊无趣地活着,把自己装在一个乌龟壳子里,从来不敢稍有反抗,却总有着无穷无尽的抱怨。”
  她伸出两根手指头,模仿着男人吸烟的动作,故意粗着嗓子说:“我这辈子啊,就算是给国家奉献了,革命的黎斌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当初如果我没有服从调配下基层单位,而是一直留在所里,现在说不定都是副所长啦。”
  冯斯噗嗤一乐:“你还真学得像模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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