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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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隆!轰隆!轰隆!”听到来自背后的汹涌水流声,蒙元御史大夫、河南江北行省左丞兀剌不花眉头皱了皱,心中忽然涌起一股不详的预感。
  事物反常必为妖!作为勋贵里边难得一位的儒家子弟,他虽然不大相信这些怪力乱神,但对黄河在十一月底却突然水流量大增的事情,却也是多少有些忌惮。然而,当他看到对面正靠着护城河整理队形的义军,脸上立刻涌起了一缕轻蔑的笑容,心中的不安也在一瞬间又消失了个无影无踪。
  怒不兴兵,芝麻李明显中了自己的激将法,没等他麾下的蚁贼们做好准备就冲了出来!
  而那些蚁贼们,居然连最基本的列阵都会学会,人挨人,人挤人,乱得像晚秋的骡马市场一般,根本没有任何秩序可言!
  早知道这样,自己再等上两三个月,待春回大地后再来讨伐这伙蚁贼也不为迟。在长达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无法成军,再多给芝麻李两个月,结果也是一样。虽然眼前那群蚂蚁的队伍里,已经出现简陋的令旗、认旗和其他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旗帜,旗帜下的蚁贼头目们,也在努力地约束部曲。但蚁贼就是蚁贼,你就是给他们一万年时间,再给他们充足的军粮和武器,他们照样无法变成真正的将卒。
  “擂鼓,准备接战!”没兴趣看芝麻李如何整顿队伍,兀剌不花从身侧的亲兵背上抽出一根橙黄色的令旗,用力挥了几下,然后大声命令。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雷鸣般的鼓声,立刻中军位置响起。正在懒洋洋整理铠甲的罗刹兵们,立刻像吃了曼陀罗花一样跳了起来,快速与距离自己最近的同伙汇聚成排,然后一排接一排从刚刚建立起的兵营中走了出来,在正对着义军正中央五百步左右的位置,遥遥地列出了一个整整齐齐的横长形大阵。
  “嗯!”兀剌不花满意地点点头,将橙黄色令旗丢给另外一名亲兵。随即,再度抽出一绿、一蓝两面旗帜,先后举过头顶轻轻摇晃。
  “轰!”所有蒙古武士全部跳上了马背,风一般朝方型大阵左侧冲去。借着方阵东南角位置向后拉道个弧线,转眼间,就将长方形大阵变成了一把锐利的弯刀。
  那些看到蓝色令旗的高丽仆从,则一分为二。半数装备着朴刀的家伙,快步走到“弯刀”西侧,汇聚成一个厚重的底座。另外一半儿手里仅有木棒的,则排着队逼向正在低声哭泣的百姓,将他们像赶羊一般,朝军营后方的黄河赶去。逼他们紧贴着堤坝站成十数个人疙瘩。然后画地为牢,不准他们再做丝毫移动。
  前后不过是半柱香时间,蒙元兵马已经完成了全部战前准备工作。反观护城河畔,徐州军依旧忙碌地整理队形。所有排兵布阵规则几乎都是昨天上午才临时想出来的,到了下午,也只颁发到了千夫长一级的将领手里。而更低的百夫长、十夫长,则根本没得到过任何通知和训练。完全靠着各自顶头上司的吼声来指挥手下士卒,步调根本无法保持一致。
  更令大伙尴尬的是,在昨天的议事中,高级将领们一致认为只需要战兵出马即可,各自麾下的辅兵只需要留在城墙内侧随时候命。然而他们却谁也没有过问其他人到底能拿出多少战兵。眼下沿着护城河开始列阵,才猛然发现,彼此手中的兵力差别,已经悬殊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
  人数最多的如后军都督潘癞子,麾下几乎没有战兵和辅兵之分,把额定的五千士卒,全都当作主力给拉了出来。
  人数稍少些的如右军都督彭大,麾下战兵数量也高到了两千四百多名的地步,密密麻麻地挤成了个多边形,四周参差不齐。
  其他各位将领麾下的战兵,包括芝麻李自己的中军在内,或是两千左右,或是三千出头,彼此之间差距也非常巨大。但是只要不跟左军站在一起,他们之间的人数差距就不那么令人感到震惊了。朱八十一所统率的左军,居然还是昨天上午那六百来人,没有因为即将开始的恶战多出一个!
  “把阵形再拉开些,靠着运河一字排开吧,各营之间留出半丈宽的通道,不用紧挨着,免得影响兵马调动!”望着对面已经严阵以待的官军,芝麻李觉得脸上有些发烫,皱了下眉头,很无奈地说道。
  眼下的徐州军,可做不到像对面蒙元兵马那样,完全跟着令旗和战鼓来移动。立刻,有数名大嗓门的传令兵跳上战马,从中军位置向左右两个方向奔去,一边跑,一边扯开嗓子不断地重复,“一字排开,大总管有令,各营沿着运河一字排开,彼此之间留出半丈宽的通道,以供兵马调动!”
  “呼啦啦!”原本就不太整齐的队伍立刻变得更加混乱,好半天,才在千夫长和各营主将的约束下,重新把队形整理清楚,彼此间慢慢拉出一个明显的距离。
  “嗯!”看着徐州军在距离自己数里远的位置忙碌,兀剌不花既没有命令大军立刻压上去趁火打劫,也没有派出弓箭手进行骚扰。而是饶有兴趣地分辨起观察起对面各营的临场表现来,不断地摇头或者点头。
  “大帅,要不要末将带些人过去,教教他们怎么打仗?!”一名世袭的骑兵百户等得百无聊赖,凑到兀剌不花的身边,小声提议。
  “没必要!”兀剌不花手捋胡须,笑着摇头,低声回应。“芝麻李的帅旗背对着吊桥,一旦发现势头不妙,随时都可能逃回城内!那样的话,尔等可能就要强行攻城了。不如多给他点儿时间,让他多一点信心。然后再打他个措手不及!”
  “大帅英明!”骑兵百户佩服得五体投地,手按胸口,在马背上恭恭敬敬地施礼。
  “不过你也别闲着,去,替我向芝麻李传个话!让他不要着急,慢慢弄。什么时候把队伍理顺了,什么时候我再开过去割他的脑袋!”
  “诺!”世袭百户也吞莫哥答应了一声,拨转马头,兴高采烈地去了。
  看了看麾下百户那骄傲自信的背影,兀剌不花又点点头。然后将目光转向身边的随行幕僚,笑着吩咐,“诸君,跟着我去军阵背后吧,走得近些,一会也能看个热闹!这一仗,不存在任何悬念!”
  注1:黄河在1194年到1855年间,都流经徐州境内。河道几乎紧贴着城市。
  注2:本章为新盟主加更。1494928494加更。多谢支持。
  第二十九章 毛贵
  “大帅亲自出马,当然所向披靡!”众蒙汉幕僚们,多少都略通一点儿兵法。从徐州红巾的临阵表现当中,就看出这是一群严重缺乏训练的蚁民。所以个个都认为徐州已经唾手可得,
  齐齐弯下腰去,大声称颂。
  “嗯!”兀剌不花又笑着点下头,抖动缰绳,带头朝自家军阵背后靠了过去。他是成吉思汗帐下四狗之一,神箭手者别的嫡系后代。骨子里就传承着对战争的狂热,虽然读了几大车儒家典籍,每当带兵出战,依旧兴奋得不能自己。
  众幕僚也在兀剌不花的亲兵保护下,骑着战马迅速向自家军阵靠近。然后凭借多年追随鞍前马后养成的默契,与兀剌不花一道,在距离军阵八十步左右的位置停了下来。
  这个距离,如果换算成朱大鹏原来所在的时空,就是一百二十米。既不会影响前方将士们的行动,又能及时将命令发出去,调整战斗方案。
  紧跟着,有亲兵从军营内推过来几辆特制的高车,略微调整了一下角度,熟练地将高车拼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五米见方,一丈多高的帅台。兀剌不花跳下坐骑,由亲兵搀扶着,从特制的台阶走了上去,亲手将赤红色的主将旗帜,插在了高台正中央的圆孔上。
  “必胜!必胜!必胜!”亲兵们看到帅旗竖起,立刻扯开嗓子,大声呐喊。顷刻间,所有蒙元士兵都喊了起来,“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一个个张牙舞爪,信心十足。
  奉命替兀剌不花传话的蒙古百户也吞脱哥,此刻也带着十名大嗓门手下来到了义军阵前。汲取了先前那个挑衅者被芝麻李给钉死在地上的教训,这回,他隔着大约一百五十步远,就自觉地带住了马头。然后扯开嗓子,反复叫嚣道:“芝麻李听着,我家大帅说了,让你不用着急。慢慢整队,什么时候把队伍整理完成了,什么时候再上前送死不迟!”
  “芝麻李听着,我家大帅说了,让你不用着急。慢慢整队,什么时候把队伍整理完成了,什么时候再上前送死不迟!”十名大嗓门蒙古骑兵跟在也吞脱哥身后,齐齐扯开嗓子,用非常流利的汉语大声重复。
  “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众蒙元士兵听了,呐喊声立刻愈发狂热,仿佛对面占得全是牛羊般,马上就可以肆意宰割。
  而徐州军的将士们听了,士气难免会有些受到打击。对面的罗刹鬼兵他们已经看清楚了,在阳光下的确都有影子。但鬼兵们的身材和军容,却令他们自惭形秽。同样是人,对方身高都在九尺开外,而他们这边即便是最为强壮的,如后军都督彭大和左军都督朱八十一,也不过是八尺半左右的个头,比对方最低的士兵,还要低上半个脑袋。
  再往彼此身上看,鬼兵们每个人身上都披着半身镔铁甲,也不是何等巧匠所打造,整个前胸部分居然是完整的一块,在阳光下烨烨生辉。与护肩、护裆和护腿串连在一起,将身上所有的要害部位遮挡了个严严实实。就连硕大的脚掌上,都穿了双包了铁的大靴子,看上去又厚又重,随便就能将地面踩出了土坑来。
  那些没有铠甲遮挡部队,如小臂、小腿等,则完全露在了空气中。十一月底的天儿,居然也不觉得冷。一寸多长的金色体毛根根倒竖,就像一只只穿着铠甲的刺猬。
  而徐州军这边,大多数人却只穿了件厚布坎肩儿。即便是主将的亲兵和极少数精锐,也顶多穿了件猪皮甲。对流矢也许还能有一定防护力,遇到罗刹鬼兵手里的短刃,肯定就像纸糊一般。
  “毛贵,给我出去刹一刹敌军的威风!”芝麻李敏锐地感觉到了自己这边的士气在快速下降,连忙抽出一根临时赶制的红色令旗,亲手交到前军都督毛贵手里,“杀了那个人,让兀剌不花看看我江淮男儿!”
  “诺!”前军都督毛贵躬身领命,拖着红缨枪,大步出列。一边朝正在叫嚣的蒙古百户走,一边笑着喊道:“兀那卖嘴的怂货,不要再嚷嚷了。有本事放马过来,让毛爷取你首级!”
  “你这。。。。。。!”也吞莫哥正喊的得意,没想到芝麻李随便派了个连马都没有的人向自己挑战。愣了愣,怒火从心头勃然而起,“找死,那老子就成全你!”
  说罢,也向自家主帅请示,双腿一磕马镫,直接朝毛贵头顶上冲了过去。
  “该死!”兀剌不花见两军阵前的情景看了个清清楚楚,忍不住又皱起眉头。芝麻李明显是想用阵斩敌方大将的方式,激励士气。也吞莫哥居然敢不向自己请示就擅自应战。然而此刻鸣金把也吞莫哥叫回来,肯定对士气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他稍作迟疑之后,就果断地命令,“擂鼓,给也吞莫哥助威!”
  “轰隆隆,轰隆隆!”雷鸣般的战鼓声再度响了起来。一众蒙元将士停止叫嚣,齐齐将目光看向也吞莫哥。两将单挑,这个场景可只有茶馆中的平话先生嘴里中才有。如果换到其他正规的战场上,大伙可没机会开这种眼界。
  数千双充满期盼的眼睛中,一身精钢荷叶甲的也吞莫哥高举百炼长刀,像个地狱里爬出来的的猛鬼般,朝仅穿了半件披甲,手持木柄红缨枪的蚁贼扑去。人和马动作娴熟和谐,每一个动作都透出力量与美感。
  再看与也吞莫哥对阵的那个蚁贼,明显已经未战先怯,手中的红缨枪晃来晃去,根本端不成一根直线。
  前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也吞莫哥已经冲到了对手面前。嘴里发出一声爆喝,“嘿!”,百炼长刀借着马速凌空劈落,在阳光下劈出一条闪电。
  “好!”众蒙元将士齐声喝彩,抬起眼睛,准备看人头带着血水飞上半空的美景。然而令他们失望的是,半空中却迟迟不见任何血迹,反而是也吞莫哥自己,忽然像喝醉了一般,在马背上摇摇晃晃,摇摇晃晃,任由坐骑把自己带出了几十步远,依旧没有拉住缰绳。
  “啊!”喝彩声变成的惊呼,众蒙元将士拼命眨巴着眼睛,刨根究底。只见那名早就应该身首异处的蚁贼笑呵呵地抖了抖红色的抢樱,大步从后边追上去,伸手轻轻一推。
  “噗通!”也吞莫哥的尸体像朽木一样掉下了马背,嘴里冒出了大股大股的污血。那蚁贼则一把拉住无主的战马,飞身跳了上去,手搭枪杆,遥遥地朝蒙元将士施礼,“谢御史大人派人送马!毛贵这厢有礼了!”
  “谢御史大人派人上门送马!谢御史大人派人上门送马!”徐州军将士哈哈大笑着,将毛贵的话一遍遍重复。刚刚被打落下去的士气,瞬间又涨到了极点。
  “报仇!”也吞莫哥所带的那十名负责喊话的蒙古骑兵这才从震惊中缓过神来,同时催动坐骑冲过去,就想依多为胜。芝麻李帅旗下,也立刻扑出去十名身手最灵活的斥候,半路拦住他们,与他们在沙场中捉对厮杀。
  胜负几乎是在几个弹指间就见出了分晓。那十名大嗓门蒙古骑兵轻敌大意在先,士气又因为也吞莫哥的死受到了极大打击。居然在第一次对冲当中,就被芝麻李麾下的斥候砍死四个。而斥候们这边,却只有两人落马,一人肩膀上飘起了耀眼的红。
  “跟我来!”前军都督毛贵一抖缰绳,带着剩下的八名斥候,再度扑向战场中央的六名蒙古骑兵。那剩下的六名大嗓门骑兵已经被杀得胆丧,见对手当中居然又多出了一个杀星,吓得大叫一声,拨马就逃。
  “嗯哼!”蒙元主帅兀剌不花皱了下眉头,大声冷哼。“传令,杀无赦!!”
  “呜————!”一声愤怒的号角声在帅台上响起。蒙古骑兵队伍中间,立刻扑出了三十多名壮汉。迎住逃回本阵来的大嗓门骑兵,不由分说就是兜头一刀。
  “饶——啊——!!”惨叫声嘎然而止。六颗血淋淋的人头被砍下,由长矛挑着,在元军自己阵前来回展示。
  众蒙元将士看了,一个个不寒而栗。谁也不想在接下来的战斗中畏缩不前,最后屈辱地死在军法之下。
  那些帅台上的蒙汉幕僚们,则一个个把马屁拍得“啪啪”作响,“正所谓慈不掌兵,大帅如此行事,有古之孙、吴遗风。”
  “正是,正是,七禁五十四斩,岂能因人而异。杀得好,杀得好,如此胆小无能之辈,军中留他们不得!”
  “嗯哼!”兀剌不花眉头皱得像个老树皮一般,铁青着脸继续冷哼。
  虽然早就料到也吞莫哥可能会因为轻敌大意而送命,却没想到此人把命送得如此痛快。居然一个照面都没过,就变成了一具尸体。让他更没想到的是,那十个大嗓门的家伙,居然敢临阵脱逃!
  这对士气的打击也太沉重了,沉重到足以令此战的胜利失去颜色。不想再给蚁贼们更多耀武扬威机会,兀剌不花狠狠咬了下牙,把一支暗红色的令旗抄在了手里。“欺人太甚!安德鲁,带你的人前压,杀了那个人,给也吞莫哥报仇!”
  “安德鲁,带你的人前压,杀了那个人,给也吞莫哥报仇!”立刻有亲兵将令旗接了过去,策马送到罗刹千户安德鲁面前。
  “诺!”早就按奈不及的罗刹领军千户安德鲁答应一声,立刻高高地举起了手中短刃和精钢盾牌,“高加索一千人队,跟我上!”
  “高加索千人队,高加索千人队!”近千名罗刹鬼兵用生硬的汉语重复着,跟在安德鲁身后,一步步向前推去。总计只有四排纵深,气势却好像数万大军一般,浩浩荡荡。
  他们手中的短刃,是高价从黑海另一侧订造的,虽然只有半米长,却接近一手掌宽窄,双侧开刃,锐利无比。他们手中的盾牌,也是由同一个地点订制,半寸厚的精钢为面,内部还趁着一层厚厚的枣木,即便是破甲锥都很难射穿,更甭提对面农民军手中的简陋长矛。再加上包裹住全部要害的精钢甲,每个人几乎都是一座移动堡垒。沿途遇到任何阻碍都有信心碾成齑粉,根本不必在乎彼此间人数的差距。
  见敌军的先锋已经像辆战车一样朝自己碾压了过来,芝麻李知道见真章的时候到了。命令亲兵去叫回毛贵,随即一抖战马缰绳,就准备亲自带着中军迎战。然而徐州军长史赵君用,却侧身挡在了他的马头前,摆摆手,大声说道:“这只是试探,大总管不能亲自出马。且让。。。。。。”
  “大总管,我来!”山字营主将张小二早就等得不耐烦了,拍马从阵地的左前方跑回来,主动请缨。“让我去灭了他们,替弟兄们扒些铠甲回来!”
  “好!你小心些!我派人随时接应你!”芝麻李想了想,轻轻点头。
  “弟兄们,跟我去扒铠甲啊。都是镔铁的,谁扒到手归谁!”张小二拨马跑回自家队伍前,高举着手臂大声动员。
  “哈哈哈哈。。。。。。”众人刚刚目睹了毛贵一招刺死敌军大将的精彩表演,士气正处于爆棚状态。齐声哄笑着,跟在山字营统领张小二的身后,乱哄哄朝罗刹兵迎了过去。
  注1:俺是前军大都督毛贵,诸位看得过瘾的,麻烦捧个人场!前军大都督从腰间解下一面小锣,奋力敲响。
  第三十章 与子同袍
  他们这个营,被算作战兵的,有三千余名,人数已经超过了敌军的三倍,因此个个信心十足,脚步迈得飞快。短短十几个弹指之后,就与敌军迎面撞在了一起。
  “轰!”半空中阳光忽然暗了暗,血雾拔地而起,扶摇直上。数十颗系着红色丝带的人头被血雾气托上了半空,一个个双眼圆睁,死不瞑目。山字营的队伍立刻凹下了一大块,冲在前面的弟兄迅速往后退,冲在后面的弟兄却收势不及,端着长矛继续往前涌。自己人挤自己人,簇拥成乱哄哄的一大团。而已经冲进阵中的罗刹士兵,则用精钢盾牌抵住距离自己最近的红巾军将士胸口,精钢短刀贴着盾牌的下边缘迅速前捅。
  “啊——!”“娘——!”惨叫声不绝于耳,下一个瞬间,红巾军将士就又倒下了整整一层。对面的罗刹兵迈动包着铁靴子的大脚,从尸体中踏过去,继续挥动利刃。血,像瀑布一般,倒着喷向半空。一层,又是一层,层层叠叠,无止无休。
  芝麻李在两军接触的瞬间,就察觉到势头不妙。立刻挥动令旗,将右军和中军的林字营,双双派了出去。五千余名将士早就被自家袍泽的鲜血刺激得两眼通红,毫不犹豫地跟在彭大和张小五身后,扑向敌军。
  八对一,已经接近于敌我双方的总兵力对比,然而,结果依然超出了所有人的期待。那一千名罗刹鬼兵就像刀枪不入的妖怪一般,在红巾军队伍中横冲直撞。每碾到哪个方向,就将那个位置的红巾军将士碾倒一整排,行进当中,竟然没有丝毫停滞。
  “左军留在原地,前军、后军一起上去,淹死他们!”芝麻李看得双目俱裂,哑着嗓子,又投入了最为依仗的两个营。“是!”前军都督毛贵和后军都督潘癞子答应一声,立刻带领麾下战兵扑上。
  又是七千余人,红巾军投入战斗的总兵力,已经超过了敌军的十五倍。如此悬殊的兵力对比,终于扼制住了对手的攻势。那群罗刹鬼兵左冲,右突,好长时间不能再向前推进半步。忽然,他们仰头发出一阵咆哮,然后迅速聚集成一个团,互相掩护着,缓缓向后退去。
  “给弟兄们报仇,别放跑了他们!”林字营统领张小五红着眼睛,大声嘶吼。刚才就在他眼前,自家哥哥被罗刹兵砍去了半边脑袋。整个最先出击的山字营,也几乎全军覆没。这个仇,他必须报!
  “杀光他们,杀光他们!”林字营、前军、后军和右军的弟兄,也呼和酣战,谁也不肯放猎物离开。远处观战的兀剌不花看到此景,嘴角微微露出一丝冷笑,抽出一根黑色的令旗,迅速摇摆。
  “呜呜,呜呜,呜呜——!”凄厉的号角声从他背后响起,将新的命令送遍整个战场。听到号角声,正在全军后撤的那伙罗刹兵,居然立刻停住了脚步。盾牌挨着盾牌,组成了一个巨大的铁球,任周围的红巾军将士如何攻打,都巍然不动。、
  而另外两支罗刹兵千人队,和完全由蒙古人组成的骑兵,则缓缓压了上来。不疾不徐,仿佛战场中那一万三千多名红巾军勇士,都是待割的庄稼。
  紧跟着,手持朴刀的高丽人也开始快速移动,一边跑着,一边将用刀身在自己胸口处猛拍,“啪啪,啪啪,啪啪!屠城,屠城,屠城。必胜,必胜,必胜!”,一个个口吐白沫,如疯似癫。
  “左军、火字营留守待命,其他各营,跟我一起上!”听到高丽人那疯子般的叫嚣声,芝麻李再也无人保持冷静。把手中钢刀向前一指,带头扑向迎面压过来的敌军。
  赵君用拉了一把马缰绳没拉住,也只好挥动长史旗,指挥着风字营、日字营、月字营和水字营紧紧跟上,万余条头裹红巾的汉子,拿着短刀、长矛,追随着他的将旗,义无反顾。
  就在此刻,沙场中央的战斗,也到了白热化状态。一万三千多名红巾义军,围着七百多名罗刹鬼兵组成的圆阵,从各个方向,发起了一波又一波决死冲击。然而,双方无论在训练程度和武器装备方面,差距之大都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尽管弟兄们很勇敢,尽管他们一个个都把生死置之于度外,但是,他们手中的长矛捅在对方盾牌上,只能留下一个浅浅的白印儿。而罗刹兵的短刃只要挥起,就是一片血光。
  战场上,几乎有一半红巾军,都被由罗刹兵组成的钢铁圆阵吸引了过去。再也无暇他顾。另外一半儿人,则由芝麻李、赵君用、张小七等人带着,从左右两侧越过这个巨大的战团,正面迎向了兀剌不花派过来的主力。眼看着敌我双方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近到已经只有短短二十步,与先前胶着在一起的那个战团,成为彼此不相干的两个战场。忽然间,兀剌不花的帅台上又传来一阵低沉的号角,“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紧跟着,角声骤然停滞,走在最前方三排罗刹兵猛地从背后拔出一根短标枪,奋力掷向了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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