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以为我还爱他 [重生] 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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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丛烈,幽深的目光在他脸上逡巡不去,最后沮丧地把首饰盒拿起来,塞回口袋里。
  丛烈是开车来的。
  两个人离开餐厅的时候,天阴得黑压压的,已经开始掉点了。
  云集刚想在餐厅门口打车,就被丛烈一把搂着拖到了停车场。
  顾及着丛烈的身份, 云集没有跟他在外面纠缠,下了地下停车场才一把挣脱他的手臂。
  “你干什么。”云集整理了一下西装, 低声斥责。
  “干什么?”丛烈的火气更大,“我像是要干什么?我是要让你饿着还是要让你冻着还是要让你淋雨?”
  他抓着云集的胳膊,不由分说地把他塞进副驾驶, 挡在车门外,“你为什么非要跟这种人吃饭?她算是个什么东西?”
  其中错综复杂的关系云集不打算解释。
  因为丛烈不是这场游戏里的人, 理解不了云集来不来吃饭对后面棋招走法的重要性。
  在丛烈看来,自己只不过是吃了顿饭跟人家打了两句太极,听不出其中的试探和诱导。
  但云集知道,这顿饭最大的收获就是明确了廖冰樵的价值。
  资本家就像是鲨鱼,总是闻着血腥味而来,不撕下一块肉不肯走。
  只要运用得好,他反而可以利用旺财给自己造势,用饵勾着这条鲨鱼。
  旺财扑腾的水花动静越大,能给瀚海带来的商业价值就约可观。
  廖冰樵不过是一个楔子。
  真正的资本声势,还是要资本来亲自制造。
  “就和你一样,这也是我工作的一部分。”云集目视前方,言简意赅。
  丛烈双手撑着门框,低头看了他好一阵。
  两个人都没说话。
  直到丛烈松开手,云集抬头对上他的目光。
  丛烈却闪开了。
  丛烈弯下腰,把云集的安全带扣上,绕到了另一侧的驾驶席。
  “这个为什么在垃圾桶里?”丛烈拿出那个绣着“chung”的小盒子,摆在云集面前。
  那是云集早上扔掉的。
  “因为我不要了。”云集只看了一眼,毫不迟疑地回答。
  丛烈扭头看他,“这上面写的是不是‘丛’?”
  “不重要。”云集的语气平和了一些,“扔在垃圾桶里,就是不再需要的意思。”
  “为什么啊?”丛烈的声音里有些掩不住的困顿,“你送给我的东西,我都还没见到,怎么你说不要就不要了呢?”
  “就是我还没送给你,它就还是我的东西,我想不要就不要。”云集依然很温和。
  他不想为这种事再浪费一句话。
  “行。”丛烈下车,正准备把那个小盒扔进垃圾桶,就听见云集愉快地问:“上次我送的耳钉,你什么时候戴?”
  丛烈的眉毛忍不住地蹙紧,转身看向车的方向。
  车还好好的地停在原处。云集也坐在里面,低着头好像在看手机。
  “我没有耳洞,不方便戴。”丛烈听见了自己的回答。
  云集失落的表情好像就近在眼前,“要不然我找人给你改成耳夹呢?但是那种可能戴起来不那么好看。”
  “不需要。”丛烈的声音很坚定。
  “我真的很想看你试试,要不然我给你比划一下呢?”云集伸着手,用两根指头捏着那粒闪耀的耳钉,像是捏着一颗星星。
  “云集,”丛烈的声音清晰而冷冽,“我说了,我不喜欢钻石耳钉。我也永远不会为了这种东西打耳洞,你明白吗?还需要我再重复吗?”
  东西被打落的声音,金属和石头撞在地板上的“叮叮”声。
  丛烈难以置信地打开那个小盒子,里面的耳钉好好地躺在里面,完全没有磕碰或者使用过的痕迹。
  他肯定云集从来没有送过他耳钉。
  他更不可能拒绝。
  毕竟他跑去打耳洞,不就是为了等着云集把这个小耳钉给他?
  原本他还会满怀期望地等下去,要不是在垃圾桶里发现了这个盒子的话。
  最后丛烈把盒子塞回口袋里,走回车边。
  副驾驶已经空了。
  大雨如注。
  --
  自从那天从饭局上回来,云集清静了好几天。
  丛烈最近好像开始着手准备新歌了,每天没早没晚地忙,几乎不跟他说话,回家就埋头写歌。
  云集觉得挺好。
  这就是他所预想的合租同事的关系:他跟丛烈各忙各的,井水不犯河水。
  他能感觉到丛烈在跟他置气,但他并不想去握手言和。
  因为他没做错什么。
  那个耳钉确实是准备送给丛烈,但那毕竟已经是太曾经的事情了。
  刚在家好好休息了几天,事儿就来了。
  傅家的老爷子七十了,要办整生日。
  那天云集记得很清楚。
  就是在这场晚宴上,云世初当着所有京圈权贵痛斥他不洁身自好辱没门楣。
  也是在那天,上辈子的云集没了爹。
  从那天起,他因为不知孝悌被明面上千夫所指,因为不知廉耻被暗地里戳穿脊梁。
  他那时确实。
  太不知悔改。
  到那时候云集还觉得丛烈没错。
  他甚至也不明白自己错在哪儿。
  爱一个人,到底能有什么错呢?为什么就为人所耻呢?
  只要稍微想起来那个场景,云集都克制不住地想要逃避,所以这辈子他几乎从没踏足过傅家的老宅。
  但这一回,他没理由不去。
  傅家和云家一向走得很近,两家的小孩更是从小就搅合在一起。
  云集小时候闹过一个笑话。
  傅老爷子从云集小就特别看好他,开玩笑说反正自己家儿女双全,等他宝贝云云长大了,随便挑一个走。
  那时候云集傅晴还是拖着鼻涕满地跑的小崽子,傅江都已经上初中了。
  不像彼时还在吃奶的云舒有自己的保姆,云集是云世初亲自带的。
  偶尔云世初忙得顾不上家,就把云集扔到傅家去住几天。
  傅家的家规就是由“散养”二字组成的,云集傅晴这一双鼻涕孩儿就全权甩给大哥傅江。
  云集在云家被管得很严,到了傅家就跟小老鼠掉香油罐儿里一样,零食随便吃,懒觉随便睡,惹了祸顶多被傅江倒着拎起来打一顿屁股。
  但那时候他哪知道怕呢?傅江把他倒拎着,他还咯咯乐个不停。
  屁股上挨了巴掌,云集都要笑抽抽了。
  孩子毕竟是孩子,云集在云世初手里再乖再懂事也只是自保本能,到了傅家就可着劲撒欢。
  甚至为了能在傅江手里装一把“电风扇”,云集故意吃一身冰激凌汤儿,抱着傅晴一起从酒窖楼梯扶手上往下出溜,玩捉迷藏过家家把衣柜里的好衣裳一顿祸祸。
  闯什么祸都没事儿,傅家家长只要几个孩子没病没灾,糟蹋点小东西也不至于苛责。
  而且傅大哥揍他也揍不疼,最后云集还要和傅晴一起举着胳膊吵吵“再飞两圈再飞两圈”。
  傅江就真的能带着这俩熊孩子瞎玩上半天。
  要说云集上辈子曾经有过直白的、不掺水的温情,那都是在傅家得到的。
  小时候他总盼着云世初出差或者开那种好几天的长会,这样他就能去找傅江傅晴玩。
  所以很有段时间京圈有一说云集将来可能要做傅家媳妇了。
  有一天这话终于传到云世初耳朵里。
  老爷子跟云集耳提面命:“傅家两个孩子只有一个有出息,但是我不允许你不姓云,傅建国也不会允许他儿子不姓傅,明白吗。”
  云集那时候才几岁,能明白就怪了。
  但明白也好,不明白也好,云集就再没能在傅家过夜,只能偶尔过去玩一玩。
  不过这不耽搁云集跟傅家感情深厚,逢年过节两家小孩都要频繁地来回走动。
  一辈子云集都当傅江是自家大哥,怎么也不会动别的想法。
  傅家对云集来说,不止是云家的世交。
  于情于理,这次傅老爷子的大寿,云集怎么也是要去捧场的。
  至于云世初,云集想,他这辈子应该不会为丛烈骂自己。
  因为他不会在同一条路上绊倒两次。
  傅家是当地名门,傅建国又是傅家的当家,京州的大小名流自然都要照顾到。
  所以得知丛烈这次也被邀请的时候,云集是一点也不吃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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