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男主的小后妈[六零] 第12节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这年头家家户户都不富裕,谁都想吃口肉味,大肠正合适,既不是特别贵又能满足吃肉的条件,更何况现在正是鲁菜称霸北方的年代,九转大肠是一道名菜,不能说家家户户都会做吧,至少人们对吃大肠接受十分良好。
  “没事,下次吃也一样。”陆浓安慰吴妈。
  等了大概二十来分钟后,小周开着车回来了,帮两人把东西拎上了车。
  回到家,吴妈就正式开始烧菜了。
  陆浓好奇裴寂安是怎么带孩子的,没在楼下看到裴寂安,于是上了二楼,先去崽崽的婴儿房瞧了一眼,不在。
  又跑到卧室瞧了一眼,也没有。
  最后走到书房门口,悄悄把耳朵贴到门上。
  结果刚把耳朵放上去,门突然开了,裴寂安站在门里看着她。
  陆浓:“……”挺尴尬哈。
  第12章
  裴寂安的神色并不是很好,陆浓也意识到自己犯了忌讳。
  偷听,在裴家这种军人家庭里会被当成间谍怀疑的,尽管陆浓无心做什么,但光是偷听的动作就非常敏感。
  还是现代思维没有转换过来,陆浓懊恼,以后要更加注意才行,不过……现在该怎么办?
  “你吃糖吗?”
  她灵机一动,伸手拿出今天刚买的奶糖递给裴寂安。
  裴寂安低头,白嫩的小手上安静地躺着一颗大白兔奶糖,精致可爱。
  他鬼使神差地拿起了那颗糖。
  陆浓这边单方面愉快做决定:接了她的糖,刚刚无事发生。
  反正尴尬是绝不可能尴尬的!
  “我来看看小淮,”陆浓迅速进入无事发生的角色,若无其事地问,“他有没有吵到你?”
  裴寂安:“……”
  欲要说点什么,瞥见陆浓很努力地做出困惑的表情:你为什么不回答我的问题?你即将说的话我一点都不会听懂。
  裴寂安吞下想说的话,淡淡道:“没有。”
  “我不知道你说什……哈?”
  陆浓差点裂开,大意了,裴寂安刚才那副表情明明就是想说教。
  “没有就好,没有就好,呵呵。”你个诡计多端的老男人!
  裴寂安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让出了身子,带陆浓进到书房里。
  一进门就见小顾淮正趴在裴寂安办公的桌子上,聚精会神地盯着一本画册,连亲妈来了都没注意。
  这场面大大出乎陆浓的意料,她还以为小顾淮会哭闹,然后裴寂安冷着脸哄娃,结果越哄娃越不吃他的冷脸,最后不知所措……
  画面绝对够美,可惜没有实现。
  这时,裴寂安走到陆浓身边,同她一起看向顾淮,颇有些郑重地对陆浓说:
  “小淮自理能力非常强,人也很聪明,教的字一遍就学会,我怀疑他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哦。”
  陆浓听完反应平平,毕竟是小说里智商天花板的反派boss嘛,从小就与众不同也不足为奇。
  再说,他的两个妈(原主和陆浓)都过目不忘,过目不忘这项技能都快成批发大白菜了,不遗传岂不是太废了?
  这反应可能过于平淡,裴寂安侧头看向陆浓,目光深邃带着深意。
  半晌,陆浓才后知后觉地鼓了两下掌,略带敷衍,“那可真是太好了哈。”
  裴寂安揉了揉眉头,“你过来就是要看看小淮吗?还是要带走他?”
  “对,我就是看看他乖不乖,既然他乖我就放心啦。”
  陆浓隐藏自己想要看热闹的险恶用心,客套地回答裴寂安。
  带走小淮也是不可能的,她还准备去厨房做点心水的甜点吃呢,有人帮她带娃,她才不要拒绝嘞。
  “看样子小淮很喜欢画本,既然他喜欢就让他多看一会儿吧,我去拿草莓给你们吃。”
  等走出书房,陆浓才回过味儿,裴寂安最后那句问话好像就是让她走的意思?
  “……”白瞎了她的草莓。
  到楼下,陆浓还是把从李园带回来的草莓分成两份,一份端上楼送到了书房,嘱咐裴寂安只能给小淮吃一两个。
  另一份草莓正好可以和大白兔奶糖做大白兔草莓雪糕!
  说来陆浓会做甜点还多亏了她的一任前男友,前男友是个做甜点的美食博主,深谙“想要俘获女人的心就要先俘获她的胃”道理。
  从追求她的那天起,每天都会做一种点心送给她吃,还会把这些甜点的做法拍摄剪辑下来,发到网上,顺便@一下陆浓表白。
  陆浓有时候会看两眼,看了就自然而然装进她的脑子里了。
  从没想到有一天会有机缘亲自做出来。
  至于美食博主,额……他在两个月后成为了陆浓的前男友。
  不怪陆浓,连吃了两个月甜点,某天她发现自己长胖十斤后,痛定思痛毅然决定分手。
  美食博主伤心欲绝,最后发了一条“还是不够了解女人,成也甜点,败也甜点”的微博,作为对于自己失败爱情的总结。
  陆浓看到后还小小愧疚了一下,私下给美食博主买了推广,东风送他火出圈,算是对他的精神补偿。
  来到厨房,吴妈已经把燕窝泡发了,燕窝泡发大概需要三四个小时,晚饭应该是赶不上了,不知道能不能赶上夜宵。
  陆浓给了吴妈一个熊抱,吴妈也太疼她了叭哈哈哈,想吃啥都不用说就给准备好了。
  吴妈嫌弃地推开陆浓,嘴角却挂着抹不掉的笑,她正在做蜜汁梨球,这是一道传统的食疗补品,也是一种特色小吃,系属鲁菜。
  鲁菜自元明清时期就在京市发展,甚至成为宫廷菜,所以北方有名有姓的家庭,厨师大多会那么一两手鲁菜。
  吴妈更是其中翘楚,她曾正经跟着鲁菜大厨学过手艺的。
  蜜汁梨球做法简单,梨洗净去皮挖掉内核,切成细丝备好,然后将蛋清、淀粉、面粉一一加入到梨丝里,揉搓成小丸子。
  将小丸子放进油锅里炸至金黄捞出,最后翻糖上色,小火收汁,适时放入蜂蜜。
  盛盘时如果有桂花撒上桂花更完美,可惜这个季节桂花还没开。
  蜜汁梨球一出锅,甜蜜的香味就从四面八方勾动着陆浓的味蕾。
  梨具有生津、润喉、化痰止咳的作用,但也性寒,陆浓自己不好多吃,这道菜主要是想做给小顾淮吃的。
  每个孩子童年时候都有那么一两道刻在记忆中的美食,长大后回想起,是家和母亲亲人的味道。
  小说里顾淮没有,可陆浓希望他有。
  陆浓洗了手,趁吴妈准备别的菜时,剥开十几块大白兔奶糖放在锅里备好,从冰箱里拿出牛奶倒入锅中,开最小的火搅拌,把奶糖和牛奶煮成奶糖酱,倒出来放凉。
  再开小火煮牛奶加鸡蛋黄,边倒边搅拌,最后倒入奶糖酱搅拌至浓稠状。
  分成几份,倒进吴妈从李园带出来的玻璃高脚杯中,将草莓切丁倒在顶上,最后盖上一层干净的细绵布放入冰箱中冷冻。
  在这期间,吴妈又相继做好了红烧肉、糖醋樱桃肉,盛入素雅好看的瓷盘,煞是好看,可谓色香味俱全。
  最后放入大锅里温候着等待上桌。
  糖醋樱桃肉一说是糖醋里脊的前身,另有说法是苏菜系的传统名吃,始创于江苏,清朝乾隆年间传入宫庭,做成后形态小巧如樱桃,色泽红润,肉烂皮软味道咸甜,十分下酒。
  而红烧肉取材带猪皮的五花肉,猪皮质胶,五花肉红肥相间,一胶一软,陆浓挑了一块肉和着咸甜的汁水吃下口,味蕾和口感双双得到满足。
  更妙的是,六十年代的猪肉肉质口感比后世好了不止一星半点,用来做红烧肉更是一绝,如果再就上一碗白米饭,神仙都不换。
  吴妈显然有先见之明,此时砂锅里的米饭也冒出了香甜的味道。
  还缺两道素菜和一道汤,素菜按照陆浓的想法做了珊瑚白菜和烧茄子,汤因为时间不够,只做了个简单的蔬菜汤。
  一顿饭做下来花了两个多小时,裴铮和沈既明不知何时已经跑完步回来了。
  两人运动过后体力消耗殆尽,肚子早就饿了,乍闻厨房里不断传出来的香味,口水直冒。
  于是时不时在厨房门口徘徊,看见陆浓尝了一块红烧肉,恨不得以身替代。
  陆浓也狭促,知道他俩馋肉,偏不叫他们进去吃,又挑了一块,特意缓慢地放进嘴里,细嚼慢咽,表情夸张极了。
  裴铮:“……”
  沈既明:“……”
  裴铮深吸一口气,这会儿不能得罪陆浓,得罪狠了万一没饭吃怎么办,毕竟吴妈是她的人啊。(自从知道陆浓的岁数后,后妈这两个字,连调侃他都说不出口了。)
  于是他手肘深拐了沈既明一把,眼神凶狠示意,都怪你嘴贱,非要得罪她。
  沈既明:“……”他也没想到吴妈做菜这么香,草率了。
  等所有菜都做好,陆浓终于搭理(使唤)这两个人了,让他俩一个端菜上桌,一个去楼上喊裴寂安和顾淮,顺便把还在忙活装床和书桌书柜的小周叫来。
  没错,陆浓要的书柜书桌终于做好了。
  本来量好尺寸后,书柜和书桌可以买现成的,但是陆浓对桌子提了个小要求,她想要一个类似宜家的极简风格书桌,实木板下只有四条桌腿没有抽屉,因此多花了点时间。
  人到齐后,吴妈本不想上桌,陆浓硬生生拉住她把她按在自己身旁的椅子上。
  除了陆浓和吴妈,其他人看到桌子上的菜后齐齐被震住了。
  四菜一汤一甜点,不论是摆盘还是盛放都各有各的讲究,就连盛菜的盘子都好看的不得了,盘边没有沾染一丝的菜汁汤水,要多精致有多精致。
  更别说香味扑鼻而来,闻着味道就忍不住吞咽口水。
  这是菜吗?是他们能吃到的东西吗?
  裴铮自小也算是过得精细,偶尔还能跟着爷爷奶奶去国营饭店吃顿好的,但是和吴妈做成艺术品的饭菜一比较,简直拿不出手。
  可看陆浓和吴妈一脸平常的样子……裴铮陷入沉思,他这位后妈,呸,陆浓,好像还真有点东西啊。
  感慨完,裴铮双手环着小顾淮,眼巴巴瞧着他爹裴寂安,只等他发话吃饭。
  实在太香了,不止裴铮,沈既明、小周两人也不自觉地看向裴寂安。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