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臣的宠妻(穿书) 第22节
杜秋蔓一脸欣慰——崽崽长大了,都会心疼老母亲了。
半杯蜜水下肚,杜秋蔓彻底稳住了,原著女主又如何呢,只要她不去主动作死,离楚成月远远的,专心过她的小日子,既不会得罪原著男主,也不会担心昭哥儿报复,她肯定会改变自己的炮灰命运!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遇见林中鹿地雷打赏。
第三十四章 阿姐
难得休息一天, 江氏一早就准备了许多杨明昭与杜秋蔓爱吃的,在这一天杜秋蔓也会顺势给吴春家也放一天假, 让他们也好好聚一聚。
“狗子,郎君在书院可没遭什么罪吧,我可听说你们书院逐了一个学子出来呢。”大妞撩起帘子,手里端着主屋分下来的米糖, 放在桌上, “去,洗洗手,可不准都吃了, 留两块给爹。”
正好吴春将马喂完了, 揣着手走来,笑呵呵说:“不用留, 我尝个味儿就行,你们姐弟两个吃吧。”
“姐, 咱们郎君都给我改名字了,喊我大全啊!”吴狗子抗议道,“郎君聪明着呢, 我听冯家的随从说, 郎君这次堂考拿了第一名,骆夫子可喜欢他了,估计下次去书院的月考也能拿第一。郎君才去了书院不到一个月,就拿了头名,可多人羡慕了。”
大妞曲手弹了狗子的额头, 疼得他哇哇大叫。大妞笑道:“什么全不大全的,我就叫你狗子,贱名好养活!你可不能因为跟在郎君身边,就觉得自己也了不起了,可别忘了咱们以前过的是什么日子,要惜福的。”
“我没有。”吴狗子聂声聂气的反驳。也知道长姐是个脾气暴的,不敢大声说。
吴春看着姐弟两个玩笑,坐在一旁憨笑。是啊,谁能想到不过几个月的光景,他们一家子就过上了翻天覆地的日子呢。原来在牙行里,一家三口,整天饥一餐饱一餐的,还有那黑心的牙婆打上了大妞的主意,想把她卖到哪肮脏地,要不是遇到了大小姐这样善心的主家收留,他们一家子估计要在牙行里被啃的骨头都不剩!
但如今,他管着府里外出用的马匹,每月的月银足有一两,与普通铺子的副掌柜差不多了。更别提住在府里,吃穿用度大小姐都包了。大妞跟在大小姐身边当贴身丫鬟,狗子入了小郎君的眼得以去书院,而且小郎君还教了狗子念书识字,说他不能当一辈子书童,总的多学习本事,以后有更好的出路。大小姐私下说了,若是狗子能多学点,以后还可以让狗子去铺子里当个管事。
这样的日子,吴春原来想都不敢想,如今竟然实现了,心里只盼着大小姐越来越好,像范是那样不知足还要拿捏主子的刁奴,最好在牢里关上一辈子!
吴狗子吃着米糖,问道:“府里那个拿腔拿调的老货呢,这次回来怎么没见着她了。”
“什么老货?”
大妞一个眼神扫过来,吓得吴狗子手里的米糖差点掉下去了。
吴狗子紧张问:“姐,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就是那个范妈妈还有那个珍珠啊,以前郎君和我回来的时候,她们两个从来都没有什么好脸色,尤其是那个范妈妈,仗着自己是大小姐的奶妈,都快拽上天了。”
大妞不语。吴春沉声道:“你少问些不该问的,老老实实跟在郎君身边当差!这世上死的最快的就是像你这样话多的,可知道错了!”
吴狗子眨巴着眼,觉得委屈,他这不是因为没见到人才问了一句么,毕竟那二人的存在感在府里很高,以前每次回来看见他的时候都会朝他翻个白眼。
大妞见弟弟像秧了的茄子,叹道:“珍珠和范妈妈盗窃大小姐的财物,如今被关到衙门大牢里去了。”
“真的?”吴狗子瞬间来啦精神,顺便骂道,“我就知道那个老货不是什么好东西!”
另一边,江氏也顺势与杨明昭说了说府里的情况,似乎怕吓着他,轻声细语的说:“我也没想到珍珠竟然胆子这么大,卷了府里的银钱布匹就出去了。她和范氏还认了干亲,在府里谁也没听说过这层关系啊,还是多亏了周县令审出来的。你也不用太害怕,那些刁奴已经被关在大牢里了。”
“蔓姐儿可有受伤?”杨明昭关切问道。
“她好着呢。”江氏道,“发现珍珠逃了后就直接去报官了,都是衙役们去抓的,哪里用得着她出面,她就是去衙门认了认哪些东西,也没吓着。哎,蔓姐儿胆子也的确太大了。”
杨明昭当即道:“蔓姐儿胆子大些也好,遇着事儿也不不会慌。”
“知道你们姐弟关系好,容不得我说一句她的不是。我就不当这个恶人啊。”江氏笑了笑,“回屋松散松散,等会儿来用晚膳。”
没了范氏和珍珠,府里却多了连翘与小桃。两个小丫头在后院里忙来忙去,这两个小丫头他都认识,是当初流民里被甄别出来去庄子上造纸的两个人。二人是同一个村子里逃出来的,父母兄弟早在逃难的时候饿死了,她们两个运气稍好,来到了昌平,又遇到了当初杜秋蔓与杨明昭施粥,这才活了下来。
后来造纸坊归云州周氏管理后,二人又被杜秋蔓要了回来。比起造纸坊,二人更喜欢在大小姐身边伺候。两个人有说有笑,见到是杨明昭,稍稍收敛了声音。连翘福身道:“郎君好,郎君可是下学了?”
“恩。”杨明昭点点头,“蔓姐儿呢?”
小桃忍不住道:“大小姐在厨房呢,在做枣花……唔……”小桃正要说什么,被连翘一把捂住。
连翘笑呵呵道:“郎君去看,或者晚上就知道了。”
说完,二人又快步嘻嘻哈哈走了。
杨明昭一头雾水,不过这二人自入府后,好像比以前活泼了不少。似乎跟在蔓姐儿身边的人都会被她的活力所感染。
殊不知在他走开后,缩在角落里的玲珑在回廊下看着连翘与小桃有些出神。——那日连翘主动抗了小桃的错,大小姐一怒之下将连翘打的起不来床……果然,这两小丫头是装的,与那时候的自己一样,都是大小姐安排下演出来的一场戏。一想到珍珠与范妈妈如今被关在衙门打牢里,玲珑就打了个寒颤。
杨明昭一路走到后院小厨房,见杜秋蔓好像在忙活,不由问道:“你在做什么?”
杜秋蔓有些诧异:“你怎么来了?姨娘刚才不是还拉着你说话么?你不是还要回屋温会儿书么?”
“遇到了小桃她们。”杨明昭走近了几步,见杜秋蔓是在做糕点,大约这就是小桃刚才要说枣花儿糕了。
“那个小丫头!”杜秋蔓无奈叹口气,“被你提前发现了。”
“啊?”杨明昭差异,立刻转身,一眼也不看了,“那我现在离开好了。”
杜秋蔓:大佬要不要这么可爱?!
“回来!”
听到身后的声音,杨明昭嘴角微微翘起,十分乖巧:“好。”
“原本是打算晚上用饭的时候拿出来的。罢了,你既然看打了,那边有一盘子先做好了,尝尝吧。姨娘最近再教我厨艺,这枣花儿糕听说是我娘最拿手的,我便试了试,味道还不错。”
杨明昭拿了一块,小口小口的咬,似乎要品尝里面的每一丝甜味。
杜秋蔓问:“味道如何?”
“好吃。”杨明昭想了想,补充道,“特别好吃!”蔓姐儿亲手做的点心呢,必须好吃!!
“那行。”杜秋蔓松口气,看来自己的厨艺是被认可了,“到时候我给你装一盒,你带去书院给同窗也尝尝。”
杨明昭带着不动声色的笑容:“书院里夫子们管的严,常常说让我们不要沉迷吃喝玩乐之道上。”
“就一盒点心嘛。”杜秋蔓觉得不是什么大事,轻松道,“大不了你带到斋舍里和冯小胖分着吃呗,你们俩关系不是挺好的么。”
冯和安何德何能能够吃蔓姐儿亲手做的点心!!
杨明昭微笑:“蔓姐儿怕是忘了他还要学骑射,需要控制吃食,带过去他忍不住吃完了,又要抱怨了,还不如不带,免得他馋嘴。”忍了半响,终于忍不住问了句,“蔓姐儿似乎很关心冯和安?”
“还行吧。”杜秋蔓道,“好歹他也喊了我一声阿姐呀。对了,昭哥儿,你好像从来都没有喊我过阿姐……”杜秋蔓不怀好意的走了过去,像足了调戏良家妇女的衙役,“唤一声‘阿姐’我听听?”
杨明昭的脸瞬间红了,默默偏过头。
对面杜秋蔓还在笑:“喊一声呀,喊一声好阿姐,我就单独给你做一盒子点心,不带冯小胖吃了。”
杨明昭微微张了张嘴,清澈的眼眸中倒映着对面之人的模样,隐没在袖子里的手微微蜷缩,低低的说了句:“阿姐。”
杜秋蔓伸手一把捏了捏杨明昭的小嫩脸:“乖~”兴冲冲的转身继续做枣花儿糕了。
杨明昭在她身后站了好一会儿,只是看着她,也不知在想什么,直到听杜秋蔓说了声:“快回屋吧,别瞎杵在这儿,你还有功课呢。”
杨明昭收敛了神色,这才道:“好。”
第二日杜秋蔓带着杨明昭去马市挑选马匹。原本打算骑马去的,但江氏死活不同意,这不是在庄子上,而是在城里,哪有小姑娘策马出行,策马也就算了,后面还带个小郎君算怎么回事啊。
杜秋蔓拗不过江氏,只好让吴春套了马车,杨明昭也悄悄松口气。
二人正出门,隔壁那条街上一顶四人小轿稳稳走来,风一吹,撩起一角。轿中坐着一位姑娘,肤若凝脂,容貌极盛,虽然因年纪尚小还没长开,但现在像是一只水灵灵的蜜桃,让人忍不住想要去咬一口。
杜秋蔓看呆了。——那就是书中的女主,楚成月?!竟然这么漂亮?!想到书中的描写,杨明昭入朝后,对楚成月也颇为欣赏,下意识就朝着身边的昭哥儿看去,见昭哥儿也看到了那顶轿子,眉头微蹙。
不会一见钟情了吧!
杜秋蔓心里打鼓。
“蔓姐儿我们还不去马市吗?”杨明昭问道。
“去去去!”杜秋蔓撩起裙摆就要跳上马车,赶紧走,离原著女主远点。
杨明昭一把拉住她:“放着凳子在,别跳,小心摔了。”
杜秋蔓不要意思道:“知道了。”
杨明昭见她稳当当坐在马车里,除了他与她,四周再无其他人,这种感觉……真好啊。刚才蔓姐儿看那个女人的目光,竟然那么专注,而且神情是他从未见过的,带着一丝惊叹又似乎有一些抗拒。但不论是哪一种,他都不喜欢。他也不喜欢那个女人,因为她分走了蔓姐儿的注意。
第三十五章 骑马
昌平马市不大, 今儿却有几分热闹,原来有草原的商人路过此处, 带来了几匹不错的骏马。杜秋蔓一下车便看到了,那边着实围着不少人,还有不少大人带着自家小孩出来看稀奇的。昌平是个南方小城,从北方来的人都少见, 更别提大胡子卷毛穿着异域衣裳的草原人了。
桑乐倒是不怵, 大大方方让人看,自己专心的给马刷毛。他带来的是一匹黑色的半成年马,毛发养的油光水滑, 杜秋蔓一眼便看中了, 拉着杨明昭便朝那边走。
“这马怎么卖?”
桑乐正刷着毛呢,突然听到一个小姑娘的声音, 不由低下头——这女娃娃还没有到他的腰,扎着中原人喜欢的双丫鬓, 发鬓簪着一只翠蝶,蝶翅随着主人说话时微微振动,脖前圈着一个金项圈, 还坠着一个富贵如意锁, 皮肤很白,尤其是那双眼睛,又大又明亮,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小姐。
她身边还站着一个小郎君,两人差不多的身量, 衣服上的料子也是一样的,是一家子吗?不过小郎君的神情就没有那么友善了,十分警惕,让桑乐想起了草原上的小狼崽子。
“这位小贵人,您看中了我的这匹马?”桑乐和气问道。
“对啊。”杜秋蔓指着那匹黑色的骏马,“它多大了?”
“八个月了,别看它长得好看,但脾气可烈着呢。”桑乐用着不太纯正的汉语,“小贵人可是看中它了?”
杜秋蔓点头:“多少银子?”
桑乐被人瞧着一上午都没有一个买主,终于遇到了一个赶紧道:“这马是纯种的西域马,到五岁后成年,成年后日行千里都不是问题,一百两银子!”
话音落,周围不少人倒吸了一口气。他们一辈子也不见得能攒下一百两银子,不过是一匹马,又不能吃又不能喝的。
杨明昭也觉得贵了,正想开口还个价,杜秋蔓直接道:“好!就一百两!等会儿吴春带你去取银票。”
桑乐搓着手大喜,眼前这哪里是小贵人啊,这就是金童玉女啊,纯金的那种!顺势就将马牵来了,瞧见杜秋蔓跃跃欲试的模样,干脆将缰绳交到她的手中:“小贵人试试,可以先牵着它走一走。”
“好。”杜秋蔓难掩激动,像是得到了一个新的玩具,想到这匹马是给杨明昭买的,干脆道,“昭哥儿你来试试。”
杨明昭正要点头,小黑马一声长啸,突然扬蹄狂奔,杜秋蔓一个不慎,被手中的缰绳给拖住,整个人被黑马带走。
“蔓姐儿!!!”杨明昭双目呲裂,喊劈了嗓子,拔足狂奔去追。
刚才还围观的人们顿做鸟兽散!
桑乐也吓到了,被胡子遮了一半的脸全白了,一把就要去拽杨明昭,谁料那小狼崽子跑的贼快,桑乐喊道:“你追上也没用!!”
杨明昭充耳不闻,周围的人声逐渐消失,他只能看见一人一马,逐渐离他远去。杨明昭跑到马车边,将枣红马解下,一口气顺利的翻身上去。
“蔓姐儿!!昭哥儿!!”
吴春吓傻了,一把拉住杨明昭:“小郎君快下来,我去追大小姐!”
“不用!”杨明昭的骑术是早早就练过的,当初他与杜秋蔓在逃难回昌平的时候,路上就骑过马,还是蔓姐儿手把手他教的。
一杨马鞭,枣花马一骑绝尘,似乎它也知道主人陷入危险。
此刻杜秋蔓耳边风声烈烈,她整个人被马拖着跑,虽然惊险,但人努力维持着平衡,没有倒地。
杜秋蔓双手拽着缰绳,整个人像是一只小猫般蜷起,突然发力,双手勾住马脖,一个飞身,将自己摔在马背上,稳稳坐住,压下身子,减少阻力。
半杯蜜水下肚,杜秋蔓彻底稳住了,原著女主又如何呢,只要她不去主动作死,离楚成月远远的,专心过她的小日子,既不会得罪原著男主,也不会担心昭哥儿报复,她肯定会改变自己的炮灰命运!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遇见林中鹿地雷打赏。
第三十四章 阿姐
难得休息一天, 江氏一早就准备了许多杨明昭与杜秋蔓爱吃的,在这一天杜秋蔓也会顺势给吴春家也放一天假, 让他们也好好聚一聚。
“狗子,郎君在书院可没遭什么罪吧,我可听说你们书院逐了一个学子出来呢。”大妞撩起帘子,手里端着主屋分下来的米糖, 放在桌上, “去,洗洗手,可不准都吃了, 留两块给爹。”
正好吴春将马喂完了, 揣着手走来,笑呵呵说:“不用留, 我尝个味儿就行,你们姐弟两个吃吧。”
“姐, 咱们郎君都给我改名字了,喊我大全啊!”吴狗子抗议道,“郎君聪明着呢, 我听冯家的随从说, 郎君这次堂考拿了第一名,骆夫子可喜欢他了,估计下次去书院的月考也能拿第一。郎君才去了书院不到一个月,就拿了头名,可多人羡慕了。”
大妞曲手弹了狗子的额头, 疼得他哇哇大叫。大妞笑道:“什么全不大全的,我就叫你狗子,贱名好养活!你可不能因为跟在郎君身边,就觉得自己也了不起了,可别忘了咱们以前过的是什么日子,要惜福的。”
“我没有。”吴狗子聂声聂气的反驳。也知道长姐是个脾气暴的,不敢大声说。
吴春看着姐弟两个玩笑,坐在一旁憨笑。是啊,谁能想到不过几个月的光景,他们一家子就过上了翻天覆地的日子呢。原来在牙行里,一家三口,整天饥一餐饱一餐的,还有那黑心的牙婆打上了大妞的主意,想把她卖到哪肮脏地,要不是遇到了大小姐这样善心的主家收留,他们一家子估计要在牙行里被啃的骨头都不剩!
但如今,他管着府里外出用的马匹,每月的月银足有一两,与普通铺子的副掌柜差不多了。更别提住在府里,吃穿用度大小姐都包了。大妞跟在大小姐身边当贴身丫鬟,狗子入了小郎君的眼得以去书院,而且小郎君还教了狗子念书识字,说他不能当一辈子书童,总的多学习本事,以后有更好的出路。大小姐私下说了,若是狗子能多学点,以后还可以让狗子去铺子里当个管事。
这样的日子,吴春原来想都不敢想,如今竟然实现了,心里只盼着大小姐越来越好,像范是那样不知足还要拿捏主子的刁奴,最好在牢里关上一辈子!
吴狗子吃着米糖,问道:“府里那个拿腔拿调的老货呢,这次回来怎么没见着她了。”
“什么老货?”
大妞一个眼神扫过来,吓得吴狗子手里的米糖差点掉下去了。
吴狗子紧张问:“姐,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就是那个范妈妈还有那个珍珠啊,以前郎君和我回来的时候,她们两个从来都没有什么好脸色,尤其是那个范妈妈,仗着自己是大小姐的奶妈,都快拽上天了。”
大妞不语。吴春沉声道:“你少问些不该问的,老老实实跟在郎君身边当差!这世上死的最快的就是像你这样话多的,可知道错了!”
吴狗子眨巴着眼,觉得委屈,他这不是因为没见到人才问了一句么,毕竟那二人的存在感在府里很高,以前每次回来看见他的时候都会朝他翻个白眼。
大妞见弟弟像秧了的茄子,叹道:“珍珠和范妈妈盗窃大小姐的财物,如今被关到衙门大牢里去了。”
“真的?”吴狗子瞬间来啦精神,顺便骂道,“我就知道那个老货不是什么好东西!”
另一边,江氏也顺势与杨明昭说了说府里的情况,似乎怕吓着他,轻声细语的说:“我也没想到珍珠竟然胆子这么大,卷了府里的银钱布匹就出去了。她和范氏还认了干亲,在府里谁也没听说过这层关系啊,还是多亏了周县令审出来的。你也不用太害怕,那些刁奴已经被关在大牢里了。”
“蔓姐儿可有受伤?”杨明昭关切问道。
“她好着呢。”江氏道,“发现珍珠逃了后就直接去报官了,都是衙役们去抓的,哪里用得着她出面,她就是去衙门认了认哪些东西,也没吓着。哎,蔓姐儿胆子也的确太大了。”
杨明昭当即道:“蔓姐儿胆子大些也好,遇着事儿也不不会慌。”
“知道你们姐弟关系好,容不得我说一句她的不是。我就不当这个恶人啊。”江氏笑了笑,“回屋松散松散,等会儿来用晚膳。”
没了范氏和珍珠,府里却多了连翘与小桃。两个小丫头在后院里忙来忙去,这两个小丫头他都认识,是当初流民里被甄别出来去庄子上造纸的两个人。二人是同一个村子里逃出来的,父母兄弟早在逃难的时候饿死了,她们两个运气稍好,来到了昌平,又遇到了当初杜秋蔓与杨明昭施粥,这才活了下来。
后来造纸坊归云州周氏管理后,二人又被杜秋蔓要了回来。比起造纸坊,二人更喜欢在大小姐身边伺候。两个人有说有笑,见到是杨明昭,稍稍收敛了声音。连翘福身道:“郎君好,郎君可是下学了?”
“恩。”杨明昭点点头,“蔓姐儿呢?”
小桃忍不住道:“大小姐在厨房呢,在做枣花……唔……”小桃正要说什么,被连翘一把捂住。
连翘笑呵呵道:“郎君去看,或者晚上就知道了。”
说完,二人又快步嘻嘻哈哈走了。
杨明昭一头雾水,不过这二人自入府后,好像比以前活泼了不少。似乎跟在蔓姐儿身边的人都会被她的活力所感染。
殊不知在他走开后,缩在角落里的玲珑在回廊下看着连翘与小桃有些出神。——那日连翘主动抗了小桃的错,大小姐一怒之下将连翘打的起不来床……果然,这两小丫头是装的,与那时候的自己一样,都是大小姐安排下演出来的一场戏。一想到珍珠与范妈妈如今被关在衙门打牢里,玲珑就打了个寒颤。
杨明昭一路走到后院小厨房,见杜秋蔓好像在忙活,不由问道:“你在做什么?”
杜秋蔓有些诧异:“你怎么来了?姨娘刚才不是还拉着你说话么?你不是还要回屋温会儿书么?”
“遇到了小桃她们。”杨明昭走近了几步,见杜秋蔓是在做糕点,大约这就是小桃刚才要说枣花儿糕了。
“那个小丫头!”杜秋蔓无奈叹口气,“被你提前发现了。”
“啊?”杨明昭差异,立刻转身,一眼也不看了,“那我现在离开好了。”
杜秋蔓:大佬要不要这么可爱?!
“回来!”
听到身后的声音,杨明昭嘴角微微翘起,十分乖巧:“好。”
“原本是打算晚上用饭的时候拿出来的。罢了,你既然看打了,那边有一盘子先做好了,尝尝吧。姨娘最近再教我厨艺,这枣花儿糕听说是我娘最拿手的,我便试了试,味道还不错。”
杨明昭拿了一块,小口小口的咬,似乎要品尝里面的每一丝甜味。
杜秋蔓问:“味道如何?”
“好吃。”杨明昭想了想,补充道,“特别好吃!”蔓姐儿亲手做的点心呢,必须好吃!!
“那行。”杜秋蔓松口气,看来自己的厨艺是被认可了,“到时候我给你装一盒,你带去书院给同窗也尝尝。”
杨明昭带着不动声色的笑容:“书院里夫子们管的严,常常说让我们不要沉迷吃喝玩乐之道上。”
“就一盒点心嘛。”杜秋蔓觉得不是什么大事,轻松道,“大不了你带到斋舍里和冯小胖分着吃呗,你们俩关系不是挺好的么。”
冯和安何德何能能够吃蔓姐儿亲手做的点心!!
杨明昭微笑:“蔓姐儿怕是忘了他还要学骑射,需要控制吃食,带过去他忍不住吃完了,又要抱怨了,还不如不带,免得他馋嘴。”忍了半响,终于忍不住问了句,“蔓姐儿似乎很关心冯和安?”
“还行吧。”杜秋蔓道,“好歹他也喊了我一声阿姐呀。对了,昭哥儿,你好像从来都没有喊我过阿姐……”杜秋蔓不怀好意的走了过去,像足了调戏良家妇女的衙役,“唤一声‘阿姐’我听听?”
杨明昭的脸瞬间红了,默默偏过头。
对面杜秋蔓还在笑:“喊一声呀,喊一声好阿姐,我就单独给你做一盒子点心,不带冯小胖吃了。”
杨明昭微微张了张嘴,清澈的眼眸中倒映着对面之人的模样,隐没在袖子里的手微微蜷缩,低低的说了句:“阿姐。”
杜秋蔓伸手一把捏了捏杨明昭的小嫩脸:“乖~”兴冲冲的转身继续做枣花儿糕了。
杨明昭在她身后站了好一会儿,只是看着她,也不知在想什么,直到听杜秋蔓说了声:“快回屋吧,别瞎杵在这儿,你还有功课呢。”
杨明昭收敛了神色,这才道:“好。”
第二日杜秋蔓带着杨明昭去马市挑选马匹。原本打算骑马去的,但江氏死活不同意,这不是在庄子上,而是在城里,哪有小姑娘策马出行,策马也就算了,后面还带个小郎君算怎么回事啊。
杜秋蔓拗不过江氏,只好让吴春套了马车,杨明昭也悄悄松口气。
二人正出门,隔壁那条街上一顶四人小轿稳稳走来,风一吹,撩起一角。轿中坐着一位姑娘,肤若凝脂,容貌极盛,虽然因年纪尚小还没长开,但现在像是一只水灵灵的蜜桃,让人忍不住想要去咬一口。
杜秋蔓看呆了。——那就是书中的女主,楚成月?!竟然这么漂亮?!想到书中的描写,杨明昭入朝后,对楚成月也颇为欣赏,下意识就朝着身边的昭哥儿看去,见昭哥儿也看到了那顶轿子,眉头微蹙。
不会一见钟情了吧!
杜秋蔓心里打鼓。
“蔓姐儿我们还不去马市吗?”杨明昭问道。
“去去去!”杜秋蔓撩起裙摆就要跳上马车,赶紧走,离原著女主远点。
杨明昭一把拉住她:“放着凳子在,别跳,小心摔了。”
杜秋蔓不要意思道:“知道了。”
杨明昭见她稳当当坐在马车里,除了他与她,四周再无其他人,这种感觉……真好啊。刚才蔓姐儿看那个女人的目光,竟然那么专注,而且神情是他从未见过的,带着一丝惊叹又似乎有一些抗拒。但不论是哪一种,他都不喜欢。他也不喜欢那个女人,因为她分走了蔓姐儿的注意。
第三十五章 骑马
昌平马市不大, 今儿却有几分热闹,原来有草原的商人路过此处, 带来了几匹不错的骏马。杜秋蔓一下车便看到了,那边着实围着不少人,还有不少大人带着自家小孩出来看稀奇的。昌平是个南方小城,从北方来的人都少见, 更别提大胡子卷毛穿着异域衣裳的草原人了。
桑乐倒是不怵, 大大方方让人看,自己专心的给马刷毛。他带来的是一匹黑色的半成年马,毛发养的油光水滑, 杜秋蔓一眼便看中了, 拉着杨明昭便朝那边走。
“这马怎么卖?”
桑乐正刷着毛呢,突然听到一个小姑娘的声音, 不由低下头——这女娃娃还没有到他的腰,扎着中原人喜欢的双丫鬓, 发鬓簪着一只翠蝶,蝶翅随着主人说话时微微振动,脖前圈着一个金项圈, 还坠着一个富贵如意锁, 皮肤很白,尤其是那双眼睛,又大又明亮,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小姐。
她身边还站着一个小郎君,两人差不多的身量, 衣服上的料子也是一样的,是一家子吗?不过小郎君的神情就没有那么友善了,十分警惕,让桑乐想起了草原上的小狼崽子。
“这位小贵人,您看中了我的这匹马?”桑乐和气问道。
“对啊。”杜秋蔓指着那匹黑色的骏马,“它多大了?”
“八个月了,别看它长得好看,但脾气可烈着呢。”桑乐用着不太纯正的汉语,“小贵人可是看中它了?”
杜秋蔓点头:“多少银子?”
桑乐被人瞧着一上午都没有一个买主,终于遇到了一个赶紧道:“这马是纯种的西域马,到五岁后成年,成年后日行千里都不是问题,一百两银子!”
话音落,周围不少人倒吸了一口气。他们一辈子也不见得能攒下一百两银子,不过是一匹马,又不能吃又不能喝的。
杨明昭也觉得贵了,正想开口还个价,杜秋蔓直接道:“好!就一百两!等会儿吴春带你去取银票。”
桑乐搓着手大喜,眼前这哪里是小贵人啊,这就是金童玉女啊,纯金的那种!顺势就将马牵来了,瞧见杜秋蔓跃跃欲试的模样,干脆将缰绳交到她的手中:“小贵人试试,可以先牵着它走一走。”
“好。”杜秋蔓难掩激动,像是得到了一个新的玩具,想到这匹马是给杨明昭买的,干脆道,“昭哥儿你来试试。”
杨明昭正要点头,小黑马一声长啸,突然扬蹄狂奔,杜秋蔓一个不慎,被手中的缰绳给拖住,整个人被黑马带走。
“蔓姐儿!!!”杨明昭双目呲裂,喊劈了嗓子,拔足狂奔去追。
刚才还围观的人们顿做鸟兽散!
桑乐也吓到了,被胡子遮了一半的脸全白了,一把就要去拽杨明昭,谁料那小狼崽子跑的贼快,桑乐喊道:“你追上也没用!!”
杨明昭充耳不闻,周围的人声逐渐消失,他只能看见一人一马,逐渐离他远去。杨明昭跑到马车边,将枣红马解下,一口气顺利的翻身上去。
“蔓姐儿!!昭哥儿!!”
吴春吓傻了,一把拉住杨明昭:“小郎君快下来,我去追大小姐!”
“不用!”杨明昭的骑术是早早就练过的,当初他与杜秋蔓在逃难回昌平的时候,路上就骑过马,还是蔓姐儿手把手他教的。
一杨马鞭,枣花马一骑绝尘,似乎它也知道主人陷入危险。
此刻杜秋蔓耳边风声烈烈,她整个人被马拖着跑,虽然惊险,但人努力维持着平衡,没有倒地。
杜秋蔓双手拽着缰绳,整个人像是一只小猫般蜷起,突然发力,双手勾住马脖,一个飞身,将自己摔在马背上,稳稳坐住,压下身子,减少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