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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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车的是个大男生,长着一张娃娃脸,圆圆的大眼睛,看人时忽闪忽闪的。
  余晔快步到他身边,“不好意思啊,你没事吧?”
  对方摆手,起身后转了转手腕,“没事。”
  他扶起车子,又朝余晔看过去一眼,带着点探究。
  余晔挑眉。
  他说:“我认识你,下方路那家小店的老板娘。”
  店开了有些时间,进进出出的回头客也不少,想来这大男孩也是其中之一。
  余晔惊讶过后笑起来,是真高兴。
  “下次来我请客。”余晔爽快的说。
  对方也笑了,“我姐很喜欢你家的甜点。”
  余晔说:“一起来。”
  男孩高兴的应了声,脚踏板一踩又蹿了出去。
  余晔:“我们也走吧。”
  曲申楠若有所思的应了声,走出几步后又朝后望了眼。
  少年肆意的身影划出一个漂亮的弧度都消失在转角。
  这个晚上余晔难得的又上了次微博,将下午拍的那张照片放了上去。
  附文:人生漫长,时光珍贵,沉淀后的最终选择。
  放客厅茶几上的手机屏幕突然一亮,曲申楠咬着棒棒糖拿起来看,随即视线带出细小的波纹。他盯着上方的内容很久,才轻轻按下转发。
  这个晚上曲申楠变得有些不一样,他望着余晔的眼神仿佛微风抚过的春水,带出生机又掺杂温柔。
  整个人都变得温情起来。
  余晔看着猫一样直往自己身上靠的男人,好笑道:“你今天是怎么了?”
  “没什么,”他倒在余晔身上看天花板,可能觉得还是要有个理由,便说:“就是有点累。”
  余晔惊讶:“是下午走太多了?”
  “也没有,躺一会就好了。”曲申楠翻了个身,脸庞便直接贴上了余晔的腹部。
  余晔觉得奇怪,但也没再追问。
  -
  过了几天店里迎来两个客人,赫然是之前碰撞上的大男孩,以及他的姐姐。
  两姐弟长得一点都不一样,弟弟看过去呆萌的很,显得十分无害。
  年长些的姐姐则看起来多了些攻击性,倒不是说长得不好看,放人堆里还是养眼的美女,就是从内透出来的那股子劲,很有种身处高位的感觉。
  余晔是个守信的人,之前怎么应允的,也就怎么做,他们点什么上什么,全部免费。
  中间还特意过去陪聊了几句,男孩子没心眼,说话没多大顾忌,女人就显得保守很多,甚至于看余晔的眼光都有些异样,让人感觉并不舒服。
  余晔从洗手间出来时正好跟她碰个正着,礼貌的点了下头就要走。
  她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完全没兴趣看别人脸色,尤其是跟自己无关的陌生人。
  擦身而过时对方突然出声:“余小姐。”
  余晔询问的看向她。
  对方笑了下,“我姓秦,我叫秦瑶。”
  余晔点点头,但依旧没吭声,她对这个人完全没印象。
  对方又说:“我是秦珊的堂姐。”
  余晔愣了下,随即又点了点头,恍然明白过来对方眼中莫名的敌意了,这是给自家堂妹耀武扬威来了。
  这个世界真小,余晔想这随便撞一下居然就能撞到秦珊的亲戚,这叫个什么事。
  秦瑶说:“我也认识曲医生,之前跟他一起吃过饭。”
  “挺巧。”余晔说。
  她不知所谓的笑了下,可能想不明白秦珊为什么会输给这么个女人,表情很有些高高在上的意思。
  “曲申楠是个不错的医生,不该就此断了职业生涯,我觉得余小姐对此还要上点心。”
  话是没错,余晔也同样为曲申楠可惜,只是秦瑶这幅大领导模样一摆出来就十分碍眼了。
  余晔想了想,觉得进来的总归是客人,加上对她那倒霉弟弟印象还挺好,便忍了下来。
  只说:“秦小姐的建议我会考虑,没其他事我就先走。”
  秦瑶说:“第六人民医院对曲医生抛出了橄榄枝,可惜被他拒绝了,余小姐知道这件事吗?”
  踏出去的脚步瞬间停在。
  余晔确实不知道这件事,但就她所知尽管现在大环境下碰上一个好医生不容易,但曲申楠毕竟曾经遭遇过一次医疗事故,再优秀也不至于会有医院上赶着要人。
  医生工作都是有风险的,这种风险直接跟医院挂钩。
  余晔说:“第六医院真是慧眼识人。”她想了下,又加了句:“但你怎么就敢保证这不是表面说辞,而是百分百能进呢?”
  秦瑶斜眼看她:“我父亲是院长,所以……”
  ☆、53
  人生总是存在众多选择,而每一次的选择都理应被尊重。
  余晔并没有选择隐瞒, 她本身就不是藏得住事的人, 当天便将经过简略说了遍。
  “对, 是有这件事。”曲申楠承认的很爽快, 后缓慢又谨慎的说:“只是觉得不太合适,所以拒绝了。”
  任何有深意的邀约都不能随意赴之, 因为总会有代价, 对曲申楠而言, 若这个代价是跟余晔挂钩的,不管多少都不会顺从。
  秦瑶的邀请,也不过是因着秦珊罢了。
  余晔也不傻, 个中利益关系也想的透透的,凭心而论,她也是不希望曲申楠去的, 尽管这样的想法过于自私, 且对曲申楠也不公平,好在他现在自己也这么想。
  这一事件就这么过去了。
  日子缓慢过去, 有天下午刘莎忙里偷闲来消息说要聚会, 让余晔务必参加。
  余晔随便一想就明白过来这是他们要给林枫最后送行, 余晔没答应。
  刘莎在那边好说歹说都没用。
  刘莎出离愤怒的说:“你至于吗?老大喜欢你还是错了?”
  她是想不明白的, 别说林枫本身条件就出色, 哪怕是个普通人好了,也没有到避之不及的地步,这么多年的共事照顾难道都是假的?
  刘莎对此相当不理解, 她知道余晔这人有时候是自私了些,但也不至于到现今地步。
  但很多东西跟时间长短没关系,当然喜欢一个人更没有任何错处。
  只是有一点很重要,你不喜欢这个人,那么就该做的决绝一些,这不是薄情冷血,相反是为对方好。
  以上是对平常人而言。
  放到余晔身上就又要添加一些辅料,比如林枫的强、奸未遂。
  这是赤、裸、裸的犯罪,不管你说林枫多出色多优秀多无辜都改不了这一恶心的事实,尤其余晔还是受害人。
  别说他们青梅竹马的感情,就他妈因为交情深厚才更无法接受和原谅,近乎当做家人的人居然对她做出这种道德败坏的事情,傻逼才会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还想乐呵呵的继续跟他嬉笑言谈?
  呵呵,简直做春秋大梦!
  当然这些事情余晔也不可能跟别人说,哪怕是关系再好的刘莎,她也说不出口。
  说一次就像被狠狠再践踏一次,她实在不想受这个罪。
  余晔脸色不太好看,正好又有客人进来,直接塞了个理由把电话挂了。
  为此刘莎算对她记恨上了,很长一段时间没找过她。
  林枫具体几号走余晔没去记,直到某天下午收到了一条陌生信息。
  只有一张照片,照片内容是只在水中沉浮的乌龟,水面上还漂浮着一些饲料。
  余晔对这只乌龟相当有印象,某次照例跟林枫争吵完,正巧路过花鸟市场随手便买了只乌龟扔他了,送男人乌龟啊,真是恶意满满。
  林枫倒也不生气,不单收了,还养的挺好。
  过了会又一条信息进来,说:走了。
  余晔看了会,最终说了句一路平安。
  再次见到刘莎是半个月后,愁眉苦脸简直要挂了一样。
  这天周日,余晔和曲申楠都呆在家,刘莎直接找上门来的。
  一进门就扑到余晔身上干嚎。
  余晔一头雾水:“你什么情况?”
  进到客厅落座,刘莎抱住一个枕头,生无可恋的扔下一个炸弹,“我有了!”
  余晔差点被口水噎着,“什么?”
  “有了,我有了。”刘莎垂头丧气的模样,“真是见鬼,明明都戴套的。”
  话里含义不言而喻,余晔转了转眼珠,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曲申楠拿了盘水果过来,紧接着去书房,给她们留下空间。
  余晔猜测说:“之前提过的少年?”
  “可不是!“刘莎又嚎了几声,“那人故意的,找机会把我灌醉就被拐去了酒店。”
  “这么容易就被拐走,你也好意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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