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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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要怕?同性恋又不是什么糟糕的事。”贺致远笑道,“颂然,你可能对我存在一点误解,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直。”
  啪叽。
  手机从颂然指间滑了下去,差点与锅里的老鸭共浴。
  颂然大窘,两只手在流理台上一阵狂摸,把旋转不停的手机抢救了回来,就听贺致远说:“我倾向于认同一个理论:性向不是非黑即白。百分之百的直或弯在人群中是少数,大部分人的性向都介于两者之间,占比不同而已。”
  “呃……那,那你……占比多少?”
  颂然的舌头打成了千张结。
  贺致远坦然回答:“十七八岁的时候,我一度对自己的性向特别自信,觉得没有一点可能性是同性恋。后来,大约十年前吧,我在学生社团做了一次克莱恩量表,结果让我有点惊讶:异性恋成分占主导,偶尔也可以接受同性关系。去年这个时候,我在医生那里又做了一份更精确的性向测试,结果也是类似的:我并不完全排斥同性关系。所以,确切地说,我不算是一个纯粹的直男。”
  颂然左手握汤勺,右手拿手机,表情懵怔,明显没反应过来。
  这,这是什么状况?
  贺先生后来居上,也光明正大地对他“出柜”了?可贺先生为什么要主动交代这个?两边同时表露性向,暗示性实在太严重了。
  颂然满脑子胡思乱想,一会儿觉得贺先生“别有用心”,在觊觎他的小雏菊,一会儿又觉得自己特不要脸,居然自恋到给贺先生加内心戏。他不知道这时该作出怎样的反应,于是欲盖弥彰,强行岔开话题,与贺致远讨论了一番今天的晚餐,最后借由饭菜快出锅了要去喊布布起床,匆忙把电话挂了。
  贺致远听着耳畔一声声急促的忙音,忍不住笑了。
  颂然,你慌什么?
  连我都听出不对劲来了。
  我们是对门邻居,以后见面的机会还很多,等我真有了要向你下手的念头,你再慌也不迟啊。
  这天饭后,布布又趴在颂然身旁要他讲故事。
  颂然从书堆里挑出一本,布布却用下巴推拢书页,撒娇似的递上了怀中的新玩具:“哥哥,我还不知道这只兔子的故事呢,今天先讲它吧。”
  颂然盯着那只兔子,有一点犯愁。
  他虽然读过许多童话故事,还给它们配过插图,却不太擅长编故事。但布布这孩子有一个独特的信念,他认为自己得到的每一只玩具都是活生生的,有父母、有兄妹、有精彩纷呈的过去,只有知晓了玩具们的故事,才能和它们成为真正的好朋友。
  颂然想保护布布的纯真,所以每每遇到这种情况,他都会绞尽脑汁编一个故事出来,哪怕篇幅不长,只有七八句话。
  这回他想了想,说:“刚才我和你爸爸打了一通电话,你爸爸刚好给我讲了这只小兔子的故事。我讲给你听,好不好?”
  “咦?”布布眼睛一亮,抓歪了重点,“你偷偷给爸爸打电话!”
  “什么叫偷偷,我们光明磊落!”颂然一挑眉毛,吓唬布布,“你疯了一天,又是瞎跑又是淋水的,我难道不应该向爸爸汇报一下?”
  布布不开心了,嘟起小嘴,抗议说:“哥哥,告状是不对的。”
  颂然笑起来:“骗你的,我怎么会告状呢?我夸了你足足一百句喔。爸爸特别高兴,说要讲个故事表扬你。可惜那时候你在睡觉,现在呢,你醒了,他睡了,所以由我转述给你听。”
  布布惊奇地睁大了眼睛:“爸爸也会讲故事啊?”
  颂然点头:“会啊。你爸爸这么厉害,没有什么是他不会的。这次呢,他讲了一个……唔,一个《直耳朵兔子和垂耳朵兔子》的故事。”
  布布赶忙爬起来,双手奉上灰绒绒的兔子玩偶:“喏,主角就在这里,哥哥快讲吧,我听着呢。”
  于是,颂然捏着两只软绵绵的兔子耳朵,给布布讲了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座大森林里。
  森林里住着一群小兔子,它们长着红宝石似的圆眼睛,白雪球似的短尾巴,还有一对长长的、直直的、朝天竖起的耳朵。最重要的是,它们每一只都长得一模一样,就像同一枚印章在纸上盖出的一串戳,谁也找不出区别。所以,兔子们平常最喜欢玩一个游戏——面对面模仿彼此的动作,就像照镜子。
  可是,有一只小兔子不能玩这个游戏,因为它和大家长得不太一样。
  它的耳朵生来就弯弯的,垂在脑袋两边,没法竖起来。其他兔子都笑话它,说它长了一双坏耳朵,它呢,也觉得自己长了一双坏耳朵。
  好耳朵应该是竖起来的,因为事实摆在那里——除了它,森林里每一只兔子的耳朵都是竖起来的。
  于是从某一天开始,小垂耳兔决心改变自己。
  第一天,它找来了两根绳子,拴住耳朵尖,把自己挂在了树枝上,晃悠悠的,瞧着像一架秋千。它想:这样拉上一整天,耳朵总该拉直了吧?
  一整天过去了,小垂耳兔解开绳子,兴奋地甩了甩脑袋,却发现耳朵依然耷拉着。它跑去问兔子巫婆,兔子巫婆告诉它,傻孩子,耳朵是靠软骨撑起来的,绳子怎么拉得直呢?
  于是第二天,小垂耳兔找来两根木棍,把耳朵绑在了上面。这下,它终于变成了一只直耳朵兔子,开心得原地转圈圈。可是小木棍容易松动,只要走快一点,或者蹦哒几下,它就会掉到地上,刚变直的耳朵也跟着垮掉了。
  身为一只兔子,怎么能不跑也不跳呢?
  我们的这只小垂耳兔,平常最喜欢的就是跑跑跳跳了。
  第三天,灰心的小垂耳兔没有办法,只好买来一对直耳朵头箍,把自己的垂耳朵揉成小小两团,努力塞进了头箍里。它痛得直掉眼泪,可它认为这很值得,因为现在,它终于成了一只合群的直耳朵兔子。
  它挤进兔子堆,想和大家一起玩照镜子的游戏。但眼尖的兔子们一下子就揪出了破绽,骂它是骗子,把它赶出了兔群。
  小垂耳兔好难过啊,它孤零零地走在森林里,嫌弃自己的耳朵,也嫌弃自己的眼睛、尾巴和爪子。
  它一点也不喜欢自己了。
  终于有一天,寒冷又饥饿的小垂耳兔遇到了另外一群兔子。
  这群兔子很奇怪,彼此之间长得一点也不像。有些眼睛红通通,有些眼睛黑亮亮,有些毛发白绒绒,有些毛发灰溜溜,有些大个头的像树墩,有些小个头的像蘑菇。当然,它们的耳朵也不一样,有些高高竖起来,有些低低弯下去,像两根拖地的小扫把。
  小垂耳兔连忙奔过去打招呼,这群兔子愉快地接纳了它。
  在这里,没有谁觉得垂耳朵是一件奇怪的事,因为或多或少,大家都有与众不同的地方。它们也从来不玩照镜子的游戏,因为这实在太蠢了,它们玩刨洞、种菜、赛跑,这才是属于兔子们共同的游戏。
  在这里,小垂耳兔感受到了很多善意。
  黑眼睛兔子送给它一块珍藏的萝卜糕,大个头兔子送给它一片能挡雨的大号菜叶子,灰毛皮兔子送给它一只松软的干草垛沙发——无论眼睛红不红、绒毛白不白、耳朵直不直,兔子们都是相互帮助的好朋友。
  小垂耳兔再也不为耳朵感到自卑了。
  现在,它觉得自己是一只又漂亮又可爱、特别招人喜欢的小兔子。
  布布听完故事,赶紧把兔子抱回怀里,捋了捋它的垂耳朵,安慰它说:“不难过啦,你是最好的小兔子,我会一直喜欢你的!”
  颂然就问他:“布布喜欢哪一群兔子?第一群还是第二群?”
  布布答得无比干脆:“第二群!”
  颂然问为什么,布布歪着脑袋说:“长得一样多无聊呀,大家都是红眼睛、白毛毛、竖耳朵,我就买不到这只了。”
  他反问:“哥哥呢,哥哥喜欢哪一群?”
  颂然笑着说:“我也喜欢第二群,因为,我就是那只垂耳朵兔子啊。”
  “骗人,你才不是呢!”布布一个咕噜爬起来,机灵地伸手去摸颂然的耳朵,“喏,你的耳朵在这里,一点儿也不垂。”
  颂然捉住布布的小手,将他和兔子玩偶一起抱进了怀里。
  四岁的宝宝有三十多斤了,沉甸甸的,让人感到温暖而踏实。
  颂然说:“哥哥虽然没有垂耳朵,可是,哥哥有个地方和大多数人不一样,从前也过得不开心,总觉得自己哪儿都不好,哪儿都不招人喜欢。今天打电话的时候,我和你爸爸谈了谈,本来以为他会讨厌我的,可他很开明,一句重话也没有说,反而一直在安慰我。”
  “就像第二群兔子那样吗?”
  布布仰头看他。
  颂然点头:“嗯。”
  布布心里满满的都是骄傲,他捶了捶小胸脯,很有底气地说:“那当然啦,他是我的爸爸嘛,我这么喜欢你,他一定也会喜欢你的。哥哥,你别担心,我和爸爸都是第二群兔子,你这么好,我们会永远和你在一起的。”
  孩子的眼睛明亮如晨星,又深遂如夜空,仿佛说一句永远,就真的能成为永远。
  颂然眼中隐有泪意,到底努力忍住了,笑着说:“好啊,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第十八章
  day 07 06:05
  周末眨眼过去,循环往复的周一如期到来。布布要上幼儿园,颂然要赶堆积如山的稿子,远在异国他乡的贺先生则晨起夜归,要面对比前一周更恐怖的魔鬼加班。
  这座大都市的每一栋楼、每一扇窗里的每一户三口之家,都过着相似的生活。
  忙碌、规律且幸福。
  就算不能相聚,彼此之间多了一份越洋的思念,也是泛苦的幸福。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照入卧室的时候,颂然以为这将是风平浪静的一周——他与贺致远关系融洽,培养出了暧昧的亲密感,布布懂事又独立,从不让人操心。生活已经步入正轨,接下来十多天,他所要做的仅仅是按部就班地生活,顺带照看好布布。
  可是他没料到,这操蛋的生活不甘寂寞,锲而不舍地又给他挖了一个大坑。
  早晨六点,颂然按掉闹钟,唤醒布布,披上外套去厨房做早餐。
  馄饨皮裹着指甲盖大的肉馅在沸水中翻滚,一层蛋液在小煎锅里凝成金黄色蛋皮,当中铺上虾仁、蔬菜与小葱,以锅铲卷拢,切作三段入盘。再取一只素瓷小汤碗,摆好紫菜、虾皮与精盐,小馄饨一只只沿着碗壁滑进去,浇满鲜汤,与蛋卷一齐端上桌。
  早餐准备好了,家里却安安静静的,卧室门紧闭,卫生间里也没传出刷牙洗脸的声音。
  小懒虫今天赖床了?
  不会啊,昨天明明睡得挺早的。
  颂然产生了不好的预感,匆匆推门进去,拉开窗帘,让充沛的日光照亮卧室,就见布布一声不吭地缩在被窝里,小脸红彤彤的,皮肤又潮又热,汗湿的头发贴在额头一侧,整个人萎靡不振,像一片晒蔫了的小叶子。他用手背探了探孩子的额头,温度烫得吓人,连忙扑向床头柜,翻出了一支口腔体温计。
  汞柱从没刻度的位置开始疯了似的往上窜,越过36度、37度、38度,直逼39度。颂然盯着那条极细的刻度,紧张得几乎不能呼吸。
  最终,汞柱在离39度只差一小格的地方停住了。
  38.9度。
  颂然抽出温度计,搁在枕畔,十指深深插入发间,万分懊悔地揉搓了几下。
  是他不好。
  是他疏忽大意,只顾着排队买冰激凌,才让布布淋了一身水。后来虽然擦干了,也换了新衣服,却忘了吹干头发。
  顶着一头湿发在风里跑上几个钟头,换他也会发烧的。
  颂然望着布布昏沉痛苦的病容,心中内疚如潮。他奔到客厅,抓起钱包、钥匙、手机、湿纸巾,以最快的速度灌好一壶温水,将蛋卷扫进饭盒,把这些东西一鼓脑儿塞进单肩包,抱着布布去了医院。
  贺致远当年买房子的时候没心疼钱,直接挑了x区最好的地段,不光离幼儿园近,离f大附属医院也只隔一个街区。
  颂然看着手机地图上步行范围内的光点,简直感激涕零。
  他用厚实的羽绒服裹住布布,兜帽罩头,不透一丝风,十分钟跑到医院,千辛万苦排队挂了一个儿科号。孩子是一家的心头宝,抢号通常全家出动,早上七点多已经排到百名开外,要等几个钟头才能见到医生。颂然急得内火烧肝也没办法,只好在乌压压的候诊区等待。
  布布渴了,他就取出水壶倒一点温水。布布饿了,他就用筷子戳开蛋卷,一小块一小块地喂给他吃。大多数时候布布都昏睡着,他就纹丝不动,把自己当张床。
  期间又量了一回体温,39度,比之前升了0.1度。
  颂然心急如焚,隔几秒就扫一眼手表,然后抬头看向电子叫号牌,怎么看都觉得那东西大概坏掉了,要不怎么半天也不跳一个号呢?
  他体会到了度秒如年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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