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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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纤陌:“一个朋友。”
  她一直没告诉他自己是一名网络写手,此刻也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他。
  陆九霄开玩笑一样:“男的女的?”
  “男的。”
  想到醉墨太子提出要见面的话,她决定还是告诉他,顺便征询他一点意见:“有一个网络上的朋友,提出要见面,我答应了,你不会怪我吧?”
  “网络上的朋友?”陆九霄似在沉吟,语声缓缓:“你有网友,认识多长时间了?”
  “一年多了,大概有一年半吧。”
  “很要好?”
  “不是,大家是工作上的朋友,平时还算聊得来。”
  “嗯,要见就见吧。”陆九霄道:“对方多大年纪?”
  “不到30。”
  男的,不到30,陆九霄十分平静:“要我陪你去吗?”
  “呃……要吧。”
  陆九霄忽然就变得很高兴了,轻声说:“宝贝我爱你。”
  “……”越纤陌脸爆红。
  她是个不善于讲情话的人,偏偏男友是个情话狂魔,时不时的就会刺激她一下,弄得她无所适从。
  “别说这些了。”她扭扭捏捏地道:“说一件让你高兴的事儿。”
  陆九霄在手机里轻笑:“什么让我高兴的事?”
  “那个,你先说你明天有没有时间。”越纤陌有点害羞。
  陆九霄眼睛倏地一亮:“明天你要去哪?有什么计划?”
  “你先说你明天有没有时间嘛……”不自觉的,越纤陌微嘟着嘴撒娇。
  虽说明天是周六,但像陆九霄这种工作狂人,一般周六也不见得会有休息时间,所以她才有此一问。
  陆九霄被她撒娇撒的心都化了,恨不得一下子把一条命都给她:“有,就是没时间我都给你变出有时间来,你只说去哪!”
  越纤陌咳了咳,又变得一本正经:“我要去月亮湾接一条小狗,开车去的话大约要三个小时左右,来回一算差不多要浪费六七个小时在路上,你要是不嫌累的话,就跟着我去咯。”
  能跟她一起出游,又能避开了江城这个环境,陆九霄自是求之不得,只巴不得带她去更远的地方。
  不过他还是有些疑惑:“怎么突然想起养小狗?”
  “不是很突然啊,我其实一直想养一条自己小狗,我和我妈妈都喜欢小动物,只是我奶奶不大喜欢,所以我们家里才不养。”
  “我知道。”陆九霄道:“难道你奶奶现在突然变得喜欢狗了?”
  说起这个事,越纤陌同纳闷:“不知道,但是我以前问她说要养一只小狗,她每次都说不行,因为她以前被狗狗咬过,所以特别怕狗,可是这次我问她,她居然很豪爽的就答应了。”
  越纤陌的奶奶还在襄市没有回来,原本是应该回来了的,但因为亲戚的热情挽留,她决定还是多呆几天再回来。
  陆九霄反常的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很慢很慢开口:“乖宝,你记住,不管别人对你怎么样,也不管事情怎么变化,你有我,你记住你有我,我永远都会在你身边,我对你也永远不会变。”
  “呃……”越纤陌搞不懂好好的他怎么一下子就变得这么煽情,而且口气还有那么一点怜悯和悲壮……
  她敏感地问:“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陆九霄立刻岔开话题,问她是什么品种的狗,谁给她的,等等一系列的问题。
  “不是名犬,就是一只普通的串串,蔓妃给我的。”
  沐蔓妃的奶奶养了一条京巴狗,长长的,雪白雪白的毛,蠢萌蠢萌的样子可爱极了,她奶奶得了重病后,便把京巴汪给了蔓妃。
  沐蔓妃照顾着照顾着,一不小心让京巴汪怀了孕,而且还不知道崽它爹是谁……
  于是京巴汪产下了两只小幼崽。
  可能因为京巴汪是条老狗的缘故,也可能是因为沐蔓妃的奶奶猝然去世,京巴汪把俩孩子奶满月,卒!
  留下的两只小幼崽原本是沐蔓妃和言御庭在养,后来两人分手,沐蔓妃便把两只狗儿连带言御庭开的一千万的支票一起带走了。
  如今沐蔓妃要去国外给人做替身,在她的千般肯求以及万般跪求下,公司总算松口让她带一只狗儿出境,但多的狗不准。
  还一条小狗怎么办?
  沐蔓妃愁死了,又不想随随便便送人,这毕竟是她奶奶留给她的“唯二遗产”之一,但是她也没什么人可托,能帮着照顾小汪星人,也只有越纤陌了。
  越纤陌爱死她那两只小汪星人了,早就想养一只,只是一直顾及着她奶奶怕狗的毛病,所以就没养,没想到这次打电话去问她奶奶,她奶奶一口就应了,倒给了越纤陌一个小惊喜。
  既然两人已说好,陆九霄就道:“那明天我来安排,早上我们早点出发,这样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也多点,去月亮湾那里去的早,我们还可以在那里游玩一天,晚上在晚点开车回来,你看怎么样?”
  越纤陌没什么意见,只是说:“开我的小高去,你的爱车都太显眼了,一出城就会被人发现。”
  “那我开辆普通点的怎么样?”陆九霄一边问她一边说:“你那辆车里面的空间太小,我个头这么高在里面施展不开,憋屈。”
  越纤陌觉得这样也可以,便掩着唇打了个哈欠,说我要补会眠,你退散吧。
  陆九霄立刻坏坏地道:“求暖床、求侍寝、强烈求一起睡,最好包养。”
  “滚!”越纤陌红着脸叱道:“再贫嘴休了你。”
  陆九霄低低笑出声,半晌才满是宠溺的低语:“乖宝,好好睡,老公明天带你出去玩,爱你。”
  越纤陌在床上慵懒地翻了个身,纤细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顺着自己海藻般的长发,半闭着眼睛对着手机轻轻“嗯”了一声。
  岁月静好。
  却说陆九霄那边满心不舍的挂了电话,一振衣领,马上精神抖擞的开始工作,速度比往常快十倍都不止,很快就回了家。
  家里人正聚拢在餐厅里眼巴巴地等着他,尤其是他妈。
  一见他回来,张迪檬火速吩咐阿姨摆饭。
  陆九霄上去简单的梳洗了一下,换了一身休闲家居服,这才神清气爽的坐在餐桌前。
  他眼睛在众人身上睃了一圈,“今天晚饭人怎么这么齐?有什么重要的事宣布吗?”
  陆乘风默默的扒饭:“有什么能重要的过你不吭不哈买的那颗钻石。”
  陆九霄:“……”
  龚攸云默默的把手伸给他看:“小叔,大嫂我才戴的几克拉的,你钱多没处花,也给大嫂来一颗。”
  陆九霄笑微微:“大嫂,手转错方向了,大哥就在你旁边。”
  龚攸云默默地把手收了回去。
  张迪檬一脸烦心:“这我都不想知道,我也不管你花了多少钱,反正那些钱都是你自己赚来的,我只想知道,你那个莫须有的未婚妻是谁?你究竟把奕君置于何地?”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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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高调做人,低调做事
  张迪檬从来不晓得自己的二儿子是个这样的人。
  明明是个稳重内敛又成熟的性子,办事经常是滴水不漏,也不太爱张扬,看着就让人很放心。
  可这次不知是怎么一回事,他不声不响的就闹了这么一大桩事情来!
  先是高调秀钻,实力炫富,一点都不藏着掖着的引得八方媒体闻动。
  引得媒体关注后,他接着就狂刷高、帅、富的好男人形像,大言不惭地声称要将此钻石送给未婚妻。
  然而天知道,他们连他什么时候有女朋友的都不知道,又遑论知道他的什么鬼未婚妻?
  未婚妻在哪?张迪檬和全体媒体一样懵。
  而且不止她一个人,貌似全家都和她一样懵比,压根不知道他从哪里冒出一个未婚妻。
  媒体无孔不入,天天追着他们问陆氏二公子的未婚妻是谁,张迪檬却很想“呵呵”两声,说你们快去查啊!查到了来我这里领车马费。
  你说养儿子何用?不知道他有女友也就罢了,他连有了未婚妻都不知会做父母的一声,可有想过父母心里的感受?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他在媒体追问他的未婚妻是谁时,他一口否定了沈奕君。
  以下是记者的原话:
  “陆二公子,你所指的未婚妻会不会是江城名媛沈奕君沈小姐,因为陆、沈两家一向走的比较近,再就是以各方面的条件而言,比如家世和外貌,你们两人也比较般配,看起来像天作之合。”
  然后陆九霄答:“请大家不要破坏沈小姐的闺誉,我的未婚妻绝对不是沈小姐,我个人和沈小姐除了双方家庭的关系,平日里几乎无一点私交,而我本人在感情方面也比较专一,迄今为止除了我的未婚妻令我动心过,我还未曾为别的女人动过心。”
  这话说的——绝了!不仅表明了他那在别人眼里子虚乌有的未婚妻是真有其人,而且还深情款款地表示未婚妻是令他心动的对象,可怕的是他还对他的未婚妻很专一。
  但是记者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把事情越搞越大是他们的宗旨。
  当时就有个记者朝他发难:“陆二公子,我们听说你在国外治疗腿伤时,沈奕君沈小姐曾不远万里的飞去国外看你,而且沈小姐芳龄27了还待字闺中,有知情人士说她是在等你,这你要怎么解释?”
  这个问题刁钻,让人很不好回答。
  然而陆九霄只是轻轻“嗤”笑一声,随后反问记者:“以我们两家的关系,在我生病的时候,沈小姐去国外看我过分吗?”
  确实不过分,稍微有点记忆的人都知道,陆九霄的腿当年是为救他哥哥陆九冲受的伤,但是,当时和陆九冲一起被困在要失火的仓库里的人除了他现在的妻子袭攸云以外,还有一个人就是沈奕君。
  换言之,当年陆九霄救过沈奕君。
  去国外看望一下救命恩人这不是情理之中的事么?用得着大惊小怪和小题大做?!何况沈家是豪门,那点机票钱对他们来说毛毛雨都算不上。
  只不过因为沈奕君是个女人,这事才拿出来说话,若换了个男性,谁都会觉得理所当然。
  陆九霄也很清楚这一点,当下就说:“怎么,现在这么流行道德绑架了吗?就因为沈小姐是位女性,她去国外看我一次两次都要遭人非议,好好的事情都硬要扯到男女关系上,早知道这样,当年我就不救沈小姐了,省得给自己惹来这么多不必要的麻烦,说不定还会让我的未婚妻不高兴,分分钟罚我跪搓衣板都不是梦。”
  我去,连跪搓衣板这样的词儿都出来了,众人被他风趣幽默的一面惹的哈哈大笑。
  有人甚至调侃他low到爆,说现在哪还流行跪搓衣板啊!都是跪键盘和遥控器,更绝的还有人跪薯片,而且还不能碎。
  他也很能调节气氛,当即一脸心有戚戚焉,小生怕怕的救大家高抬贵手,千万不要让他的未婚妻误会了他,然后用十八般武艺家暴他。
  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让现场的气氛飚至最高点,记者们被他逗的连声笑场。
  大家一致都觉得这位颜值超高的贵公子虽然有点不要脸,对未婚妻还有点奴性,可他坦坦荡荡,神情优雅从容,回答起问题来有理有据,气度和风华都令人臣服。
  你以为他这样就算了吗?!
  错,之后他又专程回答了那个提问的记者。
  “那位说沈小姐27了还待字闺中在等我的先生,你这也不怕沈小姐告你,沈小姐是多么优秀的一位现代女性,我这等凡夫俗子怎么入得了沈小姐的眼?你们就不要开玩笑了,何况我又是颗有主的草,也就只有我那傻傻的未婚妻肯将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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