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节
夜明默默的跟上她的脚步,过了一会儿才说:“唐琳的事你别管了,我已经从你们的公司雇人来解决此事,晚上就让他们去唐琳的老巢去看看。”
沐蔓妃道:“那我也去吧,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而且早上言御庭传了一份资料我,我觉得用处挺大。”
先前吃早点的时候,他们两个就是在商量此事,只是两个人还没有说上两句话,会客室便发生了情况,陆九霄受伤了,因此他们的话题被打断。
此刻也只是重提先前的话题而已。
不过夜明听她提到言御庭,竟然很反常的勾了勾瑰丽的唇,状似不经意的问:“因为不想对我以身相许,所以打算重回言御庭的怀抱了吗?”
沐蔓妃的手一抖,哇靠!能不能别提她一直想避开的这个话题啊?
她都尽量装着那件事没有发生过,想和他自然而然的相处,最好是能恢复到以前雇住与雇员的状态,可他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及这个话题,让她想装作没听到都不行。
她磨了磨牙,索性也打开天窗说亮话:“自打我离开言御庭之后,我就想的很明白了,我的个性太独立,又要强,我其实更适合一个人的生活,不适合与男人搅在一起,我不想再找个男人让自己的心受到羁绊,也无心与男人谈情说爱,我现在的目标很简单,工作、赚钱、还债、做善事,然后攒钱买一套大房子,养着旺财与它的子子孙孙,然后就这样一辈子。”
她瞥着身旁天姿国色的男人,直觉辣眼睛,但还是继续说:“至于你的恩,我会报,尽我最大的能力报,但不是以你想要的方式,所以麻烦你去找别人。”
说着话,会客室已在即,她加快脚步,埋头进了会客室。
夜明在她身后,望着她一闪即逝的窈窕背影,站在会客室的门口,对着空气默默地吐槽:“事实证明,爱说大话的人,真的没什么好下场。”
忽然,沐蔓妃折返回来,一双顾盼多情的乌黑双眸凝结在他俊美无双的盛世美颜上,嗓音淡淡:“你说谁没有好下场?”
夜明:“……”
他动了动唇:“我。”
沐蔓妃这才满意了,转身进屋。
小样,30多岁的男人了,还爱背着人说人坏话,以为她不造?
……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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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你身上的香水味(1)
扬城宁华医院。
vip豪华病房里,陆九霄趴在床褥雪白的病床上,闭上眼睛沉沉地睡着了。
他睡相安稳,侧着的面部表情是难得的放松,修长浓黑的眼睫毛在他的眼部静静的垂覆,形成一个优美醉人的弧度,异常的好看。
高挺的鼻,不薄不厚的唇,坚毅而线条完美的的下巴,组合成一张格外英俊而贵气的脸庞,看起来难以言喻的性感,男性魅力指数爆棚!
越纤陌纤细柔美的手指从他头部乌黑的发丝上轻轻穿过,然后极轻极轻的落在他饱满的前额抚触。
听说他的头部受伤了,在速度疯狂的车与车的激撞过程中,他的头与车顶做了好几下亲密而激烈的碰撞,由于磕的太狠,导致了他轻微的脑震荡。
其实这些天他人一直不舒服,头也难受,但是他没说,就自己忍着。
“越小姐,其实我们副总……”
樊江才开了个头,站在陆九霄病床前的越纤陌便对他轻轻摆了摆手,她替陆九霄整理了一下盖在他身上的薄被,这才带着樊江走出病房,来到病房外的待客室。
樊江这才道:“越小姐,其实我们副总这次上医院,就是因为他的头时不时的还有些难受,所以我们劝他来医院做复诊的,上次在山道上遇袭,情况真的很危险,我们当时都被副总吓坏了!但万幸他没事,所以我们夫人没算骗越小姐,她只是说的夸张了一点。”
樊江所说的事是张迪檬骗越纤陌,说陆九霄受伤,头撞的差点失忆的那件事。
他接着道:“我们副总当时是怕越小姐担心,这才隐瞄着情况,没对您说实话——毕竟是遇袭,不是寻常小事,要是副总给越小姐说了,您一定会担心,这是肯定的。”
越纤陌微微低下头,心里很内疚,她那时打电话问他,他说他没事,让她不用担心,她气坏了,觉得他就是个大骗子,甚至还咬牙切齿赌咒发誓说以后都不理他了!
当时他被她冷漠的挂断了电话,不知他当时心里是做何感想。会不会觉得很难受?
越纤陌的心里一时很酸涩,如同刚下了一场酸雨。
原本他就没有恢复,今天又帮她挡了沈奕君的硫酸,虽说他穿了西装外套,可沈奕君一心想毁掉她的脸蛋,用的是浓硫酸,腐蚀性还是极可怕的。
他飞快的脱了外套,算是及时卸掉了一大部分的伤害,可仍有部分残留的液体穿透了他的衬衣,进而伤害到他背部的皮肤。
幸得医院处理的及时,他的背部虽然受到了较大的伤害,但腐蚀的程度较轻,没有见肉很深和伤及骨头。
樊江见她神情难过,便又劝道:“越小姐你也不必太过担心,我们副总的这总情况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医生说他背部的那些被硫酸烧灼的大大小小的黑洞以后会慢慢变成黑褐色和棕褐色,如果皮肤能自行恢复就自行恢复,如果不能,则可以通过整型美化皮肤的手段来祛除那些难看的疤痕,不会变得很难看的。”
越纤陌点点头,樊江所说的整型美化皮肤的一些手术她并不陌生——容少观常在做,那些被他自虐弄伤过的肌肤目前都在慢慢的恢复当中,效果看起来还不错。
况且这是背部,她相信陆九霄不会介意,他是男人,没有那么在乎自己的美丑。
只是一想到他所受的痛楚,越纤陌还是忍不住会心疼。
纯粹是无妄之灾,前面他被东方非墨伤到了肩膀,伤好后他在有伤痕的地方纹上了她的头像,现在又是遇袭又是硫酸雨,他被她带及的真是多灾多难。
而且据说他这些日子来一直睡不好,今天还是医生替他处理完伤口,又替他做了脑部复诊,最后在征得她的同意后,给他用了一点有助于睡眠的药物,这才让他沉沉睡去。
越纤陌只希望他能睡久一点,最好能睡到伤口愈,不然等他一醒来,伤口又疼痛,那他就难过了。
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不知如何表达自己此刻的心情。
……
夜幕,黑沉沉。
今天是个阴天,所以天上无星也无月,但正是这月黑风高的日子适合做某些事。
唐家的后山,原本是唐家的地盘,后来由于国家的政策变化,再加上唐琳为了纪念这里是她与陆微澜认识的地方,便说服了陆微澜,在他们婚后把这个有纪念意义的地方要了下来,建成了一个风景优美的小公馆。
这个小公馆,名义上是做为唐琳回娘家时在唐家的小住之地,然而唐琳从不来这里住。
唐琳住的地方多,她也不在乎这个地方,然而她就是要占下这个地方,不让别人涉足。
这个地方对唐琳来说,那是有太多的秘密了——多一个人来这个地方逛,对她来说就多一份危险。
所以唐琳当初圈下这个地方后,虽然在这里建房落屋,精心打造了一番,但后面她却冷落这个地方,也不使人来修葺这里,渐渐的,这里变的如鬼屋一般,早就失去了当年优美动人的小公馆风貌。
陆微澜当初不知情,那时又和唐琳感情好,所以唐琳说要下这个地方,他便要下了,只以为这个地方对他们俩真的有不一样的意义。
但后来知晓实情后,心里的愠怒可见一斑——什么不一样的意义,都是鬼话连篇!
所以他后来也不愿意来这个地方,因为每见一次,便提醒自己当初错的有多么离谱。
于是这唐家的后山渐渐调零的厉害,以至于无人问津。
言御庭发给沐蔓妃的那些地图,就表明是这个地方。
换言之,当年唐琳把抓住唐十七的把柄就藏在这里。
所谓最安全的地方便是最危险的地方!
沐蔓妃望着唐家后山黑影绰绰的几幢小楼与建筑,不由勾唇冷笑。
今晚,她和夜明找来的人一起同闯这里,但是她那几个同行的身手都不如她,在前面几关的时候便中招落马,唯独她凭过人的反应力和灵敏力,一路闯到了核心位置。
现在,只要攀上那座中间的两层小楼,事情便已成功一半。
但是,脚下突然传来一阵“嘶嘶嘶”的奇怪的声音,并有微弱的光亮传来,沐蔓妃不由低头一望。
妈呀!她蓦地瞪大双眸,伸手捂住嘴,只感觉一阵阵的恶心感在胃里翻涌。
“小心!”身后突然有一股轻风至,很快一个人影落到了她的身旁,伸手扶住她有些摇晃的身躯。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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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你身上的香水味(2)
从唐琳的微琳小公馆逃出来,沐蔓妃大汗淋漓,整个人伏在路旁的一个建筑物上喘息不止,恶心的感觉仍在,但比方才那种胃里翻涌的情况要好了许多。
只是浑身还是没有一丝力气,连站都站不稳,而且额头仍然在往外冒着汗水,人很虚脱。
“你怎么样,还好吗?”
男人低缓徐沉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沐蔓妃勉强用手拢住蓬长的发,偏过头:“谢谢你。”
她的嗓音也虚弱无力,带着几丝沙哑,微弱的路灯下,她脸色苍白,额上、脸上都有晶莹的汗水在闪烁,一双婉转风流的眼眸此刻依旧明媚动人,却蕴藏着几分脆弱。
很难得见到她如此羸弱不堪的模样,虽然她外表长的娇弱,但却是面孔美,眼神酷,气势冷凝如霜的女子。
男人敛下乌眸里的神思,放下抱在胸前的双臂,对她伸出一只修长干净,且骨节分明的大手:“走吧,我们逃的并不远,这种虎头蜂会遁着香味追踪,你身上的香水味会吸引它们前来,而且要是来一只也就罢了,关键是它们会发出讯息招来同伴,到时候我们就麻烦了。”
沐蔓妃很呕:“我没有擦香水啊?哪来的香水味?”
她平时就不爱擦香水,喷都很少喷,如果不是出任务,她基本不沾那玩意儿,而且她也不爱涂脂抹粉,所以身上怎么可能会有香水味?连香味都不会有好伐!
但是,唐琳的小公馆里养的的虎头蜂却认为她擦了香水,一直追踪着她,俨然拿她当夙世仇敌,一副不蛰死她势不罢休的状态。
说起唐琳那个女人也是变态!
她竟然在她那座小公馆里拳养了许多虎头蜂!
那种虎头蜂沐蔓妃认识,是在云南大山里生活的一种胡蜂,这种胡蜂体型巨大、凶暴异常,学名叫虎头蜂,但是当地人称之为杀人蜂,因为这种胡蜂三只便可以蛰死一头大水牛,她去云南的时候亲眼见过。
她没想到唐琳会在自己的小公馆里养这种恐怖的胡蜂。
她当时就是在脚下的地窖里发现了这种胡蜂,密密麻麻成群结队,数量庞大的惊人,很恐怖!她那会只感觉一阵恶心和晕眩,差点失脚掉下那个地窖。
那时候夜明请来的他们的公司的三个同伴都相继中招,只有她到达那里了,面对这么多恐怖的虎头蜂,她只有逃命的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夜明来了。
她是不知道夜明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并来到这里的,原本她对他的了解就不多。
但是夜明一出现便扶住了她有些摇晃的身躯,又带着她离开了地窖口,他的动作很快,快的让人不可思议。
她惊讶于夜明的好身手,但当时虎头蜂群冲出地窖,向他们飞来,逃命也紧,她也就顾不得那许多问题了。
此刻他们已经逃离微琳小公馆有一段距离了,但是沐蔓妃却察觉她的身体似乎早就出了问题。
从在唐琳的小公馆里发现那些胡蜂起,她就一直在出汗,力气也怎么没法凝聚,她中途鼓了好几次气,但压根没用,仿佛全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
方才逃跑的时候,要不是夜明拉着她,她早就瘫软在地。
此刻情况更糟!她整个人就像一根软面条一样,如果不是有建筑物的支撑,她根本无法撑自己的身体。
所以此刻她只能对夜明摆了摆手,有气无力地说:“你还是先逃吧,我实在不行了,我在这里歇歇,我等会走。”
夜明忍不住上前两步,来到她的身边,蹙眉看着她:“你到底怎么了?虚弱的厉害,而且你身上的香水味这么明显,我若把你放在这里,那些虎头蜂马上就可以找到你,并且消灭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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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话,会客室已在即,她加快脚步,埋头进了会客室。
夜明在她身后,望着她一闪即逝的窈窕背影,站在会客室的门口,对着空气默默地吐槽:“事实证明,爱说大话的人,真的没什么好下场。”
忽然,沐蔓妃折返回来,一双顾盼多情的乌黑双眸凝结在他俊美无双的盛世美颜上,嗓音淡淡:“你说谁没有好下场?”
夜明:“……”
他动了动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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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他的头部受伤了,在速度疯狂的车与车的激撞过程中,他的头与车顶做了好几下亲密而激烈的碰撞,由于磕的太狠,导致了他轻微的脑震荡。
其实这些天他人一直不舒服,头也难受,但是他没说,就自己忍着。
“越小姐,其实我们副总……”
樊江才开了个头,站在陆九霄病床前的越纤陌便对他轻轻摆了摆手,她替陆九霄整理了一下盖在他身上的薄被,这才带着樊江走出病房,来到病房外的待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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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纤陌微微低下头,心里很内疚,她那时打电话问他,他说他没事,让她不用担心,她气坏了,觉得他就是个大骗子,甚至还咬牙切齿赌咒发誓说以后都不理他了!
当时他被她冷漠的挂断了电话,不知他当时心里是做何感想。会不会觉得很难受?
越纤陌的心里一时很酸涩,如同刚下了一场酸雨。
原本他就没有恢复,今天又帮她挡了沈奕君的硫酸,虽说他穿了西装外套,可沈奕君一心想毁掉她的脸蛋,用的是浓硫酸,腐蚀性还是极可怕的。
他飞快的脱了外套,算是及时卸掉了一大部分的伤害,可仍有部分残留的液体穿透了他的衬衣,进而伤害到他背部的皮肤。
幸得医院处理的及时,他的背部虽然受到了较大的伤害,但腐蚀的程度较轻,没有见肉很深和伤及骨头。
樊江见她神情难过,便又劝道:“越小姐你也不必太过担心,我们副总的这总情况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医生说他背部的那些被硫酸烧灼的大大小小的黑洞以后会慢慢变成黑褐色和棕褐色,如果皮肤能自行恢复就自行恢复,如果不能,则可以通过整型美化皮肤的手段来祛除那些难看的疤痕,不会变得很难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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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据说他这些日子来一直睡不好,今天还是医生替他处理完伤口,又替他做了脑部复诊,最后在征得她的同意后,给他用了一点有助于睡眠的药物,这才让他沉沉睡去。
越纤陌只希望他能睡久一点,最好能睡到伤口愈,不然等他一醒来,伤口又疼痛,那他就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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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公馆,名义上是做为唐琳回娘家时在唐家的小住之地,然而唐琳从不来这里住。
唐琳住的地方多,她也不在乎这个地方,然而她就是要占下这个地方,不让别人涉足。
这个地方对唐琳来说,那是有太多的秘密了——多一个人来这个地方逛,对她来说就多一份危险。
所以唐琳当初圈下这个地方后,虽然在这里建房落屋,精心打造了一番,但后面她却冷落这个地方,也不使人来修葺这里,渐渐的,这里变的如鬼屋一般,早就失去了当年优美动人的小公馆风貌。
陆微澜当初不知情,那时又和唐琳感情好,所以唐琳说要下这个地方,他便要下了,只以为这个地方对他们俩真的有不一样的意义。
但后来知晓实情后,心里的愠怒可见一斑——什么不一样的意义,都是鬼话连篇!
所以他后来也不愿意来这个地方,因为每见一次,便提醒自己当初错的有多么离谱。
于是这唐家的后山渐渐调零的厉害,以至于无人问津。
言御庭发给沐蔓妃的那些地图,就表明是这个地方。
换言之,当年唐琳把抓住唐十七的把柄就藏在这里。
所谓最安全的地方便是最危险的地方!
沐蔓妃望着唐家后山黑影绰绰的几幢小楼与建筑,不由勾唇冷笑。
今晚,她和夜明找来的人一起同闯这里,但是她那几个同行的身手都不如她,在前面几关的时候便中招落马,唯独她凭过人的反应力和灵敏力,一路闯到了核心位置。
现在,只要攀上那座中间的两层小楼,事情便已成功一半。
但是,脚下突然传来一阵“嘶嘶嘶”的奇怪的声音,并有微弱的光亮传来,沐蔓妃不由低头一望。
妈呀!她蓦地瞪大双眸,伸手捂住嘴,只感觉一阵阵的恶心感在胃里翻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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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敛下乌眸里的神思,放下抱在胸前的双臂,对她伸出一只修长干净,且骨节分明的大手:“走吧,我们逃的并不远,这种虎头蜂会遁着香味追踪,你身上的香水味会吸引它们前来,而且要是来一只也就罢了,关键是它们会发出讯息招来同伴,到时候我们就麻烦了。”
沐蔓妃很呕:“我没有擦香水啊?哪来的香水味?”
她平时就不爱擦香水,喷都很少喷,如果不是出任务,她基本不沾那玩意儿,而且她也不爱涂脂抹粉,所以身上怎么可能会有香水味?连香味都不会有好伐!
但是,唐琳的小公馆里养的的虎头蜂却认为她擦了香水,一直追踪着她,俨然拿她当夙世仇敌,一副不蛰死她势不罢休的状态。
说起唐琳那个女人也是变态!
她竟然在她那座小公馆里拳养了许多虎头蜂!
那种虎头蜂沐蔓妃认识,是在云南大山里生活的一种胡蜂,这种胡蜂体型巨大、凶暴异常,学名叫虎头蜂,但是当地人称之为杀人蜂,因为这种胡蜂三只便可以蛰死一头大水牛,她去云南的时候亲眼见过。
她没想到唐琳会在自己的小公馆里养这种恐怖的胡蜂。
她当时就是在脚下的地窖里发现了这种胡蜂,密密麻麻成群结队,数量庞大的惊人,很恐怖!她那会只感觉一阵恶心和晕眩,差点失脚掉下那个地窖。
那时候夜明请来的他们的公司的三个同伴都相继中招,只有她到达那里了,面对这么多恐怖的虎头蜂,她只有逃命的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夜明来了。
她是不知道夜明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并来到这里的,原本她对他的了解就不多。
但是夜明一出现便扶住了她有些摇晃的身躯,又带着她离开了地窖口,他的动作很快,快的让人不可思议。
她惊讶于夜明的好身手,但当时虎头蜂群冲出地窖,向他们飞来,逃命也紧,她也就顾不得那许多问题了。
此刻他们已经逃离微琳小公馆有一段距离了,但是沐蔓妃却察觉她的身体似乎早就出了问题。
从在唐琳的小公馆里发现那些胡蜂起,她就一直在出汗,力气也怎么没法凝聚,她中途鼓了好几次气,但压根没用,仿佛全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
方才逃跑的时候,要不是夜明拉着她,她早就瘫软在地。
此刻情况更糟!她整个人就像一根软面条一样,如果不是有建筑物的支撑,她根本无法撑自己的身体。
所以此刻她只能对夜明摆了摆手,有气无力地说:“你还是先逃吧,我实在不行了,我在这里歇歇,我等会走。”
夜明忍不住上前两步,来到她的身边,蹙眉看着她:“你到底怎么了?虚弱的厉害,而且你身上的香水味这么明显,我若把你放在这里,那些虎头蜂马上就可以找到你,并且消灭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