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小诺姑娘(二)若人生如烟花,青春定
初开始的时候,学校系部群里活跃着很多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对学校慢慢地熟悉,活跃人数却是显著地开始减少了起来。
各自被各自的事情所缠,渐渐开始,只有那么固定的一部分人依然还活跃在群内。
其中,有那么一个男生,他与我们始终瞎侃甚欢。
他姓董,我和他之间,不得不说颇有些缘。
刚到大学的第一天,经过群里的一番瞎聊胡侃,我才知道原来他竟和我同一个班级。
而更有缘的是,当我随意问他老家在哪时,竟意外地得知他居然与我是同一个地方的人。
原来,我们竟是身处同一个家乡,同一个地区,同一个县市。
我原本以为,去了大学之后,同一届中便再难再遇到与自己一个地方的人。因为我一直认为,大学是天南海北的相聚,是五湖四海的碰面。却委实没料到这才刚进大学第一天而已便能遇到和自己来自一个地方的老乡。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我这才刚从家里出来,自是不可能夸张地因此而哭鼻子抹眼泪的,但有一个词却是非常适合来形容我当时的感受。那就是——亲切!
非常非常地亲切!
因为在一个班级,也都是男生,所以我和他虽不是一个寝室,彼此却也隔得不远。他就住在我对面的寝室。
因为如此,所以我们想要见一面认识一下自然是非常容易的。
不过,见到他的第一眼,却委实让人心头一凛,有些畏惧,心中生出警惕。
那是第二天准备去教室的早上。
我第一次在对面宿舍见到了他。
一入眼,便是一头灿灿的黄发,头发很长,倾向一边的斜刘海彻底遮挡住了他的一只眼睛,披着一件绿色的薄外套,外套的拉链没拉,衣服彻底敞开着,身穿一条打了好几个洞的蓝色牛仔,鞋子则是绿色的帆布鞋。
典型的非主流造型。
无论是他的发型还是衣着,都明显给人一种街头混混或者说市井小流氓的感觉。
他走起路来,一摆一摆的,也很有小流氓的样子。
与人相处,第一印象那绝对是件重要的事情。
第一印象往往能够决定很多事。良好的第一印象,是促成很多事情的开端。
从小到大,我都是好孩子,从没有与流氓一类的人接触过。是故,望着第一次见面的自己老乡,我心中有些打鼓。
第一直觉告诉我,这个人定然不会好相处,其言行举止定然与众不同,其脾气必然很凶。
我不愿意与这种人打交道。
所以,有意无意的,我都尽可能地在远离。
我并不愿意与他多接触。
进入大学半个多月,一个月不到,便到了中秋节,更关键的是,在中秋节后面还连着一个国庆节。
这个假期很长。
而对于刚入大学的我来说,这么长的假期自然是要回家的。因为身处一个地方,他很自然地找到了我,说一起结伴回去。因为第一次来杭州,以前从没出过远门离开过老家,所以,对于外面的一切都很陌生,其中也包括了坐长途汽车坐火车等。
能有人结伴自是好的。
我微微想了想便答应了下来。当然,在那时的场景下,我也不怎么好拒绝。
然后,我们在网上订了回家的长途汽车的车票。
由于难得的中秋国庆双假,所以一路上大巴堵得很,尤其是在高速路上。因为很多人都在这一天回家,或者出门旅游。原本一个半小时就能够到的长途客车,这一次却是硬生生多坐了许久时间。
而到了站后,天色也早已昏暗下来。
这个点,我们俩各自都没了回家的公交。
面对这种情形,我们只有两种选择。
要么于附近找出租车然后各自打的回去,要么就只能在市区暂时过一夜,然后第二天再坐早上的公交赶回家。
打的自然是需要花很多钱的。我们毕竟还只是学生,哪怕已经是大学生,可说到底也还只是学生。
这个方案,对我们而言,可以说很是肉痛。我们委实没有那么多的钱那么大老远的打的。
于是想了想,我们准备在这过夜。
我们当然不准备找旅馆,对我们来说,旅馆那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以我们这个年纪对网络的渴求,网吧无疑是最佳之选。于是,我们去了一家他比较熟悉且配置和环境都挺不错的网吧。
时下《英雄联盟》大火大热,一来到网吧,他便果断开撸起来。我对此倒是并不怎么感兴趣。
进入大学以后,或者说在高三以后,我很喜欢看一些优美的散文,或者感伤的文章、段落、句子。
故而,一坐下来后,我便打开文章阁阅读网以及文章阅读网等文学网站专心致志地看起了文章来。当然,看文章的同时亦带着耳机听着音乐。
自高中以来,我没有一天不戴耳机听音乐的。
这个习惯无法更改。
淡淡的旋律,浅浅的忧伤。
这句话用来形容我此时的生活状态,是再合适不过的。
淡淡的旋律始终萦耳,浅浅的忧伤至今未散。
这便是我当前的生活状态。
我用的qq昵称便是这个。
当然,我不可能一整个晚上都看文章,那样未免过于无趣,过于无聊了。而且,毕竟看文章也很费脑,很损耗精力。在文章散文看累之后,我便看起了电视电影来。准备就这么度过这漫长的一晚。
这时,“春香”突然转头向我这边望了过来。他看着我面前屏幕上播放的电影,讶异地问道:“哟,奥特曼啊?”
我点了点头,道:“不知道看什么电影,随便看看,说实话,很久没看过奥特曼了。”
他点了点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然后道:“这么说的话,我也蛮久没看过了。”
“‘撸’完了?”我问他。
“嗯,刚结束一局。”他道。
“输了还是赢了?”
“当然赢了,也不看看是谁在玩。”他灿烂地笑着,无比自恋地说道。
忽然,他看到我登录qq空间,对我道:“你qq号多少,我加你。”
闻言,我心里咯噔一下。
我有些犹豫。
因为,对我来说,qq是很重要的东西。因为那里有着我所有的希冀,所有的悲伤,所有的痛苦,有着我过往几年的全部经历。
那里有着生命的所有,有着青春的一切的一切。
而说实话,此时我对他仍未彻底放开,还存在着丝丝的戒备。
通过短暂的接触,虽然觉得他好像并没有自己所想的那般是个不正经的小流氓,但心中还是有所保留的。
可是,又不好拒绝。
短暂的思索后,我报出了一连串互不相连的数字。
这一连串的数字,自然是我的qq号码。
但不是我现在正用的。
而是另一个。
我另一个小号。
然而,谁能料到,一开始被我抵触戒备的家伙,在未来的日子里,会成为我最最可靠的伙伴,最最信赖的朋友。
待到后来,长长的假期结束,一起坐着绿皮火车回到学校,我重新用自己长期使用的号码加了他的qq。
那是我对他的完全信任。
那时,我已知他是一个可以信赖并值得依靠的朋友。
…………
青春是场盛宴,让许多陌生的人集聚在一起,经历一段又一段年少轻狂,上演一场又一场离合悲欢。
如果人生如烟花,那青春定是绽开之后最璀璨最耀眼最美丽的那一幕花火。不是盛开之前的平淡,也不是绚烂过后的凋零。
而大学,必定是那最耀眼美丽的最中心。正因为,有你,有我,也有他。
各自被各自的事情所缠,渐渐开始,只有那么固定的一部分人依然还活跃在群内。
其中,有那么一个男生,他与我们始终瞎侃甚欢。
他姓董,我和他之间,不得不说颇有些缘。
刚到大学的第一天,经过群里的一番瞎聊胡侃,我才知道原来他竟和我同一个班级。
而更有缘的是,当我随意问他老家在哪时,竟意外地得知他居然与我是同一个地方的人。
原来,我们竟是身处同一个家乡,同一个地区,同一个县市。
我原本以为,去了大学之后,同一届中便再难再遇到与自己一个地方的人。因为我一直认为,大学是天南海北的相聚,是五湖四海的碰面。却委实没料到这才刚进大学第一天而已便能遇到和自己来自一个地方的老乡。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我这才刚从家里出来,自是不可能夸张地因此而哭鼻子抹眼泪的,但有一个词却是非常适合来形容我当时的感受。那就是——亲切!
非常非常地亲切!
因为在一个班级,也都是男生,所以我和他虽不是一个寝室,彼此却也隔得不远。他就住在我对面的寝室。
因为如此,所以我们想要见一面认识一下自然是非常容易的。
不过,见到他的第一眼,却委实让人心头一凛,有些畏惧,心中生出警惕。
那是第二天准备去教室的早上。
我第一次在对面宿舍见到了他。
一入眼,便是一头灿灿的黄发,头发很长,倾向一边的斜刘海彻底遮挡住了他的一只眼睛,披着一件绿色的薄外套,外套的拉链没拉,衣服彻底敞开着,身穿一条打了好几个洞的蓝色牛仔,鞋子则是绿色的帆布鞋。
典型的非主流造型。
无论是他的发型还是衣着,都明显给人一种街头混混或者说市井小流氓的感觉。
他走起路来,一摆一摆的,也很有小流氓的样子。
与人相处,第一印象那绝对是件重要的事情。
第一印象往往能够决定很多事。良好的第一印象,是促成很多事情的开端。
从小到大,我都是好孩子,从没有与流氓一类的人接触过。是故,望着第一次见面的自己老乡,我心中有些打鼓。
第一直觉告诉我,这个人定然不会好相处,其言行举止定然与众不同,其脾气必然很凶。
我不愿意与这种人打交道。
所以,有意无意的,我都尽可能地在远离。
我并不愿意与他多接触。
进入大学半个多月,一个月不到,便到了中秋节,更关键的是,在中秋节后面还连着一个国庆节。
这个假期很长。
而对于刚入大学的我来说,这么长的假期自然是要回家的。因为身处一个地方,他很自然地找到了我,说一起结伴回去。因为第一次来杭州,以前从没出过远门离开过老家,所以,对于外面的一切都很陌生,其中也包括了坐长途汽车坐火车等。
能有人结伴自是好的。
我微微想了想便答应了下来。当然,在那时的场景下,我也不怎么好拒绝。
然后,我们在网上订了回家的长途汽车的车票。
由于难得的中秋国庆双假,所以一路上大巴堵得很,尤其是在高速路上。因为很多人都在这一天回家,或者出门旅游。原本一个半小时就能够到的长途客车,这一次却是硬生生多坐了许久时间。
而到了站后,天色也早已昏暗下来。
这个点,我们俩各自都没了回家的公交。
面对这种情形,我们只有两种选择。
要么于附近找出租车然后各自打的回去,要么就只能在市区暂时过一夜,然后第二天再坐早上的公交赶回家。
打的自然是需要花很多钱的。我们毕竟还只是学生,哪怕已经是大学生,可说到底也还只是学生。
这个方案,对我们而言,可以说很是肉痛。我们委实没有那么多的钱那么大老远的打的。
于是想了想,我们准备在这过夜。
我们当然不准备找旅馆,对我们来说,旅馆那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以我们这个年纪对网络的渴求,网吧无疑是最佳之选。于是,我们去了一家他比较熟悉且配置和环境都挺不错的网吧。
时下《英雄联盟》大火大热,一来到网吧,他便果断开撸起来。我对此倒是并不怎么感兴趣。
进入大学以后,或者说在高三以后,我很喜欢看一些优美的散文,或者感伤的文章、段落、句子。
故而,一坐下来后,我便打开文章阁阅读网以及文章阅读网等文学网站专心致志地看起了文章来。当然,看文章的同时亦带着耳机听着音乐。
自高中以来,我没有一天不戴耳机听音乐的。
这个习惯无法更改。
淡淡的旋律,浅浅的忧伤。
这句话用来形容我此时的生活状态,是再合适不过的。
淡淡的旋律始终萦耳,浅浅的忧伤至今未散。
这便是我当前的生活状态。
我用的qq昵称便是这个。
当然,我不可能一整个晚上都看文章,那样未免过于无趣,过于无聊了。而且,毕竟看文章也很费脑,很损耗精力。在文章散文看累之后,我便看起了电视电影来。准备就这么度过这漫长的一晚。
这时,“春香”突然转头向我这边望了过来。他看着我面前屏幕上播放的电影,讶异地问道:“哟,奥特曼啊?”
我点了点头,道:“不知道看什么电影,随便看看,说实话,很久没看过奥特曼了。”
他点了点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然后道:“这么说的话,我也蛮久没看过了。”
“‘撸’完了?”我问他。
“嗯,刚结束一局。”他道。
“输了还是赢了?”
“当然赢了,也不看看是谁在玩。”他灿烂地笑着,无比自恋地说道。
忽然,他看到我登录qq空间,对我道:“你qq号多少,我加你。”
闻言,我心里咯噔一下。
我有些犹豫。
因为,对我来说,qq是很重要的东西。因为那里有着我所有的希冀,所有的悲伤,所有的痛苦,有着我过往几年的全部经历。
那里有着生命的所有,有着青春的一切的一切。
而说实话,此时我对他仍未彻底放开,还存在着丝丝的戒备。
通过短暂的接触,虽然觉得他好像并没有自己所想的那般是个不正经的小流氓,但心中还是有所保留的。
可是,又不好拒绝。
短暂的思索后,我报出了一连串互不相连的数字。
这一连串的数字,自然是我的qq号码。
但不是我现在正用的。
而是另一个。
我另一个小号。
然而,谁能料到,一开始被我抵触戒备的家伙,在未来的日子里,会成为我最最可靠的伙伴,最最信赖的朋友。
待到后来,长长的假期结束,一起坐着绿皮火车回到学校,我重新用自己长期使用的号码加了他的qq。
那是我对他的完全信任。
那时,我已知他是一个可以信赖并值得依靠的朋友。
…………
青春是场盛宴,让许多陌生的人集聚在一起,经历一段又一段年少轻狂,上演一场又一场离合悲欢。
如果人生如烟花,那青春定是绽开之后最璀璨最耀眼最美丽的那一幕花火。不是盛开之前的平淡,也不是绚烂过后的凋零。
而大学,必定是那最耀眼美丽的最中心。正因为,有你,有我,也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