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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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蛋乘机蹦出来,在灵台之中拱手贺喜道:“祝贺主人,大喜啊。您欠下的功德还剩二万三千整了。”二万三,这个数绝不算少,可和以往相比,的确少了许多了。
  陆芫也松了口气,是时候冲击纯阴境界了。
  此间事了了,陆芫准备离开,就在这时候,白苏突然开口道:“仙人,下月十八是我和言郎大喜之日,您……您能来吗?”她的眼中有些忐忑,却透露着一股渴望。
  陆芫叹了口气,笑道:“金夫人相邀,自然是来的。”
  第9章 九渡劫(改错字)
  才出了泗水镇,陆芫就遇上了印光。他站在一棵老槐树下,周围行人来来去去,却丝毫没有人去打扰他。
  他冷着脸站在那里,像是和这整个世界都不一样。直到看见了陆芫,他才微微一笑。
  陆芫快步走了上去,便看见他双手合什问好道:“陆姑娘。”他的嗓音很低,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却直直地窜进了陆芫的耳朵里。
  她在异世的时候,曾经跟在一个女子后边,时常听见她说一句话:“我耳朵都要怀孕了。”耳朵就是耳朵,怎么会怀孕了呢?陆芫一度不解,可是这样不解的事儿还有很多,她也就渐渐将这放下了。
  现在……她总算是知道什么叫做耳朵都要怀孕了。
  “印光。”她抿了抿嘴,眼神有些闪躲。“你来镇子上有事儿?”
  这么多日,她从未见过印光下山,怎么今个儿下来了?
  “我来接你。”他的目光很柔和,和陆芫并排走在回山脚的路上,两人都没有用术法,就像一个普通人一般缓缓走着。
  印光没有问事情是否妥善解决了,可陆芫莫名的心里不安。她侧头看着印光,她估摸着到印光的肩膀上一点,侧头过去并不能瞧见他的脸,得微微将头仰一下。
  就是这个时候,印光突然低下了头:“怎么了。”
  陆芫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就像……很小很小的时候偷吃了嫡姐的点心,不不,也不是这种,而是心扑通扑通地跳动的感觉。
  又像是做坏事被人抓住了,可若是真做坏事被抓住了她反而会更坦然一些。
  她呐呐开口问道:“你要那七叶七花草……究竟有何用?”
  若是无用,他怎么会在那茫山中一寻寻那么些时日;可若是有用,他又怎会这般轻易的就将东西让给了她
  “自是有大用处。”印光看着陆芫瞳孔中倒映出的清晰可见的自己,突然笑了,笑得很肆意,瞧上去一点也不像个温润又严肃的和尚。
  陆芫有些恼了,她皱起眉头,哼了一声:“有大用处的东西,你还给我?胆子可真是不小。”这七叶七花草可不是个寻常东西,这一株没了,等下一株开花起码得有两百年之久。
  “换得陆姑娘一句承诺,岂不是有大用处。”他又恢复了以往的样子,刚刚那有几分肆意邪性的模样竟像是昙花一般,转瞬即逝了。
  相处这么些日子,陆芫却越来越看不懂这和尚了。他实在不像是一个合格的佛修。
  合格的佛修士什么样子的,他们无论心中如何想,面上却总是一副道貌岸然、大慈大悲的样子,永远是注重身份的。可是再看印光,身上的违和太多了,首先作为一个和尚,他所欠功德值之高,几乎到了他论第二简直没佛修敢论第一的地步了。其次,这人初见时候还一副庄重模样,可相处久了,便渐渐觉着他有些邪性。
  他那双眼睛像带着钩子一样。
  陆芫决定不理会他了。
  印光也没有生气,他那句话是发自内心的,却也是在掩盖真相。他抬头一看,心里一估算,便知晓距离七月二十七……也不过还有三日罢了。
  只盼着,莫要吓坏了陆姑娘啊,这可是他好不容易寻见的娇花呢。既然是花,那就需要好生呵护着,倘若是坏了一个瓣儿,这花儿也要不得了。
  他走过这么多地方,就独独陆芫一个人最合他的心意。印光在心中叹气,这要是坏了,他可真不能保证还能遇见下一个。
  陆芫独自走在前面,感觉背上一凉,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竟像是被什么凶兽盯上了一般。她皱眉四顾,却一点异状都没有发现,掐指一算,天机一片混沌。
  她心中有些不安,总觉得要出事儿。
  七月的天,孩儿的脸,那是说变就变。前些日子还是大太阳,后面接连几日都是狂风暴雨。陆芫这身子修炼天赋极好,事实上很多混血的修炼天赋都是极好的,前提是要有适合的修炼法诀。
  她是不幸的,上辈子到死也不知道自个儿坐拥宝山,却又是幸运的,至少这辈子不会一无所有的离去。
  陆芫的娘亲是半妖,然后和陆家主结合生下了陆芫。陆家的人都说她是家主野合的产物,可是只有她知道,并不是这样的,事情根本不是这样的!
  看看陆芫,就能想到当年她娘是何等的风华绝代。陆沉鱼,取自沉鱼落雁一词,这个名字是陆芫她爹取的。要她说,这名字取得实在随便,可对一个从来未有过名字的半妖来说,这是莫大的幸福。
  可是幸福往往是催命的□□。
  只有陆芫知道,他们天地为媒,日月见证,于天道而言,他们是合理合法的道侣。她不是野合而来的孩子,她也是陆家名正言顺的嫡出小姐。
  是那个男人,见着更有权势的世家小姐,心中起了心思,她娘才成了一个没名没分的女子。
  生下她没多久,她娘就去了。到死……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自此,这世间上,她陆芫就再无亲人了。
  这功法是千万年前的妖族大能所创,那个年代天道尚且混沌,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规矩。
  我爱你,便和你结成道侣。
  沧澜大陆上有数不清的混血,这功法便是那妖族大能专门为自家的孩子创的,而那位前辈便是陆芫她娘祖上不知多少辈的老祖宗了。
  那个时候,人妖尚且可以结合,佛修同样可以娶妻,魔族肆意洒脱。那是最好的年代,可也是被遗忘的年代。
  倘若不是那位大能留下的手札中提到些许,这段过往,也许陆芫到死都不会知道。
  为什么要成神,不是因为她得到了“成神修炼手册”,而是因为神才能凌驾于天道之上,才能修改这天地间的规则。
  她想要过最无拘无束的生活,就这么简单。
  接连两道劫雷划开了苍穹,直直地劈在了客栈顶上。屋中的陆芫嘴边沁出一丝鲜血,她笑着将嘴里的血吞咽下去,换上一身法衣,从窗户之中一跃而下。
  空旷的地里,她一袭红衣站在地上,秉冽不可侵犯,好似周遭的雨水和天空上那翻腾的劫雷都奈她不得。
  她右手快速地掐动着法诀,又一道酝酿已久的劫雷轰隆一声响便劈了下来。它的目标很明确,正是那身着红衣的陆芫。
  这是第三道劫雷,劈在陆芫身上,她的身上看似一点伤害也没有,可是鲜血已经又充斥了口腔,整个嘴里弥漫着的是一股子铁锈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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