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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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陆左这次出事,小妖她不在场,也不知去了哪儿,我找她有事儿,所以你若是有空的话,帮我留意一下,如果她回来了,让她找我。
  老马说这容易,回头我去一趟草庐,在门口留个牌子,写下联系方式,只要她回来,就应该能够联系得上。
  马海波的方法让我眼前一亮,到底是做警察的,考虑得的确比我周到。
  两人聊了一会儿,那便发车了,我与他告别,然后乘车前往黔阳。
  我当天晚上到达黔阳,住了一晚上,然后在次日乘坐黔阳至滇南春城的飞机离去,落地之后,立刻联系苗女念念,得知她们正在前往大娄山的路上,于是立刻乘车赶去与她们汇合。
  大娄山是云贵高原上的一座山脉,为东北、西南走向,呈现出向南东凸出的弧形,西起毕节,东北延伸至西川一带。
  它是乌江水系和赤水河的分水岭,也是云贵高原与西川盆地的界山。
  当然,那儿只是她们的目的地,目前仍在滇南境内。
  我紧赶慢赶,终于于当天的晚上,在曲靖宣威县境内的西山森林附近,见到了虫虫一行人。
  我曾经无数次地幻想过与虫虫重逢的画面,却终究没有想过会如现在一般,就像个劫道的土匪,蹲守在那野林子里,瞧着虫虫、苗女念念和一个长得颇为高大的男子沿着道路,朝着这边走来。
  不知道为什么,瞧见那个男人谈笑风生的模样,我一点儿兴奋感都没有了。
  不行,不行。
  我不断地给自己打气,让自己不要懊恼,不要激动,千万别掺杂着任何的情绪,平静地面对着这一切。
  深吸了好几口气,一行人走近了一些,我便从林子里走了出来。
  没想到刚刚一走出来,那男子就冲到了跟前来,一脸防备地喊道:“你是谁,大晚上的,藏在那野林子里干嘛呢?”
  他这般喊着,而我却没有说话。
  因为此时,我已经隔着这个人,跟虫虫瞧过来的目光遥遥对视,在半空中交织在了一起。
  我瞧见了久违而熟悉的目光。
  虫虫的脸上没有露出任何表情来,平淡得仿佛我们刚刚在昨天分开一般,这使得我藏在心里的好多话,一时半会,居然都开不了口。
  我想道歉,但是到底还是没有说得出来。
  兴许她连我离开都不在意呢,又何来什么对不起?
  柳永说“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而我则愣在了那儿,脑子里全部都是虫虫的模样,如同傻了一般。
  而就在此时,冲我喊话的男子走到了我的跟前来,在我的眼前挥了挥手,说嘿,兄弟,你傻了么?
  我想起苗女念念跟我说的情报,知道这人就是半路插足的熊飞,抬头瞧了他一眼,发现这人足有一米八五以上,高高的个子,模样有点儿像是男明星聂远,不是那种奶油小生,坚毅的脸庞和深邃的眼睛,着实挺有男人味儿的。
  难怪苗女念念说他若是如对待虫虫一般对她,说不定自己都也动心了。
  端的是一副好皮囊!
  我对这个突然出现的情敌怀着天然的敌意,故意不看他,那人被我无视,心中自然恼怒,一把揪住了我的肩膀,说没事儿藏在这林子里,肯定不是好人,赶紧说,你拦着这路干嘛呢?
  对方抓住我肩膀的时候,我下意识地一躲,结果还是被他给抓到了。
  我心中不爽,却也不想把重逢的气氛给闹僵,于是平静地说了一句话:“放开。”
  熊飞说你谁啊?
  我没有说话了,倘若虫虫和苗女念念不在,我说不定就直接动手跟他打成一团了,不过此刻我却只能抑制住自己的愤怒,看向了虫虫。
  然而虫虫却根本没有动,反而是苗女念念上前过来打圆场,说熊大哥,这是我之前跟你提起过的陆言,自己人。
  啊?
  熊飞的脸色一变,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能够感觉到他的眉头皱起,一瞬间显得有些古怪,不过很快他就变了脸,露出热情的笑容来,说啊哈,是陆言啊,我老是听念念说起过你,讲说你带着虫虫和念念来到的中国,可惜一直没有见到你,幸会,幸会。
  他搭在我肩膀上的手滑落下来,热情地过来跟我握手。
  我伸出手去,与他相握。
  我发现他的手跟女人一般细腻,柔柔的,仿佛没有骨头一般。
  两人稍微一握,立刻分开,我不想当着虫虫的面做出些小孩子的幼稚举动来,于是挤出笑容来与他应付两句,然后甩开他,走到了虫虫跟前来,忐忑地说道:“嗨,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千万言语,憋在心里,最终却只汇聚成了这么一句话来。
  虫虫抬起头来,说好久不见,你怎么来了?
  她竟然不知道我会过来?
  我余光瞧了苗女念念一眼,她用眼神示意我不要把她给出卖,当下也是心里一慌,随口说道:“啊,这个,正好路过此地,远远就感觉好像是你,呵呵,好巧啊?”
  虫虫看了我一眼,说真的?
  这并不是一个疑问句,而是一肯定句,被她一语拆穿,我有些面红耳赤,于是便说了实话:“我有些放心不下你,就过来找你了。”
  虫虫问你的事情办完了么?
  我点头,又摇头,想了想,这才跟她说道:“人找到了,不过却更加迷糊了,事情有些复杂,牵扯得太多了;我后来回来,准备找两个人,不过并无头绪,又挂念你,就赶过来了。”
  我有些害怕她出言赶我离开,不过她听完了我的解释之后,却是点头说道:“这样啊,正好我们要去大娄山,找箐坝蛊苗,你跟我们一起吧。”
  我满心欢喜,忙不迭地点头说道:“好,好的……”
  两人把这事儿给定了,旁边的熊飞却不满意了,说虫虫,你一路过来,挑战了那么多的蛊苗,也结下了一些仇家,未必没有想要报复的人,多一个人,行踪就难以隐秘,挺麻烦的。
  虫虫没有说话,而念念却笑了,说这不是正好么,陆言在这儿,也能搭把手。
  虫虫点头,说走吧,还要走十几公里,才能休息呢。
  她没有理任何人,便朝着前方的林子走去,而熊飞则赶忙追了上去,与她并肩而行。
  我瞧见了,心中虽然郁闷,不过却还是留了下来,与念念同行,左右一看,说你的那些大老鼠呢?
  念念往旁边一指,立刻有两头露了面,冲着我吱吱一叫,仿佛在欢迎我一般。
  我心中有些膈应熊飞,指着在前面与虫虫并肩而行、似乎说着什么话儿的他,说这人怎么回事啊,一副把自己当成带头大哥的模样,什么人啊?
  念念笑了,说这一路上,他忙前忙后,帮着安排食宿,制定行程,也挺辛苦的,习惯了,难免就会管得比较多一些。
  我有些担心,说他这个样子,虫虫是个什么意见呢?
  念念嘴角往上翘,说虫虫姐只想重走北上路,不过对现在的中国国内并不熟悉,有这么一个向导,肯定乐意了。
  我恶狠狠地咬着牙,说这小子不地道,我不能让他得逞。
  念念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那你加油咯。
  说完这话儿,她也朝着前面跑开去,大声喊道:“等等我,等等我啊……”
  第十二章 融入北上队伍
  我们当天在山里面的一户农家借宿,那家人房间有空余的,所以两男人一房间,两女人一房间,倒也合适。
  与农户接触的事情,是熊飞去做的,他长得一表人才,口才又好,而且还塞了钱,女主人十分热情,不但张罗着给我们做饭,而且还把灶房剩下为数不多的老腊肉都取了下来,用淘米水泡过之后,准备给我们打牙祭。
  熊飞忙前忙后,表现得长袖善舞,人情世故十分熟络,而我却显得有些拘谨。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还记得之前与虫虫分离的时候,她所说的话。
  她说:“就当我不认识你,再见!”
  这话语是那般的决绝,透着一股冰冷的疏离感,我不确定虫虫是当时的情绪所致,还是深思熟虑之后说出的这话儿。
  这一点很值得推敲,因为她表明了虫虫最终对于我的态度,如果是前者,那么我与虫虫之间就并不存在隔阂,这熊飞根本就没有戏,只需要我多加殷勤即可,而倘若是后者的话……
  我很难想象若是虫虫对我死了心,我又该如何。
  我有些猜不透虫虫的心思,她总是给我一种很神秘的感觉,就如同现在一般,对于我的回归,她表现得很平淡,没有欣喜,也没有抗拒,就仿佛我只是昨天开了小差一般。
  正因为如此,我方才更加忐忑,琢磨不透她的心思。
  在农户女主人张罗晚饭的等待时间里,虫虫瞧了一眼我,说你出来一下,我有事情问你。
  我习惯性地服从她的意见,说哦,然后跟着离开房间。
  熊飞正在跟农户的男主人聊天侃大山呢,听到这话儿,顿时就停住了,想跟着一起出去,结果旁边的念念一把拉住他,说人家好久没有见了,说些体己话儿,你跟去搀和什么?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熊飞的脸上莫名就是一阵阴沉,继而笑了笑,说没有,我就是去拿一下柴火。
  不理两人的对话,我和虫虫离开房子,走了一段距离,来到了前面的田坎边。
  虫虫停下脚步,看了我一眼,说是念念叫你来的吧?
  我老老实实地点头,说对。
  她说你既然都离开了,为什么还要回来呢?
  我犹豫了一下,这才说:“放心不下。”
  虫虫盯着我,说你觉得我会有危险?在东南亚丛林那种地方,我带着你一个累赘,都活得好好的,这儿太平盛世,哪里会栽跟头呢?
  我说国内的治安肯定好,不过人的心思坏。
  虫虫没有再继续说,而是问我陆左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我在这世间,能够毫无保留信任的,只有两人,一个是陆左,另外一个则是虫虫,听她问起,我便将与她分离之后发生的事情,毫无保留地讲述了一遍,还将陆左交代我的三个任务也跟她说了起来。
  虫虫问我,说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赶紧去找人,偏偏跑她这儿来浪费时间?
  我不假思索,直接说:“两个原因,第一是我暂时也没有什么办法找到人,没有任何头绪;再有一个,就是念念一打电话给我,我就懵了,什么也不想,就想赶紧过来瞧你一眼。”
  虫虫的眉头扬了起来,说那你瞧也瞧了,还不赶紧去办正事?
  我想起念念以前跟我说起的话,便耍赖地说道:“不,对我来说,陪着你才是我的正事……”
  虫虫依旧是平日里那一副平淡的表情,但是眉眼却舒展开来,眯眼瞧了我一会儿,然后叹了一口气,说天山大战之后,陆左的名声大振,江湖上很多事情,都绕不开他,所以方才会遭此一劫;如果照他跟你说的事儿,如果是真的,只怕以后还会有许多动荡,想要能够在这大时代中存活下来,就得有厉害的手段——这些日子以来,你可有长进?
  我点头,说有,接着把聚血蛊的两次梦境跟她详细地说起。
  说到聚血蛊,虫虫也很是怀念,我赶紧叫出小红来,那小蛊虫对虫虫也亲热,一会儿贴在虫虫饱满的胸口,一会儿又摩挲着虫虫的脸庞,热情得很。
  瞧见小红如同放风的犯人一般,异常兴奋,我不由得反思起来。
  这些日子我一直东奔西走,小红就直接藏在了身体里,根本就没有放出来,实在是憋屈,而它本身还是有着活泼好动的天性,一直压抑着,似乎并不太好。
  想到这里,我决定以后没事的话,就把她放出来,一来是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二来也能够让它多熟悉熟悉环境。
  正如虫虫所说,日后的变故肯定会天翻地覆,想要活下来,就得有些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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