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节
“俊男美女们,你们来这里,最想听到谁的声音?”主持人的声音本来就响亮,加上音响的效应就更洪亮有力。
台下的好多小痞子似的男人都迫不及待的喊出那个名字,“hetaera,hetaera,hetaera……”
听到这个名字,闫斯琦只真真的忍不住嗤笑,酒吧里唱歌的,用了这样一个名字,就算别人不想对她乱想都难,也难怪台下的男人为之疯狂。
坐在闫斯琦周围的几个年轻男女在议论,“hetaera,不是每个月的七号才会出来唱的吗?”
第二卷,纹身般无法抹去的爱情 177:相见总比不见好吧
坐在闫斯琦周围的几个年轻男女在议论,“hetaera,不是每个月的七号才会出来唱的吗?”
一个穿着妖艳,浓妆艳抹的女人,涂着红色指甲的手指间夹着一根女士香烟,妖气十足的吞云吐雾,“今天平安夜,她可是老板重金请过来唱两首的。”话语间,难免有瞧不起的讽刺。
“不就是老板身下的一个小,婊,子吗,天天把自己装的和圣母玛利亚似的,你们都没看到过,上次我白天见到过她一次,那穿着,她还真是把自己当成未开苞的清纯女了。”另一个女人更是带着嫉妒的语气说那个还未露面的hetaera。
男人说的却是另一种味道,“不管怎么说,hetaera很美,她的美不惊艳却让男人看了,真心想把她压在身下,好好的享用一番,却又在看到她那张纯情的脸时,让你对她舍不得下手,即使你已欲火焚身。”
“呵呵,你这是吃不到葡萄说想要留着酿酒吧。”
“……”
闫斯琦莫名有一种对这个名叫hetaera 的女人有了兴趣,他虽然很爱玩,也是出了名的花花大少,但这种别人口中的风尘女子,他还是不屑碰的。
主持人的声音再次在台上震耳欲聋,“好,现在就让我们有请hetaera来给我们唱一首。”
口哨声,‘狼’叫声,一声高过一声,这个女人,是有多……让人疯狂。
闫斯琦帮自己重新倒了一杯蜜色的烈酒,或许是在这热闹的节日气氛下,他一个人坐在这里显得太孤单寂寞了,他突然就对台上即将登场的hetaera有了兴致。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夜已深,还有什么人,让你这样醒着数伤痕……”
这个声音,清灵的如微风吹撒在清澈的湖面上,波光粼粼,动人心魄。
坐在椅子上的闫斯琦突然就站了起来,他凝望着站在舞台上,只穿了一件白色紧身裙的hetaera。
沈婉灵?!
他绝对没有看错,真的是她。
那个在舞台上,赤着脚,穿着v领低胸紧身短裙的hetaera,是他找了六年的沈婉灵,灵儿。
“若爱得深会不能平衡, 为情困 ,磨折了灵魂, 该爱就爱, 该恨的就恨, 要为自己保留几分,………… 虽然爱是种责任, 给要给得完整 ,有时爱美在无法永恒 ,爱有多销魂 ,就有多伤人 ,你若勇敢爱了, 就要勇敢分。”
七彩炫目的灯光随着她的音乐忽明忽暗,令人眼花缭乱,台下的呼声,更是压的似乎要将台上的那个女人掩埋。
台上的女人不知从何时开始,把那双迷人的眸子凝在了站在台下的闫斯琦身上,她笑的妖媚动人,蛊惑人心,可那眼神里,他怎么都没能找到六年前的迷恋和熟悉。
她为什么会在这里唱歌,这个她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再踏进来的地方。
一首歌结束,霓彩灯光换下,只剩一个圆形的白色灯光照在她婀娜多姿的身上,她毫不吝啬自己的微笑,倾国倾城般的送给台下热情的观众,一抹动人心魄的微笑。
台下顿时又是一片哗然的欢呼,这个平安夜怎么都有点像这个女人的演唱会了。
他还记得她喜欢唱歌,一直都很喜欢唱,以前她就经常在他耳边小声的唱,唱梁静茹的暖暖。
他没有她歌里唱的那么好,更没有和她两个汤勺一个碗,那只是她,奢求着想要的。
“美女,再来一首,哥就喜欢听你唱歌,魂魄都被你绝美的声音完全勾走了。”
一个痞里痞气的男人走到了台上,一双色眯眯的眼睛上下在女人的身上探秘着,他不是喜欢听她的歌,他是移不开在她身上的视线。
闫斯琦骤然只觉心口一股怒火,他要冲上去,挖掉那个男人的眼睛,让他再也不能把放肆的目光游走在他的女人身上。
两名穿着黑衣的高大男子出现在了台上,推开那个色,男,护在女人身边,不知道其中一个保镖小声对那个男人说了句什么,男人的脸色顿时大变,虽然极其不愿意,但还是被迫走下了舞台。
接下来还是一首林忆莲的歌,他不记得她喜欢听这些老歌的,她时常在他耳边说着,“唱欢快的歌会让人变得快乐。”
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等待一扇不开启的门,善变的眼神,紧闭的双唇,何必再去
苦苦强求,苦苦追问……
闫斯琦亲眼看着那个已不是沈婉灵的沈婉灵,她被两名保镖护着离开,她唱歌的时候,似乎一直都在看着他的方向,可有似乎不是在看他,她看的,是一个陌生人。
闫斯琦疯了一样的往后台跑去,他必须知道那个女人是谁?他要好好的问问她,六年了,她跑去那里了?
沈婉灵一走下舞台就感觉整个人都快虚脱了,她再也没有了刚才在舞台上的坚强,原来即使过了六年,面对他,和他四目相对,她还是无法做到只做陌生人。
保镖帮她把一双至少有十公分高的水晶钻高跟鞋工整的放在她的脚前,她让保镖离开后,涣散的目光凝着镜子上那张化了浓妆的脸,她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啪”的一声,她顺手拿起化妆台上的吹风机,狠狠的摔在了映着她那张美丽容颜的镜面上。
镜面清脆的破碎声,上面再也看不到她那张让自己都讨厌的脸。
“六年不见,性子都变烈了。”那是一道来自地狱的声音,让背对着他的沈婉灵清冷一笑,他还是找来了,她就知道他会来找她的。
她扭着腰肢,带着场子上混了很久的那种女人特有的妖媚,红唇勾人的一挑,娇音让人听了就很难再忘,“闫少,倒是一点儿没变,还是喜欢游走在迷幻的万花丛中。”
很好,她至少没有假装不认识他,可她说话的语气,让他烦躁透了,真想撕了她那张画着浓妆的虚伪的脸。
闫斯琦突然带着一身怒气的大步一迈,单手准确无误的扣在她纤细的脖颈间,语气很是不悦的对眼前的女人命令道,“和我好好说话。”
他的怒气再也没有六年前的效果,她没有被恐吓到,反而笑了,笑的嘲讽间夹杂了不屑,美丽的眼睛不轻不淡的睨着他,红唇里吐出来的话语,冷若寒冰,“闫少,你难道没看出来吗?我已不是六年前,任你摆布的那个笨女人,你的怒气,让我想笑。”
他再气什么?六年前,即使她再惹他,他连生气都吝啬的不肯给她,六年后,他在气什么?
台下的好多小痞子似的男人都迫不及待的喊出那个名字,“hetaera,hetaera,hetaera……”
听到这个名字,闫斯琦只真真的忍不住嗤笑,酒吧里唱歌的,用了这样一个名字,就算别人不想对她乱想都难,也难怪台下的男人为之疯狂。
坐在闫斯琦周围的几个年轻男女在议论,“hetaera,不是每个月的七号才会出来唱的吗?”
第二卷,纹身般无法抹去的爱情 177:相见总比不见好吧
坐在闫斯琦周围的几个年轻男女在议论,“hetaera,不是每个月的七号才会出来唱的吗?”
一个穿着妖艳,浓妆艳抹的女人,涂着红色指甲的手指间夹着一根女士香烟,妖气十足的吞云吐雾,“今天平安夜,她可是老板重金请过来唱两首的。”话语间,难免有瞧不起的讽刺。
“不就是老板身下的一个小,婊,子吗,天天把自己装的和圣母玛利亚似的,你们都没看到过,上次我白天见到过她一次,那穿着,她还真是把自己当成未开苞的清纯女了。”另一个女人更是带着嫉妒的语气说那个还未露面的hetaera。
男人说的却是另一种味道,“不管怎么说,hetaera很美,她的美不惊艳却让男人看了,真心想把她压在身下,好好的享用一番,却又在看到她那张纯情的脸时,让你对她舍不得下手,即使你已欲火焚身。”
“呵呵,你这是吃不到葡萄说想要留着酿酒吧。”
“……”
闫斯琦莫名有一种对这个名叫hetaera 的女人有了兴趣,他虽然很爱玩,也是出了名的花花大少,但这种别人口中的风尘女子,他还是不屑碰的。
主持人的声音再次在台上震耳欲聋,“好,现在就让我们有请hetaera来给我们唱一首。”
口哨声,‘狼’叫声,一声高过一声,这个女人,是有多……让人疯狂。
闫斯琦帮自己重新倒了一杯蜜色的烈酒,或许是在这热闹的节日气氛下,他一个人坐在这里显得太孤单寂寞了,他突然就对台上即将登场的hetaera有了兴致。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夜已深,还有什么人,让你这样醒着数伤痕……”
这个声音,清灵的如微风吹撒在清澈的湖面上,波光粼粼,动人心魄。
坐在椅子上的闫斯琦突然就站了起来,他凝望着站在舞台上,只穿了一件白色紧身裙的hetaera。
沈婉灵?!
他绝对没有看错,真的是她。
那个在舞台上,赤着脚,穿着v领低胸紧身短裙的hetaera,是他找了六年的沈婉灵,灵儿。
“若爱得深会不能平衡, 为情困 ,磨折了灵魂, 该爱就爱, 该恨的就恨, 要为自己保留几分,………… 虽然爱是种责任, 给要给得完整 ,有时爱美在无法永恒 ,爱有多销魂 ,就有多伤人 ,你若勇敢爱了, 就要勇敢分。”
七彩炫目的灯光随着她的音乐忽明忽暗,令人眼花缭乱,台下的呼声,更是压的似乎要将台上的那个女人掩埋。
台上的女人不知从何时开始,把那双迷人的眸子凝在了站在台下的闫斯琦身上,她笑的妖媚动人,蛊惑人心,可那眼神里,他怎么都没能找到六年前的迷恋和熟悉。
她为什么会在这里唱歌,这个她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再踏进来的地方。
一首歌结束,霓彩灯光换下,只剩一个圆形的白色灯光照在她婀娜多姿的身上,她毫不吝啬自己的微笑,倾国倾城般的送给台下热情的观众,一抹动人心魄的微笑。
台下顿时又是一片哗然的欢呼,这个平安夜怎么都有点像这个女人的演唱会了。
他还记得她喜欢唱歌,一直都很喜欢唱,以前她就经常在他耳边小声的唱,唱梁静茹的暖暖。
他没有她歌里唱的那么好,更没有和她两个汤勺一个碗,那只是她,奢求着想要的。
“美女,再来一首,哥就喜欢听你唱歌,魂魄都被你绝美的声音完全勾走了。”
一个痞里痞气的男人走到了台上,一双色眯眯的眼睛上下在女人的身上探秘着,他不是喜欢听她的歌,他是移不开在她身上的视线。
闫斯琦骤然只觉心口一股怒火,他要冲上去,挖掉那个男人的眼睛,让他再也不能把放肆的目光游走在他的女人身上。
两名穿着黑衣的高大男子出现在了台上,推开那个色,男,护在女人身边,不知道其中一个保镖小声对那个男人说了句什么,男人的脸色顿时大变,虽然极其不愿意,但还是被迫走下了舞台。
接下来还是一首林忆莲的歌,他不记得她喜欢听这些老歌的,她时常在他耳边说着,“唱欢快的歌会让人变得快乐。”
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等待一扇不开启的门,善变的眼神,紧闭的双唇,何必再去
苦苦强求,苦苦追问……
闫斯琦亲眼看着那个已不是沈婉灵的沈婉灵,她被两名保镖护着离开,她唱歌的时候,似乎一直都在看着他的方向,可有似乎不是在看他,她看的,是一个陌生人。
闫斯琦疯了一样的往后台跑去,他必须知道那个女人是谁?他要好好的问问她,六年了,她跑去那里了?
沈婉灵一走下舞台就感觉整个人都快虚脱了,她再也没有了刚才在舞台上的坚强,原来即使过了六年,面对他,和他四目相对,她还是无法做到只做陌生人。
保镖帮她把一双至少有十公分高的水晶钻高跟鞋工整的放在她的脚前,她让保镖离开后,涣散的目光凝着镜子上那张化了浓妆的脸,她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啪”的一声,她顺手拿起化妆台上的吹风机,狠狠的摔在了映着她那张美丽容颜的镜面上。
镜面清脆的破碎声,上面再也看不到她那张让自己都讨厌的脸。
“六年不见,性子都变烈了。”那是一道来自地狱的声音,让背对着他的沈婉灵清冷一笑,他还是找来了,她就知道他会来找她的。
她扭着腰肢,带着场子上混了很久的那种女人特有的妖媚,红唇勾人的一挑,娇音让人听了就很难再忘,“闫少,倒是一点儿没变,还是喜欢游走在迷幻的万花丛中。”
很好,她至少没有假装不认识他,可她说话的语气,让他烦躁透了,真想撕了她那张画着浓妆的虚伪的脸。
闫斯琦突然带着一身怒气的大步一迈,单手准确无误的扣在她纤细的脖颈间,语气很是不悦的对眼前的女人命令道,“和我好好说话。”
他的怒气再也没有六年前的效果,她没有被恐吓到,反而笑了,笑的嘲讽间夹杂了不屑,美丽的眼睛不轻不淡的睨着他,红唇里吐出来的话语,冷若寒冰,“闫少,你难道没看出来吗?我已不是六年前,任你摆布的那个笨女人,你的怒气,让我想笑。”
他再气什么?六年前,即使她再惹他,他连生气都吝啬的不肯给她,六年后,他在气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