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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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没出息的铲屎官还是没等到亚斯的拉撒问题,悻悻地拎着垃圾出门遛狗。
  一出门,和族里全然不同的水泥地和花花绿绿的建筑迷花了亚斯的眼。
  咦,这个白色会动的盒子是什么?
  咦,盒子里还能钻出人,是高级法器吗?
  诶,麻麻那里有个脸没毛手臂没毛大腿没毛的妞!
  亚斯这里看看那里钻钻,摸摸车子轮胎,钻钻座椅底下,一双眼睛完全不够用,四只小短腿跑得飞快,整一只狼浪出新高度。
  偏偏他这么大点的白色小团子可爱的紧,炎热夏天的晚上出来散步夜跑的人看到都觉得可爱,还想抱着拍个照,最好能顺手撸两下。
  而后,见小团子在前面撒着欢儿地跑,后面跟着个面色焦急的小姑娘,不由露出会心一笑。
  哦,铲屎官带出来放风了啊。
  席念追着亚斯几乎跑遍整个小区,幸好她吃了洗髓丹又开始有意识锻炼身体,否则非得被小家伙折腾地断气不可。
  “席念?”
  席念喘着气,目光从前面奔跑的小团子身上移开,“陈锋,你刚锻炼回来?”
  陈锋穿着一身短袖短裤,全身是汗。
  “是啊,不能浪费夜晚的时间啊。你呢,什么时候养狗了?”
  席念:“……”
  果然,这么浪这么二的亚斯,没人会认为是狼。
  席念松了口气,“看他可怜,刚捡回来的。”
  不远处的亚斯耳朵一动,看他可怜?刚捡回来的?
  嗯,自家铲屎官在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席念:看他可怜,刚捡回来的.
  亚斯:愚蠢的铲屎官!小心我离家出走,再也不让你撸!
  第13章 柠檬蜂蜜茶
  “捡回来的?”
  陈锋本是好奇席念为什么突发奇想养狗,这么一说倒是觉得有可能。要不是捡回来的,席念不可能花钱买只狗给家里增添额外的花销和负担。
  狼王免费送的狼崽,和不花钱捡回来的也差不多。
  想是这么想,席念到底有点心虚,所以亚斯颠颠地跑回来绕着她转的时候赶紧一把抱起来揉了两把,暗自决定明天给亚斯吃十只蒜蓉粉丝蒸扇贝。
  陈锋走近一看,“这是白色的哈士奇?”
  “是啊。”席念尽量态度自若地道,“也不知哪个狠心的,这么可爱的狗狗也能随便丢。”
  狠心的狼王咬着剩余不多的辣条,打了个喷嚏。
  亚斯听到了,两只后腿在席念抱着他的手臂上借力一蹿,对准席念的脸就是一阵狂乱的舔。
  舔了席念一脸口水后,亚斯满意地趴回她怀里。
  哼,愚蠢的铲屎官。
  陈锋惊呆了。
  他不怀疑亚斯听得懂他们的对话,而是惊奇于席念捡来的二哈这么有灵气,有个性。
  “……你,还好吗?”
  席念无奈点头,“我去洗洗。”
  陈锋跟了上去:“我陪你过去吧。”
  小区公园有个开放的小水池,供晨练晚练的人在那洗手洗脸。
  为防止总有贪小便宜的人去那免费接水浪费公共资源,小水池的水龙头每天只有早晨五点到六点,晚上八点到九点开放。
  小水池边聚集了好些人,都是年纪大的老爷爷老奶奶和叔叔婶婶辈的人。
  他们所住的小区是个非常老的小区,在这里居住的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和一些子女在县里读书的房客,老人们喜欢在夏天太阳下山后的时间里出来走走锻炼锻炼,时髦的大妈们还会组织一起跳个广场舞。
  此时,大妈们跳完广场舞出了一身汗,正排队在小水池边等着用毛巾浸湿水好擦脸擦手。
  距离小水池断水时间还剩十分钟,排队的人还有十来个,说说笑笑一点不担心没水。
  席念转身就走,“我回家去洗。”
  小水池建在小广场旁,小广场位于整个小区中间靠前的位置,而席念家在小区的东北角,七拐八拐地走回去没个二十分钟到不了。
  “你在这里等我。”
  陈锋留下一句话,飞快地跑走。
  席念抱着亚斯找了个位置坐下,陈锋很快回来,带着一瓶水和一包湿巾,“给。”
  “谢谢。”席念抽出湿巾擦了把脸,又擦了擦手,把水倒在手心,“亚斯,渴不渴?”
  亚斯以实际行动喝完近半瓶水,跳下席念的膝盖,甩动着肥肥的小屁股又跑去浪了。
  陈锋讶异极了,“你家二哈……好像和别家的不一样。”
  小区里老人居多,养猫养狗的自然不少。
  陈锋见多了各种各样的猫狗,却没见过像席念家这只颜值高又爱浪的。
  席念讪讪一笑:“他比较活泼。”
  陈锋好心提醒:“刚捡回来的狗不栓根牵引绳吗?万一跑不见了,你怎么找他?”
  席念不确定亚斯认不认识回家的路会不会跑不见,但即便会跑不见,她也不想给亚斯栓狗链和狗绳。
  要是亚斯是一只刚捡回来的真二哈也就罢了,可他不是,他是一只本该在丛林草原肆意奔跑的狼。
  要把一只狼当二哈养,席念已经很愧疚了,绝对不愿意真把他养成一只没脾气只能被她牵在手里的狗。
  “没事,亚斯喜欢我,不管他跑去哪里,一定能找到回家的路。”
  话音刚落,远处听到席念叫名字的亚斯屁颠屁颠地跑回来,轻巧地跳上席念的膝盖又糊她一脸口水,这才满足地跳下继续浪。
  小广场附近有出来遛狗的铲屎官经过,亚斯非常高兴地跑了过去。
  陈锋笑了:“幸好我买了一整包。”
  席念无奈摇头,又抽出一张湿巾擦脸。
  席念这趟出来是来遛狗的,亚斯非常懂事地只在席念视线范围内浪,一旦发现跑出范围看不到人会自觉地回来糊席念一脸口水再继续往外跑。
  ——像是席念给他栓了根无形的绳。
  陈锋啧啧称奇,“你家的二哈成精了。”
  席念继续擦,“说好了建国之后不许成精。”
  “许是建国之前成的精。”陈锋摸着下巴,非常严肃地道,“碰巧遇上什么大灾难沉睡个几十年机缘巧合醒来被你捡到的。”
  前世高中时,席念是班里的尖子生埋头苦读,陈锋是学校唯一的网球特招生经常不上课训练,两人没多大交集。
  之后,席念成了翻译,因为席慈高额的医药费到处接活儿干,陈锋则在世界各地找高水平的职业网球手打球,更没有交集。
  席念从不曾知道原来班级里那个不怎么说话的陈锋居然是这样的性子。
  “如果那样,我就是小说里有大机缘的气运之子,以后肯定是要升职加薪后宫三千登上人生巅峰的!”
  “哈哈。”陈锋大笑道,“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你是这样的席念。”
  席念虎着脸问他:“我应该是怎样的席念?”
  陈锋已经有点知道她是什么人不会被随便吓到了,摸着下巴故作沉吟,“你应该是……气运之女啊。”
  “呵。”
  席念摇头,不等她说话,又迎来亚斯的口水。
  席念:“……”
  一次,两次,第三次了。
  陈锋看着看着觉得不对劲,“你家二哈是不是想以口水的味道在这么多人里找到你?”
  “这……”席念倒是没想到这一点。
  或许对他们人类来说,能够靠一些特征分辨人类,可是对于亚斯来说,也许真的只能靠自己留下的气味才能在众多看起来相似的人类中第一时间找到她。
  这么一想,席念把抽出来的湿巾放在一边,不擦脸了。
  果不其然,亚斯在不远处找到几只拉布拉多和萨摩耶玩得兴起,并没有和之前一样时不时回来抹席念一脸口水,证实了他们俩的猜测。
  陈锋突然有点想养狗了,“你家二哈真的很特别。”
  席念挑眉,“亚斯就只有一只,你羡慕不来的。”
  陈锋一愣,哈哈大笑。
  两人坐在那又聊了一会儿,陈锋的话题自然地朝网球说,给席念说了不少打网球的注意点。
  席念是新手,陈锋就把自己刚开始学网球的一些注意事项全部回想起来一点一点说,还渐渐引申到现在。
  席念感激他的付出,认真地听着,时不时提出问题,两人聊得很是愉快。
  直到亚斯喝完剩下的水,又躺在地上可怜巴巴地拍拍小肚子,席念才发觉已经十点。
  “抱歉,亚斯饿了,我该回去了。”
  “是我不对,没注意时间这么晚了。”
  陈锋懊恼地道,“我送你回去吧。”
  送席念到了楼下,陈锋正要告辞,席念突然道:“你等我一下。”
  陈锋:“诶?哦,好的。”
  席念抱着亚斯上楼,很快抱着一罐东西下来,“这是我自己做的柠檬蜂蜜茶,每天早晚一杯,用温水泡,对身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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