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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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彦仲书越看这个孩子和自己长的越不像,再加上彦仲书又是个多疑的,口中的话想也没有想的就说了出来,“娘,你说这个小东西该不会不是我儿子吧?你看他这张小脸,就没有一点儿和我像的地方。”
  “瞎说八道什么?当初这个孩子可是你自己承认的?你和桂姐儿那点儿事,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啊?现在这个孩子小,又早产,看不出来像你也正常,等到这个孩子张开了,你就能看到这个孩子像你的地方了。”当初彦夫人生彦仲书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彦仲书也是早产,早产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样子,当初彦仲书生下来也是和现在这个小家伙一样瘦瘦巴巴的,身上没点儿肉。
  第1706章 越看越不像
  就连彦老爷来看了,都说彦仲书这个儿子不像他,可后来彦仲书养大了些,那小摸样张开了,完结和彦老爷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谁看了都不会怀疑彦仲书不是彦府的正经少爷。
  关于桂姐儿孩子不像彦仲书的事,也就到这儿收住了,彦仲书对她娘的话一向深信不疑,他娘既然这样说,那他就等着这个孩子张开了,再看他像不像他!
  ······
  吃过午饭,云城的时间已经不早了,秦琰也就两天的休沐时间,为了抓紧时间在云城四处逛逛看看,苏云锦吃完后,就迫不及待的拉着秦琰四处去逛,至于小宝和小妞妞沈菀则是交给了徐妈她们在帮她照看。
  晚上住的地方也选好了,秦琰的意思是就选宏运楼旁边的大客栈去住下来,宏运楼旁边的福来客栈也是仿照东临国的客栈修建的,福来客栈整个的装修和布置都和东临国的客栈如出一辙,秦琰怕小媳妇儿和两个孩子住不惯云城这边的帐篷,所以,特意提议住福来客栈。
  可沈菀却说要住帐篷,沧云国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人人都住帐篷,她和秦琰既然来了沧云国这边玩儿,那帐篷肯定也要住一住才算没有白来。若是来了沧云国连帐篷都没有住过,那还有什么意思?
  沈菀还是喜欢入乡随俗一些,来沧云国就好好体验体验这边的习俗,住帐篷,吃烤肉,再去买两身沧云国这边的衣服来穿。
  沧云国这边的衣服特别的漂亮,上面不仅有铃铛还有银饰,和东临国那边的衣服的风格和样式完全不同,沈菀见沧云国人们穿的衣服漂亮华美,也想去做衣服的铺子买上一身来穿。
  还有靴子。
  沧云国这边云城有各种各样的靴子,靴子里面全部都是那种特别暖和的皮毛,穿在脚上特别的保暖,安城和洛城的早晚温差大,若是在云城买几双靴子回去,等早晚特别冷的时候穿,那也不错。
  在沈菀的坚持下,最后秦琰答应了小媳妇儿去住帐篷,只要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像住什么地方这样的小事,秦琰一般都会由着小媳妇儿,听沈菀的,沈菀说怎么做,那就怎么做。
  要住帐篷,秦琰之前来过云城,那时候,秦琰并不是太讲究,住的地方也是帐篷,知道云城这边什么地方的帐篷又大又宽敞,住着也暖和,秦琰直接带着沈菀和下人们去了那个地方。
  帐篷客栈的掌柜的认识秦琰,上次秦琰他们在这儿直接住了快大半个月,又加上秦琰的容貌出色,当时掌柜的就一眼就记住了。见秦琰带着沈菀和孩子走进来,掌柜的一脸带笑的就应了上去,“秦公子?”
  “郭掌柜,我要三个帐篷,你帮我安排一下。”秦琰和沈菀这次来沧云国是玩儿的,带的随从和下人也就不多,除了徐妈和屏儿,就只有两个丫鬟,和两个赶车的车夫,并四个跟着的小厮。
  人不多,三个帐篷完全就够住了,他和小媳妇儿一个,徐妈她们和两个丫鬟一个,剩下的小厮和车夫挤一挤,也就住一个帐篷。
  秦琰要的帐篷是那种大的,一个帐篷就算是住到七八个人也是没有问题的。
  第1707章 乐意
  定下了帐篷,下人们跟着沈菀她们出来一天了,各自就回了自己的帐篷休息,徐妈和屏儿单独在沈菀和秦琰住的帐篷看孩子,沈菀就拉着秦琰出去逛去了。
  “相公,太好了,现在总算是只有我们两个人了。”沈菀看着秦琰笑,之前她和秦琰无论做什么,都有下人跟在一边,现在下人们都在帐篷休息,就只有沈菀和秦琰出去了。
  秦琰看着小媳妇儿,眼中带着宠溺,“菀娘,想去哪儿玩儿?”沈菀想了想,知道秦琰在这个地方呆过的时间不短,肯定秦琰知道云城什么地方最好玩儿,有秦琰这个现成的向导在身边,沈菀当然会好好利用了。
  “相公,云城什么地方最好玩儿?”沈菀嘿嘿笑着,看着秦琰问。秦琰思忖片刻,看着一脸兴奋的小媳妇儿笑着道:“菀娘,云城最繁华的地方是东街,东街是各种商人的聚集地,哪儿有卖各种奇珍异宝的,特别是哪儿的宝石和珍珠格外的漂亮,很多你见都没有见过。”
  上次秦琰在这边,看见这边的宝石和珍珠不错,也顺手给沈菀带了一些回去,秦琰一说,沈菀就想了起来,“相公,上次你给我买的那些首饰是不是就是在东街买的?”
  “不错!”秦琰点头,“菀娘,等会儿去了东街,你可以自己去看,若是看见想要的,为夫买给你。”
  “好啊!”沈菀一点儿也不和秦琰客气,“那我一会儿要是看上了,相公你记得帮我付钱。”
  秦琰眼中的宠溺更甚,低笑着对沈菀说:“菀娘,为夫的钱可都在你哪儿!”秦琰的钱确实都在沈菀哪儿,秦琰每个月都会如数的将月钱全部交给沈菀,让沈菀保管,上次从缙城下来的赏赐,秦琰也全部一个铜板不少的都给了沈菀。
  沈菀撒娇,“我不管!相公,你要给我付钱。”
  “好,为夫帮你给钱。”小媳妇儿一撒娇,秦琰就没辙,对小媳妇儿的要求,秦琰也只得一一答应。
  就知道秦琰会答应,沈菀一笑,“相公,你这样宠我,我会得寸进尺的。”秦琰眼中带笑看着小媳妇儿,自己的小媳妇儿,他乐意宠着,自己不宠,难道还让别人帮他宠?“是吗?不知道菀娘你要如何得寸进尺?”
  “比如······。”沈菀看着秦琰笑的狡黠,将目光落在秦琰的后背,“我要你现在背我!”想不到小媳妇儿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微微诧异了片刻,秦琰似笑非笑的将小媳妇儿看着,问她,“菀娘,你确定要为夫现在背你?”
  小东西明明胆子小的不得了。
  竟然还敢提这样的要求?
  小媳妇儿要玩儿,秦琰也不介意陪着小媳妇儿好好玩玩儿,沈菀毫不在意,“我有什么不敢的?你是我相公,你背我在正常不过了。”
  突然,秦琰停下脚步回头看着沈菀,“菀娘,你可想好了。”沈菀未作思考的脱口而出,“我已经想好了!相公,你背吧!”
  秦琰弯下身子,就对小媳妇儿道:“菀娘,你上来吧!”秦琰一个大男人又不怕别人的眼光,小媳妇儿要他背,那就背好了,况且背小媳妇儿这样的事,秦琰可一向都是乐意之至。
  第1708章 挑选喜欢的
  沈菀不过是和秦琰闹着玩儿的,她可没有真的想让秦琰背她,虽然,沧云国这边民风开放,不像东临国这边拘谨,在外面男人和女人牵手都不会,更不要说背着了,而沧云国这边,年纪轻的男女相互思慕,就会在大街上相互牵着手四处逛,两个人能有说不完的话。
  这样的画面在沧云国是再平常不过的,不像在东临国,若是男的在大街上牵女人的手的话,肯定会被人所指指点点,再要背着,更是会被众人所不齿。
  沈菀见秦琰蹲下身子真的要背她,抿唇一笑,沈菀就跑开了,刚好前面有一个卖靴子的,沈菀想买,就停了下来打算给自己和秦琰一人挑选上两双回去穿。秦琰见小媳妇儿跑开了,也不奇怪,好笑的摇头,“就知道这个小东西不敢!也就口中说说而已!”
  沈菀在前面挑选靴子,感觉到身后的秦琰走了过来,沈菀回头就笑着问秦琰,“相公,你看这些靴子如何?我想挑选两双回去,你觉得那双好看?”
  秦琰瞧着其中一双狐狸毛做的白色靴子,觉得那双靴子很是适合小媳妇儿穿,伸手将那双靴子拿出来,秦琰就开口问沈菀,“菀娘,这双如何?”
  “这个还算可以。”沈菀打量着秦琰手中的那双白色的狐狸毛靴子,算不上太喜欢,却也可以接受,“相公,那你手上的这双我就要了。”紧接着,沈菀自己又去选了一双,是驼色的,上面还嵌着银饰,很是精致小巧的银饰,沈菀刚刚将那双靴子拿在手上,卖东西的摊主就笑着看着沈菀说:“夫人好眼光,这双靴子可是我这儿才进回来的新货,样式和做工都是时兴的,穿在脚上舒服又暖脚,就夫人你手上的这双靴子,这两天我已经卖了好多双了。”
  “嗯,那这双我也要了。”沈菀将手中驼色的靴子和之前秦琰帮她选的靴子一起递给摊主,“大叔,帮我把这两双靴子包起来吧!”
  沈菀一下子要了两双,摊主乐呵呵的就忙开始帮沈菀包靴子,“夫人,你稍等,大叔这就帮你把这两双靴子包起来。”
  沈菀还要给秦琰也选一双靴子,大叔在帮她包靴子的同时,沈菀同时打算帮秦琰选上两双。
  将摊子上所有男人穿的靴子打量了一遍,沈菀看重了其中好几双,一双黑色的狐狸毛做的靴子和一双湖蓝色的羊毛做的靴子沈菀都觉得不错,秦琰穿上肯定好看。
  不过,既然是秦琰的靴子,她喜欢还不作数,还得秦琰喜欢才行,于是,沈菀又问秦琰,“相公,我想给你也买上两双,你看看这些靴子你喜欢哪双?”
  小媳妇儿刚刚眼睛发亮的盯着其中的好几双靴子,秦琰知道小媳妇儿已经看中了给他选的。
  秦琰也没有再挑选,直接对小媳妇儿说:“菀娘,你觉得哪双好,为夫就要哪双?”在秦琰看来,小媳妇儿既然已经帮他选了,那他就让小媳妇儿帮他选好了。反正,秦琰对靴子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和要求,倒不如就让小媳妇儿随便帮他挑选两双。
  就选小媳妇儿喜欢的。
  第1709章 帮他挑选
  “相公,你不选,那我就帮你挑了。”沈菀说着,就把她看中的那两双靴子从摊子上挑选了出来,“相公,你看这两双靴子如何?好不好看?”
  沈菀手中选的靴子一双是黑色的狐狸毛的靴子,还有一双是驼色的羊毛靴子,两个靴子的样式都是很简单的样式,秦琰是男人,这样的样式,很是适合秦琰穿,沈菀上下打量着秦琰,暗忖秦琰要是穿上她给他选的那两双靴子肯定很好看,秦琰的身材修长,穿上靴子会更显得身材高瘦。
  秦琰看了小媳妇儿选的那两双靴子一眼,这两双靴子相对于摊子上的其他靴子,无论样式还是质量都要更好一些,宠溺的看着小媳妇儿,秦琰夸起自己媳妇儿来一脸也不心虚,“嗯,我媳妇儿眼光不错。”
  秦琰的声音一向好听,低沉的就和磁石一般带着吸引人的磁性,再加上秦琰这话说的温柔宠溺,听的沈菀一下就不自觉的有些脸红,“既然相公你也喜欢这两双靴子,那我就买了。”
  把给秦琰选出来的两双靴子交给摊主,沈菀说:“大叔,把这两双靴子也给我一起包起来。”
  “好嘞,夫人!”大叔乐呵呵的笑,他也是从年轻过来的,刚成亲那会儿,他和自己媳妇儿的感情也好。
  夫妻二人也和现在面前的沈菀夫妻二人一样,蜜里调油甜蜜的腻人。瞧着沈菀和秦琰夫妻二人,大叔包好靴子,看着秦琰就来了一句,“这位公子,夫人还亲自帮你挑选靴子,你当真是好福气啊!”
  秦琰从善如流,“大叔你说的对,我能娶到我媳妇儿,确实是我的福气。”秦琰看向小媳妇儿,眼中的宠溺更甚。
  沈菀被秦琰那溺人的目光看得甜蜜中带着几分不自然,于是,她也没有再去看秦琰,而是问摊主,“大叔,这四双靴子一共要多少钱?”
  “夫人,不贵不贵,就一两银子!”摊主笑眯眯的说。
  沈菀皱眉,“一两银子?大叔,你这个靴子是不是也卖的太贵了?就四双靴子就要一两?”
  “夫人,你有所不知,要是一般的靴子,那肯定要不了这么多钱,但是,刚刚你选的几双靴子都是大叔摊子上顶好的,两双是狐狸毛,两双是羊毛,那两双羊毛的倒也不是太贵,可狐狸毛的就贵了!”大叔解释。
  沈菀用手捏了捏手中两双狐狸毛的靴子,又抬头去看秦琰,“相公,你觉得这四双靴子值多少银子?”
  秦琰之前在云城这边住过半个月,对于这边靴子的价格,秦琰应该很是了解,沈菀这是第一次来沧云国,云城也是第一次来,靴子的价格她并没有数,不知道大概一双狐狸毛的靴子值多少钱。
  所以,问秦琰是最好的选择,秦琰说多少,那她就给这个卖靴子的大叔多少钱。秦琰还没有开口,卖靴子的大叔又道:“夫人,老夫这几双靴子真的卖你不贵,我算你一两银子,你去其他地方,没准还会多算你半吊钱!”
  第1710章 喜欢
  “是吗?”
  秦琰唇角微勾,将沈菀选的其中一只狐狸毛的靴子拿到了手上查看,反复的看了两遍后,秦琰给了摊主一个价钱,“一两银子,怕是要再便宜两百文才行。”
  “哎呦,公子你真是会讲价!大叔真要给你们少了两百文,怕是一个铜板也赚不了了。”摊主说的一脸为难。
  好像真的卖亏大发了似的。
  “亏本?”秦琰看向摊主,“这狐狸毛的靴子也就只是在外面镶嵌了一点儿狐狸毛而已,里面其实都是棉花!至于你羊毛的靴子,里面同样的也是棉花,不过,唯一你这个好一点儿的就是靴子的靴筒你用了羊毛保暖,这也是你这几双靴子值钱的地方!不然,你这四双靴子也就半吊钱就足以买下。”
  秦琰说的都是事实,并且也是行家,摊主没有想到会遇见一个识货的,愣了一下后,摊主一笑,就道:“罢了,公子你也是个识货的,大叔也就不再继续班门弄斧了,那就依照公子你说的价钱,我就把这四双靴子卖给你吧!”
  摊主做生意,有生意就做,遇见不识货的,那就凭着一张说的天花乱坠的嘴多买一点儿钱,若是遇见识货的那就少赚点儿。反正,赚多赚少都是赚,生意人,没有理由到手的顾客也让他飞了。
  很是爽快的,摊主就按照秦琰说的价格将刚刚沈菀选的那四双靴子卖给了沈菀她们。
  秦琰答应了小媳妇儿她看上了什么,都给她付银子,沈菀买下靴子,很是主动的秦琰就掏了一两银子给摊主。
  摊主收下银子,又找了价值两百文的一小块儿碎银子给秦琰,秦琰收下银子,就和小媳妇儿离开了这个小摊子。
  虽说少卖了两百文,摊主还是有的赚,一脸欢喜的招呼沈菀和秦琰慢走,还另外送了两双袜子给他们。
  袜子是云城这边特有的,东临那边的人穿的袜子都不是这种,沈菀看了一下,摊主送给她的袜子是里面有绒的,穿在脚上肯定特别的暖,而且,多半也很是舒服。收下袜子,沈菀就把它和靴子放在了一起。
  买的东西,沈菀都交给了秦琰,让秦琰帮她拿,“相公,你拿着。”秦琰接过小媳妇儿给他的东西,夫妻二人又继续往前面逛。
  一路上沈菀看见了不少新鲜的小玩意,这些东西都是沈菀在东临没有看见过的,沈菀新奇的抓起一个类似于球的小玩意儿,笑着问秦琰,“相公,你说我们把这个买回去给小宝和妞妞玩儿怎么样?”
  秦琰看着小媳妇儿手上的那个东西,这个小玩意儿确实是个小孩子玩儿的,云城这边的小孩儿,多数都有一个这样的小球玩儿。这个小球是用不缝制的,小孩子玩儿也不会磕着碰着,球做的不小,也不怕孩子不小心吃下去,小媳妇儿要把这个东西买回去给小宝和妞妞玩儿,秦琰是一点儿意见也没有,“菀娘,你喜欢,那就买吧!”
  第1711章 拦着
  沈菀买了两个球,一个给小妞妞,另外一个给小宝。给钱的时候,沈菀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另外又多买了一个,“老板,把你这个红色的球也给我。”
  三嫂宋眉怀孕了,多买一个,等过年的时候,她可以给三嫂宋眉的孩子玩儿。沈菀多要一个,老板自然高兴,很是麻利的老板就把沈菀多要的那个球包了起来,秦琰早就将买东西的银子准备好了,沈菀这边接过东西,另外一边,秦琰就把银子付给了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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