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节
“别急嘛,洞房不差这么点时间的!”梅桂笑着端来两杯红酒,“来交杯酒!”
“你这酒里,不会下了药吧?”被他们闹怕了,叶知秋有些怀疑。
“怎么会?我们不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梅桂笑眯眯的将酒一杯塞给她,一杯递给凌慕枫。好像刚才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跟他们没有一点关系一样。
喝酒就喝酒吧!两人举过杯子,挽起手,刚准备喝酒,叶知礼制止了。
“诶!姐姐、姐夫,话说合卺酒不是这么喝的!你们不仅仅要喂对方喝酒,而且不能咽下去,最后再亲,让酒混到一起才行!”
“记住啊,至少要亲十分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少一秒钟都不行!”王仲林说着,很自如的用凌慕枫送他的那块卡地亚手表计时。
看到那块自己亲手送去的手表,凌慕枫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该死的,送什么不好,偏送他这个玩意!
“快点啊,是不是想换人?”一堆人开始了催促。
两人互看了对方一眼,无奈的叹了口气。只好挽起手,喝下了对方手里的酒,随后,再亲到一起。
红酒香醇的气息在口腔中扩散。叶知秋嘴里还带着奶油的甜香,酒一点一点的滑进喉咙,滋润到他们的心里,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人回过神来,才发现周围的人已经退的干干净净,连门都关好了。
叶知秋迷糊着双目说:“他们都走了。”
“早也该走了。”凌慕枫说完,继续凑上来,封住她的嘴角。而手,也开始渐渐不规矩了。
叶知秋忽然推开他,凌慕枫有些诧异:“怎么了?”
“没事。”叶知秋站起来,想要离开。凌慕枫一把勾住她的腰,问:“是不是你生理期还没有完?”
“不是的。”叶知秋连忙摇头,凌慕枫就凑上来抱紧她,“那就别走,今晚是我们的洞房花烛,无论什么都大不过我!”
叶知秋只是摇摇头,伸手,艰难的从床头柜里取出一个东西。凌慕枫一看,却是一个数码相机。叶知秋说:“你说过的,结婚的晚上要留念的!”
“结婚的时候,我已经让专业团队来拍了。”凌慕枫一把夺过她手里的相机,扔在一边。
“任凭什么相机,都比不上我的眼睛,我的手,我的身体,还有我的心对你的记忆……”
凌慕枫说着,刚带着她倒下去,忽然叶知秋“哎呦”一声,凌慕枫连忙起来问:“怎么了?”
叶知秋摸了半天,从被子下摸出一颗大枣来。这是许阿姨她们给扔的红枣、花生、桂圆、莲子,寓意“早生贵子”。下午刚回来的时候,叶知秋就已经清理过一遍。刚刚这些家伙们让他们摆动作,也没给膈着。这真的要实行,反而让他们碰中了。
“真烦人!”凌慕枫立即起来,将被子拉开,把里面仔仔细细再清理了一遍,确定无疑之后才躺下来。再次摩挲着,这回是他叫了起来:“知秋,你这衣服怎么这么难开?”
“是梅桂系的,她说这是‘同心结’,要永结同心的。”
“什么‘同心结’?这是防盗锁!”凌慕枫愤愤的看着叶知秋一身的古装,好看是好看,但是也太恼人了!
脾气一来,凌慕枫忍不住伸手,“呲呲”两声,将衣带硬生生拽开。叶知秋一愣,连忙说:“怎么能撕掉呢?这多有意义啊!”
“有什么意义,难不成你还想留着嫁人?”衣带拽开,凌慕枫三两下就剥去了她的束缚。等看到他日思夜想的妙曼风景,凌慕枫目光终于沉了沉。
“我们结婚了,你嫁给我了,是吗?”幸福终于到来,他却像被高处抛落的物体砸中了大脑,整个人都晕晕的。
“傻瓜!你说呢?”叶知秋笑了笑,勾住他的脖子亲了一口……
三年后。
凌氏财团大楼第三十五楼。
“副总裁,请你看一看这份协议。”一位衣着精致,面容严肃的漂亮女秘书递过去一份文件。
巨大的办公桌,被收拾的一丝不苟,资料码放得整整齐齐。成山的资料中,一位面容清秀、穿着黑色套装的女人,正在看她面前的一份协议。
她头也没抬,接过协议看了看,只是问了一句:“连总监是怎么说的?”
秘书连忙回答:“运行总监说了,这个企划案只是初步的构想,具体的措施还需要商讨。”
“很好,既然这件事是由连总监负责的,你去让他列出一个详细的文件再来给我。”
“好的副总裁,我这就去。”秘书恭敬的退了出去,关上办公室的门。
等她走后,那人才从成山的资料中抬起头来,透了口气。
正是叶知秋。
和三年前相比,她明显成长了不少。穿着笔挺英气的西装,踩着高跟鞋,一头长发也被挽在脑后。曾经的青涩和单纯皆不见,任谁一看就是一副精干聪慧的都市女郎。
三年前,她和凌慕枫结婚之后,就回到了上城。半年的时间,她待在凌慕枫旁边,一面当他的助理一面学习,就连怀孕期间,也没有拉下工作。比起凌慕枫的霸气和果决,性格温婉细心的她,更适合当一个处理者。而连君知这种实干精神强的,则被凌慕枫安排去当运行总监,同时给予公司百分之五的股份。
有了叶知秋和连君知的协作,身为集团总裁的凌慕枫居然开始退居二线,逍遥自得的当上了家庭主夫。除了大事之外,他几乎不插手公司的事务。现在整个倒过来了,朝九晚五的反而是叶知秋,而在家带孩子的,却是凌慕枫。
叶知秋正看着文件,忽然办公室的门被人一脚踢开。想都不用想,肯定是那三个混世魔王来了!
一抬头,两个粉雕玉琢,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小胖墩摇摇晃晃的伸出藕节一般的手冲过来,嘴里依依呀呀的笑着说:“妈妈!”
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 混世魔王(第一部大结局)
“一川、一诺,过来!”看到孩子过来,叶知秋立即放下了手里的文件,张开双臂搂住孩子。两个孩子“咯咯”直笑,奋力扑进妈***怀里,“吧唧”“吧唧”就是两个吻,亲得叶知秋一脸口水。
“真乖!”叶知秋也两个孩子一人亲了一个,看着小小的儿子和女儿,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乖什么?这两个臭小子和臭丫头,今天可累死我了!”后面,高大英俊的男人神色萎靡,满是怒气。一手拿着电动车,一手抱着玩具熊,手指上还套着两个硕大的喜洋洋气球,一边一个,看上去有些滑稽。今天带他们去游乐园,两个小家伙也太能跑了。拉住这个,那个又跑了。给这个买东西,另一个也抢着要。一来二去,他都快折腾挂了。带孩子真累人!比他当总裁还累!
“爸爸!”两个小家伙看到爸爸进门,立即踢开母亲,转而投向凌慕枫的怀抱。不过他们可不是要亲他的,而是把目标对准他手上的玩具。
“一川,一诺,给你们。”凌慕枫立即把电动车塞给凌一川,玩具熊交给凌一诺。两个小家伙手里有玩具,自然是开心不已。也不理会爸爸妈妈,一屁、股坐在地上玩了起来。
“你这酒里,不会下了药吧?”被他们闹怕了,叶知秋有些怀疑。
“怎么会?我们不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梅桂笑眯眯的将酒一杯塞给她,一杯递给凌慕枫。好像刚才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跟他们没有一点关系一样。
喝酒就喝酒吧!两人举过杯子,挽起手,刚准备喝酒,叶知礼制止了。
“诶!姐姐、姐夫,话说合卺酒不是这么喝的!你们不仅仅要喂对方喝酒,而且不能咽下去,最后再亲,让酒混到一起才行!”
“记住啊,至少要亲十分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少一秒钟都不行!”王仲林说着,很自如的用凌慕枫送他的那块卡地亚手表计时。
看到那块自己亲手送去的手表,凌慕枫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该死的,送什么不好,偏送他这个玩意!
“快点啊,是不是想换人?”一堆人开始了催促。
两人互看了对方一眼,无奈的叹了口气。只好挽起手,喝下了对方手里的酒,随后,再亲到一起。
红酒香醇的气息在口腔中扩散。叶知秋嘴里还带着奶油的甜香,酒一点一点的滑进喉咙,滋润到他们的心里,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人回过神来,才发现周围的人已经退的干干净净,连门都关好了。
叶知秋迷糊着双目说:“他们都走了。”
“早也该走了。”凌慕枫说完,继续凑上来,封住她的嘴角。而手,也开始渐渐不规矩了。
叶知秋忽然推开他,凌慕枫有些诧异:“怎么了?”
“没事。”叶知秋站起来,想要离开。凌慕枫一把勾住她的腰,问:“是不是你生理期还没有完?”
“不是的。”叶知秋连忙摇头,凌慕枫就凑上来抱紧她,“那就别走,今晚是我们的洞房花烛,无论什么都大不过我!”
叶知秋只是摇摇头,伸手,艰难的从床头柜里取出一个东西。凌慕枫一看,却是一个数码相机。叶知秋说:“你说过的,结婚的晚上要留念的!”
“结婚的时候,我已经让专业团队来拍了。”凌慕枫一把夺过她手里的相机,扔在一边。
“任凭什么相机,都比不上我的眼睛,我的手,我的身体,还有我的心对你的记忆……”
凌慕枫说着,刚带着她倒下去,忽然叶知秋“哎呦”一声,凌慕枫连忙起来问:“怎么了?”
叶知秋摸了半天,从被子下摸出一颗大枣来。这是许阿姨她们给扔的红枣、花生、桂圆、莲子,寓意“早生贵子”。下午刚回来的时候,叶知秋就已经清理过一遍。刚刚这些家伙们让他们摆动作,也没给膈着。这真的要实行,反而让他们碰中了。
“真烦人!”凌慕枫立即起来,将被子拉开,把里面仔仔细细再清理了一遍,确定无疑之后才躺下来。再次摩挲着,这回是他叫了起来:“知秋,你这衣服怎么这么难开?”
“是梅桂系的,她说这是‘同心结’,要永结同心的。”
“什么‘同心结’?这是防盗锁!”凌慕枫愤愤的看着叶知秋一身的古装,好看是好看,但是也太恼人了!
脾气一来,凌慕枫忍不住伸手,“呲呲”两声,将衣带硬生生拽开。叶知秋一愣,连忙说:“怎么能撕掉呢?这多有意义啊!”
“有什么意义,难不成你还想留着嫁人?”衣带拽开,凌慕枫三两下就剥去了她的束缚。等看到他日思夜想的妙曼风景,凌慕枫目光终于沉了沉。
“我们结婚了,你嫁给我了,是吗?”幸福终于到来,他却像被高处抛落的物体砸中了大脑,整个人都晕晕的。
“傻瓜!你说呢?”叶知秋笑了笑,勾住他的脖子亲了一口……
三年后。
凌氏财团大楼第三十五楼。
“副总裁,请你看一看这份协议。”一位衣着精致,面容严肃的漂亮女秘书递过去一份文件。
巨大的办公桌,被收拾的一丝不苟,资料码放得整整齐齐。成山的资料中,一位面容清秀、穿着黑色套装的女人,正在看她面前的一份协议。
她头也没抬,接过协议看了看,只是问了一句:“连总监是怎么说的?”
秘书连忙回答:“运行总监说了,这个企划案只是初步的构想,具体的措施还需要商讨。”
“很好,既然这件事是由连总监负责的,你去让他列出一个详细的文件再来给我。”
“好的副总裁,我这就去。”秘书恭敬的退了出去,关上办公室的门。
等她走后,那人才从成山的资料中抬起头来,透了口气。
正是叶知秋。
和三年前相比,她明显成长了不少。穿着笔挺英气的西装,踩着高跟鞋,一头长发也被挽在脑后。曾经的青涩和单纯皆不见,任谁一看就是一副精干聪慧的都市女郎。
三年前,她和凌慕枫结婚之后,就回到了上城。半年的时间,她待在凌慕枫旁边,一面当他的助理一面学习,就连怀孕期间,也没有拉下工作。比起凌慕枫的霸气和果决,性格温婉细心的她,更适合当一个处理者。而连君知这种实干精神强的,则被凌慕枫安排去当运行总监,同时给予公司百分之五的股份。
有了叶知秋和连君知的协作,身为集团总裁的凌慕枫居然开始退居二线,逍遥自得的当上了家庭主夫。除了大事之外,他几乎不插手公司的事务。现在整个倒过来了,朝九晚五的反而是叶知秋,而在家带孩子的,却是凌慕枫。
叶知秋正看着文件,忽然办公室的门被人一脚踢开。想都不用想,肯定是那三个混世魔王来了!
一抬头,两个粉雕玉琢,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小胖墩摇摇晃晃的伸出藕节一般的手冲过来,嘴里依依呀呀的笑着说:“妈妈!”
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 混世魔王(第一部大结局)
“一川、一诺,过来!”看到孩子过来,叶知秋立即放下了手里的文件,张开双臂搂住孩子。两个孩子“咯咯”直笑,奋力扑进妈***怀里,“吧唧”“吧唧”就是两个吻,亲得叶知秋一脸口水。
“真乖!”叶知秋也两个孩子一人亲了一个,看着小小的儿子和女儿,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乖什么?这两个臭小子和臭丫头,今天可累死我了!”后面,高大英俊的男人神色萎靡,满是怒气。一手拿着电动车,一手抱着玩具熊,手指上还套着两个硕大的喜洋洋气球,一边一个,看上去有些滑稽。今天带他们去游乐园,两个小家伙也太能跑了。拉住这个,那个又跑了。给这个买东西,另一个也抢着要。一来二去,他都快折腾挂了。带孩子真累人!比他当总裁还累!
“爸爸!”两个小家伙看到爸爸进门,立即踢开母亲,转而投向凌慕枫的怀抱。不过他们可不是要亲他的,而是把目标对准他手上的玩具。
“一川,一诺,给你们。”凌慕枫立即把电动车塞给凌一川,玩具熊交给凌一诺。两个小家伙手里有玩具,自然是开心不已。也不理会爸爸妈妈,一屁、股坐在地上玩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