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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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莺莺传》
  作者:夏天的绿
  文案:
  街坊出身的女孩子
  重生而来
  只是为了得到原本求而不得的平淡生活——
  那是什么?
  无非柴米油盐
  内容标签:布衣生活 种田文
  主角:赵莺莺 ┃ 配角:崔本 ┃ 其它:市井生活平平淡淡
  第1章
  大梁朝一直以德治天下,前代王朝盛行的以奴仆活殉主人被国法所禁止。这一条禁令是从天家做表率而起的,所以大梁朝皇宫里已经六十年没有殉葬的事传出来。
  这样的话,赵莺莺倒是开国以来第一个皇家殉葬的宫女,也不知道能不能凭借这个在史书上记上一笔!
  这个傻姑娘,在皇宫这个吃人的地方活到了二十多岁还不知道,史书上只会记载大梁朝的德政——说是不殉葬了,但些微两个宫人感叹主子的恩德,自愿以身殉之,又算得了什么呢?
  是的,殉葬。赵莺莺,或者说宫人们称呼的刘姑姑。在她服侍的太后殡天之后,她成为了‘自愿’到阴间继续侍奉太后的一名宫人。为了感念她这一份忠心,皇家给予了她天大的恩典——福及她的家人,不仅她宫外的家人能够得到金银赏赐,从此摆脱贫苦的生活,甚至还被赐下了嘉许。
  嘉许他们生养了她这一个好女儿,是好门楣!凭借这一句天家的嘉许,自此之后京城宛平县小小的一个刘家,自然是女的可以嫁入殷富人家,男的可以娶到佳妇。然后再经贵人,或许不几年一个家族就起来了。
  于此,人人都有了好处,只有深宫之中的赵莺莺去了年轻性命!人会说为了自家门楣,没得什么不好的,身为女儿连性命都是家族给的,为家族增光添彩不是应当!
  然而不是,那家人姓刘!赵莺莺知道自己姓赵,她生来就是赵莺莺,而不是什么刘莺莺啊!
  刘家是将她从人伢子手上买下来的人家而已,图的是她的命格好,利于没的孩儿的刘家夫妇生下自己的儿女!
  她在那个家里没有受到什么恩德,就算是一口饭一口水,用她在那家做着的活儿也换得了。等到他们拿自己顶了亲侄女儿的班,进到这进来了就出不去的深宫,彻底连一点烟火情都再没有!
  那些年在皇宫里,她也些微得了一点体面,也有内侍愿意为她使人情,每月初二的时候能够见一见家人。然而她从没让人办过这事,她不乐意见那些人——况且那些人做什么还要见她呢?又不是真的自家骨肉,十来年也没有养出一点真情,大概图的是她在宫里至少每月还有一两银子的月钱罢!
  殉葬那一日天阴阴的,赵莺莺那时候还不知道自己会被赐下白绫。那时候太后还在长春宫里停灵,满宫的宫人都穿着缟素。
  她正带着几个小宫女一起赶制一些白事上用得着的针线,这些东西虽然有针线房的人去做,但太后去的突然,一时赶不及。现在是各宫宫人都在帮忙赶,何况她们这些本就是太后身边服侍的人了。
  几个小宫女管她叫‘刘姑姑’,这是小宫女叫已经盘发了的老宫女的称呼——当然,也不是什么老宫女都能得这个敬称。那些只做着粗使杂活的,就算老到做不了活儿也得不到一声姑姑。
  赵莺莺虽然沉默,跟在太后身边不抢阳斗胜、掐尖要强,像个看不清的影子一样。但她确确实实是太后身边挂了名字的人,都知道她针线做得好,太后最贴身的小东西从来不愿意针线房里来,都是遣她做的。
  靠着这一份手艺,她即使沉默,也能在太后的长春宫里得到一些体面,顺顺当当地活下去。
  “刘姑姑,你看我剪的手帕,边滚成这样可使得?”戴白花的小宫女拿了自己的活计给她看。
  白事上用的东西本就是不求精细的,甚至会刻意要粗糙一些。就算这是皇家的白事,也不会多费工!赵莺莺自做自己的,手工利落地不得了,倒是让几个才见的小宫女瞪大了眼睛。
  赵莺莺看到她们的样子,就想起自己十二岁刚进宫的时候学针线的事了。那时候自己也是跟着一个姑姑,而姑姑对于小宫女来说只怕是比主子还要难伺候的人!
  她们不被准许穿鲜艳出格的衣裳,偏偏还在爱美的年纪,所以就下大力气在有限的几个地方——譬如袖口、领口、裤脚、鞋帮子上的一点隐隐约约的绣花。
  新来的小宫女们当然有姑姑来教她们刺绣,针线房里也有人过来教。不要以为宫里没有缝缝补补的事情,另外还有针线房,她们就轻省了。全然不是那么回事儿!宫里管她们这些小宫女的姑姑可不好应付,她们不是在一些小地方下死力气么,所以就会不断地拆、改、做!
  那个时候她和一起进宫的小姊妹都是跟在各自姑姑后头,整日整夜地做针线,没有空闲的时候。
  皇宫里又不缺老师,只要想学针线,每一个老师都是技艺精绝的高手。加之这样的经历磨炼出了她的手艺,再她自己也有天资,十年后她的手艺在长春宫已经是首屈一指的了。
  而长春宫居住着太后,就像是普通人家的老祖母喜欢心灵手巧的孙女儿一样,她最喜欢心灵手巧的女孩子。上有所好,下必从焉。所以长春宫的宫女在针线上也就只比针线房那边的一些绣娘差一些罢了,太后自己也曾十分满意道:“我这宫里,不要说人了,就是一只猫儿狗儿的,也比外头的强出许多。”
  现在想来,太后何必把人与猫儿狗儿分开来说呢?她们这些人在太后,在这些天家贵人眼里,本就和猫儿狗儿一般罢!
  这些道理是赵莺莺在被紧紧勒住脖颈的时候想通的,她半个时辰之前还在教几个小宫女做针线,想着自己将会被分到哪个宫。不过哪一个宫都不打紧,她手艺好,所以只要守拙勤恳,就算做不得那些红人,也应该可以得一个‘安稳’。
  而在这处处都是女子杀机的深宫,‘安稳’本就是最难得的了。她知道自己没有什么心计,因此生的还算不错也从来没想过邀宠之类。这样的她,也就是靠着自知之明一路顺当活到今日。
  她也想过最糟糕的境况,大概就是去给太后守灵。然而这对于她来说也不见得是一件坏事——太后陵那边自然比皇宫还要凄清,衣食住行也样样不如皇宫这边,更重要的是去了那边也就绝了出头之日。但这些是对于别人来说的,对于只求安稳的赵莺莺来说,只怕那也是一个不错的出路了。
  直到有往常笑意盈盈的相熟大太监带着旨意过来,她隐隐约约意识到了什么。
  她一个普通宫人一般情形怎么收得到圣旨,何况大太监后面还跟着两个小太监,其中一人手上托着一叠白绫,这几乎是明摆着的了。
  宫外面的人都说太监说话不男不女难听刺耳,是公鸭嗓,他们宫内的人可不觉得。要知道太监和宫女一样是伺候各位贵人的,说是说话让人厌恶,还能近身吗?所以这些太监就练成一手绝活,捏着嗓子说话是既自然,又让人舒服。
  而身为有体面的宫女,赵莺莺得到了贵人一样的待遇,这些太监们不会在她面前耍威风,所以她也是没听过太监们说话如何难听的。但在她命里最后一日,她听到了,真是刺耳啊!
  “刘姑娘,上路吧!”
  在白绫渐渐缠上她的脖颈的时候她想了许多,想她这一生怎么会到这个样子——明明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街坊人家出身的女孩子,皇宫和她有什么关系?太后皇帝殉葬又和她有什么关系?
  她战战兢兢在这个地方讨生活,十年间没有一刻的轻松过。
  睡觉的时候没有放松——宫女们就连睡觉都是有规矩的,不许仰面朝天,必须侧着身子、蜷缩着睡。只是这样睡觉到底不舒服,就算入睡的时候能这样,也不见得睡深了能够这样。可是有管教的看着,一但有在睡觉上犯错的,就要打就要罚!
  吃饭的时候没有放松——皇宫里面并不珍惜东西,就算她们只是宫女而已,也是有的是好东西吃。比较起来,只怕外头一般富贵人家还不如皇宫里最低等的宫人吃的好,何况她们这些贴身伺候太后的人了。
  但是不是东西好就算吃的轻松了,莺莺从十二岁入宫起就没有再吃过一顿饱饭,这比在刘家的时候还不如了。那时候逢年过节至少一些粗糙的饮食还能让她吃饱!而不许吃饱饭,只是为了不在贵人面前突然内急以及出虚恭。
  同样的道理,她们不许吃鱼,吃葱、姜、蒜,吃任何带着大味道的东西。就怕在伺候的时候让贵人闻到了这味道,这就是冲撞了贵人,要治大不敬的罪!
  吃饭睡觉是这样如履薄冰,那么穿衣、走路也是一样,一重又一重的规矩,一样又一样的忌讳,几乎压的人喘不过气来。衣食住行、每时每刻,她就这样过了十年。
  她那个时候每天在长春宫宫人住的一间小屋子里给太后做针线,就看到窗子外面有一株高高大大的歪脖子树——实在被皇宫生活逼迫地要活不下去的时候,她总想着晚上趁着没人搭上一截缎子,吊死了倒是自在!
  那个时候没有下定决心死成,没想到现在淡了心思,反而要了断性命。她心有不甘吗?或许吧,但这是天家的命令,她没有能力反抗,她终究是要死了。
  临死之前她被勒地喘不过气来,恍恍惚惚中好像看到她七岁以前的样子——那可真是好日子啊,她记性极好,还记得她生在江南有名的富贵繁华地扬州。虽然家里并不是什么富贵人家,可至少衣食无忧,她当时跟着哥哥姐姐们跑来跑去,留下孩子清脆的笑......
  如果,如果能够再回那个时候就好了。她一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离皇宫远远的,只要能平平淡淡一生就好!
  第2章
  七夕灯会时整个小秦淮河沿岸都张灯结彩,而虹桥附近灯市中则是热闹中的热闹,倒像是整个扬州的男女老少都涌到了这这一处一样。街面上各家店铺都挂起装饰和招徕客人的花灯,街上车水马龙人山人海就为了看这些灯。
  而这些灯按材料有纸灯、羊角灯、玻璃灯、玳瑁灯等,琳琅满目。若是按照式样就更多了莲花灯、走马灯、兔子灯、八角宫灯、月亮灯、绣球灯、人物画像灯——上面有些类似嫦娥奔月、牛郎织女之类的故事。另外还有些式样,简直数之不尽。
  一时之间把个街面照的仿佛白日一般——这等热闹,满天下也没有几处可看。也就是在扬州了,须知道扬州自春秋末年造城以来,历史绵长。等到隋炀帝开凿京杭大运河,华夏南北有了贯通的水路,而地处南北中间地带的扬州也因为在其中的地位逐渐繁荣兴旺起来。
  到唐朝时候就有了有‘扬一益二’的美誉,可见其繁荣。其后历经近千年,中间朝代更替,天下分分合合。直到本朝,因为朝廷将扬州设为帝国南边盐运中心而格外繁华起来,几不输于唐時,时有“天下风流出扬州的说法”。
  据说今年七夕灯会还要同元宵灯会一样放烟花,扬州人又是爱热闹的,届时满城的人都涌上了街道,要看看这一晚上燃放几万两银子的西洋景!
  这种时候扬州的几条大街,特别是虹桥附近,真是挨挨擦擦,针插不进水泼不进了。周围也是人声鼎沸,肩靠肩的人非要扯着嗓子说话才能听得清。
  莺莺就是这个时候有了知觉——她仿佛听到了各种各样的喧闹声。只是这怎么可能呢?皇宫里最讲究的就是凡事不急不躁,毕竟天下事是宫里一个喷嚏,天下一个惊雷的。要是宫里阵仗大了,那该是什么事儿?
  或许她不在宫里,她这样想着,但很快反应过来,她不在宫里能在哪儿?本朝的规矩,宫女一但入宫,是不准出宫的,其中的缘故大概是为了保守宫中一些秘密吧。
  想着想着,她终于记起来了,她是给太后娘娘殉葬,三尺白绫里最后一口气也没了——她是死了的。
  那么现在的她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世上真有黄泉地府死后世界!她想睁开眼睛看一看,看一看到底是怎么个模样,她想总归不会比搓磨了她十年的皇宫更可怕了。
  然而她的眼皮是十分沉重的,一时睁不开,只听到耳边传来‘老鼠药!老鼠药!一包管保六个月’,‘各色首饰!买过的知道,带过的认得,露出铜色与我拿回来’这样的声音。
  奇怪,原来阴间也有做生意的,还有卖老鼠药和首饰的,而且人死了还害老鼠,还要打扮。
  听到这样的吆喝叫卖,不知道这个‘阴间’到底是什么样子,莺莺更加着急了。想要快快睁开眼,只是眼皮就好像黏在一起一样,任凭她使劲也打不开一条缝。
  ‘啪’好像是她的头撞在了什么东西上头,真疼啊!不过多亏了这一疼,原本模模糊糊的头脑一下清晰了起来。她慢慢地睁开了眼,先是觉得眼前的景物在转动,看的她心口犯恶心。等过了一会儿,她使劲眨了眨眼,一切才正常了。
  这里不是什么阴间,当她睁开眼睛之后立刻断定!因为她对这里实在太熟悉了,这正是她七岁之前生活的扬州。虽然那已经是七岁之前的记忆了,但她从来没有忘记过!
  她二十三年的日子里,只有七岁之前才有欢乐。自从离开扬州,她每晚都在梦见这个晚上——这个扬州七夕灯会的晚上!她就是在这一晚被那个拐子拐走,然后一路和其他十几个孩子被卖到了京城。
  在深宫之中的晚上,寂寥无人,她偶尔也会在梦醒之后忍不住怨恨。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那么多小孩子,最后是她被拐子抱走。自此之后和父母兄姐不能相见,也没有再享受过一点家庭的温暖,人与人之间的感情!
  赵莺莺记得的,她是江苏扬州府人,家住在扬州城里。具体是哪一条街巷却不记得了,只记得家里有一株大大的栀子花树和一株会结出酸甜柚子的柚子树。还记得,家里有祖母,有爹娘,有哥哥姐姐,还有个小妹妹,其余的亲人就模模糊糊。
  家里并没有什么钱财,然而父母对他们这些小儿小女极好!她也算是生活无忧——虽然过不上富户小姐的生活,却是每日姐妹伙伴间玩耍,街头巷尾里进出,欢欢喜喜快快乐乐的。
  具体的事情她没有记忆,只是那样的满心欢喜根深蒂固地种在了她的心里,孩子银铃般的笑声日日夜夜在耳边回荡,让她不能忘记那段记忆模糊的岁月。
  这里是扬州啊,她终于能清清楚楚地意识到这一点了。同时她看到了自己的手,小小的、幼细的,她估计不出来这是一个几岁孩子的手,但她知道绝不会是二十三岁时她的手!
  莺莺陷入了一种巨大的惊恐和担忧当中,她,她怎么了?难道是因为太想回到家乡,所以死后亡魂又飘荡到了扬州。现在就是那些鬼怪戏文里演的一样,她是附身在了一个小姑娘身上,借身还魂?
  这样的神鬼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莺莺的头脑一下只剩下‘嗡嗡然’的声音,就像是狠狠在耳边敲了一声锣鼓,头疼耳鸣,什么都不能想。
  不过她很快就平静了下来,唤醒她理智的是小指上一粒米粒大小的胭脂痣。这个她当然是熟悉的,同样的位置她也有一颗。难道是巧合?不会的!她首先就去摸了摸手腕上缀着的一个小牌牌。
  这是一个铜铃铛手链,上面有个同样材质的铜牌,上面镌刻了她的名字‘莺莺’。这也是后来她被拐卖到京城宛平县,依旧是原来名字的缘故。
  “这个小丫头叫莺莺?这个牌子上写着的。罢了,这样也好,懒得给个小丫头片子再取名字了,以后就叫她刘莺莺了。”
  小铜牌上镌刻的字迹还很清晰,幼细的手指轻轻摩挲了一下,立刻确定了,就是‘莺莺’!
  这个身子是她的,莺莺最后只能得出这样的结果——这个时候她的脑子已经乱成了一锅粥,这都是什么事情和什么事情啊!
  这种事情是超过了莺莺的见识的,如果是在普通境况之下,她恐怕好些日子都不能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但是今日不同,大概是她对七夕灯会这一天印象太过深刻了,这可是改变她一辈子的事情!
  她后来十几年的悲苦,全都是在这一天酿成的。难道午夜梦回她就没有想过,如果能回到那一天就好了,改变那一切,她依旧会是赵莺莺,是普通人家的女儿赵莺莺。
  所以她很快就反应过来,她首先要做的就是改变一切,哪怕是个梦也好,至少在梦里她能留在她的家乡,留在亲身父母身边了。
  等到她有了这个打算,才知道有多难做到!她现在已经被拐子抱在怀里了,之前之所以觉得眼皮沉重,那一定是因为被用了蒙汗药的关系。这时候能提前清醒过来已经很难了,然而手脚无力,想要再做一些什么是不可能的!
  只是她到底不是一个真正七岁女童,她是知道这些拐子的手段的。这时候对方一定打扮地整整齐齐,至少并不像一个歹人样子。抱着一个女童,人家只当是爹爹抱着女儿来逛灯会的。
  这喧闹的场面,自己贸然嚷出来,一个小孩子的声音,恐怕只有这个抱着自己的拐子听的清楚。这样不仅不能招来人帮忙,还会让这拐子知道自己已经完全醒了。到时候若他再有蒙汗药,自己就真的没希望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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