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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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夕来不及深思大佬话中的含义,温妮已经声嘶力竭地哭了起来:“莉拉!你不要这样!来不及了!来不及了!快点!我们一起去死吧,这样生不如死的活着我真是受够了!莉拉,西里尔,我求求你们了,一起走吧,让我解脱吧!”
  林夕怀疑温妮估计是受刺激太过而导致脑子不清不楚还想着报社,对于这种殉情宣言她只能表示十分感动并且拒绝,道:“对不起,我想活着。而且你找西里尔跟你殉情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找我?男女通吃是不行的。”
  西里尔默默的斜晲了林夕一眼,没有说话:“……”
  林夕的冷幽默并没有让温妮冷静下来,她痴痴地笑着,哭得梨花带雨唯美异常:“我爱你啊,我爱你才想让你们去死啊。莉拉!我的痛苦你怎么能明白?换做是任何一个人走到了我这一步,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死亡的,尊严也好,幸福也罢,都是不值一提的。”
  说到这里,温妮几乎是有些疯狂地拉扯着自己的头发,她尖叫着道:“还有爸爸妈妈,不!我不能让他们也变成这样!我得杀了他们!我得杀了他们!”她像是疯魔了一般开始暴躁地踱步,但是她的尖叫声凄厉得刺耳,让林夕瞬间就凉了。
  这嗓门,不被发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吧。
  果不其然,下一秒,四处扫射的探照灯直接定位到了这个天台上,在白炽灼亮的灯光中,三人几乎是被照得纤毫毕露了。
  “不——!!!”温妮绝望而竭嘶底里地尖叫了起来。
  在林夕愕然惊惧的眼神中,温妮不管不顾地举起刀朝他们扑了过来。林夕下意识的挡在西里尔身前,想要阻挡温妮疯狂的举止,但是温妮像是不要命了一般疯狂,无比凶狠地一刀就直直地扎在了林夕的肩膀上。
  林夕总算知道,西里尔为什么会特意叮嘱她那么一句话了。
  刀刃如吸血蛭,吸附在皮肉之上,几乎要将人榨成人干。
  更可怕的是,伴随着一股冷意在体内弥漫,似乎体内的热度和力量都被一点点地抽走,那种身体和灵魂被逐渐切割的感觉实在难受极了。
  林夕想要反抗,但是她做不到。
  她看到西里尔的手轻轻抬起,握住了温妮的手腕,轻描淡写的一扭,那细白如琼玉般的手腕便被扭脱臼了。
  温妮的匕首落在了地上,因为疼痛,她的面色霎时惨白。灯光下,她抬起那双蓝盈盈的眼眸,那里藏着一种带着疯意的绝望,森然可怕。
  林夕倒在西里尔的怀里,她看到温妮毫无留恋的转身,从天台上跳了下去。
  西里尔想要阻止,但是来不及,他的手微微一动,却抱紧了林夕。
  他说:“别怕,都结束了。”
  下一秒,林夕目光所及之处的一切都碎成了万千碎片。
  刀削斧砍,烈火烹油,火烧针刺,扒皮抽骨——那些残酷的刑罚历历在目,那种疼痛几乎让人绝望,林夕终于知道,为什么温妮会说死亡是一种解脱。因为太痛苦了,连多活一秒都是煎熬,哪怕明知道未来还有希望,也不想去等了。
  林夕没有感觉到疼痛,她只感觉到了绝望。
  西里尔替她承担了疼痛,她接收了温妮所有的绝望。
  林夕睁开眼,就看见了蓝得几乎要滴水的天空。她看见不远处天台的栏杆,隐隐约约想到了什么。她满怀欢喜的,带着兴奋和解脱,释然地跳下了天台,她面朝蓝天,看见自己被狂风吹拂而起的金发,含笑闭上了双眼。
  莉拉死了,林夕醒了。
  林夕醒来时发现自己正盖着一床薄薄的空调被躺在新买的沙发上,宋雯那个狗比就拿她的腿当靠垫,坐在沙发上看电影。也不知道看到什么让她开心的剧情,嗑着瓜子都笑得没牙没眼,茶几上零食袋子散了一桌,那干物死宅的德行简直令人不忍直视。
  林夕恍恍惚惚还未回身,微微偏首看了一眼数字电视机,上头一姑娘正抡起椅子对一男的后脑勺就砸了下去。
  顿时满屏狗血,一地菊花残。
  林夕:“……”所以这狗比到底为什么笑得这么开心?
  林夕梦境中的绝望和心惊最终都化为了淡淡的无力,因为那狗比嗑着瓜子扭头看她,哟了一声:“醒了?真特么能睡,眼睛一闭一睁,天都黑了。晚餐我煮了肉粥,看你没醒就干脆当夜宵吃了,哈哈,要不你去叫个外卖或者泡个泡面?”
  说到吃饭,林夕就想起自己没吃上的那一顿晚饭,顿时虚脱地道:“随便什么都好,给我来点吃的吧。”
  宋雯瞥了她一眼,发现她是真的饿了,于是特别好心地暂停了电视,去给她闷了一碗泡面,道:“你这一脸生无可恋精/尽/人/亡是怎么回事?又做梦了?”显然对林夕先前的那个梦印象深刻。
  林夕一听见“梦”字就吃不下饭,泡面的味道充盈在口腔,让她无端想吐。
  她想到那个因为绝望而选择死亡的温妮,想到一路护持她最后还替她熬过了那些残酷刑法的西里尔,越想越难受,越想越想吐。
  她灌了一口柠檬汁,生硬地转移话题道:“你刚刚在看什么笑得那么开心?”
  宋雯嘿嘿一笑:“是新出的电影《无望牢笼》,题材挺老套的,一个男人一个闺蜜和一朵白莲花之间不得不说的事。”
  林夕:“……”
  宋雯:“简单来说就是男主爱慕白莲花,闺蜜暗恋男主不敢说,有一天白莲花成了实验室的试验品,受尽折磨,想要逃走。”
  林夕:“……”
  宋雯:“反正中间颠来倒去发生了很多事,男人想尽办法要救白莲花,闺蜜也拿着苦情女配的剧本尽心尽力的帮忙,在两人的努力之下,白莲花终于成功逃出生天。但是在那群实验室的变态找上门来得时候,闺蜜因为恐惧不小心说漏了嘴,所以她被迫成了试验品。”
  林夕:“……”什么狗屎的剧情?
  宋雯:“其实电影里很有趣的一点,就是你可以看见很多细节。比如说闺蜜为什么会对实验内容了解得那么透彻,为什么她在事情败露之后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去死?她甚至还想杀死自己的亲人让他们免受苦难。以及为什么白莲花逃得不见人影,闺蜜和男主却还留在原地?”
  “结局是闺蜜在恐惧之下跳楼自杀,解脱了,但是一睁眼发现自己还在实验室。哈哈哈原来这三个人其实是同一个人分裂出来的人格,白莲花渴望有人救她逃出苦海,所以在自我意识里构建了一个虚拟的世界,她以为她逃出去了,但是其实没有。”
  “所以到最后,谁也没能逃出生天,拼死挣扎如困兽之斗,结果到头来功亏一篑,不是很可笑的事情吗?哈哈哈哈——!”
  林夕:“……”
  妈卖批,这面真是彻底吃不下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林小夕:……我好像自恋了肿么破?
  大佬:……某人总是死在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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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妮的匕首类似某种裁决,所以林夕和大佬其实都是温妮的副人格。
  宋雯讲的故事跟这个世界没有关系,只是一个雷同的故事,但是并不是林夕经历的世界。
  接下来缓和一下,讲一下现世的事情。
  就可以考虑开金手指给女主了。
  因为大佬的金大腿早就跑远了=。=
  第二十三章 突然开挂
  做梦一时爽,肝胆火葬场。因为两个鬼畜的梦境,林夕感觉自己仿佛身体被掏空。
  她是个有些冷心冷情的人,但是想到代表主人格的温妮死去,莉拉作为第二副人格应当代替温妮承担所有的痛苦,西里尔却替她承担了所有本不该属于他的疼痛,林夕就觉得心口梗了一口气,堵得她难受。
  难怪西里尔会说“如果你想做,我就帮你”,难怪他会一直迁就着她,带着她一路前行。
  原来不是因为他深爱着温妮,而是因为他是代表“理性思考”却无自主行动能力的副人格。
  她以为自己多多少少能帮上他一点忙的,没想到最后还是害了西里尔。
  林夕一天之内做了两个噩梦,第二个梦境不如第一个梦境恐怖,但是遗留下来的情绪却远比第一个梦境来得深刻。宋雯今天打定主意要通宵,林夕又实在睡不着,于是吃完夜宵之后便去洗手间洗了把脸。隔着氤氲的雾气,林夕对上了镜子里的自己。和容貌平平的莉拉不同,林夕生得修眉俊目,眉浓唇秀,是个十分英气好看的姑娘。但是莫名的,林夕竟然对“莉拉”这个身份隐隐有些不舍。
  这种感情实在陌生极了,林夕觉得心口空落落的,却不知道应该如何描绘这种陌生的情愫。
  ……不过是个梦中人罢了。
  林夕陪着宋雯看了一晚上的恐怖电影,以往她看到这些玩意儿的时候,面上高冷非常十分镇定,实际心里怕得要死。但是连续做了两个噩梦,林夕发现自己看着所谓的恐怖画面都觉得有些麻木了,她不仅不觉得害怕,甚至还有点想吃瓜。
  宋雯显然是看出了林夕的心不在焉,眼见着平时就很闷骚的损友现在完全朝着阴沉的方向飞奔而去,宋雯还是有些看不过去。她一巴掌拍在林夕的背上,道:“明天我去学校跟导师商量助教的事情,你跟我一起去,好歹出去晒晒太阳?我看你都快发霉了。”
  林夕可有不可地点了点头,她虽然是个死宅,喜爱独处的宁静,但是也并不排斥外界的喧嚣,偶尔出去走走也是好的。
  更何况她眼下这个状态,的确是需要一些正面能量来调和情绪了。
  第二天,一夜未睡的两人小憩了一上午,养好精神之后,宋雯便开始捣鼓女子外出的装备了。跟林夕这种眉眼带点忧郁的高冷美女不同,宋雯是典型的妖艳贱货,大方自信,独立自强,有格调有品位,活脱脱一个新世纪的霸道女总裁,商场白骨精。也多亏了有宋雯在身边,林夕才没有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衣服往身上套,经过宋雯妙手打理,林夕大概也能盖一个森系文艺女神的戳。
  宋雯知道林夕这两天精神状态不太好,但是她万万没想到,林夕居然在她的眼皮子底下默默的变态了。
  宋雯也不清楚林夕到底遭遇了什么,以至于这么一个冷心冷肺沉默话少的姑娘,会在听到一声“抢劫!”的尖叫之后就冲了上去。
  林夕和宋雯所在的城市是一处二线城市,有历史文化底蕴,居民充满活力,生活节奏也不会快得令人窒息。在这个平和的城市里,作奸犯科的事情还是很少的,更别论华国人对这种事情总是多多少少都抱着一点“破财消灾”的心态。是以林夕朝着劫匪冲过去的时候,宋雯是整个人都懵了。这个神勇非常的姑娘带着“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对劫匪手中的刀子视而不见,直接就是一个刚正面。
  只见林夕甩起自己手中的挎包就直接怼上了劫匪的老脸,在一个下马威挫杀了对方的狠戾之后,林夕借着劫匪吃痛的空档,一只手死死地拽住了对方握刀的手腕。然后宋雯就看到林夕用力一扭,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劫匪居然痛叫着松开了刀。林夕乘胜追击,甩起挎包又是一“咣”,好极了!double kill !对手反击了,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林夕选手抬脚对着人家裆下就是一招夺命连环踢!完美!漂亮!
  劫匪弯腰夹腿捂着裆落荒而逃,林夕捡起地上的钱包,从头到尾,她居然还顶着那张面无表情的死人脸,成功在光天化日之下装了逼。
  四周鸦雀无声,众人就看到那帅气彪悍的女英雄蹲下/身,用手帕小心翼翼的包住了凶器的刀刃,然后从挎包里取出一个塑料文件袋将它装了进去。做完这些,林夕才站起身来将钱包和文件袋一起交给了匆匆赶来的受害者,见对方愣住,才开口面无表情地解释道:“虽然抢劫这点小事警方可能不太重视,但是这个刀柄上肯定有那人的指纹,能不能抓到人就看你们的了。”
  完成了一系列令人窒息的操作之后,林夕就提着挎包跟没事人一样朝着宋雯走了过来,还甩了一个无辜疑惑的眼神:“走了?”
  “哦,走……”宋雯恍恍惚惚地应了一句,回过神来后面色大变,怒道,“走你妈卖批啊!林小夕!老娘怎么不知道你这么能啊?!流弊坏了你!居然还敢动手!你真以为你是人类的救星正义的超人啊?!中二病越来越严重了吧你?!”
  林夕和宋雯性格互补,一者被动一者强势,眼见宋雯发火,林夕顿时矮了气势,弱弱地辩解道:“我就是觉得没什么好怕的而已……好吧,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条件反射就冲上去了。而且我还记得有人跟我说要重点关注对方拿武器的手,用可以行动的脚进行攻击……”
  林夕的话音一卡,整个人都阴郁了。她怎么就忘了,这些话是西里尔跟她说的,一个梦中人的台词,她居然还当真了。
  四周的人群开始骚动,宋雯见势不妙,立刻拽起林夕的手就往学校里跑。学院是不让外人进入的,宋雯给门卫大叔看了自己还未被回收的学生卡,就在门外大叔瞻仰英雄一样的目光里带着林夕溜进了学院里。
  躲进了学院操场边的小树林,宋雯这才松了一口气,踩着高跟鞋跑步难免累得气喘吁吁,但是宋雯回头看到林夕气定神闲的模样,还是忍不住困惑地道:“你是不是偷偷报了健身班了?还是去学了散打了?我刚刚看你跟人杠的动作干脆利落,居然还能一下子捏住对方的手。你到底是怎么了?”女子的力量天生不如男子,更何况方才的劫匪还是一个成年男性,想起这一点吗,宋雯才觉得怪异极了。
  林夕愣了愣,正想说些什么,背后却突然传来一道有些清冽的少年嗓音,气喘吁吁地道:“学姐!学姐!等等我!”
  林夕回过头,就看见方才被抢了钱包的苦主朝着她们的方向跑了过来。十九岁模样的少年人,穿着学校的校服,一张白净的脸蛋,剪着一头干净清爽的碎发,看上去就如早春三月扑面而来的风,带着朝气蓬勃的味道。
  林夕看着,神情有一瞬间的恍惚。
  少年跑到林夕的面前停住了脚步,不知是因为奔跑还是因为腼腆,脸颊上带着些许红晕,却落落大方地笑道:“学姐!方才真是太谢谢你了,我钱包里还放着身份证和学生卡呢,要不是你帮忙,我今天就遭殃啦!我是今年刚入学的新生,叫高鸿,很高兴认识学姐!”
  “今天谢谢学姐仗义相助,以后还请多多指教。不知道能不能请学姐赏脸一起吃个饭?我想好好答谢学姐!”
  “哦。”林夕双目无神地应了一声,被对方一声声“学姐”嚷得有些反应不过来地道,“我们是毕业生,今天只是回来看看导师的。指教说不上,举手之劳而已,吃饭也不用了,我们一会儿还有事。你不用先报警吗?”
  “我已经报警了,一会儿警察过来我就去接应一下就好。”小年轻显然没想到自己被拒绝得那么干脆,但还是极力挽救道,“学姐是练过武功吗?刚刚真是太帅了!我也很想报个班习习武,能跟学姐一样厉害就好了!今天麻烦学姐了,如果学姐没空,那能不能给我个联系方式?手机、微/信、q/q都行的!我们可以改天再约出来吃饭,我知道附近有许多不错的美食的!”
  林夕依旧面瘫着脸,道:“真的不用了,我没学过武术,帮不了你什么。微/信q/q我都不常用啊,手机号我也记不住。”
  这么一番直男的发言简直让宋雯忍无可忍,她一拧林夕腰间的软肉,林夕顿时”嘶——“了一声。宋雯将林夕推到一边去,换上一张笑脸走上前去打官腔,道:“学弟有心了,但是我们真的还有事,总不好让导师久等。下次吧,下次吧,我们虽然毕业了但是应该还会留校当助教的,没准学弟你还能在新生的开学典礼上看见我们呢。”
  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再问就真的讨人嫌了,少年见好就收,爽朗地挥了挥手道:“那我就不打扰学姐们了,学姐们再见,真的谢谢了!”
  “哦,再见。”林夕也应和地挥了挥手,看着小年轻眼睛微微一亮,眉开眼笑地走远,忍不住叹息地道,“年轻人真是有活力啊。”
  宋雯:“……闭嘴吧你,这么呆的木头人,难怪铁树不开花。”
  #不愧是打娘胎起就单身的狗子。#
  第二十四章 烂桃花
  “你说他想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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