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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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自古君王多小心眼。
  三月初七,楚高祖皇帝驾崩半月有余,新皇行登基大典,改年号为昭安,大赦天下,开恩科。
  先皇去,新帝继,都是大事,却都不是新鲜事。
  新鲜事是登基大典后紧接着的册封大典。
  册封的是大楚朝唯一的公主,也是大楚朝第一位长公主。
  “奉天承运,承先帝诏曰:
  资尔摇光,乃朕之长女也。生于开国之日,命带祥瑞之格,祈国七载,令行清懿,婉顺有加,宝婺凝辉,端义厚德。是用封尔为天枢长公主,赐之金册,封越州之地,同藩王之制,享食邑万户,岁银万两,米五千石,赐免死金牌,三世受荫。徽章载茂,永绥后禄。钦此!”
  简而言之,就是老子有个大女儿,生她的时候正好是建国的时候,所以她肯定命格吉利。她还去寺庙为国家祈福了七年,长得好看,性格又好,品德还很端正。所以我要封她为大长公主,给她最大的地,给她藩王一样的军权,让她成为大楚朝最大的地主,还要给她免死金牌,三代可用。
  话是这么个话,理是这么个理,可是规矩不是这么个规矩。
  历朝历代以来,封长公主的多了,从龙有功的,格外受宠的,也都有封地和食邑。但是像这般封地为一整个州,涵盖整个富饶的江南六府,还像藩王一般拥有三万治军权的长公主,这可是第二个。
  头一个是在前朝的前朝,后来那个公主叛乱了,自立为王,开启了八王之乱,国土割据,战火纷飞,整整过了一百多年才被重新统一,统一之后便成了前朝大越朝。
  此后几百年来公主掌权便是大忌。
  可是这个摇光公主,不仅封了这么个大长公主,得了这么些封赐,还得了个“天枢”的封号。
  “当年父皇给她取名时说‘此女必是祥瑞命格,便叫摇光,破军星,象征祥瑞。’现在又给她赐号天枢。清毓,你说父皇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洛衍书立在太和殿外,看着百层阶梯下浩浩荡荡的公主仪仗,微微勾起嘴角,似乎带了些嘲讽,问道身边的臣子。
  晏清毓拱了拱手:“臣不敢妄言。”
  洛衍书又自嘲般地笑了笑:“罢了罢了,朕知你说不得。”
  天枢,贪狼星,主战争、权力、统治。父皇把摇光给了她,又把天枢给了她,北斗七星一尾一头全给了她。
  北斗星谓之七政,天之诸侯,亦为帝车。
  父皇是存心不想让自己这个天下坐得安稳吗?
  而此间洛摇光正穿着华服,一步一步踏着丹陛石缓缓而上。
  大楚尚黑,洛摇光的礼服是一袭玄色的宫装长裙,开阔的立领正好露出她白皙的脖颈和纤巧的锁骨,银白色的束带衬得腰身盈盈一握,宽大的裙摆在身后迤逦展开,上面绣着繁复的图腾。
  图腾非花非草非鸟,而是用银线绣上了大楚的山河地图。
  行走间银光熠熠,气带山河,华贵又古朴。
  据说这套华服也是先皇留下的。
  观礼的群臣和皇亲看明白了宫裙上的图案后皆咋舌不已,却不敢言语。
  洛摇光每上一层,便能看清洛衍书的脸一分,她知道他并不开心。
  洛摇光自然很明白这一切意味着什么。
  这就是为何原先的设定里洛衍书要压下这封诏书密而不发,这也是洛衍书为何枉顾情谊对她一介女流忌惮至此,尤其在弄清楚洛摇光身世后,这般的猜忌敌意更是达到了顶峰。
  有的东西,一旦生了根,就是原上草,野火也烧不尽。
  既然这一切已经存在,那不如让自己早早得到,早早公之于众,用天下悠悠众口堵你洛衍书残害手足之心。
  我,洛摇光,是祖皇帝亲封的大长公主,位居超品,制同藩王。
  我,还是安晓,掌握你们每个人的命运和过往。
  我,无所畏惧,谋反必能成功!
  带着这样的迷之自信,洛摇光觉得自己每一步都走出了品格,走出了风采,她觉得自己此时此刻就是玛丽苏文的大女主,真他妈爽啊!自己回去后再也不写虐文了,一定要爽文爽到底!
  而洛衍书正看着那个身着华服拾阶而上的女子。阳光照耀着她,银绣金冠都在熠熠生辉,却都掩盖不住她双眸里的流光溢彩。她的眼睛那么明亮,她的笑那么自信无畏,仿佛此时此刻她已经坐拥了天下。
  他的皇姐好像比他想象的要有意思得多啊。
  第4章
  “长公主,该去渡夏殿用膳啦。”
  丫鬟红豆的声音甜美又清脆,若洛摇光是个男子,她必然很喜欢。
  可惜现在听着,有如地狱招魂之声。
  “红豆,我今天就想在卧房用膳行不行?”洛摇光无力地摊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头,“或者我不用膳也行啊。”
  “不行,长公主,皇上有旨,奴婢不敢违背啊。”
  “本宫今天就是不去!”
  “噗通——”一声,洛摇光都不用伸头出去看就知道红豆又跪下了,果然,马上传来红豆的哭腔:“求长公主发发善心,可怜可怜奴婢,回头皇上必然要寻个照顾不周的罪名把奴婢送进慎刑司,到时候奴婢性命可就不保了啊,奴婢还小,还没相看过人家,上有父母,下有弟弟,奴婢舍不得死呀,呜呜呜呜呜呜……”
  哭声震耳欲聋,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宫里动私刑呢。
  “得了得了,别嚎了,我吃还不行吗!”洛摇光无奈地把头伸出被子,“给我洗漱。”
  红豆立马破涕为笑,麻溜儿地就去打热水了,洛摇光独自一人躺在床上仰天长叹: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就因为一句“本宫担心宫里不够住”,洛衍书那个奸君就记恨在心,册封大典之后还亲自加了一道圣旨,说他与长公主姐弟情深,加之长公主府尚在修建,因此特留长公主于宫中居住。赐望春殿为会客之室,渡夏殿为用膳之室,拾秋殿为就寝之室,落冬殿为习文之室。
  不知情之人皆以为她这个长公主不仅深得先皇宠爱,还备受当今圣上尊崇,甚至一口气赐了四个主殿,生怕她住得不舒服。
  甚至还嫌不够,又补发了一道圣旨:“古人云:食有食处,卧有卧处,学有学处。且一日三餐不可误,一日两学不可误,一日一睡不可误。朕深以为然,还望皇姐能遵古人之诲,身体力行,为天下之人做好表率。爱你的皇弟,钦此。”
  她恨不得去崇华殿抓出洛衍书,拎着他的衣领子问他:“你特么倒是告诉我到底是哪个古人这么说的?!”
  可是她不敢。
  而且只要她一偷懒,一耍赖,丫鬟就一哭二闹三上吊,比她耍赖得还要厉害。
  都欺负老娘善良。
  洛摇光一边任由红豆捯饬着自己,一边生无可恋地咒骂着洛衍书。
  再然后由红豆扶着从拾秋殿到渡夏殿去用早膳,用完早膳再横跨南北内廷去落冬殿学习琴棋书画,再从落冬殿回到渡夏殿用午膳,用完膳再回落冬殿学习琴棋书画,然后又回渡夏殿用晚膳,最后终于可以回到拾秋殿休息。
  然后一觉起来,周而复始。
  洛摇光很绝望,她很想直接去崇华殿砍了那狗皇帝的脑袋,可惜小命要紧。
  瘫在床上的洛摇光把趴在猫窝里打盹儿的糯米一把拎到床上:“你好歹是个系统,能不能别真把自己当猫啦?能不能想想办法救我于苦海?”
  糯米舒服地翻了个身:“不能。”
  洛摇光很生气:“你说你到底有什么用?”
  糯米又翻了个身:“我能提醒你再不改变下个时间轴的事件,你存稿的就要发表了。”
  第二天长公主写了人生中第一个奏折:
  本宫养了一只猫,名曰糯米,本宫以为,万物皆有灵,本宫之猫也要为天下之猫之表率,遂奏请它与本宫同吃同住,寸步不离。
  帝批:准。
  糯米很绝望:“老子腿这么短你还让我天天和你跑东跑西的,你还是人吗?”
  洛摇光一脸无所谓:“反正你死了就可以回去了,你完全可以自杀嘛。”
  糯米支支吾吾了一会儿,终于说道:“我自杀了是可以回去。但会被主系统放进回收箱,回收箱里没有新鲜数据可以吃,只能吃垃圾数据,一直到代码作废。”
  “所以意思就是如果我死了,你也没有好日子过?”
  糯米点点头。
  “那你特么的一天天拽成个二五八万的样子?!还不快说你到底有什么用?”洛摇光感到很暴躁,她有种直觉,她的系统肯定是程序员用脑袋在键盘上滚了一圈写出来的,根本不靠谱!
  “人家看你们人类养的猫都很拽嘛。”糯米感到很委屈。
  洛摇光作势要把它拎起来扔了,糯米连忙说道:“我可以给你提供主动发文的机会!”
  “什么意思?”洛摇光停住了把它扔出窗外的动作。
  糯米连忙抱住她的手臂:“通常情况下,系统会根据你在这个世界的经历自动生成最新章节发表,但是只要积分够了,你就可以兑换自己主动更文的机会,你在文章里写的东西都会作用于这个世界,但是只可以改变未来要发生的事,不能改变已经发生了的事。”
  “意思和神笔马良差不多?”
  点头。
  “意思就是我写要有光,就会有光?”
  点头。
  “那你特么快把键盘给我吐出来啊!能用写字解决的事情为什么要用走路解决啊?!”
  “因为你现在积分还不够。”
  “多少积分才够?”
  “9999积分兑换一次。”
  “我现在多少积分?”
  “6666。只要发表的文让读者觉得爽,系统收到多少正情绪值就会反馈给你多少积分,你现在的积分主要就是册封大典时候获得的。读者普遍觉得你成为大楚朝第一大地主这件事情很爽。”
  糯米一口气招供完后终于被洛摇光放回了猫窝,捡回了一条猫命。
  洛摇光若有所思:“意思就是我让读者爽,爽够了我就可以开挂,开了挂我就可以让他们更爽,爽到极致我们任务就完成了?”
  糯米狂点头。
  洛摇光欣喜若狂,自己原来也是有挂的女人啊!虽然开挂操作有点复杂,但是有挂总比没挂强啊。
  等等,刚才糯米说自己如果再不改变下个时间轴的事件,原来的存稿就要发表了,这可不行,原文发表了读者的负情绪值又会一大堆,她到时候还怎么开挂?她必须要阻止。
  到了这部分洛摇光虽然娘不疼弟不爱但是有爹和竹马照顾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现在她已经十七岁了,是个成熟的虐文女主了,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了。
  所以她现在要竭尽全力和洛衍书打好关系,避免让洛衍书发现自己的身世,一旦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自己就成了待宰的羔羊。就算有一天纸包不住火,给他发现了,那一天也必须是在她重兵在手重权在握之时。
  原文里自己这一病就病了两三个月,窝在偏僻的宫殿里日日夜夜地昏睡发呆,没人疼也没人爱,既不愿意出门见人,也不愿召见前来看望的诰命夫人们。
  众人都说先皇驾崩,公主与圣上生了罅隙,早已失了势,病入膏肓,命不久矣。
  是晏清毓连中三元金榜题名的消息才让她又迈出了宫门。她远远地在琼林宴上看了他一眼,芝兰玉树,清贵风流,一身红袍自是俗世好风景。念着这个人的百般好,才又生了好好活下去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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