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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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里一下子就静下来了。说实话,这一对爹妈那真是不靠谱的很。
  林母看向林雨桐:“死前能见你好好的,我就能瞑目了。”
  林雨桐朝林母看了一眼,过去给她又号脉:“不用瞑目,还不到那份上。吃几副药,就能下地了。”
  “啊?”林雨槐看向林雨桐,“能好?”
  林雨桐点头:“能!回头我叫人把药送来。按时服用,问题不大。”
  “死不了了!”林母闭上眼睛,“做下这丢人的事,”还叫儿女都知道了,“怎么就不叫我死了呢?”
  林雨桐没说多余的话,她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起身这才将屋子打量了一遍,炕不大,两床被子上面都带着补丁,但看着却也干净整洁。看着样子,老两口并不在一个屋子住着,这边应该是林母跟杏子的屋子。
  正打量呢,门帘一动,就见杏子端着碗进来了,“药好了……叫娘喝药吧。”
  这参汤倒喝了倒也行。林雨桐往一边让了让,这才瞥见杏子的手上都是冻疮。这才入冬,可见这是早年就冻出来的旧伤。
  林雨槐指了指外面,对林雨桐和四爷道:“咱们出去说话。”
  他的语气有些沉闷,想来这些事情,他即便心里有猜度,但也是第一次听说。心里大概也有几分不得劲吧。
  从东侧间出去,见见灶膛前面蹲着一个瘦骨嶙峋的人,这该就是林德海。他的头发没完全剃了,前半脑门上是板寸,后半个脑袋将鞭子剪了,但是却整个的齐耳短发,胡乱的披散着头上戴着一顶瓜皮小帽。身上穿着长袍马褂靴子,还是前清那一套。只是这褂子袍子都是绸缎的,上面的补丁却是棉布的。靴子也早就露出脚趾了,他也不嫌弃冷,就这么穿着。远远的,林雨桐都能闻见他身上那股子大烟的味道。
  她低声问林雨槐:“还抽着呢?”
  “打我记事起,他就一直抽。”林雨槐眼里闪过一丝厌恶,“家早叫他给败干净了。”他说着,就看向林德海,“你进屋去吧。”
  林德海看林雨桐又看四爷:“我闺女带着女婿上门了,还不许我这老丈人说句话了。”
  四爷顺手递了两块钱过去,“来的匆忙,没带什么礼。这钱拿着零花吧。”
  林德海马上伸出鸡爪子似得手,蹭一下就拿过去了,“这个女婿知晓势力。我认下了。”边说,边往外跑。一眨眼就出去了。
  “爹……你上哪去?”外面是一个少年的声音。
  “我不是你爹!”林德海气急败坏,“也不要你管!”
  话音一落,门帘子就掀开,一个瘦小的少年走了进来,身上是宽大的黑棉袄,还背着一捆子柴,手里提着药包走了进来。见了林雨桐和四爷,愣了一下才道,“是大姐和姐夫回来了?我这就去割肉,晚上炖肉吃。”
  十分活泛的样子。
  大人再不做法,可孩子有什么错呢?
  林雨桐心里一叹,这世上万事,可能冥冥中自有天定。既然这么多意外巧合之下,都能遇上这一家人,不是老天注定的又是什么。占了人家的身子,就得了结这一段因果。这么想着,脸上就带了笑意,也没刚才看着那么别扭了,“是杨子吧?快把东西放下别跑了,外面怪冷的,又不是外人,家里有什么吃什么呗。”
  林杨一愣,忙不迭的应了,将东西放下,又给灶台下面添柴火。
  林雨槐松了一口子,看向林雨桐:“我以为额娘……其实,真是不该打搅你的。”
  林雨桐就笑:“这一波三折的都能叫咱们兄妹遇上,这不就是天意吗?”
  四爷紧跟着打岔,问起了林雨槐如今都做什么营生。
  “走南闯北的,跟走镖差不多。”林雨槐朝屋里看了看,“只是额娘的身体不好,我只走近途,家里的样子你们也见了,我哪里也去不了的。阿玛是不管事,额娘这些年就没怎么康健过。杨子杏子前几年小,这两年大了,倒是顶事了。”
  那他这些年的日子过的可不见得好。爹妈弟妹都得他一个人养着,不用想也知道吃了多少苦。
  四爷看了林雨桐一眼,突然低声对林雨槐道:“你改天到家里去,我有事要跟你商量。这走镖的营生暂时还是辞了吧,如今这兵荒马乱的,出门家里人都跟着提心吊胆的。”
  林雨槐有些犹豫,他找妹子可没想着占人家的便宜。
  林雨桐明白四爷的意思,“哥,这有些事别人我们不放心。”
  林雨槐朝林雨桐看去,见她神色郑重,这才点头,“行!我知道了。改天我就过去。”
  这边说着话,谁也没注意杨子,此时门帘一掀开,却见他从外面进来,手里拎着一串腊肉。不知道什么时候溜出去弄来的。
  两人到底是留下吃了顿饭,天色晚了的时候,才出门。
  等把人送走了,林雨槐回到屋里,就见杏子将布袋子递过来,“哥,你看,这是大姐留下来了。”
  杨子手快,将布袋子的东西往炕上一倒,见里面滚出十几个梨,十几个橘子来,另外还有一封二十个大洋。
  “这……”杨子看向林雨槐,“哥,这个不能要。”
  林雨槐看了看,叫递给杏子,“收好了,别叫阿玛看见。留着吧,是你们大姐给的。”
  “大姐认我们不?”杏子搓着衣服角,看了躺在炕上睡的沉稳的林母一眼,低声问道。
  林雨槐的手僵了一下,这才道:“一个娘肚子里出来的,怎么不认?”
  却说林雨桐和四爷回到家,天色都黑透了。风吹的那叫一个邪乎。到屋里暖和过来了,又泡在热水了洗了澡,林雨桐才问四爷:“你打算叫林雨槐做什么?”
  “跟迈克那边的线不能断了。”四爷端着手里的茶杯,“他运来的东西,总得想办法才能到咱们的手里。这种事不是绝对信任的人绝对不能托付。”
  林雨槐值得信任,他本身也极为有本事,估计手底下也有不少可用的人。看他在火车上的做派,属于混江湖的,跟帮派也有一些扯不清的关系,他在沪上何京城之间来往,相对来说是安全的。
  第二天,不光是林雨槐来了,连杨子也一并带来了。
  “叫他认认门,以后来回跑腿,有这小子呢。”林雨槐指了指杨子,就道。
  这小子嘴甜,进了门也不见外,叫了姐姐姐夫之后,就拿了扫把,清扫院子里的积雪,半点也不闲着。
  四爷跟林雨槐去了书房说事,林雨桐给两人上了茶就出来了。见杨子在院子里忙活,也不嫌弃冷,心里就觉得泛酸。这是看着别人的眼色长大的孩子,就怕招人厌烦。
  林雨桐招呼道:“随便扫扫,等天晴了再收拾也行。外面太冷,赶紧进来。”说着话,就弄了两碗姜水红糖荷包蛋来。给林雨槐端了一碗进去,留了一碗放在小锅里在炉子上咕嘟着。
  等他搓着手进来,这姜味越发的浓了。林雨桐盛出来给递过去,“刚好驱寒。”
  林杨笑嘻嘻的接了,就坐在炉子边上小凳子上,一边吃着,一边将鞋靠着炉子烤着。林雨桐这才注意到,他脚上的鞋很大,应该是林雨槐的。这能不冷吗?
  林雨桐还没说话,林杨就低声道:“大姐,你说我跟着你学医,现在还来得及吗?”
  这孩子还真是有想法。
  林雨桐忙将手里的活放下,“来得及!怎么来不及?想学什么时候都不晚。怎么?想学医?”
  “就是想学手艺,好歹能养家糊口。”林杨垂下眼睑,“之前还想跟着教堂里的神父学西医,可娘不准……我想跟着大姐学,娘应该不反对。”
  林母反对,是因为这俩孩子的亲生父亲就是郎中。她心里翻膈应。
  林雨桐想了想就道:“其实更好的学习,还是应该在学校。你之前应该没念过书吧?”
  林杨点点头,“我跟二姐跟大哥学了一些。算是能认识几个字。”
  “这不认字学什么都不行。”林雨桐叹了一声,“这得从头教你。”
  “太占大姐的时间了。”林杨赶紧摆手,“我去夜校也行。本来这事该跟大哥先说的,我在一个铺子里找个了活计,白天在铺子里帮忙,夜里就去夜校念书。之前娘的身体不好,我也没顾上,如今看着娘好多了,今儿早起还喝了大半碗的粥,我这才又起了心思。”
  “在哪的铺子?”林雨桐好奇的问道,“是做什么的?”
  “就在琉璃厂,离这里不远。”林杨呵呵一笑,“是做古玩买卖的。没什么重活……”
  林雨桐摆摆手,“别较劲,什么活也别去。等开春了,就正经的上学去。先去夜校把小学的文化课补上来,后半年去读中学,以后还要考大学,又不是供不起你。”
  杨子的手都僵住了,这得花多少钱呐?他心里有些懊恼,就不该提学医的这一码字的事。这么想着,就又没心没肺的笑起来,“其实我就那么一说,我笨的很,学也未必学的会,还是算了。”有家搪瓷厂招收学徒工,虽然一个月只给两块钱,但好歹也是学本事了。以前觉得不划算,如今倒觉得,也不失为一个办法。干上两三年再说。
  林雨桐看着这孩子眼里就有些怜惜,上学这事,也犯不上跟个孩子说,回头跟林雨槐说也是一样的。他这边将米饭蒸在锅里,那边就洗肉切肉,打算做红烧肉。嘴上却又问起杏子的事:“你二姐在家做什么呢?”
  杨子放下碗,顺手洗了,又闲不住的拿起抹布到处的擦,“她在家糊火柴盒,有时候吴婶子收上来的衣服多了,她也过去搭把手给人家洗洗衣服。我二姐性子绵软,胆子也小……”
  周围的人都知道她们姐弟不是林家的孩子,又被林德海整天谩骂着长大,有几个人能跟杨子似得,没怎么受影响不说,瞧着还挺开朗。
  四爷和林雨槐谈完,都已经快中午了。红烧肉的香味勾的人肚子直叫唤。
  白米饭加肉,好几年都没吃了。杨子就是矜持,一个人也干掉了三大碗。走的时候,林雨桐又将饭和肉都盛出来给带着,“回去热热就能吃。”又给了两匹布,十几斤棉花。最后再将药给递过去,嘱咐了用法。林雨槐这次倒是没推辞,拿着就走了。今儿妹夫托付的事都是大事,既然这么信任,那么这点东西再推测就见外了。
  临送到门口了,林雨桐想起什么似得又叫住两人,跑回去拿了个瓷瓶出来,“我上期瞧见杏子的手冻伤了,这药不错,叫她按时擦上。以后别叫她洗衣服了,这大冷的天。姑娘家身子受凉不好。”
  实心实意,不是真上心哪里记得这事情。
  林杨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抬着袖子抹了一把眼睛,这才接过来,却又低下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四爷在杨子的脑袋上拍了一下,“没事就过来玩,替你大姐跑跑腿。”
  “嗳!”杨子利索的应了一声,头却始终都没抬。
  兄弟俩一进林家的大杂院,碰见的就七嘴八舌的上来打招呼。也难免有人说几句酸话,但到底是惧怕林雨槐的,低声嘀咕两句的有,问到面子上的没有。更有那跟林德海一个德行的,还追着问:“咱家的大格格啥时候回来了?”
  还大格格呢?什么年月了都?
  等进了门,林德海正坐在堂屋里一口花生米一口老酒,看见哥俩,头都不抬的问道:“回来了?我闺女给我带什么了?”
  杨子只把药留在外面,剩下的一股脑的麻溜的拿到里屋去了。
  林德海气不打一处来,抱怨林雨槐:“我说你小子是不是缺心眼?去你妹子那怎么带着那小子。我闺女的东西都是孝敬我这个老子的,他们算哪根葱?”
  “您消停点。”林雨槐不耐烦,倒了一碗水正准备喝呢。就听林德海将酒杯往桌子上一方,“少给老子大小声的说话。也别看老子不顺眼,老子这回出去可是给你办了件大事。老子找人在警察局给你谋了个差事,明儿你就给老子去当差去。”
  去警察局?
  林雨槐想起今儿自家妹夫才说的事,这或许是个机会……
  第727章 民国旧影(14)三合一
  林德海嘴里滋溜着酒,美美的眯上眼睛。
  林雨槐坐在林德海的对面,“这是怎么了?怎么想起给我谋差事了?以前可是说那衙门的捕快可连登咱们家大门的资格都没有的。如今倒叫我去?一个月十几块钱,是够给我额娘看病的,还是够给你下馆子的?是不是你兜里的那两个大洋又被人哄去了?要不然谁脑子进水了答应你这一茬。”
  “嗨……孙子!”林德海将酒杯往桌上一扔,“有这么跟老子的说话的吗?”
  林雨槐看了他一眼,哼笑着就起身,“您这是喝多了吧?我这媳妇都没有呢?上哪给您弄孙子去?差辈了!”
  “你这不孝子是不是想气死老子。”林德海瞪了林雨槐一眼,摇了摇手里的酒壶,见里面空里,就朝里屋叫嚷:“狗崽子你出来,打酒去。”
  杨子在里屋听见了,靠在炕头拿着一本发黄的书在看,动也没动。杏子推了他一把,“快去,爹叫你呢。”
  杨子的手指压在嘴唇上,示意她别说话。
  果然,就听林雨槐的声音传来:“行了,二两酒就是极限了。要是再贪杯,我明儿就去把那酒铺子给砸了。我看往后谁还敢卖酒给你喝。”
  这话叫林德海吃了一瘪,这瘪犊子真干的出来这事。自己如今抽点烟泡不就千难万难,轻易没人敢卖给自己。可不就这这瘪犊子给折腾的。他气弱了两分,不敢在纠缠,就拉住林雨槐:“说正事!说正事!你还是给老子当差去,这回是老子花了一个大洋请了吴云山那个王八犊子,他才松口的。”
  林雨槐这次可真是惊讶了,“你去求吴云山了?”
  林德海有些不自在的点点头:“去求了,怎么样?老子跟你说,你去了好好当差,凭你的本事,将来怎么也能把这瘪犊子给压下去。”
  吴云山一家子以前都是林家的下人,他本人小时候还是林德海的小厮,学认字还是站在林德海身后,跟着私塾先生学会的。林家败落了,可是吴家起来了。吴云山又善于钻营,如今在警察厅大小也是个处长。到了这个份上,人家是不愿意搭理林德海的。但是若是林德海求上门,那又另当别论的。既能显示如今的身份,出一口当年为奴为婢的恶气,又能宣扬自己的名声,要真是对旧主不搭理,那叫忘恩负义。施舍给林家小子一口饭,不过是随手的事。就跟林德海当年用银角子打赏他一样。
  林德海心里不是滋味:“咱没钱,没钱有没钱办事的办法。不就是装孙子吗?不就是给那瘪犊子跪下吗?他以前跪我,我如今跪他。算是扯平了。”
  林雨槐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不用去求人,以前不去当差日子不也照样过。”
  林德海瞪眼:“你懂个屁!以前那十几块钱根本就不够一家子吃喝的,但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找回你妹子了。你妹子的日子过的可不错。我跟东屋那病秧子有你妹子贴补着养活,那俩拖油瓶的野种也都大了,靠着他们自己好歹能糊弄肚子了。你现在去当差,只要顾好你自己的肚子就行了。你别瞅着那点工资,有本事就往上爬一爬,等当官了,钱算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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