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清歌!”清若筠怒。
清歌掏掏耳朵,“知道了,马上回来。”说完,毫不犹豫地挂断了电话,调转车头,直接回家,神情略有些烦躁。
踏进家门的一瞬间,清歌脸上的烦躁立刻一收,扬起一抹笑,脑中忽然想到不久前她说靳修溟的话,其实她何尝不是戴着面具生活呢?眼底闪过一道凉薄,转瞬即逝。
客厅里的人见清歌从外面进来,除了靳修溟之外,都是一愣,夜云霆直接开口,“清歌,你不是上去休息了吗?怎么从外面进来了?”
清歌笑眯眯,“是上去休息了,不过睡不着就去外面走走,估计是我动作太轻了,所以你们没有注意到。”她说得一脸真诚。
听得夜云霆也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跟人聊天太专注了,所以没注意到,不过也没太在意。
清歌见他们不再追问了,就打算去厨房洗个水果,然后就看见了靳修溟那副似笑非笑的模样,翻了一个白眼,德性!直接去了厨房,不一会儿,手上就多了一个苹果,漫不经心地啃着,明明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却偏偏让人觉得潇洒随性。
夜明志和靳修溟势必是要留在这里吃晚饭的,清歌饭前吃了水果,吃不了几口就饱了,又不能马上下桌,不然会显得很没有礼貌,于是便坐在位置上,偶尔加一根土豆丝尝尝,消耗时间。
“清歌,你没回来时,你妈妈曾说想让你进公司,你现在回来了,打算什么时候去上班?”夜明志没有忘记这件事,再度开口。
清歌暗叹一声,还是没能逃过这个话题,“没打算去。”
夜明志皱眉,“你是想自己创业?我知道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喜欢靠家里,不过清歌,自己创业太辛苦了,正好公司现在也在发展阶段,对人才的需求量极大,你又是学这个的,不要浪费了自己的才华。”
清歌靠在椅背上,双手抱胸,姿态闲适,看得清若筠柳眉直蹙,“二叔,我并不想做什么生意,我已经报名了新兵体检,我要去当兵。”
夜明志一愣,没想到清歌的打算竟然是这个,看了一眼清若筠,果然他大嫂的眼神已经冷下来。
清若筠沉了脸,刚想开口,她的丈夫就在桌子下按住了她的手,她微微侧头,对上夜云霆不赞同的眼神,红唇微抿,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并未开口。
气氛凝滞,夜明志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要是夸清歌有志向,势必要惹得大嫂不满,要是不说点什么,似乎就无法打破僵局。
踌躇间,就听到夜清筱开口,“清歌现在还年轻,我觉得去部队里锻炼锻炼也好,反正两年后清歌也才二十二岁,将性子锻炼地沉稳些,进了公司也更能适应。”
有人给了台阶,夜明志自然是要顺着她的话往下说,“对对对,部队可是个锻炼人的地方,改天我也要将我家那个臭小子赶到部队里锻炼锻炼,收收性子。”
清歌眼神微凉,部队是个神圣而庄严的地方,在他们眼里成了什么?想要开口反驳,可这话是夜清筱说出来的,也是为了自己好,忍了忍,吞下了嘴边的话。
靳修溟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清歌,眼底似乎闪过一道笑意。
夜明志主动转移了话题,饭桌上几人谈论着公事,清歌百无聊赖,坐了不到五分钟就下桌了,“我吃饱了,你们慢用。”
夜清筱想叫住妹妹,只可惜人已经走了。
清歌没回楼上,而是去了车库,将一辆跑车开了出来,这是十八岁生日时,她爸爸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只是当时她人在国外,没有时间开而已。
路上,清歌拨出了一串号码,电话刚接通,就传来了一道嚣张的男声,“谁啊,大半夜的找小爷!”
清歌眼角轻斜,“是你姑奶奶我。”
“你特么……”那人话说道一半,忽然意识到说话的人是谁,拿开手机看了一眼号码,确实是国内的,砰地一声从床上蹦了起来,“清歌,你回国了?”一脸的激动与惊喜。
清歌翻白眼,“是,你现在在哪里?”
“在家啊。”
“出来,老地方见。”
“好咧,等着,半个小时一准到。”说完,喜滋滋地往身上套衣服,一阵风似地飞奔去了车库,下楼时遇上了他母亲,“你这大晚上的去哪里呢?”
那人摆摆手,“有事儿。”
酒吧门口,清歌依靠在跑车上,手里的车钥匙一晃一晃的,多了一分漫不经心。
一辆蓝色的骚包跑车在她的面前停下,随后车门打开,一道瘦高的黑影从车上蹿下来,直奔她而来。
“清歌。”来人张开双臂,清歌见状,身影一闪,直接避了开去,来人扑了一个空,好不容易稳定住了身形,转身幽怨地看着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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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故友相见
“清歌。”来人张开双臂,清歌见状,身影一闪,直接避了开去,来人扑了一个空,好不容易稳定住了身形,转身幽怨地看着清歌。
“清歌,我们这么久没见,你竟然吝啬到连一个拥抱都不愿意给我。”来人说着话,看着清歌的眼神越发幽怨,就像是一个被渣男抛弃的幽怨小媳妇。
清歌嗤笑,抬手搓了搓胳膊,“猴子,你信不信我拔光你身上的毛?”
被叫做猴子的那人哼了一声,气急,“清歌,都说了不要叫我猴子,我是有名字的人,我叫侯明达。”
猴子这个外号是清歌小时候给他取的,他们是幼儿园时的同桌,侯明达从小就长得瘦小,加上头发枯黄,看着可不就像是一只小猴子。
清歌原本是不会这样称呼同桌的,毕竟不礼貌,可谁让侯明达那时候看着瘦弱可欺,却性子霸道,看清歌是个小女孩就想欺负她,结果可想而知,被清歌狠狠教训了一顿不说,还得了“猴子”外号一枚,从小叫到大。
面对侯明达的气急败坏,清歌则是一脸淡定,“哦,我都忘了你还有大名。”
侯明达盯着清歌的脸,你说这人长得这么漂亮,说出口的话怎么就那么欠揍呢,可真让他上去揍人他是不敢的,不是因为清歌是女孩子,而是因为无数次的经验告诉他,眼前的人就算再无害那也是表象,这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小狼崽。
侯明达傲娇地哼了一声,抬手勾住清歌的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样子,“算了,小爷大人有大量,看在你今天刚回国的份上,就不跟你计较了,走,小爷请你喝酒去,我跟你说,我最近新学会了一种鸡尾酒,我调一杯给你尝尝,保证你会喜欢。”
清歌跟着某人进去,耳边是他絮絮叨叨的话,脸上没有丝毫的不耐烦,仔细看,眼底还带着些微的暖意,耳边,侯明达还在说着,“清歌,你的心也太狠了,说去四年就去四年,也不说趁着假期回来看看我们,大家都很想你,改天我组个局,一起出来聚聚,先说好,你可不许拒绝。”
清歌应了一声好,侯明达很满意。他跟清歌虽然是幼儿园就认识了,却也仅限是幼儿园同桌,清歌这个家伙太妖孽,从小学就开始跳级,他还在上高中呢,这人就出国读大学了,现在他在苦兮兮地读大三,人家博士都读完了。
清歌算是侯明达认识的人中最聪明的存在,也是他最崇拜的人。虽然不在一个学校念书,但二人的关系非常好,清歌还在国内的时候,他们经常一起玩儿,是铁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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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里的人见清歌从外面进来,除了靳修溟之外,都是一愣,夜云霆直接开口,“清歌,你不是上去休息了吗?怎么从外面进来了?”
清歌笑眯眯,“是上去休息了,不过睡不着就去外面走走,估计是我动作太轻了,所以你们没有注意到。”她说得一脸真诚。
听得夜云霆也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跟人聊天太专注了,所以没注意到,不过也没太在意。
清歌见他们不再追问了,就打算去厨房洗个水果,然后就看见了靳修溟那副似笑非笑的模样,翻了一个白眼,德性!直接去了厨房,不一会儿,手上就多了一个苹果,漫不经心地啃着,明明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却偏偏让人觉得潇洒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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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你没回来时,你妈妈曾说想让你进公司,你现在回来了,打算什么时候去上班?”夜明志没有忘记这件事,再度开口。
清歌暗叹一声,还是没能逃过这个话题,“没打算去。”
夜明志皱眉,“你是想自己创业?我知道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喜欢靠家里,不过清歌,自己创业太辛苦了,正好公司现在也在发展阶段,对人才的需求量极大,你又是学这个的,不要浪费了自己的才华。”
清歌靠在椅背上,双手抱胸,姿态闲适,看得清若筠柳眉直蹙,“二叔,我并不想做什么生意,我已经报名了新兵体检,我要去当兵。”
夜明志一愣,没想到清歌的打算竟然是这个,看了一眼清若筠,果然他大嫂的眼神已经冷下来。
清若筠沉了脸,刚想开口,她的丈夫就在桌子下按住了她的手,她微微侧头,对上夜云霆不赞同的眼神,红唇微抿,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并未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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踌躇间,就听到夜清筱开口,“清歌现在还年轻,我觉得去部队里锻炼锻炼也好,反正两年后清歌也才二十二岁,将性子锻炼地沉稳些,进了公司也更能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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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眼神微凉,部队是个神圣而庄严的地方,在他们眼里成了什么?想要开口反驳,可这话是夜清筱说出来的,也是为了自己好,忍了忍,吞下了嘴边的话。
靳修溟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清歌,眼底似乎闪过一道笑意。
夜明志主动转移了话题,饭桌上几人谈论着公事,清歌百无聊赖,坐了不到五分钟就下桌了,“我吃饱了,你们慢用。”
夜清筱想叫住妹妹,只可惜人已经走了。
清歌没回楼上,而是去了车库,将一辆跑车开了出来,这是十八岁生日时,她爸爸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只是当时她人在国外,没有时间开而已。
路上,清歌拨出了一串号码,电话刚接通,就传来了一道嚣张的男声,“谁啊,大半夜的找小爷!”
清歌眼角轻斜,“是你姑奶奶我。”
“你特么……”那人话说道一半,忽然意识到说话的人是谁,拿开手机看了一眼号码,确实是国内的,砰地一声从床上蹦了起来,“清歌,你回国了?”一脸的激动与惊喜。
清歌翻白眼,“是,你现在在哪里?”
“在家啊。”
“出来,老地方见。”
“好咧,等着,半个小时一准到。”说完,喜滋滋地往身上套衣服,一阵风似地飞奔去了车库,下楼时遇上了他母亲,“你这大晚上的去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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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门口,清歌依靠在跑车上,手里的车钥匙一晃一晃的,多了一分漫不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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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这个外号是清歌小时候给他取的,他们是幼儿园时的同桌,侯明达从小就长得瘦小,加上头发枯黄,看着可不就像是一只小猴子。
清歌原本是不会这样称呼同桌的,毕竟不礼貌,可谁让侯明达那时候看着瘦弱可欺,却性子霸道,看清歌是个小女孩就想欺负她,结果可想而知,被清歌狠狠教训了一顿不说,还得了“猴子”外号一枚,从小叫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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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明达傲娇地哼了一声,抬手勾住清歌的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样子,“算了,小爷大人有大量,看在你今天刚回国的份上,就不跟你计较了,走,小爷请你喝酒去,我跟你说,我最近新学会了一种鸡尾酒,我调一杯给你尝尝,保证你会喜欢。”
清歌跟着某人进去,耳边是他絮絮叨叨的话,脸上没有丝毫的不耐烦,仔细看,眼底还带着些微的暖意,耳边,侯明达还在说着,“清歌,你的心也太狠了,说去四年就去四年,也不说趁着假期回来看看我们,大家都很想你,改天我组个局,一起出来聚聚,先说好,你可不许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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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算是侯明达认识的人中最聪明的存在,也是他最崇拜的人。虽然不在一个学校念书,但二人的关系非常好,清歌还在国内的时候,他们经常一起玩儿,是铁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