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
不过以上这两样加在一起,让花月觉得并不像是巧合。
花月观察了一小会儿谢安明,发现他经常用左手去小心托着右臂,看起来右臂像受伤了。
沈戮来找花月,顺便就看见了大厅内的谢安明。
谢安明在发现沈戮的那一刻,紧张地站起来,拘谨地不知如何是好。他并不认识沈戮是谁,但他能感觉到对方很强大很不一般。
花月从谢安明对沈戮的反应,确定他不是普通人后,很容易就根据他的特点确定他是了。
“《山海经·海外南经》记载了一个不死国:‘不死民在其东,其为人黑色,寿,不死。’”
谢安明听到花月的话后,更加紧张了,坦白承认:“没错,我是不死民。”
“你的右臂怎么了?”花月问。
谢安明踌躇半晌,才用左手小心地撸起自己的袖子,整个胳膊上都缠着白色的纱布。他把纱布揭下来,露出一小截已经腐烂的胳膊给花月和沈戮看。
“整个右臂都这样了,已经蔓延到肩膀,过不了多久就会到心脏。”
“怎么会这样?”花月奇怪谢安明既然是不死民,为什么会右臂受伤。既然不死,应该不会被疾病和伤痛困扰才对。
“半个月前,有一位玉石商人到我们不死国,要跟我们做生意。他说人类都渴望长生不死,喜欢有福气的东西。玉能养人,人也能养玉。只要我们不死民肯佩戴他生产的玉镯一个月,就可以给我们每人五万块钱。而我们戴过的玉镯他拿在外面至少可以卖十万块钱。
因为不死国正遭受严重的荒漠化问题,我们急需钱去购买大量的耐旱树苗。所以大家就同意了玉石商人的请求,愿意和他交易。
当时当我们大家戴上这个手镯一夜之后,好像身体里的什么东西被吸走了,接着一个又一个开始病倒。等我们意识到是玉镯问题的时候,玉镯已经摘不下来了。玉石商人在第三天的时候来了,他收走了我们的镯子,但我们所有人都已经没有力气反抗他们。很多族人以为手镯离开我们之后,我们的不死之身会慢慢恢复,但最后发现根本不是这样。
族长最后挑选了十名还能行动的年轻人出来寻找办法,我就是其中之一。”
谢安明感觉到花月民宿这里附近的气息不太一样,他虽然说不清楚这是什么,但能感觉到对自己有好处。他本来想在网上订房间,但发现没有房。他就随便借口是住客,先来到这里,想先看看这里的灵气能否帮助他除掉身上的怪病。
“没想到我刚来,就被你们发现破绽了。”
花月问沈戮有没有办法帮助谢安明。
沈戮对谢安明道:“这里的灵气可以延缓你身上的病症和疼痛,但你们的寿元都被夺走,想活命,必须找到取走你们镯子的玉石商人,把吸走你们寿元的镯子夺回来。”
花月就带着谢安明去找景区附近找一名素描画手。
一个多小时后,画像成型了,谢安明激动地指着平板里的人:“就是他!”
花月吃惊地看着纸上所画的对她来说再熟悉不过的人像,是盛铭。
第29章
画像中的男子长脸, 有一对浓眉, 眉梢和眼角都桀骜地上扬,透着阴狠, 高鼻梁, 冷薄唇, 虽然只是画像,但整个人的五官给人感觉很不好相处,甚至能从这黑炭笔素描的眼睛里感受到一丝不适。
“我对他这双眼印象太深刻了,就是这个样子。”谢安明指着画像的眼睛,咬着牙, 哪怕只是对着一幅画像,他眼睛里仍然充满了恨意。
“他让画手把这双眼睛改了不下二十次。”花月补充解释道, “在我印象盛铭没有这种凶狠的眉眼,不过这画像整体的样子跟盛铭非常像。”
“人在畏惧的时候,很容易把作恶者的样子想象得更加凶狠。”
沈戮虽然并不认识画像上的人, 但不相信有这么巧合的事,特别是发生在花月身上的。这件事一定不简单。
“但他是搞药剂研究的科研专家, 基本上每天都泡在实验室,要么做研究要么些论文,跟玉石商人完全不搭边。”花月感叹后,立刻补充一句,“当然, 这是我两年前的了解, 现在他变了也说不定。”
“有时候身份不过是伪装。如果真是他, 知道不死国和不死民,还知道怎么利用玉镯吸走不死民的寿元,那他一定就不是普通人。我们必须立刻去见他,以谢安明现在情况,即便有这里的灵气保护,也撑不过三日。他不死国的那些同胞,怕是最多只剩下一天的时间了。”
沈戮问花月是否知道直接找到盛铭的办法。
花月知道盛铭家的地址,但不确定他现在是不是还住在那里。花月就打电话给盛传,跟他确认一下他叔叔的现住址。
电话刚打通,不等花月开口,盛传就兴奋地先问花月是不是同意跟他交往了。
“你等等,我正开车往你那走,马上就到。”
电话挂了。
不一会儿,盛传捧着半人多高的大花束进门,放在前台。
他笑着对花月打招呼:“无论我本人多么平庸,我对你的喜欢很美!”
花月伸手。
盛传吓得立刻用手按住花,请花月不要再像上次丟山楂卷一样把这些花也糟蹋了,“它们是花,你也是花,本同是同根生,就不要互相伤害了。请让这些娇弱的小花朵有被插在花瓶里继续生命的机会吧。”
花月无奈地看一眼盛传,让江小绿把花收走,拿去装饰客房。
“这就当是你这今天连续骚扰我的精神损失费。”
“行!”不管怎么样,花月接受了她的话,这是进步的表现,盛传很开心。
“盛铭现在还住在天海湾小区么?”时间紧迫,花月问。
盛传开始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满脸很认真的样子听花月说话。当他反应过来花月说的盛铭就是自己的小叔的时候,笑容在脸上瞬间凝固。盛传诧异地看着花月,张了张嘴,眼睛最后瞪圆了,直勾勾地盯着花月。
“你怎么知道我小叔的?还知道他住在哪儿?你和他早就认识?”
花月点头,然后对沈戮道:“看来他还住在老地方,我们走吧。”
花月让江小绿守着民宿,她拿着包就跟沈戮、谢安明走。盛传当然要弄清楚怎么回事,他不依不饶地跟上来,让花月跟他说清楚。
“看不出来?”花月问。
盛传摇了摇头。
“你小叔曾是我前任,”花月让盛传以后不要再费心来找她了。
盛传把眼睛瞪得史无前例的大,“你……居然和他……”
沈戮开了跑车过来,花月和谢安明上了车。
盛传再看见沈戮居然开着一辆限量版超跑,更加惊讶,区区民宿义工居然这么有钱。最该死的是,这个男人开跑车的样子超级帅,这种蓝色太适衬他疏离冷的气质了,自己一个男人看着都忍不住想夸赞。
嗡的一声,跑车从盛传面前呼啸而过,只留一阵夹杂着尾气味道的狂风扑在他脸上。
盛传原地呆立三秒,觉得心好疼,太特么受刺激了。
他拿起电话,拨打给顾哲,电话接通那一刻他居然不知道从哪儿开始说起。
“喂……喂……盛传?你在么?”顾哲以为电话误打过来,刚要挂掉,就听见电话那头传来盛传哀嚎的声音。
“她和我叔交往过,而且她现在居然带着现任去找前任,这是要干啥?”
顾哲听得稀里糊涂,具体问清楚具体情况后,他绝得自己的脑袋更浆糊了,不知道该怎么劝盛传。
“那个,人家现在跟你好像也没啥关系,既然这么复杂就算了吧。”
“怎么可能算了,如果那么容易我何必熬这两年。”
“那你就不要计较人家的过去,你也说过你不计较的,再说你也有过去。”
“可我的过去不是和她叔谈过恋爱!”盛传依旧在纠结。
顾哲噗嗤笑起来,“你要是真和她叔谈过,那就真厉害呢。没想到你这么个性的人,居然也知道在乎伦理道德,不错不错,进步了。”
“对,管它什么伦理道德,都算个屁!反正都是过去的事了,再说我跟我小叔的关系一直不怎么样。老子要为爱奋不顾身,去他特么的虚伪的亲情!”盛传感谢顾哲给他及时出主意,他这就去追人,顺便给他叔表明立场。
盛传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顾哲根本阻拦不及。
他可没出主意,这事儿如果真闹大了,他不背锅。
顾哲想来想去觉得不放心,自己也急忙赶往天海湾小区。
……
天海湾小区是东湖市最高档的别墅区之一,位置毗邻东江,景色绝佳。一般高档小区的门禁都比较严格。一般人如果想要造访里面的住户,必须要在小区门卫处登记,等对方打电话跟住户确认之后,才能进入。
花月从沈戮的跑车上下来的时候,正发愁该怎么过门卫这关。门卫小刘早就盯上了花月,他笑着凑过来,试探问:“花小姐?”
花月愣了下。
“不知道花小姐还记得我不,小刘,两年前差不多就在这时候,你给过我一盒炸鸡吃来着。”小刘高兴地帮花月回忆。
在这个小区的住户都是非常大有钱的人家,从来不会把他们这些干门卫的低等人看在眼里。花小姐人特别漂亮,和盛先生交往的时候从不留宿,也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穿衣风格,不像小区里其她女人那样追捧名牌,简直可以说是出入这小区的女人之中的一股清流。
加上她曾经热情赠送炸鸡给自己,所以小刘对花月的印象非常深刻,即便过两年了他都没有忘记。
提到炸鸡,花月就想起来了,那次她和盛铭约好了去附近的公园野餐吃炸鸡,结果各自都买了一份。因为点多了,花月不想浪费,就带给了门卫。
“有两年没见过花小姐了,花小姐还是那么漂亮。”小刘很高兴见到故人,问花月这次来是不是找盛先生。
“对。”花月正想找借口。
“他刚好在家,今天还没出门。”小刘直接按开了电动大门,请花月她们入内。
车顺利驶进小区。
小刘张望了一小会儿,感慨这世道果然好人有好报。像花小姐这么善良的女孩,就算和盛先生分开了,还是会有多金帅气的男人喜欢她。瞧着这位开车的帅哥,财力应该跟盛先生不相上下。
不过这俩男人好像有点相似?气质里都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让小刘觉得很不好相处,不过花小姐喜欢就好。
小刘开心地笑了下,听到身后又有跑车的声音,回头看,发现是盛传。
今天盛先生的访客可真多。
和住户是亲戚关系的,可以直接开门,小刘笑着把门再次按开。
……
时隔两年,花月重新站在了盛铭的家门口,有一秒钟的恍惚。
院门口的樱花树同样在绽放着,风一吹花瓣就零散地往下落。
沈戮直接去按了门铃。
谢安明暂且被留在了车里,视情况再定用不用他现身。
门口的摄像头转动,扫过花月和沈戮,很快门就开了。
一位穿白衬衫黑色工装裙的中年女人迎出来,礼貌地邀请花月和沈戮进屋。
“盛先生在客厅。”孙姐笑着说明,然后伸手示意他们客厅的方向,自己转身去了厨房。
挑高六米的大落地窗边,摆放着一组意大利真皮沙发,橡木茶几,茶几上摆放欧式风格的果盘,两本红色真皮皮质封面的旧书和一块前后刻着麒麟头的倒‘t’形状的石雕。
盛铭穿着一身黑色高定西装,戴着金丝边框眼睛,英俊面容上写满了苛责和严谨,他正坐在沙发上打电话。
基本上都是电话那边的人在说话,盛铭不时地应一声,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变化,眼皮也没有抬起来,似乎没注意到花月到来。
花月观察了一小会儿谢安明,发现他经常用左手去小心托着右臂,看起来右臂像受伤了。
沈戮来找花月,顺便就看见了大厅内的谢安明。
谢安明在发现沈戮的那一刻,紧张地站起来,拘谨地不知如何是好。他并不认识沈戮是谁,但他能感觉到对方很强大很不一般。
花月从谢安明对沈戮的反应,确定他不是普通人后,很容易就根据他的特点确定他是了。
“《山海经·海外南经》记载了一个不死国:‘不死民在其东,其为人黑色,寿,不死。’”
谢安明听到花月的话后,更加紧张了,坦白承认:“没错,我是不死民。”
“你的右臂怎么了?”花月问。
谢安明踌躇半晌,才用左手小心地撸起自己的袖子,整个胳膊上都缠着白色的纱布。他把纱布揭下来,露出一小截已经腐烂的胳膊给花月和沈戮看。
“整个右臂都这样了,已经蔓延到肩膀,过不了多久就会到心脏。”
“怎么会这样?”花月奇怪谢安明既然是不死民,为什么会右臂受伤。既然不死,应该不会被疾病和伤痛困扰才对。
“半个月前,有一位玉石商人到我们不死国,要跟我们做生意。他说人类都渴望长生不死,喜欢有福气的东西。玉能养人,人也能养玉。只要我们不死民肯佩戴他生产的玉镯一个月,就可以给我们每人五万块钱。而我们戴过的玉镯他拿在外面至少可以卖十万块钱。
因为不死国正遭受严重的荒漠化问题,我们急需钱去购买大量的耐旱树苗。所以大家就同意了玉石商人的请求,愿意和他交易。
当时当我们大家戴上这个手镯一夜之后,好像身体里的什么东西被吸走了,接着一个又一个开始病倒。等我们意识到是玉镯问题的时候,玉镯已经摘不下来了。玉石商人在第三天的时候来了,他收走了我们的镯子,但我们所有人都已经没有力气反抗他们。很多族人以为手镯离开我们之后,我们的不死之身会慢慢恢复,但最后发现根本不是这样。
族长最后挑选了十名还能行动的年轻人出来寻找办法,我就是其中之一。”
谢安明感觉到花月民宿这里附近的气息不太一样,他虽然说不清楚这是什么,但能感觉到对自己有好处。他本来想在网上订房间,但发现没有房。他就随便借口是住客,先来到这里,想先看看这里的灵气能否帮助他除掉身上的怪病。
“没想到我刚来,就被你们发现破绽了。”
花月问沈戮有没有办法帮助谢安明。
沈戮对谢安明道:“这里的灵气可以延缓你身上的病症和疼痛,但你们的寿元都被夺走,想活命,必须找到取走你们镯子的玉石商人,把吸走你们寿元的镯子夺回来。”
花月就带着谢安明去找景区附近找一名素描画手。
一个多小时后,画像成型了,谢安明激动地指着平板里的人:“就是他!”
花月吃惊地看着纸上所画的对她来说再熟悉不过的人像,是盛铭。
第29章
画像中的男子长脸, 有一对浓眉, 眉梢和眼角都桀骜地上扬,透着阴狠, 高鼻梁, 冷薄唇, 虽然只是画像,但整个人的五官给人感觉很不好相处,甚至能从这黑炭笔素描的眼睛里感受到一丝不适。
“我对他这双眼印象太深刻了,就是这个样子。”谢安明指着画像的眼睛,咬着牙, 哪怕只是对着一幅画像,他眼睛里仍然充满了恨意。
“他让画手把这双眼睛改了不下二十次。”花月补充解释道, “在我印象盛铭没有这种凶狠的眉眼,不过这画像整体的样子跟盛铭非常像。”
“人在畏惧的时候,很容易把作恶者的样子想象得更加凶狠。”
沈戮虽然并不认识画像上的人, 但不相信有这么巧合的事,特别是发生在花月身上的。这件事一定不简单。
“但他是搞药剂研究的科研专家, 基本上每天都泡在实验室,要么做研究要么些论文,跟玉石商人完全不搭边。”花月感叹后,立刻补充一句,“当然, 这是我两年前的了解, 现在他变了也说不定。”
“有时候身份不过是伪装。如果真是他, 知道不死国和不死民,还知道怎么利用玉镯吸走不死民的寿元,那他一定就不是普通人。我们必须立刻去见他,以谢安明现在情况,即便有这里的灵气保护,也撑不过三日。他不死国的那些同胞,怕是最多只剩下一天的时间了。”
沈戮问花月是否知道直接找到盛铭的办法。
花月知道盛铭家的地址,但不确定他现在是不是还住在那里。花月就打电话给盛传,跟他确认一下他叔叔的现住址。
电话刚打通,不等花月开口,盛传就兴奋地先问花月是不是同意跟他交往了。
“你等等,我正开车往你那走,马上就到。”
电话挂了。
不一会儿,盛传捧着半人多高的大花束进门,放在前台。
他笑着对花月打招呼:“无论我本人多么平庸,我对你的喜欢很美!”
花月伸手。
盛传吓得立刻用手按住花,请花月不要再像上次丟山楂卷一样把这些花也糟蹋了,“它们是花,你也是花,本同是同根生,就不要互相伤害了。请让这些娇弱的小花朵有被插在花瓶里继续生命的机会吧。”
花月无奈地看一眼盛传,让江小绿把花收走,拿去装饰客房。
“这就当是你这今天连续骚扰我的精神损失费。”
“行!”不管怎么样,花月接受了她的话,这是进步的表现,盛传很开心。
“盛铭现在还住在天海湾小区么?”时间紧迫,花月问。
盛传开始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满脸很认真的样子听花月说话。当他反应过来花月说的盛铭就是自己的小叔的时候,笑容在脸上瞬间凝固。盛传诧异地看着花月,张了张嘴,眼睛最后瞪圆了,直勾勾地盯着花月。
“你怎么知道我小叔的?还知道他住在哪儿?你和他早就认识?”
花月点头,然后对沈戮道:“看来他还住在老地方,我们走吧。”
花月让江小绿守着民宿,她拿着包就跟沈戮、谢安明走。盛传当然要弄清楚怎么回事,他不依不饶地跟上来,让花月跟他说清楚。
“看不出来?”花月问。
盛传摇了摇头。
“你小叔曾是我前任,”花月让盛传以后不要再费心来找她了。
盛传把眼睛瞪得史无前例的大,“你……居然和他……”
沈戮开了跑车过来,花月和谢安明上了车。
盛传再看见沈戮居然开着一辆限量版超跑,更加惊讶,区区民宿义工居然这么有钱。最该死的是,这个男人开跑车的样子超级帅,这种蓝色太适衬他疏离冷的气质了,自己一个男人看着都忍不住想夸赞。
嗡的一声,跑车从盛传面前呼啸而过,只留一阵夹杂着尾气味道的狂风扑在他脸上。
盛传原地呆立三秒,觉得心好疼,太特么受刺激了。
他拿起电话,拨打给顾哲,电话接通那一刻他居然不知道从哪儿开始说起。
“喂……喂……盛传?你在么?”顾哲以为电话误打过来,刚要挂掉,就听见电话那头传来盛传哀嚎的声音。
“她和我叔交往过,而且她现在居然带着现任去找前任,这是要干啥?”
顾哲听得稀里糊涂,具体问清楚具体情况后,他绝得自己的脑袋更浆糊了,不知道该怎么劝盛传。
“那个,人家现在跟你好像也没啥关系,既然这么复杂就算了吧。”
“怎么可能算了,如果那么容易我何必熬这两年。”
“那你就不要计较人家的过去,你也说过你不计较的,再说你也有过去。”
“可我的过去不是和她叔谈过恋爱!”盛传依旧在纠结。
顾哲噗嗤笑起来,“你要是真和她叔谈过,那就真厉害呢。没想到你这么个性的人,居然也知道在乎伦理道德,不错不错,进步了。”
“对,管它什么伦理道德,都算个屁!反正都是过去的事了,再说我跟我小叔的关系一直不怎么样。老子要为爱奋不顾身,去他特么的虚伪的亲情!”盛传感谢顾哲给他及时出主意,他这就去追人,顺便给他叔表明立场。
盛传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顾哲根本阻拦不及。
他可没出主意,这事儿如果真闹大了,他不背锅。
顾哲想来想去觉得不放心,自己也急忙赶往天海湾小区。
……
天海湾小区是东湖市最高档的别墅区之一,位置毗邻东江,景色绝佳。一般高档小区的门禁都比较严格。一般人如果想要造访里面的住户,必须要在小区门卫处登记,等对方打电话跟住户确认之后,才能进入。
花月从沈戮的跑车上下来的时候,正发愁该怎么过门卫这关。门卫小刘早就盯上了花月,他笑着凑过来,试探问:“花小姐?”
花月愣了下。
“不知道花小姐还记得我不,小刘,两年前差不多就在这时候,你给过我一盒炸鸡吃来着。”小刘高兴地帮花月回忆。
在这个小区的住户都是非常大有钱的人家,从来不会把他们这些干门卫的低等人看在眼里。花小姐人特别漂亮,和盛先生交往的时候从不留宿,也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穿衣风格,不像小区里其她女人那样追捧名牌,简直可以说是出入这小区的女人之中的一股清流。
加上她曾经热情赠送炸鸡给自己,所以小刘对花月的印象非常深刻,即便过两年了他都没有忘记。
提到炸鸡,花月就想起来了,那次她和盛铭约好了去附近的公园野餐吃炸鸡,结果各自都买了一份。因为点多了,花月不想浪费,就带给了门卫。
“有两年没见过花小姐了,花小姐还是那么漂亮。”小刘很高兴见到故人,问花月这次来是不是找盛先生。
“对。”花月正想找借口。
“他刚好在家,今天还没出门。”小刘直接按开了电动大门,请花月她们入内。
车顺利驶进小区。
小刘张望了一小会儿,感慨这世道果然好人有好报。像花小姐这么善良的女孩,就算和盛先生分开了,还是会有多金帅气的男人喜欢她。瞧着这位开车的帅哥,财力应该跟盛先生不相上下。
不过这俩男人好像有点相似?气质里都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让小刘觉得很不好相处,不过花小姐喜欢就好。
小刘开心地笑了下,听到身后又有跑车的声音,回头看,发现是盛传。
今天盛先生的访客可真多。
和住户是亲戚关系的,可以直接开门,小刘笑着把门再次按开。
……
时隔两年,花月重新站在了盛铭的家门口,有一秒钟的恍惚。
院门口的樱花树同样在绽放着,风一吹花瓣就零散地往下落。
沈戮直接去按了门铃。
谢安明暂且被留在了车里,视情况再定用不用他现身。
门口的摄像头转动,扫过花月和沈戮,很快门就开了。
一位穿白衬衫黑色工装裙的中年女人迎出来,礼貌地邀请花月和沈戮进屋。
“盛先生在客厅。”孙姐笑着说明,然后伸手示意他们客厅的方向,自己转身去了厨房。
挑高六米的大落地窗边,摆放着一组意大利真皮沙发,橡木茶几,茶几上摆放欧式风格的果盘,两本红色真皮皮质封面的旧书和一块前后刻着麒麟头的倒‘t’形状的石雕。
盛铭穿着一身黑色高定西装,戴着金丝边框眼睛,英俊面容上写满了苛责和严谨,他正坐在沙发上打电话。
基本上都是电话那边的人在说话,盛铭不时地应一声,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变化,眼皮也没有抬起来,似乎没注意到花月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