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陆少的女儿一定很可爱
晚上七点左右。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一辆低调的黑色豪车载着盛知夏到了锦山脚下的一处别墅。
“楚小姐,下车吧。”卓不言依旧是得体的管家,为盛知夏拉开了车门。
等盛知夏走下车,抬头看见别墅大门的那一刻起,心底的记忆汹涌而来,她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她还会来到这里。
这处私人宅邸,原本是她和陆慕辰的婚房——
当时的盛家风头正劲,说是门庭若市也不夸张,来的人几乎要踩烂了盛家的门槛,还未必都能进的来。
连锦城的一把手都会定期去盛家问候,逢年过节更是探望不断,而盛家和陆家的联姻,对于陆家来说,绝对门当户对,甚至有些高攀。
高攀的意思是,盛家大小姐是锦城最尊贵的名门千金,比一步一个脚印爬到今时今日这个位置的陆家,更有百年贵族的底气和话语权。
那年,十五岁的盛知夏在生日会上,被陆慕辰的父亲问起想要什么生日礼物时,公然当着所有人的面,一点不知道含蓄是什么意思,指着陆慕辰道:“陆伯伯,我现在最最想要的生日礼物,就是嫁给陆慕辰!做陆慕辰的新娘!除了他,我什么都不想要!”
干干脆脆的几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既霸气又稚嫩。
全场所有人都朝她看过来,包括正站在窗边闲看风景的陆慕辰,满堂的宾客都惊呆了。
十五岁的盛家大小姐,曾那样嚣张恣肆过。
当年的八月,她和陆慕辰就订婚了,盛家把现在“灵犀山庄”那块地儿辟出来,打算建起度假村,当做盛知夏的陪嫁。
而陆家,在锦山、据说是最有龙脉灵气的地方,置了一处他们的婚房,占地面积非常可观的私人宅邸。
两处房产都属于有钱也未必能买到的地界儿。
后来,两家退了婚,陪嫁和婚房便归各自所有。
现在,盛知夏站在这处她曾经的婚房外面,忍不住弯起了唇角——活着真奇妙啊,能见到各种各样的折磨。
如果此刻站在这里的是楚媛,她会怎么样?
是怯怯,还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根本看不出这房子有什么不同?
还是说,像她此刻一样心头空空?
这么多年过去了,从陆慕辰回国也已经有段日子了,她是第几个被带过来的女人?
“楚小姐,里面请。”卓不言没有理会盛知夏的面色异常,还是恪尽职守地为她领路。
“嗯。”盛知夏亦步亦趋地跟着卓不言,忽然开口问道:“卓秘书,陆少的太太和女儿平时不住这里,对吗?”
没有人知道,盛知夏问出这句话的勇气。
明明告诫自己不要问,可盛知夏还是忍受不了,因为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她到底做了天下所有女人痛恨的角色——假如陆慕辰的太太和女儿住在这里,她想她不会走进去。
太恶心了,盛知夏。
听完盛知夏的问题,卓不言转过头来,眼神不见有什么异常,他抬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儿,一句话没说,只是摇了摇头。
盛知夏问完,觉得自己更可耻了,在与不在,又有什么分别呢?改不了她的身份,只是给了她掩耳盗铃的机会。
陆太太不在,她就觉得自己能好好陪陆慕辰睡了?
她微微低头,自己笑了笑:“谢谢卓秘书。走吧。”
这时,卓不言以不急不缓的语气问道:“楚小姐怎么知道陆少有个女儿?”
盛知夏的心里没有惊慌失措,反而很寻常,她问出那个问题时,就没想过遮遮掩掩,她看着卓不言,笑了:“无意中偷听到陆少打电话,陆少的女儿一定很可爱吧?”
十年前,十五岁聒噪的小知了对她十八岁的未婚夫说:“阿陆,等我长大,给你生孩子,生两个吧,女儿像我,儿子像你,一定都长得特别特别好看。我会像对待芭比娃娃一样,给我们家的小公主穿各种好看的衣服、给她扎头发,带她吃各种好吃的,她就像小号的我……”
她十八岁的未婚夫听完,眉头一皱:“儿子呢?怎么都是女儿?重女轻男不好。”
她哈哈大笑:“因为芭比娃娃好玩呀!我们的儿子已经像你那么好看了,他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站在那里,就会有姑娘指着他说,我要嫁给陆慕辰和盛知夏的儿子,太好看了他!让我们的儿子安安静静地做个花瓶就可以了。小公主必须要宠着,像我一样!”
“是的,小小姐很可爱。”卓不言的一句话,将盛知夏扯回了现实。
“嗯。”盛知夏敛眉笑着,眼神里却并没有笑意,陆慕辰的女儿,陆慕辰的女儿……可以像任何女人,却唯独不可能像盛知夏。
然而,哪怕那个小女孩再可爱,声音再动听,身子再孱弱,只要是陆慕辰的女儿,她就不会给那个可爱的孩子任何祝福,永远不会,到死也不会……
路过泳池时,池水波光粼粼,盛知夏头皮一麻,没来由地打了个寒颤,她对于水已经有了深深的恐惧感。
就在这时,别墅的一间侧门被一个大力猛地撞开,一只硕大的毛茸茸的动物跟疯了似的从门里跳了出来,二话不说朝盛知夏扑过来——
“噗通”一声,毫无防备的盛知夏被突如其来的生物扑进了泳池,溅起了一大片水花。
泳池周围的灯很亮,照得盛知夏睁不开眼,她的身体一浸入水里,所有关于水的记忆都扑面而来,带着血腥味的灵犀河的水,她在不停地坠落、坠落、坠落,直到沉底,直到飘在水面上——和所有落水而死的人一样。
“救命!救命!救救我!”她想喊,可是嘴里都是水,她在极力地扑腾,想要自救,可她没有力气。
这时,水面上忽然罩下来一个黑影,挡住了她眼前那些投射过来的灯光,随后,一只有力的大手将她从水里拎了出来,语气冰冷地问:“好玩儿?你不知道站起来?演戏演疯了?”
盛知夏惊魂未定,等她看清眼前的男人时,她的脚也已经站立在泳池中。
水不深,她只要站起来,就不会溺水。
她刚才的一切举动,像个正在演戏的疯子。
陆慕辰说得没错。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一辆低调的黑色豪车载着盛知夏到了锦山脚下的一处别墅。
“楚小姐,下车吧。”卓不言依旧是得体的管家,为盛知夏拉开了车门。
等盛知夏走下车,抬头看见别墅大门的那一刻起,心底的记忆汹涌而来,她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她还会来到这里。
这处私人宅邸,原本是她和陆慕辰的婚房——
当时的盛家风头正劲,说是门庭若市也不夸张,来的人几乎要踩烂了盛家的门槛,还未必都能进的来。
连锦城的一把手都会定期去盛家问候,逢年过节更是探望不断,而盛家和陆家的联姻,对于陆家来说,绝对门当户对,甚至有些高攀。
高攀的意思是,盛家大小姐是锦城最尊贵的名门千金,比一步一个脚印爬到今时今日这个位置的陆家,更有百年贵族的底气和话语权。
那年,十五岁的盛知夏在生日会上,被陆慕辰的父亲问起想要什么生日礼物时,公然当着所有人的面,一点不知道含蓄是什么意思,指着陆慕辰道:“陆伯伯,我现在最最想要的生日礼物,就是嫁给陆慕辰!做陆慕辰的新娘!除了他,我什么都不想要!”
干干脆脆的几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既霸气又稚嫩。
全场所有人都朝她看过来,包括正站在窗边闲看风景的陆慕辰,满堂的宾客都惊呆了。
十五岁的盛家大小姐,曾那样嚣张恣肆过。
当年的八月,她和陆慕辰就订婚了,盛家把现在“灵犀山庄”那块地儿辟出来,打算建起度假村,当做盛知夏的陪嫁。
而陆家,在锦山、据说是最有龙脉灵气的地方,置了一处他们的婚房,占地面积非常可观的私人宅邸。
两处房产都属于有钱也未必能买到的地界儿。
后来,两家退了婚,陪嫁和婚房便归各自所有。
现在,盛知夏站在这处她曾经的婚房外面,忍不住弯起了唇角——活着真奇妙啊,能见到各种各样的折磨。
如果此刻站在这里的是楚媛,她会怎么样?
是怯怯,还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根本看不出这房子有什么不同?
还是说,像她此刻一样心头空空?
这么多年过去了,从陆慕辰回国也已经有段日子了,她是第几个被带过来的女人?
“楚小姐,里面请。”卓不言没有理会盛知夏的面色异常,还是恪尽职守地为她领路。
“嗯。”盛知夏亦步亦趋地跟着卓不言,忽然开口问道:“卓秘书,陆少的太太和女儿平时不住这里,对吗?”
没有人知道,盛知夏问出这句话的勇气。
明明告诫自己不要问,可盛知夏还是忍受不了,因为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她到底做了天下所有女人痛恨的角色——假如陆慕辰的太太和女儿住在这里,她想她不会走进去。
太恶心了,盛知夏。
听完盛知夏的问题,卓不言转过头来,眼神不见有什么异常,他抬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儿,一句话没说,只是摇了摇头。
盛知夏问完,觉得自己更可耻了,在与不在,又有什么分别呢?改不了她的身份,只是给了她掩耳盗铃的机会。
陆太太不在,她就觉得自己能好好陪陆慕辰睡了?
她微微低头,自己笑了笑:“谢谢卓秘书。走吧。”
这时,卓不言以不急不缓的语气问道:“楚小姐怎么知道陆少有个女儿?”
盛知夏的心里没有惊慌失措,反而很寻常,她问出那个问题时,就没想过遮遮掩掩,她看着卓不言,笑了:“无意中偷听到陆少打电话,陆少的女儿一定很可爱吧?”
十年前,十五岁聒噪的小知了对她十八岁的未婚夫说:“阿陆,等我长大,给你生孩子,生两个吧,女儿像我,儿子像你,一定都长得特别特别好看。我会像对待芭比娃娃一样,给我们家的小公主穿各种好看的衣服、给她扎头发,带她吃各种好吃的,她就像小号的我……”
她十八岁的未婚夫听完,眉头一皱:“儿子呢?怎么都是女儿?重女轻男不好。”
她哈哈大笑:“因为芭比娃娃好玩呀!我们的儿子已经像你那么好看了,他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站在那里,就会有姑娘指着他说,我要嫁给陆慕辰和盛知夏的儿子,太好看了他!让我们的儿子安安静静地做个花瓶就可以了。小公主必须要宠着,像我一样!”
“是的,小小姐很可爱。”卓不言的一句话,将盛知夏扯回了现实。
“嗯。”盛知夏敛眉笑着,眼神里却并没有笑意,陆慕辰的女儿,陆慕辰的女儿……可以像任何女人,却唯独不可能像盛知夏。
然而,哪怕那个小女孩再可爱,声音再动听,身子再孱弱,只要是陆慕辰的女儿,她就不会给那个可爱的孩子任何祝福,永远不会,到死也不会……
路过泳池时,池水波光粼粼,盛知夏头皮一麻,没来由地打了个寒颤,她对于水已经有了深深的恐惧感。
就在这时,别墅的一间侧门被一个大力猛地撞开,一只硕大的毛茸茸的动物跟疯了似的从门里跳了出来,二话不说朝盛知夏扑过来——
“噗通”一声,毫无防备的盛知夏被突如其来的生物扑进了泳池,溅起了一大片水花。
泳池周围的灯很亮,照得盛知夏睁不开眼,她的身体一浸入水里,所有关于水的记忆都扑面而来,带着血腥味的灵犀河的水,她在不停地坠落、坠落、坠落,直到沉底,直到飘在水面上——和所有落水而死的人一样。
“救命!救命!救救我!”她想喊,可是嘴里都是水,她在极力地扑腾,想要自救,可她没有力气。
这时,水面上忽然罩下来一个黑影,挡住了她眼前那些投射过来的灯光,随后,一只有力的大手将她从水里拎了出来,语气冰冷地问:“好玩儿?你不知道站起来?演戏演疯了?”
盛知夏惊魂未定,等她看清眼前的男人时,她的脚也已经站立在泳池中。
水不深,她只要站起来,就不会溺水。
她刚才的一切举动,像个正在演戏的疯子。
陆慕辰说得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