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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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怎么说,补课的事情算是敲定了,人到了一定年纪就是闲,每天都要发视频过来催一催,要霍延上点心,你妹妹很喜欢你的?
  喜欢?
  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三番五次的催促提醒叫霍延心烦意乱,挑了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捆着男孩又给他打了一顿。
  不是打情骂俏,小打小闹,是真的打了一顿。
  他怪孟郡事多,一条狗除了吃饱睡觉,就不应该想别的。
  接你回来不是为了享福的,你妈当年做的那些破事,够我打死你三百次了。
  怎么总是这样不听话,每次求我的时候都说什么来着?
  说你既会听话也会乖!
  可你乖吗?
  你不乖!
  才养了两年马,却攒下了那么多的马鞭,如今都打在孟郡的身上,叫他生不如死的哀嚎。
  霍延说他的舌头多余,嘴巴惹事,迟早有一天要拿刀割下来,泡壶酒给你妈送过去。
  马鞭有一截巴掌长的木柄,霍延说这话时把它插进少年的嘴里搅动,孟郡含糊不清的求饶,眼泪糊了一脸。
  疼!
  好像骨头都要被他踩碎,双手被他绑在头顶,孟郡连躲一下都办不到。
  只能任男人踩着他,那么粗的鞭子挨了一下又一下。
  不知怎么的,他居然想起六岁那年,他在蛮山老家第一次看到霍延,他好高,也格外神气,和村子里的小朋友都不一样。
  像妈妈说的那样,开名牌车,带名牌表,脚上的运动鞋比他的脸蛋还要白。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当着孟郡的面,打折了孟美秀的一条腿。
  也不能说是打折的,该说是踩折的,双腿悬空架在椅子上,霍延一抬脚,下一秒就是凄厉的惨叫。
  而且孟郡也知道,那天霍延是想淹死他的,本来都揪着领子把人给提起来了,可霍夫人连滚带爬的在车上下来,上前就给孟郡抢走了。
  也疯疯癫癫的,一直在说:“淼淼…我的好淼淼…你怎么在这里,妈妈找了你好久。”
  很意外的,爱哭鼻子的小鬼哪天居然没掉一滴眼泪,他趴在妇人的肩膀上,神色懵懂清澈,看这眼前的一地罪恶,似懂非懂的沉默。
  什么话都没说。
  其实孟美秀是如愿了的,大房子,名牌车,孟郡都见识过了。
  他也见识到霍延的鞭子,在他叫哥哥的那一刻。
  这不是他第一次见识到霍延的厉害,却是他第一次见识到霍延的鞭子,每一次都是劺足了力气,在空中抡出嗖一声响,狠狠抽在少年的身上。
  可能上辈子是条疯狗,霍延一直都过于凶恶了,当然,也是不拿孟郡当人,不然怎么会把他踩在脚底下,三魂七魄都要被打散。
  今天也是这样,毫无征兆的,他就把门踢开,课本散落了一地,少年匍匐在他脚下,是最卑微的姿态。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孟郡比谁都要习惯,可痛也是实实在在,叫他流那么多的眼泪,翻来覆去,也说一定会乖。
  其实就是说说而已,霍延根本听不进去,孟郡哪天不乖呢,他连喘一口气都要小心翼翼。
  于是孟郡挨了顿毒打,也错过了聚会。
  那天晚上魏恒给他打电话,少年只说自己生病了。
  挺遗憾的,不能跟你一起去了。
  说是这样说,云淡风轻的,可没由来的,也有一点点失落,叫他怅然若失的叹气,开始睡不着觉。
  这个时候伤口已经结了痂,孟郡下地走动不是问题,他本想着偷偷去三楼看电影,没曾想魏恒说…
  说要来接他…
  “我们偷偷出去,不让你哥发现。”
  魏恒问了一下少年的身体状况,知道没有大概之后就嚯的一下站起来,他往外跑,跑的好快好快。
  迫不及待的,他想看见那个羸弱单薄的身影,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乖女孩。
  大风烈烈,这一路好长好远,魏恒跑了好久才打到车,电话打过去很快就接起来,他叫孟郡别怕。
  我们小心一点,你哥不会发现的。
  可孟郡还是说不行,他从来没如此忤逆过霍延,明明前两天还说要乖,要听话的。
  可以一转眼…
  一转眼竟然要偷跑出去…
  又惊又喜,孟郡犹如重生一般的神清气爽。
  他的一颗心跳动的厉害,因为夜色之下,有一个人正为他而来。
  为他而来…
  这时也忘记了百褶裙和长头发,没有喉结的少年在他人的眼里…是不一样的。
  他为他而来。
  他也不为他而来。
  只是繁花渐欲迷人眼,孟郡忘的太厉害,自以为是的,还当自己有人爱。
  墙好高,却不影响魏恒能翻墙进来,又敲响姑娘的窗,叫“她”下来夜会情郎。
  孟郡推开窗,夜风清凉,吹散他躁动不安的情绪,被惊喜所取代,像是拆开一份大礼物,他看着楼下气喘吁吁的男孩。
  “你怎么进来的?”
  “翻墙。”
  “可墙很高。”
  “是啊,都把你困在里面了,像故事里的长发公主。”
  然后他伸出手,对孟郡说:“来,我接着你。”
  孟郡忌惮的回头看,屋里漆黑一片,身后有紧闭的房门,没有那个男人,今夜又拎着鞭子过来。
  低下头,是神采奕奕的少年,目光炙热,亮晶晶的像一对星星,只盯着他看。
  他伸出手,说:“来”
  “有我接着你呢。”
  左右为难,在男孩的蛊惑之下,孟郡毫无抵抗之力,终于在最后一个声音落下的时候,他义无反顾的在窗上跳下来。
  裙子在空中扬起一个摆,像一片彩虹,他在空中坠落下来,稳稳的跳到男孩的臂弯里来。
  然后手拉着手,他们跑的好快,风吹散所有的烦恼和顾虑,孟郡的人生从未如此轻快。
  原来自由的感觉是这样的好,长发随风飘,他似乎都要跟着飞起来。
  一路远走,再也再也不回来。
  激动的心情占据了所有感官和思维,孟郡甚至都不再害怕,只看到前方有一条路,又宽又长街道两边种满了白杨树的一条路。
  他要走在上面,走在微凉萧瑟的风里,走在月亮下。
  一直到上了车,孟郡都有一种做梦的感觉,他酣畅淋漓的笑,一直一直都不停歇,眼泪流出许多,擦了一遍又一遍,可还是有那么多。
  魏恒也笑,这种坏事做成的快乐是前所未有过的。
  他终于明白罗密欧为什么会翻进凯普莱特的果园里了。
  爱是情不自禁,义无反顾的。
  从来没有参加过这样的活动,孟郡胆怯也期待,跟在魏恒一起走进屋的时候还有嘘声传来,大家都笑,揶揄魏恒奔波千里,终于抱得美人归。
  魏恒叫他们闭嘴,挑了一个空位拉着孟郡一起坐下来。
  也听到有人说矫情,非得别人请才肯来,抬头看,是那个叫做张瑶的小女孩。
  自小家境优渥,这让她带着一些咄咄逼人的刻薄,更看不惯孟郡这样的高岭之花,说他假惺惺的带着骚气。
  就是勾引男人的贱货。
  她这么说。
  孟郡从来都不理这样的闲言碎语,因为一直都独来独往,很少有女孩子喜欢他,她们总是搞很多个不同形式的小团体,来一起排挤团体外的“异类”。
  孟郡就是最好的例子。
  也或许漂亮的女孩都会遭人嫌弃。
  当然,这句话是魏恒说的,他倒一杯温水递过去,说:“漂亮的女孩总是不讨喜。”
  然后又看向张瑶,说你也是。
  话里话外隐喻良多,夸孟郡漂亮,骂张瑶刻薄。
  明明什么都说了,又像什么都没说。
  一切都很好,冬季冷冽的风很好,柳梢上的月很好,天上飘渺而去的云很好,地上相视而笑的人也很好。
  总而言之,一切都很好。
  有人抱着吉他唱歌,沙哑的声音说着远方的山丘和湖泊,也有蓝天碧水,候鸟成群结队的飞过。
  姑娘爱而不得,在夜里流泪高歌,十几岁的孩子不懂情爱,只是匆匆一眼,就说一眼就是万年,我遇见你,是好快乐好快乐的一生呢。
  却没有人说,这一生,是很长很长的,也有变故…
  那么多…那么多…
  孟郡听的认真,眼睛里倒映出酒吧昏黄温暖的灯火,像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他干净又存粹,懵懂的在人世间里打转。
  也说前半生无聊乏味,天空灰蒙蒙的一片,没有半点阳光照进来过。
  魏恒,你来到我的生命里,是最好的。
  最好的存在,最好的相识,也给我最好的经历。
  我没遇见过比你更好的人了,也从来不曾这样平和,只是坐在这里就觉得快乐。
  魏恒啊…
  谢谢你喜欢我,让我的人生花团锦簌,拥有过那么多。
  静默无声,男孩也只是笑,眼睛里亮晶晶的,有欲说还休的那么多。
  他看向魏恒,沉默不语间诉说许多,可也只有片刻,就叫魏恒惊慌失措的捂住他的眼睫,说小祖宗啊,你可别这么看我。
  我受不了。
  我受不了啊!
  孟郡不懂,他眨眨眼,睫毛扫过魏恒的掌心,点燃一捧火。
  一捧熊熊燃烧,无止无休的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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