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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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之南最后半个月的时候,没拆板子也在慢慢的走动锻炼,所以拆完板子后,只休息了一个星期就蹦跳自如了。
  然后凌崇就带着郑之南去了集市,给他买了好几套成衣,把之前的打了好多处补丁的衣服都扔了,甚至还提前让布店做几套轻薄一些的夏装,当然是要做大一点,免得等到夏天穿上的时候又短了。
  说实话,虽然凌崇对他很好,他也很欣赏这个人,可这钱不是自己挣的,怎么花都觉得不得劲。
  虽然在一起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都算是夫夫财产,可心里总会觉得占了便宜似的,腰板挺不直,说话心里虚。
  如果自己也能挣钱,那花起“共同财产”来就没啥问题,毕竟花了他的,也可以给他钱花,给他买买买,不是只有一方在买买买,这样才舒服嘛。
  可能是自从跟了凌崇,吃的太好了,之前长得比较慢,这段时间则飞速往上窜,之前只到凌崇下巴,现在都快到凌崇的耳朵了,已经有了少年介于青年之间的身姿与眉眼,举手抬足之间仿若清风一般明朗,让人觉得那哪儿都看着舒服自在。
  两人买好东西,拎着大包小包坐在凌崇的牛车上,这牛车是顾大夫家的,借来用用。
  回到村里后,还牛车时,还给顾家夫妇和顾易夫妇带了礼物。
  两人肩并肩回家的路上,郑之南拎着东西跟凌崇说:“你到时候教我打猎吧,我也想去山里打猎。”
  凌崇蹙起眉头摇摇头说:“深山内太危险,你在家就好。”
  郑之南看凌崇神情坚决,就知道自己再继续提下去,他也不会答应,就没有继续坚持。
  既然不答应一起打猎赚钱,那郑之南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其他生财之道了。
  他准备酿酒,而且是纯度非常高的白酒,不是现在喝得那种,口感不好不说,还有一些混浊物,纯度也不够高,喝着就辣辣嗓子,热热血,虽然也有更好一些的酒,但这种酒也只能是真正的富贵人家才喝得到。
  酒这东西永远不缺销路,当然,得是好酒。
  郑之南也不怕凌崇怀疑他为什么知道酿酒的方子,因为好巧不巧原主的爷爷和太爷爷都是酿酒的,只不过在郑北这里断了而已。
  其实一开始也没断,原主的爷爷看郑北扶不上墙,给郑北讨了一房媳妇,媳妇也就是原主的母亲,是个能干的,长得也标致,郑北太懒,学不会罢了,郑北的媳妇倒是学得快。
  这些郑之南一开始不知道,也是生活的久了,东拼西凑从一些人的嘴巴里知道的,酿酒的工具有一些还堆在柴房里。
  所以郑之南会酿酒也不奇怪,原主的娘是在原主六七岁才去世的。
  那个时候凌崇似乎还没来郑家村,不知内情,加上和郑家村里,除了顾大夫外,都不熟悉,郑之南有信心几句话就把凌崇给敷衍过去了。
  凌崇不太清楚郑家爷爷辈以上的事情,但是郑之南和他说酿酒的事情,甚至爷爷太爷爷还有他母亲的事情后,他就一点怀疑也没有,他本身就知道郑之南有多聪慧,能小小年纪就记住爷爷奶奶还有母亲所做的事情,郑家的酿酒方子,想重振郑家从前的事业,他相信他,也支持他。
  他没有把郑之南想象中瘦弱的必须关在家里洗衣做饭的存在,他把郑之南当成一个男人来相处。
  没有答应郑之南和他一起去打猎,是因为这的确是个危险的工作,需要一定的技巧和身手,甚至经验,在凌崇的眼里,郑之南虽然现在身体素质提升了,但和他这种皮糙肉厚经验丰富的猎手比起来,他是完全的小白,真的答应了才是置他危险与不顾。
  所以他没答应郑之南打猎,但当郑之南提出来想酿酒来卖的时候,他就直接应下了,准确的说不是应下了,而是赞同,他不认为自己有权利去决定郑之南能不能酿酒,所以他在这上面只是提出了自己的赞同票。
  因为这不是个危险的事儿,他能体谅郑之南想和他一起为家里操劳,一起奋斗,但也分做什么。
  他会打猎,所以干这个,身手好,躲得过去危险,可郑之南就不一样了,他只是个普通人,没干过这个,抓个兔子,叉个鱼,玩闹一下就行了。
  郑之南一开始跟凌崇说这个的时候,还担心他觉得自己从前没弄过是瞎胡闹,会拒绝,没想到直接就点头应下了。
  颇有些“你随便整,有事我给你兜着”的感觉。
  也没问他关于酿酒的事情。
  虽然凌崇没说,但郑之南主动提了那么几下关于酿酒的事情,提了爷爷奶奶,提了母亲。
  凌崇听完握了握他的手,表达了支持,也知道他母亲死后他的生活有多艰难了。
  “你想做就做,你说的那些东西,图纸画出来后,能做的我做,做不来的我请人做,会争取早点做出来,让你早点开始弄。”
  “你就不怕我浪费粮食,做的不够好,卖不出去?”
  “什么事情都要试一试,不是有句话叫万事开头难?何况你家里从前有这个基础,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要做这个,那我肯定会先说让你去学一学再来做,既然你会,我就只剩下从旁协助,然后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因为凌崇的支持,郑之南决定给凌崇做点自己会做的东西,奖励他一下。
  同时也是在改善自己的生活。
  在古代其他都还好吧,茅厕简陋了点,丑了点,没有现代设备,权且都忍了,只有这吃喝太痛苦了,除了盐和油还有蒜,基本没有其他作料可以用,能用的实在太少,光盐和油做出来的东西,吃的多了,别人习惯了也不觉得,他这个吃过无数美食的人怎么受得了日日三顿这么吃。
  肯定要给自己找点乐子。
  头一个就是做酸菜,酸菜其实好做,比做辣椒酱还简单,就是腌制的火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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