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的人生[快穿] 第1212节
双云山庄之前是南境第一大势力,几乎囊括了南境所有高手。陈长老算是双云庄主座下第一人。无论是心计还是武功,都属当世强者。
陈长老抱着一击必杀的想法,下手越来越狠。
楚云梨也变得慎重起来,说实话,上一回三位长老抢闯百霄宫时,若陈长老下了狠手,她大概也不能重伤另外两位,常父自然也不会死。
一刻钟后,楚云梨拼着受伤,重创陈长老要害之处。
陈长老如今只差一步就能做双云庄主,自然不甘心就此赴死。眼见打不过,提气飞奔离开。
楚云梨急忙去追。
果然不愧是当世强者,逃命也有一些特殊的身法。眼看到了山庄后门处,陈长老都要进山门了,她也还没把人拦下。
如果进了山庄,楚云梨是不会追进去的。
恰在此时,有人从山庄院墙处飞出。
白色衣衫的年轻男子落地,陈长老看到来人,大喜:“常山,快拦下庞月篱!”
常山刚一抬手,楚云梨立刻道:“这老匹夫武功不弱,他受伤是装的,之前他故意没用全力,应该是想借我之手杀了你爹。”
常山讶然。
他侧头去看陈长老,好像想起这会儿山庄里各处都是陈长老的人。很明显,陈长老为了今日,暗地里算计了不少。
如果他爹没有死,也算是陈长老的一大劲敌。
常山脑中一瞬间就明白了许多事,本来对着楚云梨的剑尖立刻换了个方向。
陈长老:“……”
眼看常山不肯帮忙,且还将剑锋对着自己……如果是全盛时期的他,自然无惧常山这样的年轻人。
可如今他深受重伤,后面有庞月篱追杀,再加上一个常山拦路,他几乎没有逃脱的可能。他眼神看向山门,张口就想大喊。
还没发出声音,就看到常山手臂一抬,大片粉末飞出。
陈长老急忙闭气,却还是吸入了不少,当即就觉头晕目眩,根本就站不稳。
那一大片粉末不只是冲着陈长老,也是冲着他身后的楚云梨。
楚云梨见状,飞身后退的同时,袍袖一甩,将粉末挥了回去。
常山见她没有中招,并不着急,缓缓走到陈长老面前,毫不客气一剑戳向他的胸口。
陈长老只差一步就能登顶,就此止步,他很是不甘心,眼神狠戾地瞪着面前的年轻人,像是要把人撕碎。
对上这样的眼神,常山丝毫不惧,淡淡道:“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你害死我爹,就该想到会有今日。”
陈长老有再多的不甘心,心里再恨,也还是控制不住地软倒在地,渐渐地没了呼吸。
楚云梨扬眉,看向常山,问:“你爹是我杀的,你也要找我报仇吗?”
常山放在身侧的拳头紧握。
他确实要找庞月篱报仇,但是,这女人凭一己之力能把陈长老重伤,将其追得如丧家之犬,他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
就算是用毒,这女人也警觉得很。
半晌,常山放松,缓缓往后退:“宫主,我不怪你,你会下死手,也是因为我爹率先挑衅。”
他一步步退往山庄后门。
楚云梨还以为他见好就收呢,就见他突然飞身过来,抬手扬起大片粉末。
只看那粉色的粉雾,便知这不是什么好玩意。
楚云梨闭气后退,又将粉雾挥了回去。
常山站稳,看到楚云梨身上沾染了不少,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这毒闭气没用,沾染上肌肤就会渐渐地溃烂,你闭气快,否则,还会从内烂到外哦。”
楚云梨伸手沾了一点仔细瞧,常山上前一步,冷笑道:“要是没有解药,不出两月,你就会烂到只剩下一摊血水。所以,你若是不想死,就得听我的。”
“你回去之后,立刻修书一封送往山庄,指名要我做庄主。等庄主继任大典之后,我们两人结下婚约,以后我要搬到百霄宫去住……”
再接下来,等庞月篱一死,他顺理成章接手百霄宫。
虽然在其中有重重困难,但只要两人搭上了关系,就为他搭了一条通天之路。
楚云梨气笑了:“现在是白日。”
常山有些疑惑。
中毒跟白天黑夜有何关系?
“你是白日做梦!”楚云梨手中的剑如灵蛇一般,直取他身上要害。
只一招,就将剑放在了他的胸口处。
常山面色大变:“你不能杀我!你身上中了毒……”
楚云梨忽地笑了。
笑容轻松,带着淡淡的不屑。听到这样的笑声,常山只觉得心里发毛,越来越不安。
楚云梨笑着问:“双云山庄不是一直在找那个给百霄宫少主治好筋脉的大夫么?”
常山虽然没找,但山庄确实为此费了不少心思。想到什么,他瞪大了眼,满脸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女子,脱口道:“怎么可能是你?”
楚云梨手中的剑狠狠插入,语气温和:“若不是我,还有谁?”
常山胸口处鲜血喷涌而出,他直直看着面前女子,想要找出她身上大夫的痕迹。
楚云梨对着他惊疑不定的眼神,缓缓抬手揭下了脸上的面纱。
看到那张白皙的芙蓉面,常山恍然想起,庞理霄受伤之后,面前这女人在庞理霄的院子里重新置办了一间药房,从头到尾,就没有别的大夫进去过。
那个大夫真的是她!
可怎么可能呢?
她何时学的医术?如果她有这么高明的医术,为何不早早把自己脸上的毒解了?
带着这些疑问,常山的身子越来越凉。
当然了,他至死也是想不通的。
双云山庄的大乱足足维持了三日,前任庄主一家和其弟子,还有几位长老全部在大乱中丧命。
最后选出来的庄主,是一位名气一般的中年汉子。
发出继任大典的请帖后,百霄宫未派人出席,剩下的几大势力也未露面。只得山庄弟子的家眷前去道贺。
风光无限的双云山庄就此没落。
渐渐地沦为了只剩下几十个人的小庄。
另一边,百霄宫愈发昌盛,周边的几个山头全部买了下来,弟子一年比一年多。
随着百霄宫的生意越做越大,不止在整个南境,到得后来,在整个中原都名气斐然。
又因为百霄宫有不少新奇玩意,尤其是名下的医馆中各种有奇效的药丸,各大势力不止不会得罪,反而还隐隐捧着。
百霄宫一路畅通无阻,将生意做遍了中原各处,养活了不少人,名声越来越好,越来越盛,成为了所有人眼中厚道的势力。
而宫主庞月篱,也成为了众人眼中公认的当世强者和大善人。
第1444章 恩人一
脸上满是红肿瘢痕的庞月篱对着楚云梨拱手一礼,渐渐地消散在原地。
庞月篱的怨气:500
庞理霄的怨气:500
善值:280260+7000
这一回善值特别多,应该是双云山庄不干人事,别的不说,只乌云山上就有不少冤魂。
楚云梨接手了乌云山,也解救了不少人。
……
楚云梨还未睁眼,就听到周围闹哄哄一片,议论声中夹杂着女子悲戚无比的哭泣声。
“你说话啊!”楚云梨被人粗暴地扯了下,猝不及防之下,她险些没站稳。
睁开眼,周围里三层外三层黑压压一片人头,地上跪着个周身素白衣衫头戴一朵白绢花的女子,此时正悲伤得不能自已,浑身颤抖不止。
刚扫一眼,身边又有人猛推,楚云梨侧头一瞧,看到是一个中年妇人。
中年妇人对上她的目光,不止没有收敛,反而恶狠狠道:“你看我做甚?人家男人为了救你男人都丢了命了,你们照顾她们母子难道不应该?”
楚云梨眼神在素衣女子面前的一堆血淋淋的新鲜骨头上扫一眼,低下头没有吭声。
见状,众人以为她默认。
接下来,一群人开始布置丧事,楚云梨抽了个空,溜去了偏僻处。
燕国辖下的洪城,因地势险要,周围多密林,密林多瘴气,民风彪悍,向来是各官员推脱之地。
原身孔新衣出身在洪城辖下的小镇上,孔家也是从外地搬来。
洪城位于两国交界处,二十多年前,隔壁余国进犯,一时间民不聊生,孔家跟随着各自的长辈避进大山,一住就是这许多年。
夫妻俩就得她一个女儿,孔母兴许是小时候没养好,生下女儿后一直多病,从来干不了多少活,全靠着孔父打猎,才有银子续命。
孔新衣长大后,夫妻俩舍不得,便想招赘婿上门。但村里人不多,谁家都舍不得孩子入赘,孔家夫妻只得退而求其次,女儿成亲后,又帮着女婿在自家隔壁重新造了一间院子,女儿就在跟前,约等于入赘了。
因山高坡陡,镇上的地不多,各家只靠着种地,向来是不够吃的。
都说靠山吃山,久而久之,基本上每家的壮年男子在忙完了地里的活后,都会进山打猎。
又因为打猎的人多,近处的林子已经被薅秃了。所以,想要有所收获,就要往林子更深处去。林子多瘴气,进得太深还会有各种猛兽,向来都是亲近的人结伴而行。
“新衣?”身后传来年轻男子的唤声。
这声音于孔新衣来说格外熟悉,正是她夫君周丰猛。
楚云梨没有回头,问:“找我有事?”
陈长老抱着一击必杀的想法,下手越来越狠。
楚云梨也变得慎重起来,说实话,上一回三位长老抢闯百霄宫时,若陈长老下了狠手,她大概也不能重伤另外两位,常父自然也不会死。
一刻钟后,楚云梨拼着受伤,重创陈长老要害之处。
陈长老如今只差一步就能做双云庄主,自然不甘心就此赴死。眼见打不过,提气飞奔离开。
楚云梨急忙去追。
果然不愧是当世强者,逃命也有一些特殊的身法。眼看到了山庄后门处,陈长老都要进山门了,她也还没把人拦下。
如果进了山庄,楚云梨是不会追进去的。
恰在此时,有人从山庄院墙处飞出。
白色衣衫的年轻男子落地,陈长老看到来人,大喜:“常山,快拦下庞月篱!”
常山刚一抬手,楚云梨立刻道:“这老匹夫武功不弱,他受伤是装的,之前他故意没用全力,应该是想借我之手杀了你爹。”
常山讶然。
他侧头去看陈长老,好像想起这会儿山庄里各处都是陈长老的人。很明显,陈长老为了今日,暗地里算计了不少。
如果他爹没有死,也算是陈长老的一大劲敌。
常山脑中一瞬间就明白了许多事,本来对着楚云梨的剑尖立刻换了个方向。
陈长老:“……”
眼看常山不肯帮忙,且还将剑锋对着自己……如果是全盛时期的他,自然无惧常山这样的年轻人。
可如今他深受重伤,后面有庞月篱追杀,再加上一个常山拦路,他几乎没有逃脱的可能。他眼神看向山门,张口就想大喊。
还没发出声音,就看到常山手臂一抬,大片粉末飞出。
陈长老急忙闭气,却还是吸入了不少,当即就觉头晕目眩,根本就站不稳。
那一大片粉末不只是冲着陈长老,也是冲着他身后的楚云梨。
楚云梨见状,飞身后退的同时,袍袖一甩,将粉末挥了回去。
常山见她没有中招,并不着急,缓缓走到陈长老面前,毫不客气一剑戳向他的胸口。
陈长老只差一步就能登顶,就此止步,他很是不甘心,眼神狠戾地瞪着面前的年轻人,像是要把人撕碎。
对上这样的眼神,常山丝毫不惧,淡淡道:“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你害死我爹,就该想到会有今日。”
陈长老有再多的不甘心,心里再恨,也还是控制不住地软倒在地,渐渐地没了呼吸。
楚云梨扬眉,看向常山,问:“你爹是我杀的,你也要找我报仇吗?”
常山放在身侧的拳头紧握。
他确实要找庞月篱报仇,但是,这女人凭一己之力能把陈长老重伤,将其追得如丧家之犬,他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
就算是用毒,这女人也警觉得很。
半晌,常山放松,缓缓往后退:“宫主,我不怪你,你会下死手,也是因为我爹率先挑衅。”
他一步步退往山庄后门。
楚云梨还以为他见好就收呢,就见他突然飞身过来,抬手扬起大片粉末。
只看那粉色的粉雾,便知这不是什么好玩意。
楚云梨闭气后退,又将粉雾挥了回去。
常山站稳,看到楚云梨身上沾染了不少,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这毒闭气没用,沾染上肌肤就会渐渐地溃烂,你闭气快,否则,还会从内烂到外哦。”
楚云梨伸手沾了一点仔细瞧,常山上前一步,冷笑道:“要是没有解药,不出两月,你就会烂到只剩下一摊血水。所以,你若是不想死,就得听我的。”
“你回去之后,立刻修书一封送往山庄,指名要我做庄主。等庄主继任大典之后,我们两人结下婚约,以后我要搬到百霄宫去住……”
再接下来,等庞月篱一死,他顺理成章接手百霄宫。
虽然在其中有重重困难,但只要两人搭上了关系,就为他搭了一条通天之路。
楚云梨气笑了:“现在是白日。”
常山有些疑惑。
中毒跟白天黑夜有何关系?
“你是白日做梦!”楚云梨手中的剑如灵蛇一般,直取他身上要害。
只一招,就将剑放在了他的胸口处。
常山面色大变:“你不能杀我!你身上中了毒……”
楚云梨忽地笑了。
笑容轻松,带着淡淡的不屑。听到这样的笑声,常山只觉得心里发毛,越来越不安。
楚云梨笑着问:“双云山庄不是一直在找那个给百霄宫少主治好筋脉的大夫么?”
常山虽然没找,但山庄确实为此费了不少心思。想到什么,他瞪大了眼,满脸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女子,脱口道:“怎么可能是你?”
楚云梨手中的剑狠狠插入,语气温和:“若不是我,还有谁?”
常山胸口处鲜血喷涌而出,他直直看着面前女子,想要找出她身上大夫的痕迹。
楚云梨对着他惊疑不定的眼神,缓缓抬手揭下了脸上的面纱。
看到那张白皙的芙蓉面,常山恍然想起,庞理霄受伤之后,面前这女人在庞理霄的院子里重新置办了一间药房,从头到尾,就没有别的大夫进去过。
那个大夫真的是她!
可怎么可能呢?
她何时学的医术?如果她有这么高明的医术,为何不早早把自己脸上的毒解了?
带着这些疑问,常山的身子越来越凉。
当然了,他至死也是想不通的。
双云山庄的大乱足足维持了三日,前任庄主一家和其弟子,还有几位长老全部在大乱中丧命。
最后选出来的庄主,是一位名气一般的中年汉子。
发出继任大典的请帖后,百霄宫未派人出席,剩下的几大势力也未露面。只得山庄弟子的家眷前去道贺。
风光无限的双云山庄就此没落。
渐渐地沦为了只剩下几十个人的小庄。
另一边,百霄宫愈发昌盛,周边的几个山头全部买了下来,弟子一年比一年多。
随着百霄宫的生意越做越大,不止在整个南境,到得后来,在整个中原都名气斐然。
又因为百霄宫有不少新奇玩意,尤其是名下的医馆中各种有奇效的药丸,各大势力不止不会得罪,反而还隐隐捧着。
百霄宫一路畅通无阻,将生意做遍了中原各处,养活了不少人,名声越来越好,越来越盛,成为了所有人眼中厚道的势力。
而宫主庞月篱,也成为了众人眼中公认的当世强者和大善人。
第1444章 恩人一
脸上满是红肿瘢痕的庞月篱对着楚云梨拱手一礼,渐渐地消散在原地。
庞月篱的怨气:500
庞理霄的怨气:500
善值:280260+7000
这一回善值特别多,应该是双云山庄不干人事,别的不说,只乌云山上就有不少冤魂。
楚云梨接手了乌云山,也解救了不少人。
……
楚云梨还未睁眼,就听到周围闹哄哄一片,议论声中夹杂着女子悲戚无比的哭泣声。
“你说话啊!”楚云梨被人粗暴地扯了下,猝不及防之下,她险些没站稳。
睁开眼,周围里三层外三层黑压压一片人头,地上跪着个周身素白衣衫头戴一朵白绢花的女子,此时正悲伤得不能自已,浑身颤抖不止。
刚扫一眼,身边又有人猛推,楚云梨侧头一瞧,看到是一个中年妇人。
中年妇人对上她的目光,不止没有收敛,反而恶狠狠道:“你看我做甚?人家男人为了救你男人都丢了命了,你们照顾她们母子难道不应该?”
楚云梨眼神在素衣女子面前的一堆血淋淋的新鲜骨头上扫一眼,低下头没有吭声。
见状,众人以为她默认。
接下来,一群人开始布置丧事,楚云梨抽了个空,溜去了偏僻处。
燕国辖下的洪城,因地势险要,周围多密林,密林多瘴气,民风彪悍,向来是各官员推脱之地。
原身孔新衣出身在洪城辖下的小镇上,孔家也是从外地搬来。
洪城位于两国交界处,二十多年前,隔壁余国进犯,一时间民不聊生,孔家跟随着各自的长辈避进大山,一住就是这许多年。
夫妻俩就得她一个女儿,孔母兴许是小时候没养好,生下女儿后一直多病,从来干不了多少活,全靠着孔父打猎,才有银子续命。
孔新衣长大后,夫妻俩舍不得,便想招赘婿上门。但村里人不多,谁家都舍不得孩子入赘,孔家夫妻只得退而求其次,女儿成亲后,又帮着女婿在自家隔壁重新造了一间院子,女儿就在跟前,约等于入赘了。
因山高坡陡,镇上的地不多,各家只靠着种地,向来是不够吃的。
都说靠山吃山,久而久之,基本上每家的壮年男子在忙完了地里的活后,都会进山打猎。
又因为打猎的人多,近处的林子已经被薅秃了。所以,想要有所收获,就要往林子更深处去。林子多瘴气,进得太深还会有各种猛兽,向来都是亲近的人结伴而行。
“新衣?”身后传来年轻男子的唤声。
这声音于孔新衣来说格外熟悉,正是她夫君周丰猛。
楚云梨没有回头,问:“找我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