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好吃
那木头瓶盖子,果然塞得有点紧,宋芳若用了好大的劲儿,才将那盖子给取下来,要知道,她可是练过的,这手上的力气可不小。
宋芳华粗略估量了一下,她觉得宋芳若现在手里这力气,大概比得过一个成年男人的力气,只是身量还小了些,待到再长大些,力气还会有所增长。
宋秋柏却并不知道这些,只看着她拿刀各种撬瓶盖,而他却只能干看着,帮不上忙,最主要是他想出手帮忙来着,宋芳若却完全不给他机会。
但凡他想要动手,她便觉得他是不是瞧不起她。
说完话,对方也只是一个不大点的小姑娘,要让他怎么瞧得起她哟,一个姑娘的力气,又能有多大点,偏偏他还不能开口说什么。
要一不小心得罪了这俩,他回头怕不是后悔得要撞墙了,只得一个劲的忍着,看着她那慢吞吞的动作,明明想帮忙却又帮不上,心里那叫一个急。
“开了,开了,大姐真厉害。”宋芳华拍了拍手,一脸高兴模样。
然而另外两人,对于她的话,却是置若罔闻,均是低头朝那陶罐子里的东西看去。
宋秋柏看过去的同时,还闻到了一股属于野地瓜的清香,都还没来得及细看,心头顿时便是一喜,不但没有发臭,还带出一阵清香,可见这东西还好好的。
宋芳若却比他直接多了,直接将个陶罐子给抱在了手里,低头凑过去瞧了瞧:“嘿,还是好生生的,可以啊!”
宋芳华却是递过一根竹签来:“大姐,你试试味道如何,可有变味!”
话说着,又递了一根给旁边的宋秋柏。
宋秋柏想也不想的伸手就接过,随即看着宋芳若的动作,待到她从陶罐子里戳出一颗野地瓜后,他便也赶紧伸出竹签,从陶罐里戳了一颗出来。
倒也没急着吃,而是闻了闻味道,属于野地瓜的清香扑鼻而来,除了本身的果香外,还带着些蜂蜜的香甜气息,这味儿,只闻着就觉得甜丝丝的,让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可他并没有急着往嘴里送,又仔细观察了一下野地瓜的外形,发现这野地瓜跟之前摘下来时,瞧着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仍是那么一粒,圆滚滚胖乎乎的。
“咦,这味道不错啊,甜滋滋的,还带着香气儿,让人吃了还想再吃。”宋芳若说着,忍不住又伸出竹签,往陶罐子里戳了一粒,送进嘴里,吃得一脸的享受样儿。
宋秋柏这会儿是再也忍不住了,将竹签上的果子,送进了嘴里,随即便也感受到了先前宋芳若所说的,甜滋滋的,野地瓜特有的香味儿,满口生香,吃在嘴里都让人舍不得咽肚子里去。
随即便也一个劲的点头,道:“好吃,好吃,这味道可真好吃。”他长这么大,就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宋芳华也戳了一粒送嘴里,细细的品尝了一番,这味道确实很不错,特别是来了这时代后,她几乎都没吃到什么甜食,一天除了吃饭完,其实别的什么零食之类的,根本就没有,嘴里那叫一个没滋没味。
不过,她并不是个挑剔的人,毕竟经历过末世的人,能吃饱肚子,她觉得已经让人很满足了,至于别的,以后再慢慢创造吧。
这时代的物资确实有些匮乏,不过有钱人家,还是能享受到更多的东西。
所以,要想日子过得好,那么赚钱就是最关键的一步了。
“大姐,吃完这一粒,你就不要再吃了,我还想留着给爹娘尝尝。”宋芳华开口提醒道。
宋芳若这已经是下手戳第五颗了,她那动作着实不慢,而宋秋柏却是每二颗还含在嘴里,听到她这话,不由有些脸红,想他这么大人了,还这么嘴馋,尝一颗吃个味儿也就行了,居然没忍住下手捞了第二颗送进嘴里。
他觉得要是宋芳华没有开口的话,他说不定还要吃下去,一时颇觉得有点丢脸。
然而比他吃得更多的宋芳若,却是丝毫不以为意,点了点头,道:“你说得对,有好东西,就应该给爹娘留着,咱们都是孝顺的孩子。”话说着,将那瓶盖一捞,随即又给盖了回去。
宋芳华看着不由轻轻一笑,她其实还并没有想到孝顺上头,因为这水果罐头,并不是多么稀罕的东西,不过让她这么一说,倒算是醒悟过来,她做出来这东西,在这时代也算是头一份,确实是个稀罕物。
嘻嘻一笑,道:“你说得没错。”随即站起身来,拍了拍宋秋柏的肩膀,见他抬起头来,不由冲他眨了眨眼睛:“秋柏哥,回头我再找你啊!”
宋秋柏愣愣的点了点头,一时还有些没能回过神,整个心神,还沉浸在刚才吃过的美味里呢,味道是真的好极了,让他吃过一次,便一直还回味着那味道呢。
待到看着她们姐妹俩走远了,他才怔怔的回过神来,思量着芳华临走时说那句,什么回头再来找他的话,一时心里有些欣喜,觉得没白忙活一场,一时又有些犯愁,也不知她那话是个什么意思,是不是他想的那个意思,这毕竟还只是个不大点的孩子,那话也没说个明白。
但人家既然已经说了,回头再来找他的话,那他也不好这么急匆匆的又找上门去问是不是。
一时,不由长长叹气出声,只觉得刚才那会儿,怎么就跟傻了似的,都不知道多问一句,问个明白也好啊,这样不清不楚的,他觉得估计这几天,他又要睡不好觉了。
然而这边两姐妹一边往回走,却是一边说着话。
“芳华,这味儿真不错,闻着可真香,我们回头再多做一点吧,要存着冬天吃的话,嘿,那可真有意思啊!”宋芳若砸巴着嘴,一路说个没停。
宋芳华也应和的点头:“没错,没错,我们就是应该多做一点,留一些放着冬天吃,另外一些要是吃不了的,还可以拿去卖了换钱,到时候有了钱,想吃什么就能买什么……”
“原来你是打的这个主意啊!”
宋芳华粗略估量了一下,她觉得宋芳若现在手里这力气,大概比得过一个成年男人的力气,只是身量还小了些,待到再长大些,力气还会有所增长。
宋秋柏却并不知道这些,只看着她拿刀各种撬瓶盖,而他却只能干看着,帮不上忙,最主要是他想出手帮忙来着,宋芳若却完全不给他机会。
但凡他想要动手,她便觉得他是不是瞧不起她。
说完话,对方也只是一个不大点的小姑娘,要让他怎么瞧得起她哟,一个姑娘的力气,又能有多大点,偏偏他还不能开口说什么。
要一不小心得罪了这俩,他回头怕不是后悔得要撞墙了,只得一个劲的忍着,看着她那慢吞吞的动作,明明想帮忙却又帮不上,心里那叫一个急。
“开了,开了,大姐真厉害。”宋芳华拍了拍手,一脸高兴模样。
然而另外两人,对于她的话,却是置若罔闻,均是低头朝那陶罐子里的东西看去。
宋秋柏看过去的同时,还闻到了一股属于野地瓜的清香,都还没来得及细看,心头顿时便是一喜,不但没有发臭,还带出一阵清香,可见这东西还好好的。
宋芳若却比他直接多了,直接将个陶罐子给抱在了手里,低头凑过去瞧了瞧:“嘿,还是好生生的,可以啊!”
宋芳华却是递过一根竹签来:“大姐,你试试味道如何,可有变味!”
话说着,又递了一根给旁边的宋秋柏。
宋秋柏想也不想的伸手就接过,随即看着宋芳若的动作,待到她从陶罐子里戳出一颗野地瓜后,他便也赶紧伸出竹签,从陶罐里戳了一颗出来。
倒也没急着吃,而是闻了闻味道,属于野地瓜的清香扑鼻而来,除了本身的果香外,还带着些蜂蜜的香甜气息,这味儿,只闻着就觉得甜丝丝的,让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可他并没有急着往嘴里送,又仔细观察了一下野地瓜的外形,发现这野地瓜跟之前摘下来时,瞧着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仍是那么一粒,圆滚滚胖乎乎的。
“咦,这味道不错啊,甜滋滋的,还带着香气儿,让人吃了还想再吃。”宋芳若说着,忍不住又伸出竹签,往陶罐子里戳了一粒,送进嘴里,吃得一脸的享受样儿。
宋秋柏这会儿是再也忍不住了,将竹签上的果子,送进了嘴里,随即便也感受到了先前宋芳若所说的,甜滋滋的,野地瓜特有的香味儿,满口生香,吃在嘴里都让人舍不得咽肚子里去。
随即便也一个劲的点头,道:“好吃,好吃,这味道可真好吃。”他长这么大,就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宋芳华也戳了一粒送嘴里,细细的品尝了一番,这味道确实很不错,特别是来了这时代后,她几乎都没吃到什么甜食,一天除了吃饭完,其实别的什么零食之类的,根本就没有,嘴里那叫一个没滋没味。
不过,她并不是个挑剔的人,毕竟经历过末世的人,能吃饱肚子,她觉得已经让人很满足了,至于别的,以后再慢慢创造吧。
这时代的物资确实有些匮乏,不过有钱人家,还是能享受到更多的东西。
所以,要想日子过得好,那么赚钱就是最关键的一步了。
“大姐,吃完这一粒,你就不要再吃了,我还想留着给爹娘尝尝。”宋芳华开口提醒道。
宋芳若这已经是下手戳第五颗了,她那动作着实不慢,而宋秋柏却是每二颗还含在嘴里,听到她这话,不由有些脸红,想他这么大人了,还这么嘴馋,尝一颗吃个味儿也就行了,居然没忍住下手捞了第二颗送进嘴里。
他觉得要是宋芳华没有开口的话,他说不定还要吃下去,一时颇觉得有点丢脸。
然而比他吃得更多的宋芳若,却是丝毫不以为意,点了点头,道:“你说得对,有好东西,就应该给爹娘留着,咱们都是孝顺的孩子。”话说着,将那瓶盖一捞,随即又给盖了回去。
宋芳华看着不由轻轻一笑,她其实还并没有想到孝顺上头,因为这水果罐头,并不是多么稀罕的东西,不过让她这么一说,倒算是醒悟过来,她做出来这东西,在这时代也算是头一份,确实是个稀罕物。
嘻嘻一笑,道:“你说得没错。”随即站起身来,拍了拍宋秋柏的肩膀,见他抬起头来,不由冲他眨了眨眼睛:“秋柏哥,回头我再找你啊!”
宋秋柏愣愣的点了点头,一时还有些没能回过神,整个心神,还沉浸在刚才吃过的美味里呢,味道是真的好极了,让他吃过一次,便一直还回味着那味道呢。
待到看着她们姐妹俩走远了,他才怔怔的回过神来,思量着芳华临走时说那句,什么回头再来找他的话,一时心里有些欣喜,觉得没白忙活一场,一时又有些犯愁,也不知她那话是个什么意思,是不是他想的那个意思,这毕竟还只是个不大点的孩子,那话也没说个明白。
但人家既然已经说了,回头再来找他的话,那他也不好这么急匆匆的又找上门去问是不是。
一时,不由长长叹气出声,只觉得刚才那会儿,怎么就跟傻了似的,都不知道多问一句,问个明白也好啊,这样不清不楚的,他觉得估计这几天,他又要睡不好觉了。
然而这边两姐妹一边往回走,却是一边说着话。
“芳华,这味儿真不错,闻着可真香,我们回头再多做一点吧,要存着冬天吃的话,嘿,那可真有意思啊!”宋芳若砸巴着嘴,一路说个没停。
宋芳华也应和的点头:“没错,没错,我们就是应该多做一点,留一些放着冬天吃,另外一些要是吃不了的,还可以拿去卖了换钱,到时候有了钱,想吃什么就能买什么……”
“原来你是打的这个主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