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五章:丛林法则
陈飞以为在这个营地不会再遇到任何这种动物了。因为这里距离人们的城镇太近,毕竟这种传说中极其隐秘的怪物,理论上说不会再次出现了。
前几天他在附近走过,记得鼓励对面的白桦林间,有一条小小的溪流,溪水的厚实的腐殖质中若隐若现,如果一直顺流而上,应该可以在上游的山时间发现也小小的泉眼吧。
溪水就是从那里来的,在溪水的旁边有一条隐秘的林间小道,这是很正常的,或者说这也是极为神奇的东西,除此之外没有人多说什么,他遇到的事情比这难过百倍千倍的都有。
既然不是尤格索托斯的子嗣,他一瞬间就明白了。看来自己来这里的目的真的简单了很多,不会再次出现其他问题了,如果再次出现其他的各种各样的难以解决的问题,总比尤格索托斯要容易。
这条小道沿西而行,这是所有野生动物喜欢的道路,猴子,马路,野兔,当然包括它都会使用这条道路是一条真正的光明大道,谁走过来都要赞叹一声。
他就是在这条小路上发现他的徒弟一开始以为是个大熊,从爪印的大小和深度来看只能是小熊,但这不符合常理,小熊是不会独自出现在这里,森林里的小熊一般一定有大雄保护。
马尔斯也表示这是很正常的,自己虽然并没有在林间野地里真正生活过很长很长时间,但是现在他却知道了自己以前遇到的种种事情是那样的危险,只不过是因为自己没有那样的力量,他们没有伤害自己罢了。
“小道上有小熊的读音,他并未因为失去他的保护而感到惊慌,走的坚决欢快,这是不现实的,这只能说明这是一个别的东西,并且这个东西只要出现,坚决要比别的怪物要恶心难过很多。”
马尔斯对自己的足够印象已经很深了,他知道自己应该在什么时候提予给予一定的意见,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个聪明人,但是他认为自己也坚决不笨。
“这是狼獾他肆无忌惮的在小道上留下自己的步伐,出渝对它的食物的好奇,我还仔细研究的研究了一下,发现里面有野兔和啮齿动物。”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怪物朝着他们两个飞奔而来,好像这只小狼欢什么都不在乎了,只是想把他们两个通通在这一瞬间消灭掉。
这一基本上是不太现实的,或者说在陈飞眼里这只狼欢的所作所为是那样的愚蠢愚昧无知,理论上说狼獾并不具备这样的力量。
因为大部分人都明白狼魂的体型比较瘦小,这种瘦小足够应对的事情其实没有多少,因为瘦小,所以它大部分时间都只能偷袭,像这么直不愣眼冲过来,简直不太现实。
“我还见到了鸟类的羽毛,但是只因为只有绒毛没有大的鱼翅,我无法辨别具体是什么鸟类。
令我感到惊讶的是竟然在它的里面发现了都市,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发现,我从来不知这种体型的竟然会有坚果。”
坚果墙是很危险的,一般人是不愿意去吃的,也可以说一般人是不愿意把事情浪费在这上面的,他们更喜欢做的是慢慢的生活的。
想来呢,是因为去年冬天上冻的早,埋藏在雪下,残留的果实比较多,这才让他得到了可乘之机。
因为他的出现还有他留下的脚印,显然他是故意留下的小道上,其他的动物见词会躲避开,这也是一种尽可能的保护。
据研究者说是一种移动距离非常大的捕食性动物,所以他也愿意相信他,当时只是路过这是很正常的,如果说认为这不是路过的话,那应该算什么呢?
“一般这种动物肯定是比别人要聪明很多如果说单凭这点来的话这也是很正常的,甚至可以说这本身就是比别的情况要多的。”
沙古斯虽然一直在路边奔跑过,但是说一句实在话,他并没有看见过。这种情况甚至可以说他从未看见过。
这种问题究竟该起源于哪里?他认为这不过是一种普通的事情,而过多的想太多有点傻。
“我倒是认为这种事情可以慢慢来为他是否能否对我们造成伤害和损伤,而过多的执着。”
这一次这头狼欢他是为了争夺一头驯鹿跟狼返正发生正面的打斗,这一次竟然要补谁都顺路,这头体重应该有八十公斤以上。
“这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庞然大物了应该说,就这么简单的,与他争斗的人八成很难。”
陈飞冲过去想直接拦着他,不要让他伤害小鹿,但是却被马尔斯拦得住了马尔斯表示啊,这就是生活。这就是需要一直面对的问题,这就是自然。
尽管被称为这个,只是因为部分驯化他们更大的野生种群,一直生活在荒原上,也是半野生的,他们一直生活在荒野上,跟他们野生的同伴一样拥有强大的鹿角和坚硬的蹄子。
“若是有人想伤害他们,或者说若是有人对他们图谋不轨,他们只要发起怒来或者说只要稍稍的奋斗起来就可以一脚踢死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
马尔斯看着书上的问题说道,虽然这一切他并没有真正的见过,因为他生活的那个小村庄里并不具备拥有养着这个东西的强大的财富。
所以将它作为食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郎欢确实又太低矮,不知他怎样完成这次狩猎,或者说大部分情况下很多人对他不抱任何希望。
其实在森林中无论如何是追不上的,在就有一个专有名词用来形容,在丛林中行走如飞。
“如果我们不动手的话,他自然会消灭,但是很正常,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谁也不能破坏你也不能哪怕你是个龙语者,你认为可以把所有的一切按照自己的想法重新规划安排。”
听了沙古斯的话,陈飞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好像自己在成为龙语者之后,所有事情就以自己为主要的核心目的了。他并非这样的人,他也不想让大家认为他是这样的人。
前几天他在附近走过,记得鼓励对面的白桦林间,有一条小小的溪流,溪水的厚实的腐殖质中若隐若现,如果一直顺流而上,应该可以在上游的山时间发现也小小的泉眼吧。
溪水就是从那里来的,在溪水的旁边有一条隐秘的林间小道,这是很正常的,或者说这也是极为神奇的东西,除此之外没有人多说什么,他遇到的事情比这难过百倍千倍的都有。
既然不是尤格索托斯的子嗣,他一瞬间就明白了。看来自己来这里的目的真的简单了很多,不会再次出现其他问题了,如果再次出现其他的各种各样的难以解决的问题,总比尤格索托斯要容易。
这条小道沿西而行,这是所有野生动物喜欢的道路,猴子,马路,野兔,当然包括它都会使用这条道路是一条真正的光明大道,谁走过来都要赞叹一声。
他就是在这条小路上发现他的徒弟一开始以为是个大熊,从爪印的大小和深度来看只能是小熊,但这不符合常理,小熊是不会独自出现在这里,森林里的小熊一般一定有大雄保护。
马尔斯也表示这是很正常的,自己虽然并没有在林间野地里真正生活过很长很长时间,但是现在他却知道了自己以前遇到的种种事情是那样的危险,只不过是因为自己没有那样的力量,他们没有伤害自己罢了。
“小道上有小熊的读音,他并未因为失去他的保护而感到惊慌,走的坚决欢快,这是不现实的,这只能说明这是一个别的东西,并且这个东西只要出现,坚决要比别的怪物要恶心难过很多。”
马尔斯对自己的足够印象已经很深了,他知道自己应该在什么时候提予给予一定的意见,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个聪明人,但是他认为自己也坚决不笨。
“这是狼獾他肆无忌惮的在小道上留下自己的步伐,出渝对它的食物的好奇,我还仔细研究的研究了一下,发现里面有野兔和啮齿动物。”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怪物朝着他们两个飞奔而来,好像这只小狼欢什么都不在乎了,只是想把他们两个通通在这一瞬间消灭掉。
这一基本上是不太现实的,或者说在陈飞眼里这只狼欢的所作所为是那样的愚蠢愚昧无知,理论上说狼獾并不具备这样的力量。
因为大部分人都明白狼魂的体型比较瘦小,这种瘦小足够应对的事情其实没有多少,因为瘦小,所以它大部分时间都只能偷袭,像这么直不愣眼冲过来,简直不太现实。
“我还见到了鸟类的羽毛,但是只因为只有绒毛没有大的鱼翅,我无法辨别具体是什么鸟类。
令我感到惊讶的是竟然在它的里面发现了都市,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发现,我从来不知这种体型的竟然会有坚果。”
坚果墙是很危险的,一般人是不愿意去吃的,也可以说一般人是不愿意把事情浪费在这上面的,他们更喜欢做的是慢慢的生活的。
想来呢,是因为去年冬天上冻的早,埋藏在雪下,残留的果实比较多,这才让他得到了可乘之机。
因为他的出现还有他留下的脚印,显然他是故意留下的小道上,其他的动物见词会躲避开,这也是一种尽可能的保护。
据研究者说是一种移动距离非常大的捕食性动物,所以他也愿意相信他,当时只是路过这是很正常的,如果说认为这不是路过的话,那应该算什么呢?
“一般这种动物肯定是比别人要聪明很多如果说单凭这点来的话这也是很正常的,甚至可以说这本身就是比别的情况要多的。”
沙古斯虽然一直在路边奔跑过,但是说一句实在话,他并没有看见过。这种情况甚至可以说他从未看见过。
这种问题究竟该起源于哪里?他认为这不过是一种普通的事情,而过多的想太多有点傻。
“我倒是认为这种事情可以慢慢来为他是否能否对我们造成伤害和损伤,而过多的执着。”
这一次这头狼欢他是为了争夺一头驯鹿跟狼返正发生正面的打斗,这一次竟然要补谁都顺路,这头体重应该有八十公斤以上。
“这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庞然大物了应该说,就这么简单的,与他争斗的人八成很难。”
陈飞冲过去想直接拦着他,不要让他伤害小鹿,但是却被马尔斯拦得住了马尔斯表示啊,这就是生活。这就是需要一直面对的问题,这就是自然。
尽管被称为这个,只是因为部分驯化他们更大的野生种群,一直生活在荒原上,也是半野生的,他们一直生活在荒野上,跟他们野生的同伴一样拥有强大的鹿角和坚硬的蹄子。
“若是有人想伤害他们,或者说若是有人对他们图谋不轨,他们只要发起怒来或者说只要稍稍的奋斗起来就可以一脚踢死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
马尔斯看着书上的问题说道,虽然这一切他并没有真正的见过,因为他生活的那个小村庄里并不具备拥有养着这个东西的强大的财富。
所以将它作为食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郎欢确实又太低矮,不知他怎样完成这次狩猎,或者说大部分情况下很多人对他不抱任何希望。
其实在森林中无论如何是追不上的,在就有一个专有名词用来形容,在丛林中行走如飞。
“如果我们不动手的话,他自然会消灭,但是很正常,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谁也不能破坏你也不能哪怕你是个龙语者,你认为可以把所有的一切按照自己的想法重新规划安排。”
听了沙古斯的话,陈飞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好像自己在成为龙语者之后,所有事情就以自己为主要的核心目的了。他并非这样的人,他也不想让大家认为他是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