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月光和替身情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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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年人的爱情故事发展的总是突如其来,比如叶夜谈过最久的一任男朋友,其实是他在酒吧随便勾搭着去睡觉的那个骚包的酒保——叶夜以为是酒保——事后才知道,对方就是那个酒吧的老板。
  那个老板也是个风流货,留着头长发,穿得骚气,笑起来痞里痞气,和叶夜臭味相投,也是为数不多跟叶夜分了手还能心平气和做朋友的一个。
  陈年旧事姑且不提,叶夜想起这段往事的由来就是想要说明一下许多爱情故事的开始是从性开始的。
  是的,叶夜不仅得到了边淩的微信,还得到了边叔叔慷慨的一夜情。
  具体怎么发生的,叶夜其实记不太清了。他向来热烈又直接,意图明显,暗示频频,头顶水晶灯光华璀璨,映着边淩的眼神逐渐变了味。
  叶清安不是叶濯,叶濯没成年,天真、单纯,不会主动勾着他做坏事。但叶清安会,他蛮横、嚣张,手脚并用地就想缠着边叔叔干点不该干的事。
  叶夜前前后后的岁月加起来怎么着也有三四十来岁了,但在边叔叔欣然应约,漫不经心地摸了摸他的脖颈问:“今晚有空吗”时还是和个十六岁的小男孩似的直接懵了。
  舞会的乐曲温柔缠绵,叶夜诧异地睁大眼,没想到幸福来的这么突然。
  边淩望着他呆愣愣的眼睛,礼貌询问道:“太唐突了?”
  叶夜缓过神,认真回答:“太慷慨了。”
  边淩哭笑不得。
  之后便是一前一后的退场,叶夜隐约记得自己还惦记着和袁一泽打了招呼,然后就跟着后出来的边淩上了车,去了就近的一家高档酒店。
  边淩似乎和这家酒店的经理相熟,打了个招呼便直接乘电梯去了房间,言辞之间多少有些熟门熟路,让叶夜忍不住问了句:“常来?”
  他说话时其实是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语气的,但可能是酒宴上喝了几杯酒,口气里还是透出几分酸溜溜的质问来,边淩回头看他一眼,电梯里温黄色的灯光打在他的鼻梁上,柔化了棱角,映照出某种似是而非的温柔来:“偶尔。”
  也说不清到底是不是哄小孩的。
  认真而言,叶夜其实是不在意这个的,毕竟一个四十一岁有钱有势长得还好的男人没有私人生活是不可信的,他自己本人光是长得好就拥有足够丰富的个人生活了。
  但理解是一回事,说出来小小的酸一下当情趣又是另一回事了。
  房间显然是精心准备过的,红酒蜡烛玫瑰花,但叶夜一眼都没多看,他站在原地瞧着边叔叔脱了外套,解了衣扣,眼珠子就再也挪不开了。
  你很难说一个总是敞开衣怀的男人为你扣紧了扣子性感,还是一个总是扣紧领口的男人为你慢腾腾解了纽扣的模样更性感。
  叶夜心如擂鼓,口干舌燥。
  边淩今年四十一,保养良好,锻炼得当,一靠近,那股子浅淡的香水味混着荷尔蒙把叶夜冲撞得东倒西歪,记忆模糊。
  和顾奕笙的笨拙莽撞不同,边叔叔更温柔,更细致,带着薄茧的手抚过他的脊背,低哑的声音附在他的耳边,像是哄着小朋友:“嘘...小男孩,别着急,别着急。”
  叶夜模糊地记着之后自己攀着边叔叔的脊背,毛茸茸的脑袋蹭着他的耳廓,哆哆嗦嗦地求饶,然后听见对方低沉的笑声,撩的人浑身发痒。
  剩下的记忆混乱不堪,叶夜也懒得整理,反正第二天浑身散架地从床上起来时,边叔叔已经离开了。
  床头放着边叔叔的微信号,和一杯水。
  叶夜摸了摸自个儿,虽说浑身酸痛,但干干净净,衣服崭新整洁,显然边叔叔床品良好。
  叶夜看了会儿那个微信号,脸上缓缓绽放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来。
  他不亏,他血赚。
  五星级酒店来的机会不多,叶夜十分珍惜地抱着被子打了个滚,重新回到香甜梦境里睡了个回笼觉。
  至于边淩......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第一步向来艰难,但只要迈出第一步,之后就简单的多,万事如此。
  叶夜在梦里笑嘻嘻。
  事后证明,的确如此。
  叶夜在中午时被客房服务吵醒,侍应生轻手轻脚地推来了午饭,热腾腾的海鲜粥香味扑鼻,闻得小叶同学饥肠辘辘,然后瘫在床上接过了热粥。
  侍应生显然训练有素,绝对不多看一眼不该看的,低眉顺眼地又从推车下拿出了洗净烘干的西装,和另一个大纸袋。
  西装是叶夜昨天在酒会时床的那套,纸袋里的是一件白色外套搭着黑色内搭和长裤,款式简单——叶夜翻了一下吊牌——价格不菲。
  边叔叔有心,估计还考虑到了他如果还有别的安排,不适合穿西装的可能性。
  叶夜心满意足地换上新衣服,吃完海鲜粥,趴在也没说什么时候让退的五星级酒店柔软的大床上伸直了腿,掏出手机给边叔叔发送了好友请求。
  此时正是下午一点,半小时之后才得到了姗姗来迟的通过提醒。
  年轻的男孩女孩总是格外计较谁先加的微信谁先发的消息,仿佛迟加的就掌握了主动权。但叶夜和边淩都没这种顾虑,一个是不在意,一个是无所谓。
  叶夜很明确自己现在的身份定位,他是上赶着贴到边淩身边的年轻男孩中比较幸运的一个,也不知道边淩叔叔突然动了心思是因为他和叶濯有几分相似,还是因为他和边慎有点不清不楚的关系。
  中年男人的心思很难猜,叶夜死之前也才二十多岁,泡四十岁的男人前世今生加起来都还是头一回,所以措手不及比游刃有余多得多。
  反正不管是哪个原因,叶夜都不是很在意,左右爽到的也是他。他心情良好地问了问边叔叔这个房间什么时候要退,得到对方轻描淡写的一句:“你走的时候。”
  叶夜再次心动了。
  有钱的成熟男人真是太让人有幸福感了。
  但边淩大方归大方,叶夜还不能这么快不识好歹,他又呆了十几分钟就起身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把边淩亲手写了微信号的纸叠好塞进兜里,就拎着西装下楼退房。
  叶夜在微信上和边叔叔说了声自己退房了,就返回去看昨天晚上之后就再也没看过的未读消息。其中大半是酒吧认识的狐朋狗友,还有两条来自酒吧经理,问他怎么没去上班。
  此时下午四点半,叶夜四点就该到场了。
  叶夜忘了,捂着头哀叹一声,抱着西装跳到街边去拦车,边给经理发消息道歉,说自己马上就来。
  前一天还和a城最有钱的边家二当家共赴巫山,第二天就得低声下气地道歉讨生活,叶夜回家挂好干洗的高定西装,又抱起吉他一路狂奔,自己都觉得人生真神奇。
  叶夜到酒吧的时候已经快六点了,经理也知道他跟边慎和袁一泽的关系不简单,所以虽然表情不善也没多说什么,让他自己赶紧去后台收拾一下。
  叶夜乖乖背着吉他进后台,另一个和他相熟的乐队鼓手看见他和他招呼了声:“小叶,今天怎么来迟了?”
  另一个主唱笑起来:“你瞧瞧他满面桃花开,昨天铁定开荤了。”
  叶夜笑嘻嘻:“这你都看得出来。”
  鼓手“嚯”一下笑开:“你行啊,小叶,是谁?是前两天那个硬要请你去她家喝酒的黄发妞吗?”
  主唱打他:“你得了吧,我猜是那个——”他声音压低了些,他们性子开朗什么玩笑都敢开,但忌惮于每回见面时那人冷冰冰的表情还是降了个调,“那个边家少爷?”
  叶夜摆摆手:“都不是,别瞎掰了。”他面上带笑,眼睛闪闪发光,笃定道,“你们迟早会看见的。”
  鼓手和主唱对看了一眼,也不再继续这个话题,看着叶夜把吉他从包里抱出来调了调音,俊秀的脸在灯光下如同白瓷,鼓手忽然想起另一个事:“说来,小叶,昨天经理新招了个服务员,长得还挺好看,你在我们这的人气得分一半给他了。”
  叶夜顺嘴问:“叫什么?”
  鼓手想了想:“骆...骆什么东西。”
  叶夜诧异抬头:“......骆言?”
  鼓手一拍手:“对,骆言!”
  叶夜:“.........”
  叶夜想起来了,在原来的剧情里,叶清安在认识的一个月左右就被边慎给带去了新的公寓,叶清安一颗红心向边慎,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也就随之辞了酒吧的工作,去做边慎笼子里的小金丝雀了。
  再之后剧情里的确有提到边慎又在酒吧碰到了当初剐蹭了车的骆言在兼职,但是叶夜也没太注意说的是不是原来叶清安呆的那个酒吧。
  这世上真是无巧不成书。
  也或许是小世界的意识觉得修罗场比较有意思也说不定。
  叶夜抱着吉他上了台,有几个常见的客人和他打招呼,叶夜也一一笑着点头回了过去,他调了调话筒,目光在场内转了一圈,倒还真的看见了骆言。
  骆言身形瘦削,穿着服务员的白衬衫和黑马甲,反而衬出截细细的腰来,似乎是注意到他的视线,骆言疑惑地循着望来。
  叶夜没有半点被抓包的尴尬,他面不改色,对骆言微微一笑,他本来就生得张乖顺的脸,笑起来时更是让人觉得亲近。
  骆言愣了愣,然后很快回了个开朗的笑容,眼睛弯弯,露出一排小白牙,活泼可爱,招人喜欢,第一天的试工结束之后还跑来和叶夜打了个招呼:“你弹得很好听!”
  叶夜的撩人技术不分来者,闻言抬眉一笑,回了句:“你长得很好看。”
  小白花骆言小脸一红,结结巴巴:“谢...谢谢。”
  又赶紧补充了句:“你也很好看。”
  叶夜哈哈大笑。
  自此,骆言和叶夜算是正式认识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互吹了一把的原因,骆言对叶夜格外亲近,正式入了职之后就时常带点小零食来分,总是偷摸给叶夜多一份,又“叶哥”长“叶哥”短地跟在叶夜后面,惹得酒吧里的颜控小姑娘们看着他们俩的眼神都不对了。
  叶夜欲言又止。
  真想和小姑娘们说他和骆言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他们俩撞号了。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过去,边淩因为工作去了外地,边慎也好几天都没有出现,只有袁一泽偶尔来巡巡场看情况,也只远远和叶夜打了个招呼,反倒是和骆言成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叶夜对骆言没什么意见,权当陪个小弟弟玩,偶尔还招呼着一起吃吃饭,甚至顺手教了他弹吉他。
  叶夜教得随便,骆言倒是学得认真,明明也就注意时间练练手,没两天却能弹首小星星,兴奋得脸蛋红扑扑,眼睛也亮晶晶的:“叶哥,叶哥,我会了!”
  叶夜很捧场,原地鼓掌:“真厉害!”
  骆言很高兴:“叶哥,我晚上请你吃饭吧。”又怕叶夜拒绝,他赶紧补了句,“你也请了我好几次呢。”
  骆言和原主其实很像,两人的家境都不好,只是叶夜本来就没打算屯钱,花起来没压力也大方,毫无心理负担。但骆言不是,虽然他很快就会和边慎纠缠不清了,但直到真正修成正果之前,以他的性格八成是不会心安理得地花边慎的钱,叶夜才想着能帮着省点是一点。
  不过这次盛情难却,叶夜刚点了点头,兜里的手机就震了一下。
  骆言坐在叶夜的面前,看着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屏幕的光照亮了青年如同白瓷般的脸,一抹笑意迅速地攀上了眉梢眼角,那模样就像是以前他朋友收到女朋友消息时的样子,满脸的喜气洋洋。
  骆言有些好奇,只是还没问出口,就看见他的叶哥抬脸,笑得春风得意,眼睛里就像是堆满了钻石碎屑般闪闪发亮,声音轻快:“不好意思啊骆言,我今晚不能和你去吃饭了。”
  骆言连连摆手:“没事的,我们下次再约。”
  他和叶夜认识了一个礼拜,隐隐约约也知道对方有个断断续续在联系的人,但到底是谁,他也不知道。
  骆言有点羡慕那位无名氏,叶哥长得好,性格也好,还会弹吉他,喜欢他的小姑娘一大堆,不知道是怎么样的人才赢得了他的喜欢。
  不知道为什么,骆言突然想起了边慎,那天划了他的车后对方并没有再打他电话让自己赔偿,他也没有再碰见过他。
  直到过来工作后才在有天下午去包厢送酒时意外碰到了他。他趁着四下无人时上去小声道歉,提起赔偿的事情,边慎只是摇了摇头,说了句:“小事。”
  男人的声音低沉,眼瞳漆黑一片,一举一动都带着上层社会的天生贵气,让人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跟随。
  骆言脸有点发烫,不着边际地想,至少也要像边慎一样的人才能让叶哥喜欢吧。
  大抵是因为酒吧经理也发现叶夜和骆言同时在酒吧的时候生意都会好上不少,所以两人的排班时间也很相似,今天也基本上是前后脚下的班。
  叶夜动作迅速地收拾好吉他包,挎在肩上就往外蹦,笑眯眯和大家说再见,把正准备上场的乐队鼓手看得直翻白眼:“这是他那个神秘的小女朋友来了吧?”
  主唱呛他:“你又知道是女朋友了,指不定是男朋友呢。”
  骆言紧跟着也收好了包,对着两个争论叶夜喜欢男的还是女的乐队成员乖巧道别,拎起东西往外走。
  酒吧外夜幕低垂,街边霓虹灯闪烁,行人来去匆匆,骆言避开了几个准备进门的客人,抬头时忽然看见了站在街边的叶夜。
  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了叶夜的面前,车窗落下,他俯下身子去说话,笑意明晃晃地漾在脸上,甜得像是能酿出蜜来。
  骆言没有继续看下去,他听到了另一个低沉声音喊他:“骆言?”
  骆言一惊,猛地抬头,额头直接撞到了来人的下巴,两人都吃痛地倒吸口气,骆言手忙脚乱地道歉:“对不起,边...”他的眼睛晃了一下,“边先生。”
  边慎揉了揉下巴,示意没事地摇了摇头,垂眼看他,他见过这个青年几次,看见对方直愣愣站在酒吧门口才来打声招呼:“来上班?”
  骆言有点尴尬:“不是,刚刚下班,离开前看到叶哥了...”
  边慎的眉头微微一跳,不用多问,他几乎瞬间就意识到了对方口中的叶哥是谁。不受控制地,连自己也说不清究竟是怀抱着怎么样的心情,边慎转头顺着刚刚骆言张望的视线看了过去。
  他的确看见了叶夜。
  他看上去没什么变化,穿着黑色的卫衣和牛仔裤,背着吉他包,弯腰站在车窗前笑得明朗,只是眼尾比以往更软,唇角比以往更弯,像是看到了什么心爱的东西,甜甜蜜蜜地说着什么。
  然后叶夜拉开了车门,钻进了那辆低调的黑色轿车里。
  边慎的眼睛微微睁大。
  车门关闭的的间隙,他看到了他的叔叔,他自小就常常出现在身边,抢走了兔子哥哥关注和爱慕,接到了叶濯最后一通电话的叔叔坐在车里,正带着笑看叶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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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慎:我恨。
  ——
  狂飙5000自就想把该说的都说说,然后我要写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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