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50.王雨田命案(八)
从身份层面上来说,那个悄无声息死去的王雨田,不过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中产阶级’而已。别看他供职的仁和当铺、也是兵部尚书陈启昌的私产;但这间小铺面的来源、与经营收入却都是极为清楚的白产!甚至可以说在陈大人的记忆当中,还有没这一码事,都是个未知之数。
而且沈归已经明明安排了旁人向奉京府衙报案,而在这之后,也确实曾有地保、捕快、和仵作三位官人出面处理此事。他们当众填好了尸单尸格、盘查了‘案发现场’,还向‘仁和当铺’四周的街坊邻居们,简单盘问了一番事发当夜的具体情况。当然,直到这一步为止,还都属于北燕衙门办案的常规流程,并不存在任何诡异之处。
但是,仅仅过去一天时间,沈归的人却没有在府衙书房之中,找到任何与‘仁和当铺凶杀案’有关的详细卷宗。至少在这一点上,就已经完全说不通了!因为如果卷宗无意丢失的话,那么身为燕京知府的罗源罗大人,应该立刻向刑部递交一份书面形式的‘挂失’公函;而后就该暂时停职避嫌,由都察院另行派下一位官员,先处理了罗大人那桩‘丢失案宗’之事。
不过如今看来,这王雨田的一桩人命案,仿佛就像是暖春化雪一般,消失的无影无踪……
要知道,北燕王朝刑律系统的复杂与完善程度,可绝不是草台班子的幽北三路能够比拟的!哪怕是身为四皇子的周长安,想要在这种复杂且完备的体系当中、彻底掩盖住一桩发生在燕京都城的人命案件,都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
那么,究竟是谁有这么大的能耐、同时还有着掩盖这桩命案的理由与立场呢?
沈归见周长安眉头紧皱,过了半刻钟的时间还没有开口,于是也只好出言询问道:
“百里兄,那么你对这个燕京知府罗源其人,可有什么了解吗?”
已经想到了‘死胡同’的周长安,如今被沈归出言打断了思路,便只好对他解释起了罗源其人的来路:
“其实愚兄对这个罗源罗浅溪,也算有些印象。根据吏部的典籍记载:罗源如今四十有二,乃是三晋路朔平城,山阴县人士。二十岁那一年乡试落地,次年娶妻魏氏。魏氏夫人原本是官卖的清倌人,乃前朝大燕贵族之遗脉。”
如果说别的,沈归可能还不大了解;但托兴平陛下颜青鸿的福,若是若起顶尖的烟花女子——清倌人的赎身‘行情价’,沈归还是能估算个八九不离十的。不过,既然罗大人有能力帮清倌人‘梳头’的话,那么又为何会沦落到大冬天典当皮袄的地步呢?
“哦?如果按照百里兄的说法,这位罗源罗大人,应该是个家资巨富的公子哥啊?”
周长安面带微笑地摇了摇头:
“恰好相反!如今这位罗源罗大人啊,可是燕京城里有名的穷鬼老爷!”
“哦?那倒是很有意思啊,沈某洗耳恭听。”
原来,这位罗大人的祖上虽然称不上是富甲一方的豪绅,但至少在朔平老家,也是有房有田的‘中产阶级’。罗源年满二十之后,便获荐参加北燕王朝的科举乡试。所以,他与一众同窗好友,便赶去了三晋行省的首府——晋阳城应试。
也正是在晋阳城中的一间清吟馆中,他遇见了前朝的贵族遗脉——水烛先生。是的,这就是一段才子佳人互生情愫的俗套故事而已;但二人之间的这段感情,所要面对的现实,却远远要比旖旎香艳的故事来的更加残酷。
早在罗源十九岁的那一年,罗父为他留下了一笔足够丰厚的家财之后,便重病不治,撒手人寰了;所以如今这位刚满弱冠之年的罗公子,便成了罗家的主人。当他参加完了乡试之后刚出考场,便立刻赶回了朔平城,典卖了家中所有的祖产田亩,而且连那头用于平日代步的大青骡,都没有留下!他把典来的所有钱财,都花在了为‘水烛先生’赎身脱籍之上!
可惜的是,那一年的乡试放榜,罗源最终名落孙山……
也许正是‘爱情的力量’作祟,三年之后‘再战科举’的罗源罗浅溪,竟然以乡试第一,会试第一的优异成绩,被天佑帝寄予厚望。不过,他在礼部发下的仕子服中,还穿了‘水烛先生’亲手缝补的‘百家衣’,参加了最终的紫金殿试。也正是因为他当殿脱衣,‘有辱金殿’的罪名,让这位罗源罗浅溪,错过了自北燕王朝第一个‘连中三元’的机会!
如此看来,仿佛这一对罗氏夫妇,与锦城的顾氏夫妇有点相像;但这位罗源罗大人,却是正经八百北燕两榜进士的底子,还险些连中三元,成为天下读书人之楷模!与顾大人那‘晃晃荡荡’的半瓶子水,绝不在一个层面上。
而且民间还另有传言:据说这位罗大人,原本只是个资质驽钝的平庸之才;可自从他‘孤注一掷’,从烟花之地赎回了‘水烛先生’之后,便在她的调教之下,仅仅花了两年的功夫,便踏上了那一座令所有圣人门徒心驰神往的紫金大典!如此看来,替罗源博取四品官身之人,可能并非是文道圣人显灵;而是‘水烛先生’这位‘贤内助’的大神通!
不过无论坊间传闻如何,这位罗大人都长了一副‘敢于背水一战,视金钱如粪土’的典型文人骨头!也只有这样的人,做出‘冬天里典当皮袄’之事,才算的上是合情合理!
“如果真如百里兄所说一般,那么这位罗大人,可是个一等一的忠直之人、也是你们北燕王朝未来的股肱之臣呐!”
周长安听到沈归对于罗源的赞许,也是连连点头,并且还饶有兴致地反问他:
“你在幽北也是一呼百应、权倾朝野之人!莫非,你们奉京城知府的位置,就不是用来磨砺朝廷未来的辅弼重臣吗?”
不问可知,想在天子脚下做一任的父母官,乃是一件何等水深火热的事啊!凡是住在一国都城之人,不是贵族豪绅,便是皇亲国戚;再加上各个实权衙门的掣肘制约,各个派系的互相轻碾,以及那些明里暗里的发生的斗争与博弈,对于‘名义’上的都城知府大人来说,可都是一场场赌上了前途性命的生死考验!
凡是能在这种炼狱之中能够存活下来的人,又岂会是个庸人之材呢?
而这位罗源罗大人,在他二十三岁那一年,便已经被天佑帝当殿‘贬为’探花,并且还把他放在了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就是想要磨砺他那一身文人傲骨,少年意气!
如今的罗源,已是四十出头的不惑之年。但这十九年的京官当下来,罗大人已经这个四品知府的位置上,来来去去了十几次了!当然,这也不是天佑帝有意打压的结果;而是因为每隔上一段时间,这位罗大人都会犯下一些无伤大雅,但难免有‘失职之嫌’的小小过错……
这种‘自曝其短’的行为,在天佑帝与周长安看来,无非是他罗源身为臣子的一种自保手段、与所谓的‘朝堂智慧’罢了。
所以四皇子周长安对于沈归解释的时候,也或多或少地带上了他对于整件命案的看法:他认为,这位罗知府‘丢失’王雨田卷宗一事,分明也是他为求自保,而故意犯下的一个‘小错误’而已!
不过这个说法显然说服不了沈归!于是在他离开安平王府之后,便直奔燕京府衙而去。
坦白的说,王雨田虽然曾为李玄鱼赶了十八年的马车,还给了沈归一根传说中的‘镇国神器’。但说到底,沈归与他二人,也就只有‘一面之缘’而已;还远谈不到‘赴汤蹈火’,也要为他报仇的亲密程度。
但如果说之前沈归插手此事,只是出于好奇心、以及对李玄鱼的复杂情感之外;那么最终点燃他满腔怒火的那一枚‘小火星’,便是王雨田提前安置在城外的满门老小,连带着那个刚刚学会说话的小孙儿在内,满门七口,一夜之间都被屠戮殆尽这件‘有伤天和’之事!
此举,与畜生何异!
如果对方是江湖中人,那么至少要讲究一个‘江湖事江湖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根本不该祸及王雨田的家人;如果对方是官面上的人,那么就更不该暗中下手。以他们那‘几近通天’的势力范围,想要在王雨田身上‘污出’一个什么杀头的罪名,都是可以成立的,根本不该采取如此龌龊下流的暗杀手段。
可是如果按照北燕律法的程序行事,却有一个先天的‘不足’之处:所谓的‘连坐制’,早已成了昨日黄花。也就是说,如果这些人不是江湖人的话,那么早在二十多年前;在他们派出冯连山的那一刻开始,就没打算给王雨田的满门家小,留下任何一条活路!这,也正是他们采取暗杀手段的一个可能性!
当沈归站在了天佑帝御笔亲提的‘奉京府衙’匾额之下、仔细打量过一番站在石狮子旁边的两位看堂皂吏之时,便对这名‘散尽千金为红颜’的罗知府,更加好奇了。
那两位皂班小吏不仅服配整齐,精神足满;单看他们那一身肌肉的弧度与站立之时的身体重心,就知道他们定然是经过了行家里手的精心整训!
通常而言,这种负责看堂跑腿的皂班小吏,都是知府大人用自己的官俸,从当地征召而来的‘编外人员’;他们这些皂吏的出身,一般都十分的低贱;之前从事的‘原本职业’,不是地痞流氓、就是根本不入‘江湖门’的偷鸡摸狗之辈。
正所谓‘见微知著’,这位罗大人竟然能把两个出身市井的看堂小吏,训练到此等精壮悍勇的程度,也从侧面证明了周长安对他的那份评语:这位罗知府,既不是一位酸腐儒生,也不是一名道德君子;而是一位有真材实干的国之栋梁!
而且沈归已经明明安排了旁人向奉京府衙报案,而在这之后,也确实曾有地保、捕快、和仵作三位官人出面处理此事。他们当众填好了尸单尸格、盘查了‘案发现场’,还向‘仁和当铺’四周的街坊邻居们,简单盘问了一番事发当夜的具体情况。当然,直到这一步为止,还都属于北燕衙门办案的常规流程,并不存在任何诡异之处。
但是,仅仅过去一天时间,沈归的人却没有在府衙书房之中,找到任何与‘仁和当铺凶杀案’有关的详细卷宗。至少在这一点上,就已经完全说不通了!因为如果卷宗无意丢失的话,那么身为燕京知府的罗源罗大人,应该立刻向刑部递交一份书面形式的‘挂失’公函;而后就该暂时停职避嫌,由都察院另行派下一位官员,先处理了罗大人那桩‘丢失案宗’之事。
不过如今看来,这王雨田的一桩人命案,仿佛就像是暖春化雪一般,消失的无影无踪……
要知道,北燕王朝刑律系统的复杂与完善程度,可绝不是草台班子的幽北三路能够比拟的!哪怕是身为四皇子的周长安,想要在这种复杂且完备的体系当中、彻底掩盖住一桩发生在燕京都城的人命案件,都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
那么,究竟是谁有这么大的能耐、同时还有着掩盖这桩命案的理由与立场呢?
沈归见周长安眉头紧皱,过了半刻钟的时间还没有开口,于是也只好出言询问道:
“百里兄,那么你对这个燕京知府罗源其人,可有什么了解吗?”
已经想到了‘死胡同’的周长安,如今被沈归出言打断了思路,便只好对他解释起了罗源其人的来路:
“其实愚兄对这个罗源罗浅溪,也算有些印象。根据吏部的典籍记载:罗源如今四十有二,乃是三晋路朔平城,山阴县人士。二十岁那一年乡试落地,次年娶妻魏氏。魏氏夫人原本是官卖的清倌人,乃前朝大燕贵族之遗脉。”
如果说别的,沈归可能还不大了解;但托兴平陛下颜青鸿的福,若是若起顶尖的烟花女子——清倌人的赎身‘行情价’,沈归还是能估算个八九不离十的。不过,既然罗大人有能力帮清倌人‘梳头’的话,那么又为何会沦落到大冬天典当皮袄的地步呢?
“哦?如果按照百里兄的说法,这位罗源罗大人,应该是个家资巨富的公子哥啊?”
周长安面带微笑地摇了摇头:
“恰好相反!如今这位罗源罗大人啊,可是燕京城里有名的穷鬼老爷!”
“哦?那倒是很有意思啊,沈某洗耳恭听。”
原来,这位罗大人的祖上虽然称不上是富甲一方的豪绅,但至少在朔平老家,也是有房有田的‘中产阶级’。罗源年满二十之后,便获荐参加北燕王朝的科举乡试。所以,他与一众同窗好友,便赶去了三晋行省的首府——晋阳城应试。
也正是在晋阳城中的一间清吟馆中,他遇见了前朝的贵族遗脉——水烛先生。是的,这就是一段才子佳人互生情愫的俗套故事而已;但二人之间的这段感情,所要面对的现实,却远远要比旖旎香艳的故事来的更加残酷。
早在罗源十九岁的那一年,罗父为他留下了一笔足够丰厚的家财之后,便重病不治,撒手人寰了;所以如今这位刚满弱冠之年的罗公子,便成了罗家的主人。当他参加完了乡试之后刚出考场,便立刻赶回了朔平城,典卖了家中所有的祖产田亩,而且连那头用于平日代步的大青骡,都没有留下!他把典来的所有钱财,都花在了为‘水烛先生’赎身脱籍之上!
可惜的是,那一年的乡试放榜,罗源最终名落孙山……
也许正是‘爱情的力量’作祟,三年之后‘再战科举’的罗源罗浅溪,竟然以乡试第一,会试第一的优异成绩,被天佑帝寄予厚望。不过,他在礼部发下的仕子服中,还穿了‘水烛先生’亲手缝补的‘百家衣’,参加了最终的紫金殿试。也正是因为他当殿脱衣,‘有辱金殿’的罪名,让这位罗源罗浅溪,错过了自北燕王朝第一个‘连中三元’的机会!
如此看来,仿佛这一对罗氏夫妇,与锦城的顾氏夫妇有点相像;但这位罗源罗大人,却是正经八百北燕两榜进士的底子,还险些连中三元,成为天下读书人之楷模!与顾大人那‘晃晃荡荡’的半瓶子水,绝不在一个层面上。
而且民间还另有传言:据说这位罗大人,原本只是个资质驽钝的平庸之才;可自从他‘孤注一掷’,从烟花之地赎回了‘水烛先生’之后,便在她的调教之下,仅仅花了两年的功夫,便踏上了那一座令所有圣人门徒心驰神往的紫金大典!如此看来,替罗源博取四品官身之人,可能并非是文道圣人显灵;而是‘水烛先生’这位‘贤内助’的大神通!
不过无论坊间传闻如何,这位罗大人都长了一副‘敢于背水一战,视金钱如粪土’的典型文人骨头!也只有这样的人,做出‘冬天里典当皮袄’之事,才算的上是合情合理!
“如果真如百里兄所说一般,那么这位罗大人,可是个一等一的忠直之人、也是你们北燕王朝未来的股肱之臣呐!”
周长安听到沈归对于罗源的赞许,也是连连点头,并且还饶有兴致地反问他:
“你在幽北也是一呼百应、权倾朝野之人!莫非,你们奉京城知府的位置,就不是用来磨砺朝廷未来的辅弼重臣吗?”
不问可知,想在天子脚下做一任的父母官,乃是一件何等水深火热的事啊!凡是住在一国都城之人,不是贵族豪绅,便是皇亲国戚;再加上各个实权衙门的掣肘制约,各个派系的互相轻碾,以及那些明里暗里的发生的斗争与博弈,对于‘名义’上的都城知府大人来说,可都是一场场赌上了前途性命的生死考验!
凡是能在这种炼狱之中能够存活下来的人,又岂会是个庸人之材呢?
而这位罗源罗大人,在他二十三岁那一年,便已经被天佑帝当殿‘贬为’探花,并且还把他放在了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就是想要磨砺他那一身文人傲骨,少年意气!
如今的罗源,已是四十出头的不惑之年。但这十九年的京官当下来,罗大人已经这个四品知府的位置上,来来去去了十几次了!当然,这也不是天佑帝有意打压的结果;而是因为每隔上一段时间,这位罗大人都会犯下一些无伤大雅,但难免有‘失职之嫌’的小小过错……
这种‘自曝其短’的行为,在天佑帝与周长安看来,无非是他罗源身为臣子的一种自保手段、与所谓的‘朝堂智慧’罢了。
所以四皇子周长安对于沈归解释的时候,也或多或少地带上了他对于整件命案的看法:他认为,这位罗知府‘丢失’王雨田卷宗一事,分明也是他为求自保,而故意犯下的一个‘小错误’而已!
不过这个说法显然说服不了沈归!于是在他离开安平王府之后,便直奔燕京府衙而去。
坦白的说,王雨田虽然曾为李玄鱼赶了十八年的马车,还给了沈归一根传说中的‘镇国神器’。但说到底,沈归与他二人,也就只有‘一面之缘’而已;还远谈不到‘赴汤蹈火’,也要为他报仇的亲密程度。
但如果说之前沈归插手此事,只是出于好奇心、以及对李玄鱼的复杂情感之外;那么最终点燃他满腔怒火的那一枚‘小火星’,便是王雨田提前安置在城外的满门老小,连带着那个刚刚学会说话的小孙儿在内,满门七口,一夜之间都被屠戮殆尽这件‘有伤天和’之事!
此举,与畜生何异!
如果对方是江湖中人,那么至少要讲究一个‘江湖事江湖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根本不该祸及王雨田的家人;如果对方是官面上的人,那么就更不该暗中下手。以他们那‘几近通天’的势力范围,想要在王雨田身上‘污出’一个什么杀头的罪名,都是可以成立的,根本不该采取如此龌龊下流的暗杀手段。
可是如果按照北燕律法的程序行事,却有一个先天的‘不足’之处:所谓的‘连坐制’,早已成了昨日黄花。也就是说,如果这些人不是江湖人的话,那么早在二十多年前;在他们派出冯连山的那一刻开始,就没打算给王雨田的满门家小,留下任何一条活路!这,也正是他们采取暗杀手段的一个可能性!
当沈归站在了天佑帝御笔亲提的‘奉京府衙’匾额之下、仔细打量过一番站在石狮子旁边的两位看堂皂吏之时,便对这名‘散尽千金为红颜’的罗知府,更加好奇了。
那两位皂班小吏不仅服配整齐,精神足满;单看他们那一身肌肉的弧度与站立之时的身体重心,就知道他们定然是经过了行家里手的精心整训!
通常而言,这种负责看堂跑腿的皂班小吏,都是知府大人用自己的官俸,从当地征召而来的‘编外人员’;他们这些皂吏的出身,一般都十分的低贱;之前从事的‘原本职业’,不是地痞流氓、就是根本不入‘江湖门’的偷鸡摸狗之辈。
正所谓‘见微知著’,这位罗大人竟然能把两个出身市井的看堂小吏,训练到此等精壮悍勇的程度,也从侧面证明了周长安对他的那份评语:这位罗知府,既不是一位酸腐儒生,也不是一名道德君子;而是一位有真材实干的国之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