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一章:表哥你好!
上海,上海。
罗恒一边眯着眼打量着这座共和国的娇子城市,一边铺成开地图,研究起接下来的行车路线。
所以开始研究地图,是因为他刚才已经用蹩脚的普通话跟出租车司机交流过了,而素来喜欢欺外的上海司机给了罗恒一个超过他预算的报价。
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而选择坐公交车。
这个举动,换来了司机一个鄙夷的眼神。
他看着拉着这个西川口音男孩子的女孩儿,摇了摇头,就这穷酸样,还敢带着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来上海混,等着,最多一个月,这小姑娘就得另寻新欢了。
罗恒自然不知道司机心里的阴暗龌蹉想法,他只是有自己的考量。
虽说在纪萧萧面前,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吝啬于展现自己的慷慨,何况罗恒现在真算起来,身价都上亿了,自然不会少这百十块车钱。
不过谁都得钱都不是捡来的,与其给这些个无良司机赚,倒不如辛苦一点坐公车,将省下来的钱捐给西部山区的失学儿童。
何况纪萧萧虽说养尊处优,却不是吃不得苦头的女孩子,相反,她还巴不得罗恒带着她坐公车呢,好仔细感受一下这座城市真正的气息。
晚清开埠、租界林立、十里洋场。
这是这座城市给人第一印象的古老历史,十六世纪建成的上海县城在自那以后的岁月里发生着翻天覆地的改变,以至于现今沿着十一路车经过南市区老城厢,那就是明清两代上海县城的基本范围。
而如今这个城市在现代化的步伐中犹如怪物般的飞速扩张,吞噬周边的山脉,变成钢铁混凝土的建筑,高楼林立,交通成为他的血脉,整个城市被划分成十几个区域。
天井式的古旧弄堂里缩着附近学校外出租房的学生,以及大学毕业在这座城市挣扎着遥想有一天可以在徐汇区首付一套房钱的蚁族,每天通过常年晒不到太阳爬满霉斑的堂口暗道走向天光,那看上去无比光鲜的城市和钝重的生活。
余秋雨说上海人的眼界超过闯劲,适应力远远大于开拓力,有大家风度却没有大将风范,有鸟瞰世界的视野却没有纵横世界的气魄。制约他们的是职员心理,精明必将伴随着怯弱,不会拼死搏击,也不会背水一战,前顾后盼,拖泥带水,智慧也只是私人手中的玩物。
这位开口必言我眼中饱含泪水,只因爱这片土地爱得深沉的余秋大家言语不免犀利而失偏颇,但仍然掩饰不住这个将在未来成为中国经济中心竞争力首屈一指城市的魅力。
不过现在再说这座城市崇洋媚外显然不太适合,尽管中山路上外滩字号一路排开酒吧里的全英文菜单多少让中国人有点难堪,但能让漂亮的外国或者混血妹妹服侍一顿美妙晚餐已经足够弥补掉这种遗憾。
那些外滩的名牌店里透过窗户玻璃漠然看着行人的店员,徐家汇的老建筑,黄浦江边只能让小人物驻足观望的霓虹,汇合成夜晚在东南部光怪陆离的夜光。
即便是在01年,上海的繁华,也已然不输14年的西川省府了。
土鳖的思维通常都很另类,譬如上海这座城市,给罗恒的第一印象,不是大,不是美,而是挤。
机场很挤,出站口很挤,到了满是摩天大楼的街上,依然很挤。
他自诩没见过世面,天南是穷乡僻壤,四线城市都算不上,二三十万人口的规模。
不过以前罗恒一直不觉着天南小,到了省城才知道天南是真小,渺小的那个小。
上海,对于此刻的他来说就是书上那几段苍白的描述,经济,繁华,时尚,这些词汇都无比抽象,像初中读书的时候从美术书上看到的那幅他看了无数遍怎么看都没看出花样的《蒙拉丽莎》。
因为他实在是看不出这个一没胸二没屁股,连脸都不怎么符合他审美的女人的微笑美在哪里。
不过罗恒还是发觉了上海的美,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这座城市带给他的震撼。
楼是真高,车是真多,男人是真傲慢,姑娘是真时尚。
这般想着,他踅摸着手里的地图,跟纪萧萧说道:“我在复旦,你在上外,咱俩恰好在大学城的对角,要不我先送你过去吧?”
“恩。”纪萧萧点了点头,拉着罗恒的衣角,生怕就走丢了。
面对这座被称为共和国娇子的城市,她心中惶恐和震撼其实不比罗恒少。
天南跟她比起来,后者就是大家闺秀中的大家闺秀,雍容华贵典雅,而前者,连小家碧玉都算不上,充其量就是个草芥村姑。
她从没出过远门,所以拒绝老纪同志送他,只是想多些时间跟罗恒独处。
两人拉着手,正准备去公车站,却突然传来了一阵刺耳的喇叭声。
好在罗恒反应速度极快,连忙拉住纪萧萧,往后一闪。
从背后窜来的车,却并没有径直碾压而过,而是在距离两人仅仅两三米处停了下来。
看得出来,这辆车刚才那番动作,纯粹就是戏弄。
是一辆宝马530,很典型的国内长轴距版,中国人对车就跟对女人的胸部一样,就喜欢大的,越大越好,所以宝马7系更加离谱得登峰造极,这辆五系虽不如7系,但也挺大的,瞬间就占据了罗恒和纪萧萧的视线,也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车窗摇下,露出一个打着发蜡的脑袋,二十出头的一个青年,虽戴着墨镜,但从高挺的鼻梁和细薄的唇线来看,是个年少多金且风流倜傥的主儿。
“有事儿?”罗恒眯起了眼睛,沉声问道。
他平生最讨厌的就是这些比他高比他帅的主儿,要换天南,他估计得冲上去先把这厮的车给砸了,不过这是在上海,所以罗恒暂时压抑住了怒火。
越是大城市就越多漂着的人,没根的货色,做起狠事坏事来都特别顺畅。
所以罗恒不得不小心一些,能不得罪人,那就尽量不得罪。
青年却理都没有理会罗恒,而是取下墨镜,唇角含笑着跟纪萧萧说道:“表妹,上车吧,奉姨妈之命,我来送你去学校。”
“张洛表哥?”纪萧萧皱起了眉头,有些不确定地叫了一声。
她是有个表哥在上海,远房的,关系淡薄,是她妈妈张敏的一个远方堂妹的儿子,两人只是小时候见过,所以她也有些不确定。
张洛笑了笑,说道:“不就是我么,表妹,我说你也真是的,来上海怎么不提前知会一声,还是姨妈给我说你是一个人来的,这不我担心你,就提前来候着了,好在把你给等到了。”
“表哥,谢谢你的好意。”纪萧萧道了声谢,指了指罗恒说道:“不过我是跟我同学一起来的,我们打算坐公车去学校,所以……”
“同学?”张洛皱起眉头,眼神冰冷地看着罗恒,冷声道:“是男朋友吧?”
罗恒却好似根本没有感觉到张洛眼中的敌意,上前一步,笑着打了声招呼:“表哥你好!”
…………
…………
罗恒一边眯着眼打量着这座共和国的娇子城市,一边铺成开地图,研究起接下来的行车路线。
所以开始研究地图,是因为他刚才已经用蹩脚的普通话跟出租车司机交流过了,而素来喜欢欺外的上海司机给了罗恒一个超过他预算的报价。
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而选择坐公交车。
这个举动,换来了司机一个鄙夷的眼神。
他看着拉着这个西川口音男孩子的女孩儿,摇了摇头,就这穷酸样,还敢带着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来上海混,等着,最多一个月,这小姑娘就得另寻新欢了。
罗恒自然不知道司机心里的阴暗龌蹉想法,他只是有自己的考量。
虽说在纪萧萧面前,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吝啬于展现自己的慷慨,何况罗恒现在真算起来,身价都上亿了,自然不会少这百十块车钱。
不过谁都得钱都不是捡来的,与其给这些个无良司机赚,倒不如辛苦一点坐公车,将省下来的钱捐给西部山区的失学儿童。
何况纪萧萧虽说养尊处优,却不是吃不得苦头的女孩子,相反,她还巴不得罗恒带着她坐公车呢,好仔细感受一下这座城市真正的气息。
晚清开埠、租界林立、十里洋场。
这是这座城市给人第一印象的古老历史,十六世纪建成的上海县城在自那以后的岁月里发生着翻天覆地的改变,以至于现今沿着十一路车经过南市区老城厢,那就是明清两代上海县城的基本范围。
而如今这个城市在现代化的步伐中犹如怪物般的飞速扩张,吞噬周边的山脉,变成钢铁混凝土的建筑,高楼林立,交通成为他的血脉,整个城市被划分成十几个区域。
天井式的古旧弄堂里缩着附近学校外出租房的学生,以及大学毕业在这座城市挣扎着遥想有一天可以在徐汇区首付一套房钱的蚁族,每天通过常年晒不到太阳爬满霉斑的堂口暗道走向天光,那看上去无比光鲜的城市和钝重的生活。
余秋雨说上海人的眼界超过闯劲,适应力远远大于开拓力,有大家风度却没有大将风范,有鸟瞰世界的视野却没有纵横世界的气魄。制约他们的是职员心理,精明必将伴随着怯弱,不会拼死搏击,也不会背水一战,前顾后盼,拖泥带水,智慧也只是私人手中的玩物。
这位开口必言我眼中饱含泪水,只因爱这片土地爱得深沉的余秋大家言语不免犀利而失偏颇,但仍然掩饰不住这个将在未来成为中国经济中心竞争力首屈一指城市的魅力。
不过现在再说这座城市崇洋媚外显然不太适合,尽管中山路上外滩字号一路排开酒吧里的全英文菜单多少让中国人有点难堪,但能让漂亮的外国或者混血妹妹服侍一顿美妙晚餐已经足够弥补掉这种遗憾。
那些外滩的名牌店里透过窗户玻璃漠然看着行人的店员,徐家汇的老建筑,黄浦江边只能让小人物驻足观望的霓虹,汇合成夜晚在东南部光怪陆离的夜光。
即便是在01年,上海的繁华,也已然不输14年的西川省府了。
土鳖的思维通常都很另类,譬如上海这座城市,给罗恒的第一印象,不是大,不是美,而是挤。
机场很挤,出站口很挤,到了满是摩天大楼的街上,依然很挤。
他自诩没见过世面,天南是穷乡僻壤,四线城市都算不上,二三十万人口的规模。
不过以前罗恒一直不觉着天南小,到了省城才知道天南是真小,渺小的那个小。
上海,对于此刻的他来说就是书上那几段苍白的描述,经济,繁华,时尚,这些词汇都无比抽象,像初中读书的时候从美术书上看到的那幅他看了无数遍怎么看都没看出花样的《蒙拉丽莎》。
因为他实在是看不出这个一没胸二没屁股,连脸都不怎么符合他审美的女人的微笑美在哪里。
不过罗恒还是发觉了上海的美,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这座城市带给他的震撼。
楼是真高,车是真多,男人是真傲慢,姑娘是真时尚。
这般想着,他踅摸着手里的地图,跟纪萧萧说道:“我在复旦,你在上外,咱俩恰好在大学城的对角,要不我先送你过去吧?”
“恩。”纪萧萧点了点头,拉着罗恒的衣角,生怕就走丢了。
面对这座被称为共和国娇子的城市,她心中惶恐和震撼其实不比罗恒少。
天南跟她比起来,后者就是大家闺秀中的大家闺秀,雍容华贵典雅,而前者,连小家碧玉都算不上,充其量就是个草芥村姑。
她从没出过远门,所以拒绝老纪同志送他,只是想多些时间跟罗恒独处。
两人拉着手,正准备去公车站,却突然传来了一阵刺耳的喇叭声。
好在罗恒反应速度极快,连忙拉住纪萧萧,往后一闪。
从背后窜来的车,却并没有径直碾压而过,而是在距离两人仅仅两三米处停了下来。
看得出来,这辆车刚才那番动作,纯粹就是戏弄。
是一辆宝马530,很典型的国内长轴距版,中国人对车就跟对女人的胸部一样,就喜欢大的,越大越好,所以宝马7系更加离谱得登峰造极,这辆五系虽不如7系,但也挺大的,瞬间就占据了罗恒和纪萧萧的视线,也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车窗摇下,露出一个打着发蜡的脑袋,二十出头的一个青年,虽戴着墨镜,但从高挺的鼻梁和细薄的唇线来看,是个年少多金且风流倜傥的主儿。
“有事儿?”罗恒眯起了眼睛,沉声问道。
他平生最讨厌的就是这些比他高比他帅的主儿,要换天南,他估计得冲上去先把这厮的车给砸了,不过这是在上海,所以罗恒暂时压抑住了怒火。
越是大城市就越多漂着的人,没根的货色,做起狠事坏事来都特别顺畅。
所以罗恒不得不小心一些,能不得罪人,那就尽量不得罪。
青年却理都没有理会罗恒,而是取下墨镜,唇角含笑着跟纪萧萧说道:“表妹,上车吧,奉姨妈之命,我来送你去学校。”
“张洛表哥?”纪萧萧皱起了眉头,有些不确定地叫了一声。
她是有个表哥在上海,远房的,关系淡薄,是她妈妈张敏的一个远方堂妹的儿子,两人只是小时候见过,所以她也有些不确定。
张洛笑了笑,说道:“不就是我么,表妹,我说你也真是的,来上海怎么不提前知会一声,还是姨妈给我说你是一个人来的,这不我担心你,就提前来候着了,好在把你给等到了。”
“表哥,谢谢你的好意。”纪萧萧道了声谢,指了指罗恒说道:“不过我是跟我同学一起来的,我们打算坐公车去学校,所以……”
“同学?”张洛皱起眉头,眼神冰冷地看着罗恒,冷声道:“是男朋友吧?”
罗恒却好似根本没有感觉到张洛眼中的敌意,上前一步,笑着打了声招呼:“表哥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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