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0章 你值得更好的
虽然旅途劳顿格外辛苦,第二天,夏小悠还是早早地起了床,轻松愉快地送妹妹去上学。
然后,她和妈妈一起去逛了商场,为自己买了些生活日用品。
一切琐碎杂事忙完之后,她给好朋友华珊珊打了电话,约她出来见面。
两人在一家环境幽雅的西餐厅里,各自点了爱吃的餐点,边吃边聊。
三年不见,华珊珊变得更为时尚和洋气,看上去光彩照人,幸福满满。
可想而知,她的生活一定过得不错,舒适而又自如。
夏小悠大致地讲完自己在美国的经历,笑眯眯地问:“你现在怎么样?还在华轩酒业上班吗?”
“早没上班了。”华珊珊懒洋洋地挑挑眉梢,坦然告诉她:“慕风不想让我在外面打拼,所以,你去美国的第二年,我就辞了职。”
“啊?你不是挺爱你那份工作的吗?怎么说辞就辞了?”夏小悠大感意外,连声问道:“难道现在你就呆在家里,什么都不做了?”
“没办法,我那工作经常要出去应酬,还要跟男人拼酒,慕风特别反对。”华珊珊抬手抚了抚自己精致的长发,实话实说:“我既然决定跟他在一起了,总得尊重他的意见。要不然,两个人就老吵架。”
“那你也可以找份别的工作呀。”夏小悠依然感到不能理解。
这样的华珊珊,可不是她以前所熟悉的那个,整天都活力十足,闲不下来的女汉子。
“我只有高中学历,又能去哪儿找到好的工作啊?”华珊珊的语气有些自嘲,略微停顿了一下又说:“再说,慕风是什么工作都不想让我做,他只想我在家里小鸟依人地陪着他。”
呃,夏小悠无语地眨眨眼睛,心头一时间感慨万千。
因为,在她的心目中,自己这位从小到大的好朋友,一直就是一个巾帼不让须眉足以叱咤职场的女强人,绝不是那种跟随在男人身边顺从听话的小女人。
只能说,爱情的力量太伟大了。
为了爱,一个人可以改变太多,也可以付出太多。
想通了这个道理之后,夏小悠便关切地问:“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不知道我还能不能给你当伴娘?”
“那还用说吗?如果我结婚,你是妥妥的伴娘一号人选。”华珊珊没好气地给她一个白眼,漫不经心地说:“不过,我和慕风的婚期还没定,暂时不会那么快。”
“可我离过婚啊,当伴娘,会有这个禁忌的吧。”夏小悠冲口说道。
“我才不在乎这些呢。”华珊珊大大咧咧地一笑,说得言辞笃定:“反正,你是我最好的闺蜜。只要我结婚时,你还是单身,你这个伴娘的身份就跑不了。”
“嘿嘿,好吧。”夏小悠满心感动,弯着好看的眉眼笑得清甜而舒心:“有你这句话,为你当伴娘,我义不容辞。”
“小悠,你彻底跟慕凌凯分了啊?”这时,华珊珊反过来关心她。
“是的。”夏小悠不太想谈到慕凌凯,平淡无澜地吐出一句话:“他都跟别的女人结婚了,不分我还留着过年吗?”
“他又结婚了?呃,倒是没有听说过。”华珊珊稍许怔了怔,直言说道:“不过,分了也好。这几年你在国外,他就没有安分过,身边的女人换了一茬又一茬,我都懒得让慕风理他。”
“嗬,不关我的事了,随他怎样。”夏小悠的嘴角微微扯出一丝苦笑,心中却也不免诧异。
难道,景荷并没有管住慕凌凯?
慕凌凯对待景荷有多好,夏小悠最清楚。
那简直就是小心翼翼地当做自己的琉璃宝贝一样,捧到手里怕摔了,含到嘴里怕化了。
可是他们结婚后,他怎么依然没有断了沾花惹草的本性?
不过,这也真的不关她半毛钱的事了。
如今该为慕凌凯那层出不穷的桃色绯闻生气和计较的,应该是景荷了……
“对,随他怎样。”华珊珊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声色恳切而动情:“小悠,你值得更好的。”
两个女孩相视而笑,彼此的心间都暖融融的,流淌着浓浓的温馨和幸福。
虽然分别了漫长的三年,可是她们之间的友情没有丝毫的淡薄和减弱,而是愈加浓厚,余味悠长……
一天的时间,飞快地就过去了。
晚上,夏小悠舒舒服服地睡了一个好觉,养足了精神,也调整了好了自己的一切状态,在第二天的早上,提前到达了华嘉广告传媒陵海分公司报道。
她记得,韩逸的汉义律师事务所也是在盛维大厦。
那么,待会儿忙完了,或者到了中午吃饭时,还可以抽空去找韩逸叙叙旧哦。
华嘉广告传媒的陵海分公司,虽然只是一个刚刚在国内建立不久的心公司。
可是因为实力雄厚,整体规模弄得相当大,占据了盛维大厦二十楼的一整层楼。
办公室的装修布置也是清爽明快别具风格,处处彰显着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理念。
令人一走进来,就能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舒适的信赖感。
夏小悠细心地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对自己即将要入职的这个生机勃勃的新公司又多了几分满意和期待。
她首先去了总经理办公室,欧阳云天已经早早地坐在办公桌后开始工作了。
看到身着一身正统职业套装,显得格外精神干练的夏小悠走进来,他的眼中露出了毫不吝啬的赞美笑容:“不错,你提前了十分钟。”
“应该的。”夏小悠含笑应道,落落大方地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欧总,不知您要给我安排的工作岗位是什么?”
“昨晚我和我爸爸商量了一下,我们一致认为,有个岗位特别适合你。”欧阳云天将身体舒适地靠进座椅后背,悠然自若地告诉她:“做我的特别助理,全面协助我处理公司的各项事务。”
呃,夏小悠微微怔了怔,直言说道:“欧总,我在学校是学的是新闻传媒专业,应该更适合在业务技术岗位吧。”
然后,她和妈妈一起去逛了商场,为自己买了些生活日用品。
一切琐碎杂事忙完之后,她给好朋友华珊珊打了电话,约她出来见面。
两人在一家环境幽雅的西餐厅里,各自点了爱吃的餐点,边吃边聊。
三年不见,华珊珊变得更为时尚和洋气,看上去光彩照人,幸福满满。
可想而知,她的生活一定过得不错,舒适而又自如。
夏小悠大致地讲完自己在美国的经历,笑眯眯地问:“你现在怎么样?还在华轩酒业上班吗?”
“早没上班了。”华珊珊懒洋洋地挑挑眉梢,坦然告诉她:“慕风不想让我在外面打拼,所以,你去美国的第二年,我就辞了职。”
“啊?你不是挺爱你那份工作的吗?怎么说辞就辞了?”夏小悠大感意外,连声问道:“难道现在你就呆在家里,什么都不做了?”
“没办法,我那工作经常要出去应酬,还要跟男人拼酒,慕风特别反对。”华珊珊抬手抚了抚自己精致的长发,实话实说:“我既然决定跟他在一起了,总得尊重他的意见。要不然,两个人就老吵架。”
“那你也可以找份别的工作呀。”夏小悠依然感到不能理解。
这样的华珊珊,可不是她以前所熟悉的那个,整天都活力十足,闲不下来的女汉子。
“我只有高中学历,又能去哪儿找到好的工作啊?”华珊珊的语气有些自嘲,略微停顿了一下又说:“再说,慕风是什么工作都不想让我做,他只想我在家里小鸟依人地陪着他。”
呃,夏小悠无语地眨眨眼睛,心头一时间感慨万千。
因为,在她的心目中,自己这位从小到大的好朋友,一直就是一个巾帼不让须眉足以叱咤职场的女强人,绝不是那种跟随在男人身边顺从听话的小女人。
只能说,爱情的力量太伟大了。
为了爱,一个人可以改变太多,也可以付出太多。
想通了这个道理之后,夏小悠便关切地问:“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不知道我还能不能给你当伴娘?”
“那还用说吗?如果我结婚,你是妥妥的伴娘一号人选。”华珊珊没好气地给她一个白眼,漫不经心地说:“不过,我和慕风的婚期还没定,暂时不会那么快。”
“可我离过婚啊,当伴娘,会有这个禁忌的吧。”夏小悠冲口说道。
“我才不在乎这些呢。”华珊珊大大咧咧地一笑,说得言辞笃定:“反正,你是我最好的闺蜜。只要我结婚时,你还是单身,你这个伴娘的身份就跑不了。”
“嘿嘿,好吧。”夏小悠满心感动,弯着好看的眉眼笑得清甜而舒心:“有你这句话,为你当伴娘,我义不容辞。”
“小悠,你彻底跟慕凌凯分了啊?”这时,华珊珊反过来关心她。
“是的。”夏小悠不太想谈到慕凌凯,平淡无澜地吐出一句话:“他都跟别的女人结婚了,不分我还留着过年吗?”
“他又结婚了?呃,倒是没有听说过。”华珊珊稍许怔了怔,直言说道:“不过,分了也好。这几年你在国外,他就没有安分过,身边的女人换了一茬又一茬,我都懒得让慕风理他。”
“嗬,不关我的事了,随他怎样。”夏小悠的嘴角微微扯出一丝苦笑,心中却也不免诧异。
难道,景荷并没有管住慕凌凯?
慕凌凯对待景荷有多好,夏小悠最清楚。
那简直就是小心翼翼地当做自己的琉璃宝贝一样,捧到手里怕摔了,含到嘴里怕化了。
可是他们结婚后,他怎么依然没有断了沾花惹草的本性?
不过,这也真的不关她半毛钱的事了。
如今该为慕凌凯那层出不穷的桃色绯闻生气和计较的,应该是景荷了……
“对,随他怎样。”华珊珊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声色恳切而动情:“小悠,你值得更好的。”
两个女孩相视而笑,彼此的心间都暖融融的,流淌着浓浓的温馨和幸福。
虽然分别了漫长的三年,可是她们之间的友情没有丝毫的淡薄和减弱,而是愈加浓厚,余味悠长……
一天的时间,飞快地就过去了。
晚上,夏小悠舒舒服服地睡了一个好觉,养足了精神,也调整了好了自己的一切状态,在第二天的早上,提前到达了华嘉广告传媒陵海分公司报道。
她记得,韩逸的汉义律师事务所也是在盛维大厦。
那么,待会儿忙完了,或者到了中午吃饭时,还可以抽空去找韩逸叙叙旧哦。
华嘉广告传媒的陵海分公司,虽然只是一个刚刚在国内建立不久的心公司。
可是因为实力雄厚,整体规模弄得相当大,占据了盛维大厦二十楼的一整层楼。
办公室的装修布置也是清爽明快别具风格,处处彰显着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理念。
令人一走进来,就能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舒适的信赖感。
夏小悠细心地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对自己即将要入职的这个生机勃勃的新公司又多了几分满意和期待。
她首先去了总经理办公室,欧阳云天已经早早地坐在办公桌后开始工作了。
看到身着一身正统职业套装,显得格外精神干练的夏小悠走进来,他的眼中露出了毫不吝啬的赞美笑容:“不错,你提前了十分钟。”
“应该的。”夏小悠含笑应道,落落大方地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欧总,不知您要给我安排的工作岗位是什么?”
“昨晚我和我爸爸商量了一下,我们一致认为,有个岗位特别适合你。”欧阳云天将身体舒适地靠进座椅后背,悠然自若地告诉她:“做我的特别助理,全面协助我处理公司的各项事务。”
呃,夏小悠微微怔了怔,直言说道:“欧总,我在学校是学的是新闻传媒专业,应该更适合在业务技术岗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