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被涂掉名字的死者
“每个地方都不能放过,走吧。”紫叶扫了一眼四周后,便推开礼厅的大门进入里面。
一楼依然是大厅,但给人的感觉比焚烧楼和骨灰寄存处要好的多,没有那么阴冷瘆人,大概是因为这里白天比别处人气要多一点的原因。
大厅后面就是员工办公室,紫叶在一个文件柜里面,翻出烧尸的记录本,寻找那个没有名字的死者。
既然他的骨灰被寄存在这里,显然也是在这里焚尸的。
寄存记录是五年前,所以我们就从五年前的那一本记录本着手,差不多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终于又发现了相同的异常之处。
五年前的一个烧尸记录,死者的名字也被涂掉了,应该就是同一个人。
所有记录都在,为什么偏偏要把名字涂掉?
这家火葬场的做法简直匪夷所思。
我疑惑的猜测道:“难道说某个员工和这位死者有过节?”
“事出反常必有妖,也不一定是员工的问题,说不定这个死者也有问题。”紫叶很镇定,她又用手机拍下了烧尸记录。
接着,将所有资料收起来放回原处,我们转到别的办公室。
“我想去何洪安的办公室看看,他是火葬场的负责人,很多东西都需要他签字,对这件事他应该是知情的。”
我向紫叶提议道:“或许他的办公室有线索。”
“有道理。”紫叶点点头,我们往里走,很快找到何洪安的办公室。
房门上了锁,但这对紫叶来说也不算什么,她用发卡捣鼓了几下,门就开了,这手艺不必荆无名的差。
看的我都想学一下开锁技术了。
何洪安的办公室窗户紧闭,窗帘也拉的严严实实,面积比别的办公室略大。
一张宽大的办公椅放在中间,后面是一排文件柜,墙壁另一侧是会客沙发,布置和别的行业的办公室倒没什么两样。
紫叶用同样的方法,打开办公桌的抽屉,里面放着一些零碎的文件和办公用品,没什么异常。
接着,我们又翻找了文件柜,都是火葬场各种各样的资料,整理的整整齐齐,十分有条理。
我从中找出浩哥死亡的资料,与何洪安说的无误,是因为腿被开水烫伤摔倒,头部撞在墙上,失血过多而亡,整个资料找不到一点漏洞。
找遍整个办公室,我们一点问题没找到,反而发现何洪安是个工作谨慎认真的人。
但办公室没有一件他的私人物品,给人一种太干净太刻意的感觉。
将所有的东西复原,我还有点不甘心,直觉告诉我何洪安有问题,但又说不上来他哪里不对劲。
手电重新在办公室扫过,我的目光停在了窗台上,那里摆着一棵小盆栽。
花盆是藤编样式的,小巧的绿叶之间,开着几朵粉色的玫瑰花。
很漂亮,但是很女性化。
何洪安就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叔,怎么都不至于有一颗少女心吧。
“这是月季。”紫叶走到窗边,拿起这盆花看了看,“月季和玫瑰同属于蔷薇科,实际上是不同的品种,花店里卖的其实都是月季,真正的很丑。”
我有些吃惊:“这你都知道?”
“我只是刚好喜欢种花而已。”紫叶放下这盆粉色月季,拿手机拍下照片,“男人的办公室出现这样风格的盆栽,本来也没什么不正常的,因为很有可能是同事或者朋友送的。”
“但是何洪安就不太一样了,我觉得他不像是会接受这种礼物的人。”
紫叶的分析和我心中的想法不谋而合。
虽然目前的发现并没有什么特别反常的地方,但如紫叶所说,把所有发现记录下来,然后再来拼凑,或许就是事件的真相。
我们要寻找的是火葬场每年死人的原因,以及浩哥死亡的真相。
现在还不清楚,这一切是人为还是别的什么东西造成,我们也只能先从了解火葬场入手。
通过资料得知,火葬场建立于六年前,那时候何洪安还不是场长。在第二年,第一任场长意外去世,他才接受火葬场,然后干到现在。
我忽然想到一点,第二年也就是五年前,和那位被涂掉名字的死者被焚烧和寄存骨灰的时间一致,这其中是否有什么关联?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紫叶,她点点头,若有所思:“第一任场长的死也很可疑,火葬场每年死一个人就是从五年前开始的,也许第一任场长就是第一个受害人。”
“那这么说,凶手很有可能就是何洪安?”我推测道,“为了争夺场长之位,他不惜下手杀了对方。”
“这个不一定。”紫叶摇了摇头,“如果只是争场长的位置,他只需要杀了第一任场长就行,没有必要在后来每年杀一个。”
“这倒也是,凶手行了凶肯定会想法设法掩盖自己的罪行,而不是继续作恶吸引别人的注意力,暴露自己。”
“我们有必要去找一下第一任场长的家人,打听当年他死亡的经过。”紫叶找到第一任场长的资料,记下了他的名字和地址。
然后,我们收起所用的东西,擦干净进入的痕迹,退出了办公室。
离开礼厅大楼,我们的下一个目标是员工生活区,也是火葬场的最后一栋楼。
偌大的火葬场,只有宿舍楼的一楼,有一个房间的窗户透着微弱的灯光。
其余地方都死气沉沉,阴冷瘆人。
我不自觉的想起了浩哥,在他生前也是这样一个人孤独的坐在房间里吗?
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他付出了很多,可生活却对他很残忍。当时他一个人守着这座阴森的火葬场,内心一定是充满希望的。
可惜......
“节哀。”一双柔软的手轻轻的在我肩膀拍了两下,回过头看到的是紫叶那张美丽的脸庞。
“帮助死者的最好方式,就是找出死亡的真相,为他们讨回一个公道。”
“谢谢。”
我重重对紫叶点头,深吸一口气,捏着拳头和她一起走向员工宿舍。
一楼依然是大厅,但给人的感觉比焚烧楼和骨灰寄存处要好的多,没有那么阴冷瘆人,大概是因为这里白天比别处人气要多一点的原因。
大厅后面就是员工办公室,紫叶在一个文件柜里面,翻出烧尸的记录本,寻找那个没有名字的死者。
既然他的骨灰被寄存在这里,显然也是在这里焚尸的。
寄存记录是五年前,所以我们就从五年前的那一本记录本着手,差不多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终于又发现了相同的异常之处。
五年前的一个烧尸记录,死者的名字也被涂掉了,应该就是同一个人。
所有记录都在,为什么偏偏要把名字涂掉?
这家火葬场的做法简直匪夷所思。
我疑惑的猜测道:“难道说某个员工和这位死者有过节?”
“事出反常必有妖,也不一定是员工的问题,说不定这个死者也有问题。”紫叶很镇定,她又用手机拍下了烧尸记录。
接着,将所有资料收起来放回原处,我们转到别的办公室。
“我想去何洪安的办公室看看,他是火葬场的负责人,很多东西都需要他签字,对这件事他应该是知情的。”
我向紫叶提议道:“或许他的办公室有线索。”
“有道理。”紫叶点点头,我们往里走,很快找到何洪安的办公室。
房门上了锁,但这对紫叶来说也不算什么,她用发卡捣鼓了几下,门就开了,这手艺不必荆无名的差。
看的我都想学一下开锁技术了。
何洪安的办公室窗户紧闭,窗帘也拉的严严实实,面积比别的办公室略大。
一张宽大的办公椅放在中间,后面是一排文件柜,墙壁另一侧是会客沙发,布置和别的行业的办公室倒没什么两样。
紫叶用同样的方法,打开办公桌的抽屉,里面放着一些零碎的文件和办公用品,没什么异常。
接着,我们又翻找了文件柜,都是火葬场各种各样的资料,整理的整整齐齐,十分有条理。
我从中找出浩哥死亡的资料,与何洪安说的无误,是因为腿被开水烫伤摔倒,头部撞在墙上,失血过多而亡,整个资料找不到一点漏洞。
找遍整个办公室,我们一点问题没找到,反而发现何洪安是个工作谨慎认真的人。
但办公室没有一件他的私人物品,给人一种太干净太刻意的感觉。
将所有的东西复原,我还有点不甘心,直觉告诉我何洪安有问题,但又说不上来他哪里不对劲。
手电重新在办公室扫过,我的目光停在了窗台上,那里摆着一棵小盆栽。
花盆是藤编样式的,小巧的绿叶之间,开着几朵粉色的玫瑰花。
很漂亮,但是很女性化。
何洪安就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叔,怎么都不至于有一颗少女心吧。
“这是月季。”紫叶走到窗边,拿起这盆花看了看,“月季和玫瑰同属于蔷薇科,实际上是不同的品种,花店里卖的其实都是月季,真正的很丑。”
我有些吃惊:“这你都知道?”
“我只是刚好喜欢种花而已。”紫叶放下这盆粉色月季,拿手机拍下照片,“男人的办公室出现这样风格的盆栽,本来也没什么不正常的,因为很有可能是同事或者朋友送的。”
“但是何洪安就不太一样了,我觉得他不像是会接受这种礼物的人。”
紫叶的分析和我心中的想法不谋而合。
虽然目前的发现并没有什么特别反常的地方,但如紫叶所说,把所有发现记录下来,然后再来拼凑,或许就是事件的真相。
我们要寻找的是火葬场每年死人的原因,以及浩哥死亡的真相。
现在还不清楚,这一切是人为还是别的什么东西造成,我们也只能先从了解火葬场入手。
通过资料得知,火葬场建立于六年前,那时候何洪安还不是场长。在第二年,第一任场长意外去世,他才接受火葬场,然后干到现在。
我忽然想到一点,第二年也就是五年前,和那位被涂掉名字的死者被焚烧和寄存骨灰的时间一致,这其中是否有什么关联?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紫叶,她点点头,若有所思:“第一任场长的死也很可疑,火葬场每年死一个人就是从五年前开始的,也许第一任场长就是第一个受害人。”
“那这么说,凶手很有可能就是何洪安?”我推测道,“为了争夺场长之位,他不惜下手杀了对方。”
“这个不一定。”紫叶摇了摇头,“如果只是争场长的位置,他只需要杀了第一任场长就行,没有必要在后来每年杀一个。”
“这倒也是,凶手行了凶肯定会想法设法掩盖自己的罪行,而不是继续作恶吸引别人的注意力,暴露自己。”
“我们有必要去找一下第一任场长的家人,打听当年他死亡的经过。”紫叶找到第一任场长的资料,记下了他的名字和地址。
然后,我们收起所用的东西,擦干净进入的痕迹,退出了办公室。
离开礼厅大楼,我们的下一个目标是员工生活区,也是火葬场的最后一栋楼。
偌大的火葬场,只有宿舍楼的一楼,有一个房间的窗户透着微弱的灯光。
其余地方都死气沉沉,阴冷瘆人。
我不自觉的想起了浩哥,在他生前也是这样一个人孤独的坐在房间里吗?
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他付出了很多,可生活却对他很残忍。当时他一个人守着这座阴森的火葬场,内心一定是充满希望的。
可惜......
“节哀。”一双柔软的手轻轻的在我肩膀拍了两下,回过头看到的是紫叶那张美丽的脸庞。
“帮助死者的最好方式,就是找出死亡的真相,为他们讨回一个公道。”
“谢谢。”
我重重对紫叶点头,深吸一口气,捏着拳头和她一起走向员工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