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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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原本猜测那是个活的,它一动,她就能肯定了,那确实是个活的。
  才刚走出草原,怎么就能发现怪物犬群?难道不是它们不来,而是今天跑错地方,来晚了?
  温迪边想着笑话,边跳上黑毛的背,“竹矛给我拿着,你过去勾引一下,等它们追,就往羊群那边引。”
  “嗯。”黑毛抬头看了一眼,说,“不用过去了,它们好像发现我们,已经跑过来了。”
  “行,那你等等它,你跑得太快了,我怕它们追不上。”温迪笑着说。
  月光下,她面前的一切都蒙着一层蓝色的滤镜,不像白天那样灿烂,但足够明亮。
  当那群黑影接近,她已经逐渐能看清它们的形状。
  挺大的。
  怪物犬有这么大吗?不是说近大远小吗?诶,头也好大,有点眼熟——卧槽!是野猪!
  温迪吓了一跳,黑毛也变了脸,不敢再等野猪接近,掉头就跑。
  “我去去去去去去去怎么会是野猪?”温迪不断地回头希望是自己眼瞎看错。
  但不管回头几次,她看到的都是那玩意,一只气势汹汹的,猪!
  它的脸似乎也发生了变异,变得更加狰狞恐怖,整张猪脸都烂掉了,露出尖锐的牙。
  温迪猛地把脸埋进黑毛的后颈,“赶快去找羊群!”
  “我找不到了!”黑毛绝望地喊道。
  “啊?”
  真的,眼前的草原,她看不到火堆的光芒,月光明亮,但不能给她多余的视力,她不可能将整片草原摄入眼中。黑毛一时紧张,似乎跑错了路,然后,他就再也无法按照原路返回了,至于火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看不到光,没有光,要早这偌大的草原上找一群羊,简直是天方夜谭!
  “别停下,接着跑!”温迪尖叫着提醒他。
  黑毛大声答应,他也不敢停,他有信心甩掉一群怪物犬,但野猪……
  它太快了!
  他只要稍微慢一秒,就随时有可能被身后的野猪撞飞。
  黑毛飞奔着,在大草原上化身一台人形自走车。他已经慌不择路,除了尽量跑直线和身后的野猪甩开距离,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往哪里跑。温迪在他背上说,由她指路,但她也只是尽力安抚他,她还没有发现火堆。她撑住黑毛的肩膀,努力将头抬起来,看向更远的地方,她们已经在草原上跑了好长的时间,似乎已经深入到了草原的中心地带,附近仍然全都是草,但她已经看不见山。
  她远远地似乎看到一片长草地,她想让黑毛跑过去躲一阵,又怕那里的地形有问题,如果那些长草地是淤泥,那么她们就等于自投罗网,死定了。想了想,温迪低头对黑毛喊道,“还是往回跑,转个弯,往原路走!当时我们没走太远,羊群一定在草原入口附近,我们不能在这里继续向前了!”
  刚刚她们急不择途,只顾着走直线甩开野猪,其实,黑毛总有力竭的时候,一路狂奔并不是好主意,当务之急是马上找到羊群,只有那群疯狂的羊才能救她们的命。与其在草原上找到不一定存在的第二群羊,还不如掉头在草原入口狂奔搜索她们遇到的第一群羊。温迪及时清醒,也点醒了黑毛,他飞快地回头瞄了一眼,找到野猪的位置,接着迅速向右转,九十度后,再向右,边躲避边完成了折返。
  他向回跑,又冲了一会儿,终于在温迪的指引下找到了羊群。
  跑近羊群后,温迪终于明白为什么她没看见火堆了。
  在她和黑毛走后,这群羊就朝着火堆一拥而上,将火堆堵在了中间,用自己的身躯挡住了火光,加上今晚的月色足够明亮,火堆发出的光就变成了在灯笼底下点蜡烛的效果,变得毫不起眼。她便无语,又感激自己得救,指挥着黑毛冲入羊群。随后,野猪也追了过来,也许是因为野猪本来就没脑子,月圆夜发疯后比那群怪物犬更暴躁,既不停留,也不犹豫,竟然直接想冲撞这群羊,将它们一起碾死。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这群羊虽然习性温和,可一旦受到侵犯就会一只只化身为战羊,彪悍地挥舞起蹄子朝着野猪轮番跺了过去,它们来回狂奔,将大胆挑衅自己的野猪当成跳马,来回踩它,没过一分钟,野猪就发出了痛苦的嘶嚎,并渐渐无声。又过了一会儿,战羊们踏着无趣的节奏,鸣金收兵,远离野猪另外挑了一块地重新睡去。
  温迪和黑毛趁机回到火堆边,远远看着被跺得稀碎的野猪尸体,相顾无言,深感后怕。
  等到羊群冷静,温迪悄悄接近野猪。
  这只野猪被羊群踩扁了也不要紧,她不嫌弃,还省了自己剁肉的力气。可是,等她接近这只野猪才发现,它身上竟然也弥漫着一股臭味,和怪物犬的相似,都是令人恶心作呕的味道,别说吃了,温迪怀疑自己碰它一下都会生病。
  于是温迪又跑回火堆,打消了解剖它带走的想法。
  熬到天亮,她和黑毛回到了山洞,吃了早餐,又睡了一觉,中午才起床。
  下午,温迪起床煮了午餐,跟黑毛说晚上再去一趟草原,野猪尸体或许也会引来金羽鸟,她们要在那附近待一下。黑毛反问,如果野猪又来了呢?温迪哑然,过了一会儿说,先找到羊群再等吧。
  吃着午餐,她又忍不住嘀咕:“到了冬天该怎么办?”
  她本来想冬天不出门,可是,呆在山洞里就真的安全吗?
  难道,关闭洞口,这些变异的怪物就不会来找她们?她觉得没这么简单。
  总之,麻烦不断,糟心事不断,都在后面等着呢。
  正吃着,她忽然又说:“对了,我们凌晨在草原上跑的时候,你还记得怎么跑的吗?”
  黑毛问怎么了。
  “是这样的,我觉得我好像看到一片比较熟悉的植物,但当时我太慌了,也记不太清楚,而且隔得比较远……我想再去找找,看看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好,那我们今天就去。”
  两人都是果断的人,马上收拾行李上路。
  带上几个红薯,温迪和黑毛重新回到草原,这时已经偏傍晚,草原上蒙着一片橙色的光。
  温迪跃上黑毛的背,叫他根据记忆往前跑。
  可惜他记不太清了,跑了一段路,没有找到她眼熟的那片植物。因此,温迪决定先返回,找到羊群,等羊群开始休息,她便点燃火堆。这次温迪长了心眼,在距离火堆几十米的地方,她又点起一个火堆,羊群虽然多,却不至于将两个火堆同时包围,再说,今晚不是月圆,没有那么亮的月光,夜空中的火光,很显眼。
  她挑出一根木棍点燃,举着这根火把回到野猪尸体附近。
  温迪是掐着点来的,果然,等她到的时候,金羽鸟刚刚昏迷。她取得了一块红宝石,随即返回火堆,将筐子里的红薯拿出来烤着吃。吃完红薯,再拿出卷好的睡袋,温迪和黑毛在火堆边各自睡下,她将柴刀放在睡袋边,黑毛身边放的是斧头。
  幸好她和黑毛都无梦游症。
  第107章 第107日
  天亮了。
  在大草原上醒来是新鲜的体验。
  温迪还是头一次真正被阳光叫醒。在太阳从东边升起后,一缕阳光打在她脸上,这次,她头顶没有山和大树的遮挡,阳光既明媚又刺眼。她感觉到眼皮上有些温度,刚一睁开眼就挨了阳光一记扫射,顿时惨叫一声,双手从睡袋里拔出来捂住两眼,以为自己瞎了。
  她揉了揉眼睛,低着头注视着地上,再缓缓睁开眼——还好,能看得见,没瞎。
  发现自己视力完好,温迪随即冷静。
  倒是黑毛被她吓了一跳,迅速睁开眼朝着她这边望过来:“怎么了?”
  他是被温迪的惨叫声吓醒的,问话纯凭本能,人塞在睡袋里跟蚕蛹似的,声音嘶哑。
  温迪看他迷蒙的样子不由得笑了起来,大声回答:“没事,起床啦!”
  “哦。”
  黑毛听话,她叫他起床,他就乖乖从睡袋里爬出去。
  两人各自将行李整理好,睡袋折叠,塞进藤条筐。然后由温迪带领,前往附近的小溪,在小溪边蹲下,捧起流动的溪水,漱漱口,洗洗脸。秋冬季节的水,在经过一晚的寒风吹拂后变得冰凉刺骨,温迪把手从小溪里撤回来时冻得不行。黑毛在旁边看见了,便伸手来握住她的,说要给她传递一点暖意。
  可他的手也是刚从小溪里收回来的。
  “啊!”温迪遭到偷袭,又冻了个激灵,顿时气得爬起来追着他锤了半天,“你冻死我了!”
  “抱歉抱歉。”黑毛边逃边笑,看起来毫无悔意。
  闹了一阵,温迪不想跑了,又回到火堆边。她睡觉前给火堆加了不少木头,所以火势挺大,烧了一夜也还有炭火继续燃烧。她将藤条筐里剩下的木头全部倒出来,往火堆上摆,给火势加油,等木头都烧着了,就把放在筐底的几个生红薯也扔进去,这就算一顿早餐了。
  等一阵,估计红薯烤好了,温迪抓着一根烧得不那么厉害的木棍,把火堆里的烤红薯都扒拉出来,就地划分,一半给黑毛,其余的归自己。等它被风吹了一点,温迪就拿起它们,招呼黑毛把藤条筐背上,继续往草原深处走。现在是白天,天光大亮,最适合寻找。她有要找的东西,就是昨天凌晨见过的那片黑影,它依稀和她脑子里的一种植物重合,如果真的是,她能找到,就赚大了。
  只要是不危险的事情,黑毛都听她的,她说要去草原一日游他也支持。
  黑毛边走边问她要不要自己背?
  温迪不由得失笑,指着自己的腿反问道:“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我长脚了,会走路。”
  “可是,你走得不是挺慢吗?”黑毛说,“我背你,快一些,不累。”
  “吃你的早餐吧。”温迪反驳道,“边走路边吃东西已经很不健康了,背着走你还怎么吃?至于我,被你背着颠颠的也吃不下。”
  “好,那就吃完再说。”黑毛觉得她说得对,点点头,掏出一个烤红薯。他走了半天,没动过它,吹了会儿风,它表面变得更冷了,再不烫手。他撕开红薯的皮,发现皮下的红薯肉还是挺热,因此小口地咬,慢慢咀嚼。也就烤红薯这种食物能够逼得他吃相文雅了。
  温迪也吃起来,边吃边扫视着四周。
  这次是天亮,黑毛按照他的记忆领着路,尽量只朝着一个方向走,又走了一段时间后,温迪终于看到远方出现了一片金黄的田。虽然颜色对不上,但昨天凌晨的光蒙着蓝色,颜色不一致完全在情理之中,但那片田的逆光影子却和温迪记忆中的画面完全重叠。这就是她昨天见过的那片田!
  “在那!”她指着远处说,“就那个,你看到了吗?”
  “看到了!”黑毛大声回应。
  “快点,快点过去!”温迪朝前跑了起来。
  可是她跑得太慢了,又不够耐力,没跑多久就累得气喘吁吁。
  黑毛不说话,把筐子解下来放地上,弯腰把她背了起来。
  “你!”温迪陡然感觉到身体一轻,被吓了一跳。
  “还是我背着你跑吧。”黑毛一只手抱着她的腿,一只手提着藤条筐,朝前加速狂奔。
  他起步快,把温迪甩得往后一仰,吓得她赶紧手忙脚乱地抱住了他的脖子。
  温迪惊吓又着急:“你别把我甩下去!”
  黑毛笑着回答:“不会的。”
  他的声音温和得像是在走路,但温迪眼前看到的场景却是一幕幕向后快闪,她看到的画面像是坐摩托一样,不,这速度岂止摩托,简直是汽车。黑毛的速度果然比温迪的快很多,以目测需要几十分钟的步行路程,在黑毛脚下,仅仅几分钟就跑完了。
  来到目的地,温迪终于看清了这片田的每一处。
  它是金色的。温迪立刻拍了拍黑毛的肩膀让他把自己放下来,然后飞奔到了这片田的边上。它在草原里是一处凹陷的“塘”,但塘里不是水而是一片金色的田,宛如芦苇的长穗迎着阳光,金灿灿地耀人眼。这片“塘”好大,约莫有沼泽区的荷塘那么大,大概半亩地的面积。
  黑毛从后赶来,想问她,却先从她眼睛里发现了一种名叫狂喜的情绪。
  她难得为一种植物欣喜到如此狂热的地步。
  于是黑毛惊讶地问:“这是什么植物?”
  刚问完,猛然往前一倾,是温迪突然转身抓住他的衣领用力朝自己一拉。
  “这是什么植物?”她抿着唇,满脸喜色,“这是水稻!”
  她跳进田里,踩到了一片坚实的土地。
  这是情理之中,虽然它叫做水稻,那是因为生长过程中需要水,但是收成时通常土地是干燥的。在人工种植水稻的情况下,它的水位由农民不断注入流水来保持,等水稻成熟就停止灌水,或者直接抽水,等田地干燥即可开始收割。这里自然生长的水稻竟然也会有干涸的田地,而且,她近距离检查了一下,发现这些稻子竟然都很饱满充实,并不是空谷。
  这是一片自然长成可以收获的稻田!
  在温迪眼里,它们就是一粒粒大米,一粒粒饭。
  “黑毛,你也下来!”她招手,叫黑毛下田,从他拿着的筐子里挑出柴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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