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七章 如此疯狂
小雅抱着他,一个劲儿安慰着,同时视线又朝着我投了过来,露出了浅浅的笑,我点了点头,也似是明白了什么。
今日这碗饭吃的相当的丰盛,小雅做了一大桌子的菜,又配上我跟唐宗华买回来的肉食,灌着啤酒,万分自在。
“凌秋雨!谢谢你!”唐宗华微醺,端起酒杯朝我敬了过来,“我知道,如果不是你的话,小雅根本不可能醒过来!”
我只同他一起喝着酒,未对此事做过多的言语,或许正是因为信送给了钱思思,几人之间背后又有莫名的牵扯,因为这个小雅才醒过来的。
喝完这杯酒之后,我又回敬了唐宗华,感谢他今天同我一起闯这艰难的一关,也感谢他在今日惊险过后,未对我的行径多追问一分。
直到深夜,我俩都不胜酒意,这醉的身子都站不直了,唐宗华更是直接趴到了桌子上,呼呼大睡了起来。
小雅将他扶到了房中,安顿好后又出来坐到了我的面前,面色凝重。
原本放松的我,在瞧见她这副面容之时,顿时又紧张了起来,总觉得其背后有着深意。
“凌秋雨,我有些事要跟你讲。”小雅沉重开口,又将先前给我看过的那张照片,拿了出来。
“嫂子有事尽管说就是了。”我客气回应着,视线也随着投放到了那张照片上面,紧紧盯着年轻时候的林芳。
“在我中学的时候参加了一次联谊活动,遇见了一名学姐,正是林芳……”小雅娓娓道来,她与林芳之间的渊源。
两人自从联谊活动比赛之后,觉得性子比较合的来便建立起了联系,成为了要好的朋友,平日里无话不谈,知心知己。
“三年前的时候,学姐告诉我,她收到了一封莫名其妙的信。”小雅讲着讲着,提及了关于那封信的事儿。
我心中一惊,对其时间尤为敏感,三年前的事儿了,为何现如今跟小雅建立起了联系。
“学姐说,信是由一名叫做路元男子送给她的,称在送信之前,路元一个劲儿的接近她,也正因为这事儿,学姐的丈夫吃醋了,二人家庭矛盾丛生。”
路元!
时隔许久,我再次听到了他的名字,却没想到是因为这事儿。
“后来呢,后来是什么情况?”我紧张开口询问着,迫不及待想知道后面的事情。
照这个情况来说,小雅的信应该是从林芳那里得到的,而这背后的一切原因则是要归咎于路元头上。
“后来学姐家里头大火,除了她的丈夫之外,一家人全部都烧死了,而她的女儿钱思思也不知所踪,现在也没人知道是生是死。”小雅满心忧愁说完了,又叹了一口气。
我明白了,我全都明白了,为何钱思思会变得如此疯狂,而她在看到信的时候,又为何是那般的凄惨,一切都有了个确切的解释。
我满心的沉重,有些后悔将信送给了钱思思,家破人亡,自己却也要随着殒命,或许她还有改正的机会,或许一切还有重来的选择,可是我却将她的路给封死了。
“后来学姐告诉我,她曾经打开过那封信,可是里面什么都没有,她心里头很疑惑,不明白路元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大火过后,我又去了一趟她的家里,什么都烧没了,可是独独留下了那封信……”
小雅继续讲着故事,后来的时候,他将信带了回来,前几天也不知道脑子里头抽了什么风,将信又取了出来,想起了三年前的事儿,这才把信给打开了。
从而后面精神失常,差点儿也跟着丢了命,直到今天她才康复,同我讲起了往年的事儿。
听完这一切,原本即将醉倒的我,大脑顿时清醒,立刻起身狂奔出门外,朝着那烂尾楼区冲去。
刚走到小区门口,便听到了火警的声音,心中一个不安,冲到了钱思思的楼下,抬头看去,她的房子里头正冒出熊熊大火。
不顾他人的阻拦,我冲了上去,也想把心收回来,想把心收回,也想把人救下来,这件事就当做从来没发生过。
可是当我冲进她家中之时,满地的鲜血似乎成了燃料一般,使得这大火越烧越旺。
在那熊熊大火之间,我瞧见了钱思思的身影,她一点一点被吞噬着,脸上还带着释然的笑,手里头一直握着那封信,双方随着火一起湮灭。
我第一次瞧见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离去,没有痛苦没有挣扎,似是如愿了一般。
我被人拖了下去,消防员涌上来灭这火旁边的围观群众,针对此事碎碎念着。
“真没想到三年前就烧成灰儿的房子,好些年都没住人了,现在又着火了。”
我满面诧异,三年前便烧成了灰儿,却没有住人,那我之前见到过的又是什么?
我一直站在下面等待着,既然钱思思在里面的话,那么消防员一定会将人带出来,不论生死,可是直到火灭了,消防队收队了,我也没瞧见半点有关于人尸体的信息。
一切又成了空,这事儿又悬了,我在这下面呆了一夜,在网络上面不停的搜索着,把有关于三年前,钱思思一家起火的事儿给研究了个透彻。
结合小雅所说的以及各种新闻,最终我确定了结果。
钱思思的父亲当年因为误会林芳有外遇,再加上钱思思因为特殊情况而怀孕,一怒之下放火烧了家,钱奶奶和林芳当场殒命,而刘某不知所踪,其父现已入狱。
尤为重要的是,失踪多年的钱思思再次上了新闻,而其内容是三天前的,烂尾楼区前的街道发生一起巨大的车祸,四五辆车相撞,而钱思思过马路之时,被碾压到车底,身体变形,骨头都给碾碎了,根本就来不及抢救。
我仔细算着这其中的时间,猛然间发现,三天前,正是我在咖啡厅遇见钱思思的时候。
可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要将信送给她,却发生了意外,我的手被婴灵所侵害,难以完成这一任务,这才拖到了今天。
今日这碗饭吃的相当的丰盛,小雅做了一大桌子的菜,又配上我跟唐宗华买回来的肉食,灌着啤酒,万分自在。
“凌秋雨!谢谢你!”唐宗华微醺,端起酒杯朝我敬了过来,“我知道,如果不是你的话,小雅根本不可能醒过来!”
我只同他一起喝着酒,未对此事做过多的言语,或许正是因为信送给了钱思思,几人之间背后又有莫名的牵扯,因为这个小雅才醒过来的。
喝完这杯酒之后,我又回敬了唐宗华,感谢他今天同我一起闯这艰难的一关,也感谢他在今日惊险过后,未对我的行径多追问一分。
直到深夜,我俩都不胜酒意,这醉的身子都站不直了,唐宗华更是直接趴到了桌子上,呼呼大睡了起来。
小雅将他扶到了房中,安顿好后又出来坐到了我的面前,面色凝重。
原本放松的我,在瞧见她这副面容之时,顿时又紧张了起来,总觉得其背后有着深意。
“凌秋雨,我有些事要跟你讲。”小雅沉重开口,又将先前给我看过的那张照片,拿了出来。
“嫂子有事尽管说就是了。”我客气回应着,视线也随着投放到了那张照片上面,紧紧盯着年轻时候的林芳。
“在我中学的时候参加了一次联谊活动,遇见了一名学姐,正是林芳……”小雅娓娓道来,她与林芳之间的渊源。
两人自从联谊活动比赛之后,觉得性子比较合的来便建立起了联系,成为了要好的朋友,平日里无话不谈,知心知己。
“三年前的时候,学姐告诉我,她收到了一封莫名其妙的信。”小雅讲着讲着,提及了关于那封信的事儿。
我心中一惊,对其时间尤为敏感,三年前的事儿了,为何现如今跟小雅建立起了联系。
“学姐说,信是由一名叫做路元男子送给她的,称在送信之前,路元一个劲儿的接近她,也正因为这事儿,学姐的丈夫吃醋了,二人家庭矛盾丛生。”
路元!
时隔许久,我再次听到了他的名字,却没想到是因为这事儿。
“后来呢,后来是什么情况?”我紧张开口询问着,迫不及待想知道后面的事情。
照这个情况来说,小雅的信应该是从林芳那里得到的,而这背后的一切原因则是要归咎于路元头上。
“后来学姐家里头大火,除了她的丈夫之外,一家人全部都烧死了,而她的女儿钱思思也不知所踪,现在也没人知道是生是死。”小雅满心忧愁说完了,又叹了一口气。
我明白了,我全都明白了,为何钱思思会变得如此疯狂,而她在看到信的时候,又为何是那般的凄惨,一切都有了个确切的解释。
我满心的沉重,有些后悔将信送给了钱思思,家破人亡,自己却也要随着殒命,或许她还有改正的机会,或许一切还有重来的选择,可是我却将她的路给封死了。
“后来学姐告诉我,她曾经打开过那封信,可是里面什么都没有,她心里头很疑惑,不明白路元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大火过后,我又去了一趟她的家里,什么都烧没了,可是独独留下了那封信……”
小雅继续讲着故事,后来的时候,他将信带了回来,前几天也不知道脑子里头抽了什么风,将信又取了出来,想起了三年前的事儿,这才把信给打开了。
从而后面精神失常,差点儿也跟着丢了命,直到今天她才康复,同我讲起了往年的事儿。
听完这一切,原本即将醉倒的我,大脑顿时清醒,立刻起身狂奔出门外,朝着那烂尾楼区冲去。
刚走到小区门口,便听到了火警的声音,心中一个不安,冲到了钱思思的楼下,抬头看去,她的房子里头正冒出熊熊大火。
不顾他人的阻拦,我冲了上去,也想把心收回来,想把心收回,也想把人救下来,这件事就当做从来没发生过。
可是当我冲进她家中之时,满地的鲜血似乎成了燃料一般,使得这大火越烧越旺。
在那熊熊大火之间,我瞧见了钱思思的身影,她一点一点被吞噬着,脸上还带着释然的笑,手里头一直握着那封信,双方随着火一起湮灭。
我第一次瞧见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离去,没有痛苦没有挣扎,似是如愿了一般。
我被人拖了下去,消防员涌上来灭这火旁边的围观群众,针对此事碎碎念着。
“真没想到三年前就烧成灰儿的房子,好些年都没住人了,现在又着火了。”
我满面诧异,三年前便烧成了灰儿,却没有住人,那我之前见到过的又是什么?
我一直站在下面等待着,既然钱思思在里面的话,那么消防员一定会将人带出来,不论生死,可是直到火灭了,消防队收队了,我也没瞧见半点有关于人尸体的信息。
一切又成了空,这事儿又悬了,我在这下面呆了一夜,在网络上面不停的搜索着,把有关于三年前,钱思思一家起火的事儿给研究了个透彻。
结合小雅所说的以及各种新闻,最终我确定了结果。
钱思思的父亲当年因为误会林芳有外遇,再加上钱思思因为特殊情况而怀孕,一怒之下放火烧了家,钱奶奶和林芳当场殒命,而刘某不知所踪,其父现已入狱。
尤为重要的是,失踪多年的钱思思再次上了新闻,而其内容是三天前的,烂尾楼区前的街道发生一起巨大的车祸,四五辆车相撞,而钱思思过马路之时,被碾压到车底,身体变形,骨头都给碾碎了,根本就来不及抢救。
我仔细算着这其中的时间,猛然间发现,三天前,正是我在咖啡厅遇见钱思思的时候。
可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要将信送给她,却发生了意外,我的手被婴灵所侵害,难以完成这一任务,这才拖到了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