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婚[虫族]_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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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无关话题。”程素问朗声对法官说。
  “反对有效,请继续质询。”李春生眼含笑意看了一眼控方,然后继续公正地平视前方。
  “被告证人与原告关系如何?”程素问心知这个中学同学和他们根本没什么关系,才这样问。
  “中学毕业以后没再见过面了。”鹿嘉微笑不变,姿态依然优雅。
  勉强解释过去了,但是这个揭秘无疑在众人眼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八卦,超大的。
  连召他们今天的情况十分狼狈,本来想乘胜追击,哪知被反将一军,只得不断应付着智脑从各个地方找来的证人,一个两个都暗示着连召和素问不清不白的关系,搞得连召自己都差点信了……就更不用说旁观者了。
  好不容易熬到下庭,连召接到了雌父的通讯。
  “小召,你和程素问律师……?”叶颖的表情犹豫。
  “我们真的没什么。”连召苦笑,连他亲虫都怀疑了,“我当初是想过把他作为结婚对象,但是既然我选择打这个官司,我也不可能真的和他有什么。”
  “小召,我知道你是个有主意的,不过对抗恶法也不必耽误你自己的幸福,”叶颖显然认为那是连召的托词,他更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还好你们留了余地,只是反对早婚政策,没有直接诉求取消婚姻制度。”他眨眨眼,和连召开了个玩笑。
  连召无奈地叹了口气。
  程素问在一旁调皮地笑了笑,尽管今天这么被动,他却一点也不着急,他有必胜的把握,这两天的辩论其实并没有讨论到核心。
  今天的事情也算是他留给智脑的饵吧,毕竟连召没打过官司没经验,他一个律师怎么会忘记那些注意事项呢。他想逗逗连召,在发现对方对他并不是毫无感觉之后。
  而自认非常直、钢铁般直的连召在接受了亲人的怀疑之后,也只是叹了口气,也没有太大的担心。他坚信这一切都是误会,毕竟这个世界的爱情都发生在他眼中的同性、大众眼中的异性之间,也怨不得大家多想,但在明天把事情说透了就好了。
  毕竟,政策侵不侵犯雄虫的婚姻自主权,与连召的恋爱状况完全就是两回事嘛。控方的控诉点在于早婚政策的强制性,用生理本能给爱划定时限,这本来就是很荒谬的一件事。即使智脑真的证明了连召谈起了恋爱,也无非是失去了一个例证而已,道理是没错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不小心过了十二点,渣作者手速很慢~咳咳咳,前天更新非但没有涨收藏,还掉了俩……原来是因为晋江抽了啊……
  对了,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们都怎么读主角名字的?连招?连哨?今天打到“召”忽然想到这个字两读音……
  作者取的时候用的是“shao”来着(躺倒)
  嗯我都是瞎写的,不懂法律……
  第13章 告智脑(完)
  连召和程素问步调一致地走进法庭,表情自信、步伐沉稳,比前两天还要多的记者堵在栏杆外面,却统统被忽略了。
  今天的弹幕也刷得格外欢快呢。
  【“他们不能换一套衣服吗,三天了,还是这身儿”
  “素问律师的衣服还挺合连召大人的身的”
  “小智脑真可爱”
  “快看,法官须又抖了”
  “同情记者们,没一次采访到了”】
  李春生老师抖着法官须宣布开庭后,双方又就昨天没扯完的皮继续扯了起来。
  控方拼命强调,不,当事人不想结婚;辩方反驳,不,明明当事人就在和你这个律师谈恋爱……
  整个法庭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而连召听得冷汗直冒。
  直到素问提出了今天的论点。
  “婚姻自由应该首先有选择结婚与否的权利,再是在其中一种选择中寻求更多的可能。”
  第一句话一出,全场气氛立刻一滞。专家们素养都很高,立刻就嗅到了与众不同的气息,都屏气凝神,继续聆听。旁听席上的人也不是弱智,感受到了氛围的变化,也认真起来。
  “辩方强调早婚政策尊重雄虫的意愿,但是,意愿,从来不是判断拥有权利与否的标准。一千年前,人分高低贵贱,平民们说自己生来不如贵族高贵,自己的生命是低贱的,并且他们是发自内心这么认为的。接受了现代教育的我们都知道那是错误的,是被洗脑的结果,平民之所以成为平民是因为他们并没有选择的机会。那么婚姻也是一样,雄虫拥有再多选择结婚对象的自由,他拥有的也不是婚姻自由。选择结婚与否,与吃饭喝水一样,是一个仅关乎自身的选择,不危害社会,是完全正当的权利,法律凭什么禁止它?”
  “何况在挑选伴侣上,雄虫也并非有完全的自由,一旦他不能在25岁生日前做出选择,就会被强行和科里希金指数第一的雌虫结婚。是的,繁衍是我们的本能,也是全星际所有种族的本能,所以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婚姻、选择生育,但这是我们的权利,我们享有它,而不需要被强制拥有。我们享有结婚的权利,更享有不结婚的权利。我们可以选择结婚和不结婚,我们更可以想什么时候结婚就什么时候结婚。”
  【“我们享有结婚的权利,更享有不结婚的权利。”
  “对,不管连召大人有没有和素问律师恋爱,和结婚与否没有半毛钱关系嘛”
  “说的太好了!早婚政策是强制,我们不要强制!”
  “支持支持,尊重少数派”
  “意愿不代表权利”
  ……】
  智脑方的律师沉默半晌,放弃了回辩。对方说到了关键点,他倒并非无可辩驳,只是没有必要。
  他自然是早就知道这其中的不合理的,不过政策总会损害一些人的利益、符合一些人的期望,这条政策在当时是众望所归的,现在既然有这么多人不满意,那去掉也未尝不可。
  说穿了,他只是社会的服务者,不是虫族的管理者,他没有利益相关,可以完全以大众意愿为准。
  法官走流程询问双方还有无异议,双方均表示无异议,然后进入投票阶段。
  观看直播到这里,有资格的人就会接到投票通知,可以赞成、反对或弃权,一小时后不投也视作弃权,因为会当庭公布结果。
  陪审团五十人,三十三人认为“雄虫早婚政策”违宪,十二人认为合理,五人弃权。场下十一亿多观众,近七成认为连召方应当获胜。
  “法官宣布,”李春生看了眼结果,“控方胜诉,‘雄虫早婚政策’违宪,应当废除。”
  消息传出去后,外面围观的朋友立刻爆发出一阵欢呼,声浪传到法庭内。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是谁起的头,有志一同地鼓起了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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