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1章 这样的人,为什么会甘心做一个一小
帝都是一个文化底蕴十分浓厚的地方,整座城市里,有高楼林立、公司密布的商贸经济区,也有幽静闲适、生活气息浓重的老城区。
janny之前租住的蓝翠小区,就位处于帝都的老城区里。
车子开的酒吧一条街的位置,再往前就是帝都十分著名的小吃一条街了。
道路本就十分狭窄,再加上这个时间,已经有小商贩陆陆续续的出来摆摊了,继续开车往前走,不仅会造成道路的拥堵,离开的时候也会遇到麻烦。
“就把车子停在这里,你陪我下车走过去吧。”
林雪开口,对着高阳道。
高阳应了一声,把车子在酒吧一条街后面的临时停车位上停好,然后和林雪一同下了车。
之前送janny回家的时候,林雪来过一次这里,但那次有janny的指路,林雪只记得他们在这附近来来回回的转了好几个巷子,然后才到的蓝翠小区。可今天,让林雪自己回忆的话,她却是怎么也想不出,蓝翠小区到底在什么位置了。
“高阳,你知不知道蓝翠小区的具体位置?”
林雪开口问道。
高阳摇了摇头,虽然他是土生土长的帝都人,可这老城区地形过于复杂,小区更是一个连着一个,没在这边居住过的高阳,最多也就是听说过蓝翠小区的名字,但具体的位置,他却也是摸不清楚的。
林雪叹了口气,拿出手机来又看了一眼时间,只剩下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她就得回去为酒会做准备了。如果在这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找不到janny人的话,那她也只能先放弃,等酒会结束了再尝试联系她了。
林雪抬眼,顺着小吃街看了过去。
她现在只能记得她们当时是从小吃街中间的一个岔口往南去的,可现在看来,从小吃街往南分叉的小路几乎是隔一段就有一个,每一条小路,通往的都是不同的小区。
这要是时间充沛也就罢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万一在这些老巷子里迷个路,耽误些时间,不仅找不到janny,估计连晚上的酒会都会被耽误。
视线扫过卖小吃的摊贩,林雪脑子一动,迈开步子走上了前。
“您好,这位大哥,我想跟您打听个地方。”
这是一个卖烤红薯的小摊,摊贩正在给一个顾客包装烤红薯,听到林雪问话,忙抬头应她。
“你尽管问,我天天在这儿卖烤红薯,这一带我特别熟。”
“那,您知道蓝翠小区怎么走吗?”林雪心头一喜,赶忙开口追问。
“蓝翠小区啊,从这里再往前,过两个路口,往南走,第一个向右拐的路口转弯,走到尽头就是蓝翠小区的大门了。”
摊贩态度十分热情,指明了道路之后,还热心的询问林雪。
“你要去蓝翠小区几号楼啊?蓝翠小区是这里最大的小区了,那边的楼号比较乱,楼房又多,你说说看,我看我能不能再帮你指指。”
janny住几号楼,这个林雪是真的记不清了。
她摇了摇头,向着商贩表达感谢之后,正准备要走,就听见身后一个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
“sherry?”
林雪回头,就看见,那位商贩的摊子前,正拿着一个包装好了的烤红薯的男人,正是前段时间被唐晚晚招聘到杜氏实业去的焦阳。
“焦阳?你怎么在这里?”
林雪蹙了蹙眉头,目光在焦阳的身上扫了一圈儿。
脸还是那张帅气的脸,可身上的打扮却和林雪在杜氏实业里见到的大不相同了。
虽然杜氏实业有给员工们定制统一的制服,但是公司却没有硬性的规定,要求大家一定要穿制服上班。
公司里有许多的年轻的女职员,让她们每天只能穿着同样款式的制服上班,不仅遮挡住了她们各自的魅力,也让工作室的氛围不自觉的压抑沉重下来,搞得上班好像是项任务一样了。
所以,杜国安才订下这么一个规矩,只要穿的整洁大方,不会印象公司的形象,那么,就是不穿制服也是完全可以的。
这对于公司的女职员们,简直就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但是,公司的男职员们,显然对这个,没受到多大的影响。
除了几个爱臭美的男士之外,更多的人,为了节省时间和精力,经常是公司制服和自己的衣服轮换着穿。
而焦阳在公司的这段时间里,就是个比较特殊的例子了。
林雪就没在公司见过他穿别的衣服,每天见到他的时候,身上永远都是那套有着杜氏实业logo的黑色制服。
当然了,这并不影响到他的帅气。
反倒是一身黑的打扮,更什托出他那一双大长腿,以及倒三角的完美身材。
就是因为他每日这么穿,还在公司里引起了一股小小的制服热潮呢。
而此刻,林雪看着眼前的焦阳。身上一套剪裁合体的灰色西服,直把他模特般的身材雕琢的更加惹眼,头发修剪的很短,黑色的碎发垂落额前,给他整个人整天一股简洁的气质。
之前就听到公司的年轻女孩儿们花痴过,说焦阳长得多么帅多么帅,可直到今天,看到这身打扮的焦阳,林雪才注意到,这小子比自己印象中的,竟然还要好看几分。
她垂眸,特别注意了一下焦阳身上的西服。牌子她是认识的,叶北辰也有几套这个牌子衣服,价格嘛,最便宜的也得在五位数左右。
按照杜氏实业给助理的工资来算,只怕焦阳两个个月的工资都买不起这么一套衣服……
能穿的起这个品牌的,即便不是富二代,也得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群,焦阳的简历她是看过的,才华绝对亮眼,但是背景就略显单薄了。
不是富二代,那么,他就只可能是第二种类型,有经济实力的群体。
林雪不由得蹙眉,再回想一下当初面试时的情景,心底不由得疑惑了起来。
二十多岁不到三十的年纪,凭借自己的双手在职场上获得了一定的财富,那么,他一定是业内算得上比较拔尖的人才了。
这样的人,为什么甘心做一个一小助理?
好吧,要她相信一个才华资历兼备的人,不看眼前的利益,想要来杜氏实业从基层做起,谋求长远的发展,倒是也不是完全不可以。但如果这么优秀的人,奔着杜氏实业而来,却偏偏无视了当下杜氏实业最核心的“允洲古城”项目,转而一心想要去唐晚晚手下的项目小组,这是不是就有些说不通了?
不管是从职位的级别,再到可见的未来上来看,明显都是项目部门的优势更明显一些。
可面试当天,焦阳是直接明了的上来就告诉了她,自己是来面试项目小组的……
那个时候,林雪就觉得这个人,肯定不简单了,但是却也只是猜想,可今天,看到如此打扮的焦阳,林雪原本已经忘个差不多的疑惑,又重新的被翻腾了起来。
janny之前租住的蓝翠小区,就位处于帝都的老城区里。
车子开的酒吧一条街的位置,再往前就是帝都十分著名的小吃一条街了。
道路本就十分狭窄,再加上这个时间,已经有小商贩陆陆续续的出来摆摊了,继续开车往前走,不仅会造成道路的拥堵,离开的时候也会遇到麻烦。
“就把车子停在这里,你陪我下车走过去吧。”
林雪开口,对着高阳道。
高阳应了一声,把车子在酒吧一条街后面的临时停车位上停好,然后和林雪一同下了车。
之前送janny回家的时候,林雪来过一次这里,但那次有janny的指路,林雪只记得他们在这附近来来回回的转了好几个巷子,然后才到的蓝翠小区。可今天,让林雪自己回忆的话,她却是怎么也想不出,蓝翠小区到底在什么位置了。
“高阳,你知不知道蓝翠小区的具体位置?”
林雪开口问道。
高阳摇了摇头,虽然他是土生土长的帝都人,可这老城区地形过于复杂,小区更是一个连着一个,没在这边居住过的高阳,最多也就是听说过蓝翠小区的名字,但具体的位置,他却也是摸不清楚的。
林雪叹了口气,拿出手机来又看了一眼时间,只剩下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她就得回去为酒会做准备了。如果在这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找不到janny人的话,那她也只能先放弃,等酒会结束了再尝试联系她了。
林雪抬眼,顺着小吃街看了过去。
她现在只能记得她们当时是从小吃街中间的一个岔口往南去的,可现在看来,从小吃街往南分叉的小路几乎是隔一段就有一个,每一条小路,通往的都是不同的小区。
这要是时间充沛也就罢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万一在这些老巷子里迷个路,耽误些时间,不仅找不到janny,估计连晚上的酒会都会被耽误。
视线扫过卖小吃的摊贩,林雪脑子一动,迈开步子走上了前。
“您好,这位大哥,我想跟您打听个地方。”
这是一个卖烤红薯的小摊,摊贩正在给一个顾客包装烤红薯,听到林雪问话,忙抬头应她。
“你尽管问,我天天在这儿卖烤红薯,这一带我特别熟。”
“那,您知道蓝翠小区怎么走吗?”林雪心头一喜,赶忙开口追问。
“蓝翠小区啊,从这里再往前,过两个路口,往南走,第一个向右拐的路口转弯,走到尽头就是蓝翠小区的大门了。”
摊贩态度十分热情,指明了道路之后,还热心的询问林雪。
“你要去蓝翠小区几号楼啊?蓝翠小区是这里最大的小区了,那边的楼号比较乱,楼房又多,你说说看,我看我能不能再帮你指指。”
janny住几号楼,这个林雪是真的记不清了。
她摇了摇头,向着商贩表达感谢之后,正准备要走,就听见身后一个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
“sherry?”
林雪回头,就看见,那位商贩的摊子前,正拿着一个包装好了的烤红薯的男人,正是前段时间被唐晚晚招聘到杜氏实业去的焦阳。
“焦阳?你怎么在这里?”
林雪蹙了蹙眉头,目光在焦阳的身上扫了一圈儿。
脸还是那张帅气的脸,可身上的打扮却和林雪在杜氏实业里见到的大不相同了。
虽然杜氏实业有给员工们定制统一的制服,但是公司却没有硬性的规定,要求大家一定要穿制服上班。
公司里有许多的年轻的女职员,让她们每天只能穿着同样款式的制服上班,不仅遮挡住了她们各自的魅力,也让工作室的氛围不自觉的压抑沉重下来,搞得上班好像是项任务一样了。
所以,杜国安才订下这么一个规矩,只要穿的整洁大方,不会印象公司的形象,那么,就是不穿制服也是完全可以的。
这对于公司的女职员们,简直就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但是,公司的男职员们,显然对这个,没受到多大的影响。
除了几个爱臭美的男士之外,更多的人,为了节省时间和精力,经常是公司制服和自己的衣服轮换着穿。
而焦阳在公司的这段时间里,就是个比较特殊的例子了。
林雪就没在公司见过他穿别的衣服,每天见到他的时候,身上永远都是那套有着杜氏实业logo的黑色制服。
当然了,这并不影响到他的帅气。
反倒是一身黑的打扮,更什托出他那一双大长腿,以及倒三角的完美身材。
就是因为他每日这么穿,还在公司里引起了一股小小的制服热潮呢。
而此刻,林雪看着眼前的焦阳。身上一套剪裁合体的灰色西服,直把他模特般的身材雕琢的更加惹眼,头发修剪的很短,黑色的碎发垂落额前,给他整个人整天一股简洁的气质。
之前就听到公司的年轻女孩儿们花痴过,说焦阳长得多么帅多么帅,可直到今天,看到这身打扮的焦阳,林雪才注意到,这小子比自己印象中的,竟然还要好看几分。
她垂眸,特别注意了一下焦阳身上的西服。牌子她是认识的,叶北辰也有几套这个牌子衣服,价格嘛,最便宜的也得在五位数左右。
按照杜氏实业给助理的工资来算,只怕焦阳两个个月的工资都买不起这么一套衣服……
能穿的起这个品牌的,即便不是富二代,也得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群,焦阳的简历她是看过的,才华绝对亮眼,但是背景就略显单薄了。
不是富二代,那么,他就只可能是第二种类型,有经济实力的群体。
林雪不由得蹙眉,再回想一下当初面试时的情景,心底不由得疑惑了起来。
二十多岁不到三十的年纪,凭借自己的双手在职场上获得了一定的财富,那么,他一定是业内算得上比较拔尖的人才了。
这样的人,为什么甘心做一个一小助理?
好吧,要她相信一个才华资历兼备的人,不看眼前的利益,想要来杜氏实业从基层做起,谋求长远的发展,倒是也不是完全不可以。但如果这么优秀的人,奔着杜氏实业而来,却偏偏无视了当下杜氏实业最核心的“允洲古城”项目,转而一心想要去唐晚晚手下的项目小组,这是不是就有些说不通了?
不管是从职位的级别,再到可见的未来上来看,明显都是项目部门的优势更明显一些。
可面试当天,焦阳是直接明了的上来就告诉了她,自己是来面试项目小组的……
那个时候,林雪就觉得这个人,肯定不简单了,但是却也只是猜想,可今天,看到如此打扮的焦阳,林雪原本已经忘个差不多的疑惑,又重新的被翻腾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