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烂英豪_345
还不满21岁的年轻人直接从两米多高的树杈上跳了下来,稳稳落地,敏捷如同大猫,苏朝宇笑得灿烂又心满意足,把手机扔还给追过来的助理教官,在对方举拳头前就勾住脖子拍著胸膛认错,一副好哥们推心置腹的模样,那教官真的没办法发脾气,只是一面埋怨著他的危险动作,一面拉他回去。
苏朝宇走了两步又停下,退著走了三步,低头捡了个石头,随手一扔准准地砸在二楼彭耀的窗框上,彭耀吓了一跳,猛拉开窗户探了半个身子出去。但苏朝宇已经大步走了,彭耀吼了好几个“喂”,海蓝色头发的年轻人却一次也没有回头。
朱雀王最宠爱的小王子感觉到血液一下子涌到了脑门,连耳朵都红了,在他众星捧月的生命里,所有敢轻视他敢肆无忌惮地挑衅他的人都已经倒在了他的拳头底下,他决定冲过去跟那个叫苏朝宇的年轻人打一架。
但苏朝宇已经坐车去训练场了。
彭耀坐在别墅的大厅里等,服务员们徒然地端了饮料和点心放在他面前,但彭耀只是沈著脸不说话。到黄昏的时候,苏朝宇才跟教官们一起回来,无袖t恤上有一层层已经干了的汗渍。
彭耀站起来,但是苏朝宇选择忽略这个倨傲少年注视的目光,他侧过头跟助理教官讨论著一些关於比赛用枪械的问题,眉头微皱,神情专注地穿过大厅。
彭耀下意识地握紧拳:“蓝头发的那个,站住!”他的父亲,也就是这次参赛的领队之一彭燕戎中将正好从楼上走下来,身边跟著的是帝国军校的副校长刘岳准将,两个人都被惊动了,一起望向客厅正中。
苏朝宇连头都没回,右手抬起来不耐烦地赶了一下,话却说的还算彬彬有礼:“对不起,我很累了,不管是什麽事,赛後再谈。”说完就自顾边上楼边跟站在门口的服务员说:“一份赛前标准配餐,谢谢。”
站在另一条楼梯上的刘岳准将虽然只跟彭燕戎共事了几天,却已经十分了解这位中将的骄横和彪悍,下意识地瞥了一眼,对方果然已经黑了脸,盯著苏朝宇的眼神里有怒火。
刘岳刚要打圆场,彭燕戎已经指住苏朝宇,声若洪锺地喝道:“站住!”
苏朝宇毕竟是三年级的军校生,面对将军的命令就算再生气也不得不服从,敬礼:“是,长官。”
彭燕戎已经走到彭耀身边,摸摸他的头问:“儿子,你要什麽?”
彭耀瞧著苏朝宇,夕阳从他身後的落地窗照进来,影子很长,像是一杆挺直的标枪,彭耀向前一步,左手按著右手,骨节啪啪作响:“跟我打一架再走。”
苏朝宇几乎忍不住笑出声来,这场景在中学时代几乎每周都上演至少一次,有时候因为他的女朋友庄奕,又或者有人看不惯他颜色豔丽的蓝头发。“对不起,我拒绝。”苏朝宇勾起嘴角,“我从不打小孩。”
过了很多年以後,彭耀都不记得当时自己说了什麽,或者是因为内心隐秘的歉疚和不快,使他潜意识地遗忘了那一切。他只知道那夜雷雨交加,只知道自己收到了一套湛蓝发丝制成的油画笔,只记得那个被强迫剪短了头发的年轻人在朝阳里一下子倒在助理教官的怀里,吐得撕心裂肺。那一年的陆战精英赛布津帝国代表队夺冠呼声很高的选手苏朝宇只得到了第四名──他一直在发烧,每场比赛上场前,都会用掉大瓶大瓶降温的酒精。
彭耀觉得自己应该道歉,但是他当时太年少又太骄纵,从不懂得如何低头。偶尔,朱雀王的厨师会把杜利达特产的香梨作下午茶点的配料,那就会让他想起那年那天,有一个声音那麽温柔地说:“亲爱的,你和我一样,过分的刚强和骄傲,伤人伤己都不自知……”
好吧,如果有机会见面,他一定会跟苏朝宇说抱歉,然後……14岁的少年勾起嘴角,捏紧拳头,要打一架才好,要你心甘情愿地叫声老大才好!
彭耀真的戒断了街舞和涂鸦,把电吉他锁进柜子里,再也不泡夜店,只在每个月的月末去听一场露天音乐会,所有的时间都被用来练习或者研究军政。朱雀王裴坤山和彭耀的父亲彭燕戎都觉得惊诧,但是这个最叛逆也最有天赋的孩子,真的用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和坚韧完成了纨!子弟到合格接班人的转化。他离开朱雀王的城堡,去父亲麾下的特种精英部队狼牙突击师任职,踏踏实实从士兵开始;休假回家的时候,甚至愿意花一点点时间去宫廷里和他未来的合作对象相处,和他讨厌的“满脑子只有丝绸手绢和奶油蛋糕的女孩子们”跳中规中矩地宫廷舞。
帝国历377年1月,飞豹的江扬率部登陆兰陵列岛,狼牙的彭耀则在同一场战役里刷新了前线特种侦察小队指挥官的年龄记录,一样昂扬的年华,一样的英俊迷人,一时间帝国军界双星闪耀,不知倾倒了多少妙龄少女。
时光的沙漏无声无息地翻转,一年半以後,暮夏。
彭耀,16岁,中尉,时任狼牙突击师成为第六分队队长。
苏朝宇,22岁,军校四年级,陆战精英赛总冠军。
江扬,22岁,少将,已经接管边境基地。
玫瑰和松露巧克力的夏宫骑马会无聊地让人打哈欠,向来在这种场合会出尽风头的江扬因在边境基地任职,并没有出席。穿著得体黑色骑装的彭耀在观赏性多於竞争性的马术比赛里赢得轻而易举,完全没有任何成就感,他端著半杯香槟,一面应酬著祝酒和寒暄的人群,一面转过开满秋玫瑰的花墙,想走到宫殿里面去躲清静。
正是半下午懒洋洋的时光,天气已经不太热,阳光却仍然很好,风里充满了酒香和甜香,让人有种没来由的幸福感。彭耀转过花墙的瞬间,就看到他,标志性的海蓝色长发被风吹得很乱,於是他就一只手按在头上,露出光洁的额头。
彭耀一下子愣住了,这是一个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见面的场合,他记得他的名字,不仅仅因为近日所有军界的报纸都在头版头条刊登了他硕大的照片和名字──他始终记得,苏朝宇,他的名字是苏朝宇。
那时候的苏朝宇已经承受了失去母亲与挚爱女友的双重打击,并且从灭顶的痛苦中重新找回了自己,现在几乎每日都被史少昂校长勒令出席各种应酬和宣传节目。目前为止,苏朝宇仍没有发现其中的乐趣,此时靠著一根汉白玉雕龙柱子,穿著礼服姿势却仍然非常随意洒脱,左手始终按著头发不动,右手端著水晶杯,里面似乎是矿泉水,冰块已经化了一半,他静静地望著彭耀的方向,若有所思。半边阳光照在他的脸颊上,他的蓝眼睛美得像皇冠上那颗最耀眼的蓝宝石。
彭耀知道自己跟去年已经有很大的变化,高了,结实了,也晒黑了,他想苏朝宇可能是觉得他很眼熟,又想不起“仇人”的名字,所以一直看著他,彭耀站在那里足足30秒,然後他决定走过去,跟对方打个招呼,如果可能,就说声抱歉。
苏朝宇的目光很温和,没有一丝责难和仇恨。彭耀於是深深吸了口气,带上最有礼貌最得体的微笑,用比贵族健硕又比军人优雅的步伐走过去,举杯。
这是最得体的开场白,在这样的场合,哪怕是彼此仇恨的家族也会礼节性地举杯。但是苏朝宇没动,彭耀相当有教养地等了五秒锺,海蓝色头发的年轻人放下左手,抬起右手,像是要举杯,可是……
苏朝宇举杯,然後自己抿了一口。
彭耀非常尴尬,他发现苏朝宇仍然望著他刚刚站的地方──他没有在看他,他只是在想自己的心事,或者,什麽也没想,只是在这样的午後,让头脑彻底休息。
又可以说什麽呢?
彭耀从他身边走过去,就这样吧,终会有一天,我会叫一样骄傲而刚强的你,为我折服,为我效忠。
浮生一刻
立夏是个令人愉悦的节气,江扬讨厌谷雨和小满,对大雪或者春分相对亲切,不过剩余二十三个节气加在一起,也赶不上他对立夏的感情──他到现在还记得五岁以前,当时还是上将的江元帅不那麽忙,一年二十四个节气,他总会做各种奇异而美味的食物给孩子们。秦月朗喜欢青团,而江扬却爱立夏饼。
香酥的饼皮配上梅菜鲜肉的馅料,烤得两面都是金灿灿的,配虾仁面吃,喝明前的龙井,因味蕾而获得的满足,轻而易举地占领整个身心,整个青少年时期,那绝对是江扬最甜蜜的回忆之一。
从昂雅古堡回来後的第二周,江扬回到官舍的时候就闻到了那种久违的香气,他在花园的紫藤花架下站了片刻,闭上眼睛依稀有种往事扑面而来的感觉。穿家居服的秦月朗端著滚青边的白瓷盘子走出来,两根手指捏起一张饼,在江扬面前晃了一下,笑眯眯地说:“刚出锅的,叫舅舅就送你一大盘。”
琥珀色的猫咪小扬已经在厨房门口坐了很久,一直在蹭著秦月朗的腿,边境基地的最高指挥官江扬中将眨眨眼睛,近乎耍赖地张嘴就咬。他的舅舅参谋长差点笑起来,一面小心翼翼地喂他,一面问:“要不要去接苏朝宇回来,我煮了你喜欢的全套。”
江扬已经细嚼慢咽地吃掉半张饼,满足地舔舔嘴唇,说:“怎麽可能?工作日他要在特别行动队带兵。”
秦月朗把盘子放在花架下的桌子上,笑容可掬地摇摇手指:“空间不是问题,时间也不是。”
江扬扑过去,把比他大十岁的贵公子舅舅压在椅子上,两个人的距离不足10公分,小外甥以长官的架势问:“苗真怎样了?你怎样了?”
秦月朗的眼睛找不到一丝曾经的忧郁,他直视江扬那双气场摄人的琥珀色眼睛,说:“我不能害她,除了婚姻以外,她会得到所有她需要的,我已经办妥。至於我……”
“你怎样?”
“我只能说,从未这样好过。”秦月朗畅然呼吸著有立夏饼香喷喷气息的空气,笑容如盛放的花。
江扬一时不知如何回应,祝福或者斥责都不适合这样的场景,他撑起来,叫勤务兵打包四人份的虾仁面和立夏饼,再拿一罐新龙井:“我去苏朝宇那里瞧他。”
秦月朗只是望著他,江扬拎著饭盒走到门口,警卫忙著拉开铁闸门,司机已经将指挥官的车停到了门口,江扬拉开车门,却又回头,对秦月朗说:“说实话,我很高兴,我会想办法的。”
秦月朗高高兴兴地挥手送他离开,甚至指挥勤务兵送上早已洗好的一袋蜜桃。在某种程度上,他了解并且相信江扬的能力──在他的字典里,“想办法”从来不是一张空头支票或者保质期很短的安慰礼物,而几乎是确凿的承诺和保证──这种用心或许就决定了他天生就是这个位置最适合的人选。
江扬酒红色的bmw驶进特别行动队队舍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基地里到处能听到饭前嘹亮的军歌声。年初的时候,苏朝宇亲自挑选了几百名新战士,又招募了一大批志愿服役的有特殊才能的士官,特别行动队也已经扩容数倍,目前官兵共计2200余人,几乎已经形成了标准的团级建制。
苏朝宇走了两步又停下,退著走了三步,低头捡了个石头,随手一扔准准地砸在二楼彭耀的窗框上,彭耀吓了一跳,猛拉开窗户探了半个身子出去。但苏朝宇已经大步走了,彭耀吼了好几个“喂”,海蓝色头发的年轻人却一次也没有回头。
朱雀王最宠爱的小王子感觉到血液一下子涌到了脑门,连耳朵都红了,在他众星捧月的生命里,所有敢轻视他敢肆无忌惮地挑衅他的人都已经倒在了他的拳头底下,他决定冲过去跟那个叫苏朝宇的年轻人打一架。
但苏朝宇已经坐车去训练场了。
彭耀坐在别墅的大厅里等,服务员们徒然地端了饮料和点心放在他面前,但彭耀只是沈著脸不说话。到黄昏的时候,苏朝宇才跟教官们一起回来,无袖t恤上有一层层已经干了的汗渍。
彭耀站起来,但是苏朝宇选择忽略这个倨傲少年注视的目光,他侧过头跟助理教官讨论著一些关於比赛用枪械的问题,眉头微皱,神情专注地穿过大厅。
彭耀下意识地握紧拳:“蓝头发的那个,站住!”他的父亲,也就是这次参赛的领队之一彭燕戎中将正好从楼上走下来,身边跟著的是帝国军校的副校长刘岳准将,两个人都被惊动了,一起望向客厅正中。
苏朝宇连头都没回,右手抬起来不耐烦地赶了一下,话却说的还算彬彬有礼:“对不起,我很累了,不管是什麽事,赛後再谈。”说完就自顾边上楼边跟站在门口的服务员说:“一份赛前标准配餐,谢谢。”
站在另一条楼梯上的刘岳准将虽然只跟彭燕戎共事了几天,却已经十分了解这位中将的骄横和彪悍,下意识地瞥了一眼,对方果然已经黑了脸,盯著苏朝宇的眼神里有怒火。
刘岳刚要打圆场,彭燕戎已经指住苏朝宇,声若洪锺地喝道:“站住!”
苏朝宇毕竟是三年级的军校生,面对将军的命令就算再生气也不得不服从,敬礼:“是,长官。”
彭燕戎已经走到彭耀身边,摸摸他的头问:“儿子,你要什麽?”
彭耀瞧著苏朝宇,夕阳从他身後的落地窗照进来,影子很长,像是一杆挺直的标枪,彭耀向前一步,左手按著右手,骨节啪啪作响:“跟我打一架再走。”
苏朝宇几乎忍不住笑出声来,这场景在中学时代几乎每周都上演至少一次,有时候因为他的女朋友庄奕,又或者有人看不惯他颜色豔丽的蓝头发。“对不起,我拒绝。”苏朝宇勾起嘴角,“我从不打小孩。”
过了很多年以後,彭耀都不记得当时自己说了什麽,或者是因为内心隐秘的歉疚和不快,使他潜意识地遗忘了那一切。他只知道那夜雷雨交加,只知道自己收到了一套湛蓝发丝制成的油画笔,只记得那个被强迫剪短了头发的年轻人在朝阳里一下子倒在助理教官的怀里,吐得撕心裂肺。那一年的陆战精英赛布津帝国代表队夺冠呼声很高的选手苏朝宇只得到了第四名──他一直在发烧,每场比赛上场前,都会用掉大瓶大瓶降温的酒精。
彭耀觉得自己应该道歉,但是他当时太年少又太骄纵,从不懂得如何低头。偶尔,朱雀王的厨师会把杜利达特产的香梨作下午茶点的配料,那就会让他想起那年那天,有一个声音那麽温柔地说:“亲爱的,你和我一样,过分的刚强和骄傲,伤人伤己都不自知……”
好吧,如果有机会见面,他一定会跟苏朝宇说抱歉,然後……14岁的少年勾起嘴角,捏紧拳头,要打一架才好,要你心甘情愿地叫声老大才好!
彭耀真的戒断了街舞和涂鸦,把电吉他锁进柜子里,再也不泡夜店,只在每个月的月末去听一场露天音乐会,所有的时间都被用来练习或者研究军政。朱雀王裴坤山和彭耀的父亲彭燕戎都觉得惊诧,但是这个最叛逆也最有天赋的孩子,真的用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和坚韧完成了纨!子弟到合格接班人的转化。他离开朱雀王的城堡,去父亲麾下的特种精英部队狼牙突击师任职,踏踏实实从士兵开始;休假回家的时候,甚至愿意花一点点时间去宫廷里和他未来的合作对象相处,和他讨厌的“满脑子只有丝绸手绢和奶油蛋糕的女孩子们”跳中规中矩地宫廷舞。
帝国历377年1月,飞豹的江扬率部登陆兰陵列岛,狼牙的彭耀则在同一场战役里刷新了前线特种侦察小队指挥官的年龄记录,一样昂扬的年华,一样的英俊迷人,一时间帝国军界双星闪耀,不知倾倒了多少妙龄少女。
时光的沙漏无声无息地翻转,一年半以後,暮夏。
彭耀,16岁,中尉,时任狼牙突击师成为第六分队队长。
苏朝宇,22岁,军校四年级,陆战精英赛总冠军。
江扬,22岁,少将,已经接管边境基地。
玫瑰和松露巧克力的夏宫骑马会无聊地让人打哈欠,向来在这种场合会出尽风头的江扬因在边境基地任职,并没有出席。穿著得体黑色骑装的彭耀在观赏性多於竞争性的马术比赛里赢得轻而易举,完全没有任何成就感,他端著半杯香槟,一面应酬著祝酒和寒暄的人群,一面转过开满秋玫瑰的花墙,想走到宫殿里面去躲清静。
正是半下午懒洋洋的时光,天气已经不太热,阳光却仍然很好,风里充满了酒香和甜香,让人有种没来由的幸福感。彭耀转过花墙的瞬间,就看到他,标志性的海蓝色长发被风吹得很乱,於是他就一只手按在头上,露出光洁的额头。
彭耀一下子愣住了,这是一个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见面的场合,他记得他的名字,不仅仅因为近日所有军界的报纸都在头版头条刊登了他硕大的照片和名字──他始终记得,苏朝宇,他的名字是苏朝宇。
那时候的苏朝宇已经承受了失去母亲与挚爱女友的双重打击,并且从灭顶的痛苦中重新找回了自己,现在几乎每日都被史少昂校长勒令出席各种应酬和宣传节目。目前为止,苏朝宇仍没有发现其中的乐趣,此时靠著一根汉白玉雕龙柱子,穿著礼服姿势却仍然非常随意洒脱,左手始终按著头发不动,右手端著水晶杯,里面似乎是矿泉水,冰块已经化了一半,他静静地望著彭耀的方向,若有所思。半边阳光照在他的脸颊上,他的蓝眼睛美得像皇冠上那颗最耀眼的蓝宝石。
彭耀知道自己跟去年已经有很大的变化,高了,结实了,也晒黑了,他想苏朝宇可能是觉得他很眼熟,又想不起“仇人”的名字,所以一直看著他,彭耀站在那里足足30秒,然後他决定走过去,跟对方打个招呼,如果可能,就说声抱歉。
苏朝宇的目光很温和,没有一丝责难和仇恨。彭耀於是深深吸了口气,带上最有礼貌最得体的微笑,用比贵族健硕又比军人优雅的步伐走过去,举杯。
这是最得体的开场白,在这样的场合,哪怕是彼此仇恨的家族也会礼节性地举杯。但是苏朝宇没动,彭耀相当有教养地等了五秒锺,海蓝色头发的年轻人放下左手,抬起右手,像是要举杯,可是……
苏朝宇举杯,然後自己抿了一口。
彭耀非常尴尬,他发现苏朝宇仍然望著他刚刚站的地方──他没有在看他,他只是在想自己的心事,或者,什麽也没想,只是在这样的午後,让头脑彻底休息。
又可以说什麽呢?
彭耀从他身边走过去,就这样吧,终会有一天,我会叫一样骄傲而刚强的你,为我折服,为我效忠。
浮生一刻
立夏是个令人愉悦的节气,江扬讨厌谷雨和小满,对大雪或者春分相对亲切,不过剩余二十三个节气加在一起,也赶不上他对立夏的感情──他到现在还记得五岁以前,当时还是上将的江元帅不那麽忙,一年二十四个节气,他总会做各种奇异而美味的食物给孩子们。秦月朗喜欢青团,而江扬却爱立夏饼。
香酥的饼皮配上梅菜鲜肉的馅料,烤得两面都是金灿灿的,配虾仁面吃,喝明前的龙井,因味蕾而获得的满足,轻而易举地占领整个身心,整个青少年时期,那绝对是江扬最甜蜜的回忆之一。
从昂雅古堡回来後的第二周,江扬回到官舍的时候就闻到了那种久违的香气,他在花园的紫藤花架下站了片刻,闭上眼睛依稀有种往事扑面而来的感觉。穿家居服的秦月朗端著滚青边的白瓷盘子走出来,两根手指捏起一张饼,在江扬面前晃了一下,笑眯眯地说:“刚出锅的,叫舅舅就送你一大盘。”
琥珀色的猫咪小扬已经在厨房门口坐了很久,一直在蹭著秦月朗的腿,边境基地的最高指挥官江扬中将眨眨眼睛,近乎耍赖地张嘴就咬。他的舅舅参谋长差点笑起来,一面小心翼翼地喂他,一面问:“要不要去接苏朝宇回来,我煮了你喜欢的全套。”
江扬已经细嚼慢咽地吃掉半张饼,满足地舔舔嘴唇,说:“怎麽可能?工作日他要在特别行动队带兵。”
秦月朗把盘子放在花架下的桌子上,笑容可掬地摇摇手指:“空间不是问题,时间也不是。”
江扬扑过去,把比他大十岁的贵公子舅舅压在椅子上,两个人的距离不足10公分,小外甥以长官的架势问:“苗真怎样了?你怎样了?”
秦月朗的眼睛找不到一丝曾经的忧郁,他直视江扬那双气场摄人的琥珀色眼睛,说:“我不能害她,除了婚姻以外,她会得到所有她需要的,我已经办妥。至於我……”
“你怎样?”
“我只能说,从未这样好过。”秦月朗畅然呼吸著有立夏饼香喷喷气息的空气,笑容如盛放的花。
江扬一时不知如何回应,祝福或者斥责都不适合这样的场景,他撑起来,叫勤务兵打包四人份的虾仁面和立夏饼,再拿一罐新龙井:“我去苏朝宇那里瞧他。”
秦月朗只是望著他,江扬拎著饭盒走到门口,警卫忙著拉开铁闸门,司机已经将指挥官的车停到了门口,江扬拉开车门,却又回头,对秦月朗说:“说实话,我很高兴,我会想办法的。”
秦月朗高高兴兴地挥手送他离开,甚至指挥勤务兵送上早已洗好的一袋蜜桃。在某种程度上,他了解并且相信江扬的能力──在他的字典里,“想办法”从来不是一张空头支票或者保质期很短的安慰礼物,而几乎是确凿的承诺和保证──这种用心或许就决定了他天生就是这个位置最适合的人选。
江扬酒红色的bmw驶进特别行动队队舍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基地里到处能听到饭前嘹亮的军歌声。年初的时候,苏朝宇亲自挑选了几百名新战士,又招募了一大批志愿服役的有特殊才能的士官,特别行动队也已经扩容数倍,目前官兵共计2200余人,几乎已经形成了标准的团级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