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节
虽然这里面有骗的成分,但两人本就算不上清清白白了,上次明明是人工呼吸,结果就变成了接吻,还是她主动的,所以沈赋也没什么心理负担,很快就放弃了抵抗。
大不了临门一脚的时候告诉她真相,只要她不同意,自己肯定能踩住刹车。
有过上一次的经验,白总这次非常主动,非要在上面,居高临下地把沈赋的半边脸都染红了。
这烈焰红唇,还挺好吃。
但白总依然生涩,技术含量不高,到头来还是沈赋进行引导,慢慢进入状态。
之后两人变成侧卧,又缠绵了一会儿,沈赋发动核心力量,一个翻身,攻受易位,沈赋在上了,而且一只手已经伸进了白总的铅笔裙里。
白总的眼神顿时变得清明,自己只是想接吻把晓蝶叫出来,又不是真的要把自己豁出去。
刚刚有点陶醉了,差点陷进去出不来。
清醒过来的白总一把推开沈赋,夹紧腿道,“出去!”
沈赋知道她不是让自己这个人出去,不禁有些为难,“你现在这样,是让我出去呢,还是让我不要走呢。”
反应过来,白总松了腿,沈赋的手出来了,还揉了揉,“难道你也跟男姐学过一字钳羊马,挺有劲儿啊。”
白总呵呵,“我还真的跟她学过,防狼的,等等,难道你也这么对过白胜男?她也夹过你?”
“绝无此事!”沈赋否认加调侃道,“男姐可没你这么冲动,好家伙,扑上来就是一顿亲啊,哎哟,我怎么红了,是不是把我嘴唇咬破了!”
沈赋抹了一把嘴,手背立即出现一道红印,在白总面前晃悠,羞得她恨不得真把沈赋的嘴唇咬破。
“你起开,那是口红!”白总拍掉沈赋的手,“而且刚刚明明是你在咬我的嘴唇!”
现在白总的口红让自己咬花了,在唇边多了一些痕迹,显得更性感了。
不知道她为什么停下来,沈赋凑近道,“白总,继续整啊。”
“不,不整了。”
白总感觉晓蝶应该快要回来了,上次就是两人在接吻半个小时内,自己被晓蝶取代的。
沈赋也算是明白了,白总并不是想牺牲自己,而是想把晓蝶换回来,让晓蝶来承受他的炮火。
这种想法倒是很正常,毕竟她和沈赋的关系还没到那个份上。
在白总的时间线上,两人不过在昨天刚刚在电梯里共患难了一场,然后借着人工呼吸的名义唇枪舌战了一番。
感情还是不到位啊!
看了看窗外,天还没黑,沈赋笑道,“要不咱们现在去给晓蝶的养父母上个坟。”
白总白了沈赋一眼,“到那里天就黑了,你见谁天黑了去上坟的,怎么,想转行写灵异啊。”
“那现在休息也有点早啊,咱们出去逛逛呗,”沈赋提议,“这可是你的主场。”
这次白总没反对,毕竟一路上都是沈赋在推行李箱,她一点都不累。
打车来到市区的春熙路,这是一条比较时尚的路,走在其中,到处可见在十月份还露出大长腿的小姐姐,远远看去各个都有堪比白总的身材颜值,不过不能细打量,细看之下,差距还是很明显的。
他们来到一条小巷。
“之前晓蝶带我来过这边,还说曾在这里租过一个店卖水果捞呢,”沈赋笑道,“当时我以为就是一个几平方的小格子,现在看来那个店应该不小吧。”
“不是租,是买,”白总得意一笑,豪迈地指着前面道,“第一层那些商铺都是我的!”
“都是你的?”
“还有……”白总还想指另一个方向,却发现另一只手被沈赋的牵着,影响了她挥斥方遒的气魄。
她挣了一下,没挣脱,只好不自然地任由沈赋牵着,另一只转了个方向,“那里第二层也有一半是我的,主要是卖衣服的。”
“你果然对我有所保留啊,竟然还买了这么多商铺!”虽然都是婚前财产,不过沈赋倒是没怎么在意。
白总嘛,就是喜欢给人制造惊喜,如果哪天她说自己把企鹅跟阿狸收购并整合成了一家公司,自己也不会意外的,顶多就是让她把起点送给自己玩玩喽。
因为第一层这排商铺都是租给了美食店,所以当她这个包租婆带着包租公经过的时候,都是一路白吃过去的,这些店主都还记得这位并不怎么露面的小老板,主要是因为好看,记得牢。
沈赋打趣道,“还是少吃点吧,感觉白姗姗在蠢蠢欲动。”
城都这座城市太适合白姗姗了,处处都有让人胃部咕咕叫的本事。
白总哼道,“我会尽量克制的。”
虽然她可以把帮沈赋宣泄的机会让给晓蝶,但可不会让给白姗姗,奇怪了,这都接吻一个钟头了,怎么晓蝶还没回来啊。
看看时间,都六点多了,还剩十个小时,白总已经在晓蝶的手机上留了言,把纸条上最后一句话告诉了她,只等她就位了。
难道是亲的还不够。
白总看看沈赋,突然问,“你吃的那个钵钵鸡好吃吗?”
沈赋龇牙咧嘴,“好吃是好吃,就是有点辣。”
沈赋跟着晓蝶混了这么久,好歹能吃点辣,没想到白总比他还逊,身为精神魔都人的她完全不能接受辣,所以一路上沈赋吃的比她更欢快。
但是现在,白总突然道,“我也想尝尝钵钵鸡。”
还有一串,沈赋拿出来甩甩,递给她。
白总摇头,“太辣了。”
“那我买瓶水给你冲一下。”沈赋一点都没有不耐烦,因为当初自己跟晓蝶吃这些川味美食的时候,看到沈赋辣的吐舌头,晓蝶也是这么说这么做的。
白总摇摇头,直接勾住他的脖子,吻了上去,穿着高跟鞋的她都不用踮脚尖。
这可是川流不息,热闹非凡的春熙路,而且现在是人流量最密集的时段,白总就这么在路中心跟沈赋亲上了。
好多路人驻足观看,实在是养眼啊,还有一些人拿起了手机,记录这浪漫的一刻,感觉发到抖音上起码值10万点赞呢。
好家伙,沈赋只恨自己手上拿着钵钵鸡,没法把怀里的女人包入怀中,狠狠揉捏。
品尝够了钵钵鸡的味道,白总忙道,“水,我要喝水!”
果然被辣到了,沈赋忙递上水,他也知道白总为什么公然示爱,但明知故问,“白总,你今天,好像有点饥渴啊~”
“我只是渴,不饿。”白总很有骨气地喝了半瓶水,不顾路人的目光,重新涂了一下口红,接着逛街。
之后两人开始逛商城,白总顺便也给自己买了个手机,让沈赋付账。
别的妹妹都有,凭什么偏偏我没有,她们有的自己也不能少。
沈赋抢过她的手机,“给你拍一张桌面壁纸吧。”
白总摆好了女强人的姿势。
沈赋却道,“口红有点不均匀,我帮你涂涂~”
沈赋接过她的口红,凑近了涂抹,然后突然主动亲了上去,两人抱着啃了好久。
白总也没拒绝,晓蝶还没回来,自己也着急啊,当然是变着花样跟沈赋接吻,希望晓蝶能快点回来收了这家伙。
而沈赋也很配合,一开始白总主动,现在沈赋也开始主动出击了,也不知吃了多少口红,各种不同的红,不知道明天会不会闹肚子。
只是可怜了春熙路上的广大群众,两人走到哪儿,狗粮撒到哪儿,卖手机的小妹儿已经没眼看了,没有男朋友是自己的错吗,为什么让年纪轻轻的自己承受这些!
“你这手机拍照功能很强大,据说还能拍到月亮呢。”
两人走在路上,沈赋给白总演示新手机的功能,拍到了远处建筑上的液晶屏广告,非常清晰。
不过白总看到镜头里的建筑,突然笑容收敛,她都没注意,刚刚跟沈赋在一起的时候,她全程都在微笑。
只是现在,白总抢过手机,看着远处那栋建筑严肃道,“记住,千万不要带晓蝶去那栋建筑。”
沈赋纳闷儿,“为什么啊?”
白皎月道,“她养父就是在那里被打成重伤,最后不治身亡的。”
沈赋对晓蝶的过去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比婚前了解的深入太多。
可以说他是稀里糊涂结了婚,婚后才知道自己的小妻子曾经经历了多少苦痛折磨,也更加爱他的晓蝶了。
“我可以过去看看吗。”沈赋想提前凭吊一下晓蝶的养父,他是个好人,好丈夫,好父亲。
白总感受了一下,大脑中感觉不到晓蝶的气息,感觉她应该没那么快回来,虽然白总因此有些焦虑,但还是同意了。
两人打车来到那里,手机拍着近,但其实还是有些距离的,半个小时才到。
建筑物很高,最近才刚刚投入使用。
一楼也是个一个大卖场,沈赋进去后,找了个没人的地方闭上眼睛,准备为素未谋面的岳父默哀一分钟。
白总没这么做,她和男姐是跟晓蝶父母感情最淡的,毕竟接触时间太短,可以说不是很熟。
沈赋默哀的时候,白总打量着这个卖场,看到好几个广告位都是空着的,不禁有些奇怪。
出于商业上的嗅觉,她拉着一个售货员问了起来,万一能有什么商机的,她是从来不嫌生意小的,有枣没枣先打三竿子。
结果有些失望,售货员告诉她,是之前一个明星出事了,所以把她的广告都撤掉了,新的广告画马上就能换上了。
“这些广告位上都是她,那应该是个大明星吧,”白总随口闲聊,“我怎么没听说最近有什么大明星出事了?”
“不是什么大明星,”售货员突然压低声音,神色像极了每一个八卦的八婆,“那个明星叫罗雯,是我们老板的闺女,听说名义是养女,其实是小老婆,还给他生了唯一的儿子呢!”
罗雯!?
这下子就连默哀中的沈赋也眼皮跳了跳。
白总看了一眼沈赋,继续问,“你是说,这家卖场的老板是罗亨。”
“我们都叫他罗大亨,”售货员道,“这家大楼都是人家建的呢,老有钱了!”
说这话的时候,售货员阿姨羡慕地擦了擦嘴角。
一分钟到,沈赋拉着白皎月走出卖场,看着大楼的名字,泰阳大厦。
“罗雯养父的公司就叫泰阳集团吧。”
白总点点头,“好像是,我之前没怎么关注这个人。”
沈赋感慨:“好巧啊,晓蝶养父就是在这里受伤的。”
发现了这样一个巧合后,两人没心情再逛了,他们回了酒店,路上沈赋听白总讲了一些晓蝶父亲受伤的细节。
当年出了这件事后,白总和男姐就变得活跃多了,知道的也多。
白总重新讲了一遍,无非就是当年的白大叔为了给老婆赚够手术钱,拼死拼活,白天卖水果,晚上兼职工地保安,也就是泰阳大厦工地上的保安。
有一天晚上,有几个辍学青年在工地上偷建筑材料,白大叔为了保护工地财产,跟对方展开恶斗,重伤陷入昏迷,直到去世中间都没醒过来。
沈赋问,“还有其他人受伤吗?”
大不了临门一脚的时候告诉她真相,只要她不同意,自己肯定能踩住刹车。
有过上一次的经验,白总这次非常主动,非要在上面,居高临下地把沈赋的半边脸都染红了。
这烈焰红唇,还挺好吃。
但白总依然生涩,技术含量不高,到头来还是沈赋进行引导,慢慢进入状态。
之后两人变成侧卧,又缠绵了一会儿,沈赋发动核心力量,一个翻身,攻受易位,沈赋在上了,而且一只手已经伸进了白总的铅笔裙里。
白总的眼神顿时变得清明,自己只是想接吻把晓蝶叫出来,又不是真的要把自己豁出去。
刚刚有点陶醉了,差点陷进去出不来。
清醒过来的白总一把推开沈赋,夹紧腿道,“出去!”
沈赋知道她不是让自己这个人出去,不禁有些为难,“你现在这样,是让我出去呢,还是让我不要走呢。”
反应过来,白总松了腿,沈赋的手出来了,还揉了揉,“难道你也跟男姐学过一字钳羊马,挺有劲儿啊。”
白总呵呵,“我还真的跟她学过,防狼的,等等,难道你也这么对过白胜男?她也夹过你?”
“绝无此事!”沈赋否认加调侃道,“男姐可没你这么冲动,好家伙,扑上来就是一顿亲啊,哎哟,我怎么红了,是不是把我嘴唇咬破了!”
沈赋抹了一把嘴,手背立即出现一道红印,在白总面前晃悠,羞得她恨不得真把沈赋的嘴唇咬破。
“你起开,那是口红!”白总拍掉沈赋的手,“而且刚刚明明是你在咬我的嘴唇!”
现在白总的口红让自己咬花了,在唇边多了一些痕迹,显得更性感了。
不知道她为什么停下来,沈赋凑近道,“白总,继续整啊。”
“不,不整了。”
白总感觉晓蝶应该快要回来了,上次就是两人在接吻半个小时内,自己被晓蝶取代的。
沈赋也算是明白了,白总并不是想牺牲自己,而是想把晓蝶换回来,让晓蝶来承受他的炮火。
这种想法倒是很正常,毕竟她和沈赋的关系还没到那个份上。
在白总的时间线上,两人不过在昨天刚刚在电梯里共患难了一场,然后借着人工呼吸的名义唇枪舌战了一番。
感情还是不到位啊!
看了看窗外,天还没黑,沈赋笑道,“要不咱们现在去给晓蝶的养父母上个坟。”
白总白了沈赋一眼,“到那里天就黑了,你见谁天黑了去上坟的,怎么,想转行写灵异啊。”
“那现在休息也有点早啊,咱们出去逛逛呗,”沈赋提议,“这可是你的主场。”
这次白总没反对,毕竟一路上都是沈赋在推行李箱,她一点都不累。
打车来到市区的春熙路,这是一条比较时尚的路,走在其中,到处可见在十月份还露出大长腿的小姐姐,远远看去各个都有堪比白总的身材颜值,不过不能细打量,细看之下,差距还是很明显的。
他们来到一条小巷。
“之前晓蝶带我来过这边,还说曾在这里租过一个店卖水果捞呢,”沈赋笑道,“当时我以为就是一个几平方的小格子,现在看来那个店应该不小吧。”
“不是租,是买,”白总得意一笑,豪迈地指着前面道,“第一层那些商铺都是我的!”
“都是你的?”
“还有……”白总还想指另一个方向,却发现另一只手被沈赋的牵着,影响了她挥斥方遒的气魄。
她挣了一下,没挣脱,只好不自然地任由沈赋牵着,另一只转了个方向,“那里第二层也有一半是我的,主要是卖衣服的。”
“你果然对我有所保留啊,竟然还买了这么多商铺!”虽然都是婚前财产,不过沈赋倒是没怎么在意。
白总嘛,就是喜欢给人制造惊喜,如果哪天她说自己把企鹅跟阿狸收购并整合成了一家公司,自己也不会意外的,顶多就是让她把起点送给自己玩玩喽。
因为第一层这排商铺都是租给了美食店,所以当她这个包租婆带着包租公经过的时候,都是一路白吃过去的,这些店主都还记得这位并不怎么露面的小老板,主要是因为好看,记得牢。
沈赋打趣道,“还是少吃点吧,感觉白姗姗在蠢蠢欲动。”
城都这座城市太适合白姗姗了,处处都有让人胃部咕咕叫的本事。
白总哼道,“我会尽量克制的。”
虽然她可以把帮沈赋宣泄的机会让给晓蝶,但可不会让给白姗姗,奇怪了,这都接吻一个钟头了,怎么晓蝶还没回来啊。
看看时间,都六点多了,还剩十个小时,白总已经在晓蝶的手机上留了言,把纸条上最后一句话告诉了她,只等她就位了。
难道是亲的还不够。
白总看看沈赋,突然问,“你吃的那个钵钵鸡好吃吗?”
沈赋龇牙咧嘴,“好吃是好吃,就是有点辣。”
沈赋跟着晓蝶混了这么久,好歹能吃点辣,没想到白总比他还逊,身为精神魔都人的她完全不能接受辣,所以一路上沈赋吃的比她更欢快。
但是现在,白总突然道,“我也想尝尝钵钵鸡。”
还有一串,沈赋拿出来甩甩,递给她。
白总摇头,“太辣了。”
“那我买瓶水给你冲一下。”沈赋一点都没有不耐烦,因为当初自己跟晓蝶吃这些川味美食的时候,看到沈赋辣的吐舌头,晓蝶也是这么说这么做的。
白总摇摇头,直接勾住他的脖子,吻了上去,穿着高跟鞋的她都不用踮脚尖。
这可是川流不息,热闹非凡的春熙路,而且现在是人流量最密集的时段,白总就这么在路中心跟沈赋亲上了。
好多路人驻足观看,实在是养眼啊,还有一些人拿起了手机,记录这浪漫的一刻,感觉发到抖音上起码值10万点赞呢。
好家伙,沈赋只恨自己手上拿着钵钵鸡,没法把怀里的女人包入怀中,狠狠揉捏。
品尝够了钵钵鸡的味道,白总忙道,“水,我要喝水!”
果然被辣到了,沈赋忙递上水,他也知道白总为什么公然示爱,但明知故问,“白总,你今天,好像有点饥渴啊~”
“我只是渴,不饿。”白总很有骨气地喝了半瓶水,不顾路人的目光,重新涂了一下口红,接着逛街。
之后两人开始逛商城,白总顺便也给自己买了个手机,让沈赋付账。
别的妹妹都有,凭什么偏偏我没有,她们有的自己也不能少。
沈赋抢过她的手机,“给你拍一张桌面壁纸吧。”
白总摆好了女强人的姿势。
沈赋却道,“口红有点不均匀,我帮你涂涂~”
沈赋接过她的口红,凑近了涂抹,然后突然主动亲了上去,两人抱着啃了好久。
白总也没拒绝,晓蝶还没回来,自己也着急啊,当然是变着花样跟沈赋接吻,希望晓蝶能快点回来收了这家伙。
而沈赋也很配合,一开始白总主动,现在沈赋也开始主动出击了,也不知吃了多少口红,各种不同的红,不知道明天会不会闹肚子。
只是可怜了春熙路上的广大群众,两人走到哪儿,狗粮撒到哪儿,卖手机的小妹儿已经没眼看了,没有男朋友是自己的错吗,为什么让年纪轻轻的自己承受这些!
“你这手机拍照功能很强大,据说还能拍到月亮呢。”
两人走在路上,沈赋给白总演示新手机的功能,拍到了远处建筑上的液晶屏广告,非常清晰。
不过白总看到镜头里的建筑,突然笑容收敛,她都没注意,刚刚跟沈赋在一起的时候,她全程都在微笑。
只是现在,白总抢过手机,看着远处那栋建筑严肃道,“记住,千万不要带晓蝶去那栋建筑。”
沈赋纳闷儿,“为什么啊?”
白皎月道,“她养父就是在那里被打成重伤,最后不治身亡的。”
沈赋对晓蝶的过去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比婚前了解的深入太多。
可以说他是稀里糊涂结了婚,婚后才知道自己的小妻子曾经经历了多少苦痛折磨,也更加爱他的晓蝶了。
“我可以过去看看吗。”沈赋想提前凭吊一下晓蝶的养父,他是个好人,好丈夫,好父亲。
白总感受了一下,大脑中感觉不到晓蝶的气息,感觉她应该没那么快回来,虽然白总因此有些焦虑,但还是同意了。
两人打车来到那里,手机拍着近,但其实还是有些距离的,半个小时才到。
建筑物很高,最近才刚刚投入使用。
一楼也是个一个大卖场,沈赋进去后,找了个没人的地方闭上眼睛,准备为素未谋面的岳父默哀一分钟。
白总没这么做,她和男姐是跟晓蝶父母感情最淡的,毕竟接触时间太短,可以说不是很熟。
沈赋默哀的时候,白总打量着这个卖场,看到好几个广告位都是空着的,不禁有些奇怪。
出于商业上的嗅觉,她拉着一个售货员问了起来,万一能有什么商机的,她是从来不嫌生意小的,有枣没枣先打三竿子。
结果有些失望,售货员告诉她,是之前一个明星出事了,所以把她的广告都撤掉了,新的广告画马上就能换上了。
“这些广告位上都是她,那应该是个大明星吧,”白总随口闲聊,“我怎么没听说最近有什么大明星出事了?”
“不是什么大明星,”售货员突然压低声音,神色像极了每一个八卦的八婆,“那个明星叫罗雯,是我们老板的闺女,听说名义是养女,其实是小老婆,还给他生了唯一的儿子呢!”
罗雯!?
这下子就连默哀中的沈赋也眼皮跳了跳。
白总看了一眼沈赋,继续问,“你是说,这家卖场的老板是罗亨。”
“我们都叫他罗大亨,”售货员道,“这家大楼都是人家建的呢,老有钱了!”
说这话的时候,售货员阿姨羡慕地擦了擦嘴角。
一分钟到,沈赋拉着白皎月走出卖场,看着大楼的名字,泰阳大厦。
“罗雯养父的公司就叫泰阳集团吧。”
白总点点头,“好像是,我之前没怎么关注这个人。”
沈赋感慨:“好巧啊,晓蝶养父就是在这里受伤的。”
发现了这样一个巧合后,两人没心情再逛了,他们回了酒店,路上沈赋听白总讲了一些晓蝶父亲受伤的细节。
当年出了这件事后,白总和男姐就变得活跃多了,知道的也多。
白总重新讲了一遍,无非就是当年的白大叔为了给老婆赚够手术钱,拼死拼活,白天卖水果,晚上兼职工地保安,也就是泰阳大厦工地上的保安。
有一天晚上,有几个辍学青年在工地上偷建筑材料,白大叔为了保护工地财产,跟对方展开恶斗,重伤陷入昏迷,直到去世中间都没醒过来。
沈赋问,“还有其他人受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