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太不了解我了
果然健康才是最珍贵的,哪怕家财万贯,也买不来一个健康的身体。
“七叔,你这又说到哪里去了?”苏云归有些尴尬,他轻咳一声,赶忙岔开话题,“你让人端了饭菜,我去把林二妮叫起来。”
林二妮在屋里一听苏云归要来喊她,她赶紧以最快速度爬了起来,然后拿过青铜镜照了照脸,似乎脸上的青肿已然有些消失了。
不过脸上这样肿起也不全是坏事,至少感觉脸上的细纹舒平了。
仔细想想,本尊才二十二岁罢了,就算没有保养好自己,让自己脸上多了皱纹,又因营养严重缺乏的原因,导致躯体干枯如柴,皮肤粗糙暗哑。但是本尊毕竟还是处子之身,想要修复也不是太难的。
比如现在,林彩妮就得赶紧把握时间把她的增肥任务抛出来。在苏云归还愿意让她吃白住的这段时间里,她要猛吃猛喝猛睡,想要养的白白胖胖,还不是极其容易的!
脸上只要有了肉肉,将干枯的皮肤撑起来,皱纹自然就都会消失。
这样想着,林彩妮好好整理一下头发,然后下了床,随意趿了一双鞋子,就要去开门。
也正巧,苏云归也已经从外面走到林彩妮的门前,刚刚举手敲了那么一下下,林彩妮就已经把门打开了。
“你……开门的速度怎么这么快……”苏云归有些晃神,但他很快又镇定了下来,抿唇笑道,“刚才不是还在睡觉吗?装睡的?”
“瞧大公子您说的,您太不了解我了。有吃有喝的,我干嘛要装睡,又不是傻瓜。”林彩妮哼哼着。
“刚才……你偷听到我和七叔的谈话了?”苏云归一愣。
“谁偷听,请你说话动点脑筋好吧?”林彩妮很不屑,“不想让人家听到,就请不要跑到人家门口来说。如今在这里闹什么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把戏,有用吗?”
“……”苏云归又被生生气到了,半天,他才闷出一句来,“索性平日里,也听你矫情的习惯了,我都懒得跟你一般见识。”
说着话,已经有伙计端着饭菜上了楼,苏云归把人让进屋里,放到桌子上。
林彩妮在墙边的木桶里边舀了水,小心的洗了一把脸,然后过来桌前正襟危坐着开始吃饭。而苏云归呢,则闲闲的坐在一旁看着林彩妮。
“苏公子,如果你也饿了,可以一起来吃,不要总是盯着我看。”林彩妮的吃相本来很不雅的,但是此刻被一个帅哥一动不动的盯着,她连吞咽都得小心翼翼,不敢弄出一点动静来。
“吃完了饭,你自己玩,待我明天把桃花叫来陪你,”苏云归自动的把林彩妮的客气话规划到了逐客令的行列里,他只得起了身,“听人说,她今天陪着赵飞晨出诊去了。”
“咦,她?居然可以陪着赵飞晨出诊?”几日不见刮目相看,林彩妮怎么想都想不到,张桃花居然也学上了医术。
张桃花认识的字实在是不多,她究竟能不能胜任呢?
在林彩妮胡思乱想的时候,苏云归已经出门去了。
而林彩妮则安静的吃了饭,然后无所事事的继续睡觉。
等到了第二天,凌晨的时候,林彩妮就醒来了,然后赶紧对着镜子去看自己的脸。
果然医馆里最昂贵的消肿药的药效就是厉害,看来在这个封闭落后的古代,也不是所有东西都落后,起码药材都是货真价实的。
可惜林彩妮不懂中医,而且,她都没有懂中医的朋友,不然,她也想像张桃花那样学一学医术,起码自己用的时候,可以信手拈来。
依旧是起床洗漱和吃早饭,虽然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但至少荤素搭配,三菜一汤,美味无敌。林彩妮觉着,若是她在这里多住几天,增肥的愿望很容易就能够实现。
刚吃了饭,李舒和李洋就找来了。
原来李舒今天早起时特意赶了大早,然后提前带着李洋来到了镇上。
李洋拿了两幅画,好不容易把睡的像头猪的小少爷闫喜三叫醒,然后让他告诉了李舒和李洋,林彩妮所下榻的客栈在哪里。
当然了,也是因为苏云归的家族和闫家家族关系甚好,所以两家的店铺,都是多有来往的。
于是,这哥儿俩拿着点心先赶到了林彩妮这里。
反正这几天有苏云归交代,即便是做的点心少了也无关紧要,先让林彩妮好好养伤就行了。于是,哥儿俩决定把昨天做出来的点心先拿给林彩妮可劲的吃一顿,剩下的再送给苏云归。
林彩妮虽说吃过了饭,但是饭桌儿还没有撤下去,而且菜肴都只去了一点尖尖,于是正好,这哥儿俩也可以饱餐一顿了。
此时,两大一小三个人其乐融融的围着饭桌儿品着美味,笑声不断。
这三个穷光蛋,平时主食都吃不饱,此刻,却可以在吃完了美味佳肴的时候,再混上一顿奶油小馒头当饭后消食的点心,这生活,简直就是皇家级别。
于是李洋就在如数家珍的数他曾经在于虎的照顾下吃过多少的糕点,却论起哪一样,都不如林二姐做的小点心好吃。
时下已经有了很多蜜饯团子以及雪糕的出现,当然了,这里的雪糕可不是后世的冰冻点心,而是因着糕点白的像雪,故而笼统的命名为雪糕。
这些糕点也都是酥香可口的,但这个时候的人们,单独制作过奶酪,却还没有把奶酪融入到食物中;而且此时虽有了烤肉的出现,而点心中却都是蒸、煮、炸,还没有用过烘、烤、焙,所以烘烤出来的酥脆点心,因着人们从未吃过,才会觉得比什么都美味罢了。
而李洋这一说起蜜饯团子之类的,林彩妮立刻想起了一种简单的零食——糖葫芦。
说实话,林彩妮在前世时,最爱吃的零食就是糖葫芦。
但林彩妮认识山楂,却又不认识山楂树。
于是前几天,林彩妮在看到了一颗山楂树时,还去问李舒,那是什么树。
李舒当时也不疑有他,他以为是因到了小寒,树木都变得光秃秃的,所以林彩妮就没看出来这是山楂树呢。
话说,这颗山楂树是栽种在了李舒家门前。而林彩妮在得知那是山楂树的时候,就馋那红红的酸果了。奈何她脸皮太薄,也没好意思问问李舒,秋天的时候,有没有存下几颗山楂来。
“七叔,你这又说到哪里去了?”苏云归有些尴尬,他轻咳一声,赶忙岔开话题,“你让人端了饭菜,我去把林二妮叫起来。”
林二妮在屋里一听苏云归要来喊她,她赶紧以最快速度爬了起来,然后拿过青铜镜照了照脸,似乎脸上的青肿已然有些消失了。
不过脸上这样肿起也不全是坏事,至少感觉脸上的细纹舒平了。
仔细想想,本尊才二十二岁罢了,就算没有保养好自己,让自己脸上多了皱纹,又因营养严重缺乏的原因,导致躯体干枯如柴,皮肤粗糙暗哑。但是本尊毕竟还是处子之身,想要修复也不是太难的。
比如现在,林彩妮就得赶紧把握时间把她的增肥任务抛出来。在苏云归还愿意让她吃白住的这段时间里,她要猛吃猛喝猛睡,想要养的白白胖胖,还不是极其容易的!
脸上只要有了肉肉,将干枯的皮肤撑起来,皱纹自然就都会消失。
这样想着,林彩妮好好整理一下头发,然后下了床,随意趿了一双鞋子,就要去开门。
也正巧,苏云归也已经从外面走到林彩妮的门前,刚刚举手敲了那么一下下,林彩妮就已经把门打开了。
“你……开门的速度怎么这么快……”苏云归有些晃神,但他很快又镇定了下来,抿唇笑道,“刚才不是还在睡觉吗?装睡的?”
“瞧大公子您说的,您太不了解我了。有吃有喝的,我干嘛要装睡,又不是傻瓜。”林彩妮哼哼着。
“刚才……你偷听到我和七叔的谈话了?”苏云归一愣。
“谁偷听,请你说话动点脑筋好吧?”林彩妮很不屑,“不想让人家听到,就请不要跑到人家门口来说。如今在这里闹什么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把戏,有用吗?”
“……”苏云归又被生生气到了,半天,他才闷出一句来,“索性平日里,也听你矫情的习惯了,我都懒得跟你一般见识。”
说着话,已经有伙计端着饭菜上了楼,苏云归把人让进屋里,放到桌子上。
林彩妮在墙边的木桶里边舀了水,小心的洗了一把脸,然后过来桌前正襟危坐着开始吃饭。而苏云归呢,则闲闲的坐在一旁看着林彩妮。
“苏公子,如果你也饿了,可以一起来吃,不要总是盯着我看。”林彩妮的吃相本来很不雅的,但是此刻被一个帅哥一动不动的盯着,她连吞咽都得小心翼翼,不敢弄出一点动静来。
“吃完了饭,你自己玩,待我明天把桃花叫来陪你,”苏云归自动的把林彩妮的客气话规划到了逐客令的行列里,他只得起了身,“听人说,她今天陪着赵飞晨出诊去了。”
“咦,她?居然可以陪着赵飞晨出诊?”几日不见刮目相看,林彩妮怎么想都想不到,张桃花居然也学上了医术。
张桃花认识的字实在是不多,她究竟能不能胜任呢?
在林彩妮胡思乱想的时候,苏云归已经出门去了。
而林彩妮则安静的吃了饭,然后无所事事的继续睡觉。
等到了第二天,凌晨的时候,林彩妮就醒来了,然后赶紧对着镜子去看自己的脸。
果然医馆里最昂贵的消肿药的药效就是厉害,看来在这个封闭落后的古代,也不是所有东西都落后,起码药材都是货真价实的。
可惜林彩妮不懂中医,而且,她都没有懂中医的朋友,不然,她也想像张桃花那样学一学医术,起码自己用的时候,可以信手拈来。
依旧是起床洗漱和吃早饭,虽然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但至少荤素搭配,三菜一汤,美味无敌。林彩妮觉着,若是她在这里多住几天,增肥的愿望很容易就能够实现。
刚吃了饭,李舒和李洋就找来了。
原来李舒今天早起时特意赶了大早,然后提前带着李洋来到了镇上。
李洋拿了两幅画,好不容易把睡的像头猪的小少爷闫喜三叫醒,然后让他告诉了李舒和李洋,林彩妮所下榻的客栈在哪里。
当然了,也是因为苏云归的家族和闫家家族关系甚好,所以两家的店铺,都是多有来往的。
于是,这哥儿俩拿着点心先赶到了林彩妮这里。
反正这几天有苏云归交代,即便是做的点心少了也无关紧要,先让林彩妮好好养伤就行了。于是,哥儿俩决定把昨天做出来的点心先拿给林彩妮可劲的吃一顿,剩下的再送给苏云归。
林彩妮虽说吃过了饭,但是饭桌儿还没有撤下去,而且菜肴都只去了一点尖尖,于是正好,这哥儿俩也可以饱餐一顿了。
此时,两大一小三个人其乐融融的围着饭桌儿品着美味,笑声不断。
这三个穷光蛋,平时主食都吃不饱,此刻,却可以在吃完了美味佳肴的时候,再混上一顿奶油小馒头当饭后消食的点心,这生活,简直就是皇家级别。
于是李洋就在如数家珍的数他曾经在于虎的照顾下吃过多少的糕点,却论起哪一样,都不如林二姐做的小点心好吃。
时下已经有了很多蜜饯团子以及雪糕的出现,当然了,这里的雪糕可不是后世的冰冻点心,而是因着糕点白的像雪,故而笼统的命名为雪糕。
这些糕点也都是酥香可口的,但这个时候的人们,单独制作过奶酪,却还没有把奶酪融入到食物中;而且此时虽有了烤肉的出现,而点心中却都是蒸、煮、炸,还没有用过烘、烤、焙,所以烘烤出来的酥脆点心,因着人们从未吃过,才会觉得比什么都美味罢了。
而李洋这一说起蜜饯团子之类的,林彩妮立刻想起了一种简单的零食——糖葫芦。
说实话,林彩妮在前世时,最爱吃的零食就是糖葫芦。
但林彩妮认识山楂,却又不认识山楂树。
于是前几天,林彩妮在看到了一颗山楂树时,还去问李舒,那是什么树。
李舒当时也不疑有他,他以为是因到了小寒,树木都变得光秃秃的,所以林彩妮就没看出来这是山楂树呢。
话说,这颗山楂树是栽种在了李舒家门前。而林彩妮在得知那是山楂树的时候,就馋那红红的酸果了。奈何她脸皮太薄,也没好意思问问李舒,秋天的时候,有没有存下几颗山楂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