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一辈子
罗奶奶原本在外面专心致志的绣着鞋垫,忽而听见其雨房内传来一阵打闹声,眉头微皱。
这俩孩子,打闹起来太不注意。
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眼看就快10点了,还在家磨蹭,真是没时间观念,急死个人。
下了炕,拿起拐杖敲了敲门:“其雨,旭恒,你俩快点,这都几点了,还闹呢!”
听到奶奶的叫声,旭恒慌忙放开其雨,又整了整各自的衣服,快步走过去开门。
其雨对着他的背影吐了吐舌头,一脸贼笑。
旭恒拉开门,对上罗奶奶慈祥的笑容,忽而脸上发热,有些不好意思:
“奶奶,我们马上好。”
罗奶奶对着旭恒不好说什么,点了点头:
“嗯,得快点了,不然过去都吃晚饭了。”
说完又返回炕上忙去了。
旭恒趁机出来,将给其雨买的东西提了进去。
拿出一套海蓝之谜的护肤套装递给其雨:
“你经常熬夜,记得每天用,女孩子还是要保养。”
要换了其它人肯定会说,你是不是嫌我老呀,让我保养。
到了其雨这,完全不,笑呵呵的接过。
其雨对护肤品没研究,平时也鲜少逛街,因而对价格毫不知情,看了上面一连串的英文字母,喃喃念到:
“海蓝之谜?你在国外买的?会不会很贵?”
旭恒又掏出一套m.a.c的彩妆,连同衣服一齐递了过去:
“不贵,让同学从国外带回来的,我妹推荐的,她说很好用,国外买价格还便宜,还有这套化妆的,呆会你化妆用这个,然后再换上这套衣服,我先出去了。”
其雨忽而有种不好的预感,他堂妹推荐的东西,会便宜?
不可信!
可惜,时间紧迫,她也懒的追究,给了就用呗,反正自己钱都在他那了。
要说其雨绝对的工作狂,一天24小时,恨不得工作26小时的人,但是在生活上却懒到家,主要是工作和医学研究,占去了她太多时间。
因而也没太多精力去管这些小事,虽然她也在乎钱,不然那么努力赚钱干嘛?
但是,她信任旭恒。
再者,旭恒老给她买东西,钱给了旭恒,不管他用不用,至少其雨是心安的。
其雨也想过,不管旭恒给她买什么,在结婚前,自己都买回相等价值的礼物送回他,可旭恒近来给她买的东西越来越多,特别是衣服。
其雨纠结半天,奈何,她实在是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每天去思考,去逛街,去研究,该给他买些什么。
如此一来,倒庆幸那日把钱给了他,也算是自己的一点心意和对他的信任。
当然,旭恒在生活上的细心,还有高超的审美眼光,挑选礼物的能力也着实让其雨佩服。
自问,若是她来管家,她绝对做不到如此。
其雨可以说是一个医学痴。这也是当年朱诚收她为关门女弟子的原因之一;太能吃苦,也能极其专心,且心无旁骛的做一件事,又醉心医学,做事严谨,心思缜密,真真儿学医的好苗子。
**
还别说,旭恒买的护肤品往脸上一抹,和智玉芳给她买的那感觉完全不同,甚至比她一中医同事自调的还要好用,手感细腻,香气极淡。
再将底妆一涂,整个皮肤都亮了起来,又在旭恒的指点下用了遮瑕膏,黑眼圈瞬间没了,气色也好了不止一点。
口红更是好看,哑光色调,很衬她雪白的皮肤。
再换上旭恒挑选的一套淡蓝色长至小腿,简约连衣裙,整个人都神采奕奕恍然一新。
就连其雨自己都没察觉到,其实在不知不觉间,她已适应也慢慢喜欢上旭恒的眼光,且还有些享受他对自己的这种打扮。
只是,这些东西应该不便宜吧。
待其雨打扮好走出来,旭恒看的眼睛都直了。
看来自己捡到了宝,其雨真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稍一打扮,就美的出尘,还没有攻击性。
不由得生出一丝危机感,她的美像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越挖越精彩。
这往后,会不会有些不长眼的打她主意呢。
歪着脑袋,看着其雨,心想:
【以后还是让她少打扮一点吧,又一想,那也不成,她的美不该因为自己的私心,就被一直隐藏。】
罗奶奶取下老花镜,看了孙女好一会,吐出一句:
“其雨,以后就这么穿,好看,女孩家家的,就得多打扮打扮。”
然后大手一挥:
“你们快走吧。”
旭恒和其雨相视一笑。
换上鞋,两个人相携着出了门。
**
其雨在车上又睡了一觉,尽管旭恒今儿开的算快,但到达京城时已过一点。
俩人这点倒是一致,想着反正迟到了,急也没用,均是慢悠悠的。
智玉芳此时如果在跟前,肯定会将其雨骂的狗血淋头。
好在旭恒上次走的时候,在门卫那登记了车牌,这次过来到没费时间,一路畅通无阻的进了大院。
车子停下,打开后备箱,其雨看着满满当当的礼物,这才想起来自己全给忘到了脑后。
当然一部分是无意,另一部分嘛,是相信旭恒。
但此时多少还是有些歉疚,这些本该自己做的事,却总是让他代劳。
有些自责的看着旭恒,愧疚的笑道:
“阎先生,对不起,我好像忽略了很多事,让你辛苦了。”
“不辛苦,未来的阎太太,我说过,咱俩不管是恋爱还是结婚,你只要专心做好你想做且喜欢做的事就好,其它都有我。”
“感觉我好像很过分,再这样下去,我会成个生活白痴,也会对你过度依赖。”
旭恒眼带宠溺,又极其温柔的看着她:
“傻瓜,如果我不喜欢做的话,我会告诉你,而且,我挺喜欢你这样的,你忙你自己的事,就不会过多关注我,也不会对我指手画脚,否则咱俩很有可能为一个礼物,或者哪个餐盘更好看等琐碎小事吵闹不休,我不喜欢那样,我们现在这样就挺好。”
“你说的也对,只是,你不会觉得自己做的太多,而我像个甩手掌柜吗?”
“不会,比起被家庭琐事捆绑的你,我更喜欢那个救病治人在职场驰骋的你。”
其雨接过旭恒递过来的礼品袋,又快速的记下,哪个是给哪个的。
觉得旭恒实在是太细心了,堪比女人,事无巨细,眼光还好,难得一遇的居家好男人。
又对她如此体贴,突然有种不真实感:
“旭恒,你对我太好了,真的,让我有种不真实感。”
说着眼圈微微泛红。
旭恒将礼物全部拿出,关上后备箱门。看着其雨泛红的眼圈,笑道:
“傻瓜,你是陪我过一辈子的人,不对你好,难道对外人好?只要你也一直把我放心上,咱俩就扯平了,不要多想,好吗?”
“好的。”
其雨应道,心里暗想:
【傻瓜,你是除了爸爸外,对我最好的男人,自然会一直在我心里,谁也赶不走。】
这俩孩子,打闹起来太不注意。
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眼看就快10点了,还在家磨蹭,真是没时间观念,急死个人。
下了炕,拿起拐杖敲了敲门:“其雨,旭恒,你俩快点,这都几点了,还闹呢!”
听到奶奶的叫声,旭恒慌忙放开其雨,又整了整各自的衣服,快步走过去开门。
其雨对着他的背影吐了吐舌头,一脸贼笑。
旭恒拉开门,对上罗奶奶慈祥的笑容,忽而脸上发热,有些不好意思:
“奶奶,我们马上好。”
罗奶奶对着旭恒不好说什么,点了点头:
“嗯,得快点了,不然过去都吃晚饭了。”
说完又返回炕上忙去了。
旭恒趁机出来,将给其雨买的东西提了进去。
拿出一套海蓝之谜的护肤套装递给其雨:
“你经常熬夜,记得每天用,女孩子还是要保养。”
要换了其它人肯定会说,你是不是嫌我老呀,让我保养。
到了其雨这,完全不,笑呵呵的接过。
其雨对护肤品没研究,平时也鲜少逛街,因而对价格毫不知情,看了上面一连串的英文字母,喃喃念到:
“海蓝之谜?你在国外买的?会不会很贵?”
旭恒又掏出一套m.a.c的彩妆,连同衣服一齐递了过去:
“不贵,让同学从国外带回来的,我妹推荐的,她说很好用,国外买价格还便宜,还有这套化妆的,呆会你化妆用这个,然后再换上这套衣服,我先出去了。”
其雨忽而有种不好的预感,他堂妹推荐的东西,会便宜?
不可信!
可惜,时间紧迫,她也懒的追究,给了就用呗,反正自己钱都在他那了。
要说其雨绝对的工作狂,一天24小时,恨不得工作26小时的人,但是在生活上却懒到家,主要是工作和医学研究,占去了她太多时间。
因而也没太多精力去管这些小事,虽然她也在乎钱,不然那么努力赚钱干嘛?
但是,她信任旭恒。
再者,旭恒老给她买东西,钱给了旭恒,不管他用不用,至少其雨是心安的。
其雨也想过,不管旭恒给她买什么,在结婚前,自己都买回相等价值的礼物送回他,可旭恒近来给她买的东西越来越多,特别是衣服。
其雨纠结半天,奈何,她实在是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每天去思考,去逛街,去研究,该给他买些什么。
如此一来,倒庆幸那日把钱给了他,也算是自己的一点心意和对他的信任。
当然,旭恒在生活上的细心,还有高超的审美眼光,挑选礼物的能力也着实让其雨佩服。
自问,若是她来管家,她绝对做不到如此。
其雨可以说是一个医学痴。这也是当年朱诚收她为关门女弟子的原因之一;太能吃苦,也能极其专心,且心无旁骛的做一件事,又醉心医学,做事严谨,心思缜密,真真儿学医的好苗子。
**
还别说,旭恒买的护肤品往脸上一抹,和智玉芳给她买的那感觉完全不同,甚至比她一中医同事自调的还要好用,手感细腻,香气极淡。
再将底妆一涂,整个皮肤都亮了起来,又在旭恒的指点下用了遮瑕膏,黑眼圈瞬间没了,气色也好了不止一点。
口红更是好看,哑光色调,很衬她雪白的皮肤。
再换上旭恒挑选的一套淡蓝色长至小腿,简约连衣裙,整个人都神采奕奕恍然一新。
就连其雨自己都没察觉到,其实在不知不觉间,她已适应也慢慢喜欢上旭恒的眼光,且还有些享受他对自己的这种打扮。
只是,这些东西应该不便宜吧。
待其雨打扮好走出来,旭恒看的眼睛都直了。
看来自己捡到了宝,其雨真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稍一打扮,就美的出尘,还没有攻击性。
不由得生出一丝危机感,她的美像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越挖越精彩。
这往后,会不会有些不长眼的打她主意呢。
歪着脑袋,看着其雨,心想:
【以后还是让她少打扮一点吧,又一想,那也不成,她的美不该因为自己的私心,就被一直隐藏。】
罗奶奶取下老花镜,看了孙女好一会,吐出一句:
“其雨,以后就这么穿,好看,女孩家家的,就得多打扮打扮。”
然后大手一挥:
“你们快走吧。”
旭恒和其雨相视一笑。
换上鞋,两个人相携着出了门。
**
其雨在车上又睡了一觉,尽管旭恒今儿开的算快,但到达京城时已过一点。
俩人这点倒是一致,想着反正迟到了,急也没用,均是慢悠悠的。
智玉芳此时如果在跟前,肯定会将其雨骂的狗血淋头。
好在旭恒上次走的时候,在门卫那登记了车牌,这次过来到没费时间,一路畅通无阻的进了大院。
车子停下,打开后备箱,其雨看着满满当当的礼物,这才想起来自己全给忘到了脑后。
当然一部分是无意,另一部分嘛,是相信旭恒。
但此时多少还是有些歉疚,这些本该自己做的事,却总是让他代劳。
有些自责的看着旭恒,愧疚的笑道:
“阎先生,对不起,我好像忽略了很多事,让你辛苦了。”
“不辛苦,未来的阎太太,我说过,咱俩不管是恋爱还是结婚,你只要专心做好你想做且喜欢做的事就好,其它都有我。”
“感觉我好像很过分,再这样下去,我会成个生活白痴,也会对你过度依赖。”
旭恒眼带宠溺,又极其温柔的看着她:
“傻瓜,如果我不喜欢做的话,我会告诉你,而且,我挺喜欢你这样的,你忙你自己的事,就不会过多关注我,也不会对我指手画脚,否则咱俩很有可能为一个礼物,或者哪个餐盘更好看等琐碎小事吵闹不休,我不喜欢那样,我们现在这样就挺好。”
“你说的也对,只是,你不会觉得自己做的太多,而我像个甩手掌柜吗?”
“不会,比起被家庭琐事捆绑的你,我更喜欢那个救病治人在职场驰骋的你。”
其雨接过旭恒递过来的礼品袋,又快速的记下,哪个是给哪个的。
觉得旭恒实在是太细心了,堪比女人,事无巨细,眼光还好,难得一遇的居家好男人。
又对她如此体贴,突然有种不真实感:
“旭恒,你对我太好了,真的,让我有种不真实感。”
说着眼圈微微泛红。
旭恒将礼物全部拿出,关上后备箱门。看着其雨泛红的眼圈,笑道:
“傻瓜,你是陪我过一辈子的人,不对你好,难道对外人好?只要你也一直把我放心上,咱俩就扯平了,不要多想,好吗?”
“好的。”
其雨应道,心里暗想:
【傻瓜,你是除了爸爸外,对我最好的男人,自然会一直在我心里,谁也赶不走。】